“谢谢,我们身体健壮,在院子里过一夜就行了,大叔您回屋歇着去。”夏侯妙妙加快步伐,拦住沙木氏,弯下腰,憨憨笑道:“大娘不必忙碌,包里还有点没泡烂的干粮,随便吃点就行了,待天明再做打算,给我们一口水喝就行。”
随即塞过去一把铜钱,不多,也就几十来文,多了怕惹是非,少了自己过意不去,想着明日离开前买点粮食什么的留下。
沙木氏忙摆手:“你这孩子怎么做这种事?出门在外的,谁还没个难处?快收回去,不然大娘让大叔把你们赶出去!”
夏侯妙妙摸了摸鼻子,露出一副不好意思又不知所措的表情。
沙木氏这才满意,觉得这孩子惹人疼,拍了拍她的肩膀,慈爱道:“村子里穷,没什么好东西招待的,大家伙儿将就将就用点红薯丝吧。”
夏侯妙妙微微偏了偏头,风雅自觉上前,用乖巧的声音和沙木氏说着话,两人一起进了厨房。
沙老头儿看着随后进来的人,忍不住双腿打颤,这城里的官老爷他可是远远看到过的,说吓人是挺吓人的不过也没有这几个这么可怕,明明看着模样很好,为什么多看一眼就忍不住打摆子?
没多久,沙木氏被风雅劝了出来,厨房被风雅霸占着,很快烧了热水出来,伺候夏侯妙妙洗了手脚,脸上敷了粉不好清洗,只是借着角度随意过了下。
顾垣哼了一声,那层厚厚的东西盖在脸上,也不觉得难受。不过没有那层粉,他又觉得不开心,于是整个人散发着不爽的气息,旁边的沙老头儿正好感觉到那股冷气,腿抖了下,被他老伴儿拉回了屋子。
“老头子,这几个看着不像个坏人,你放心睡觉吧。”沙木氏打了个哈欠,忍不住嘟嚷两句,人老了觉就少了,大半夜被吵醒,怎么也睡不着,点灯绣花又浪费钱,干脆躺着,打算睁眼到天亮。
沙老头儿看了看天色,想着隔壁还在呼呼大睡的大贵,低声道:“我们家儿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往日里,儿子有事可都会先告诉老娘的,沙老头儿以为自家老伴儿会知道。
回答他的却是一阵平静,扭头去看,老伴儿似乎睡着了又似乎没睡着,也不知道听没听见他的话。
沙老头儿骂了一句,没再开口。
院子里,风雅放轻了脚步,伺候完自家主子,给顾垣端了盆水,其他人就不管了,大朱小朱不得不撸起袖子自己干活。
洗干净身上的风尘,院子里已经搭起帐篷,灯火阑珊,很是醒目,一行人没多说,多日的疲惫和跨山飞跃山峦起伏的经历更是叫他们神经紧绷,一挨枕头,人就呼呼大睡起来。
没过两个时辰,天色发亮,沙木氏起来烧水做饭,沙老头儿杵在院子里,手里一把锄头,小心翼翼的敲打,目光却是盯着那看起来十分新鲜的帐篷。
“大叔,村里可是有喜事啊?”夏侯妙妙从帐篷里爬出来,伸了个懒腰,然后带着令人放松警惕的憨厚笑脸,凑过去坐在老头儿身边,看着他心不在焉往里塞铁块,笑着问道。
说到喜事,沙老头儿明显来了兴趣,满是褶子的脸上露出一个欢喜地微笑:“这十里八方的,家家都穷得很,嫁娶也不甚方便,便约定在每年的六月初六一起成亲了,你们来得倒是巧,正好可以看看热闹。”
没人不喜欢白白净净、说话温和的人,庄稼人淳朴得很,没什么心机,秉着人越多越热闹的态度,毫不犹豫将这一代的风俗说了出去。
“还有啊,这一代贫穷惯了,很多小伙子没钱出彩礼,因此兴起一股抢亲风俗,你们看热闹归看热闹,可别卷了进去。”沙老头儿这话并不是简单地告知,而是警告,当地人穷怕了,加之早前重男轻女习惯了,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看不上眼,动了惩罚,同一年出生的孩子中,女孩从来不会超过五成之数。
娶个媳妇太困难,往往都是一家有女百家求。曾经也出现过契兄弟,那个长得漂亮的少年,没少被抢去当新娘。
沙老头儿对眼前这个白净的孩子很是有好感,又是路过者,早晚有一天会离开,可不一样被祸害了。
夏侯妙妙听懂了沙老头儿话中的意思,忍不住扯了扯嘴角,很是无语。前世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很多人都选择活在当下,怎么享受怎么来,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多活一天就赚一天。男男结合、女女搭伙过日子什么的并不是没见过,不过阴阳结合才是王道。夏侯妙妙对此从来不会表态,人家的日子怎么过和她有什么关系?
只不过在这严谨的古代,竟然还有这样开放的存在,夏侯妙妙很是震惊。
“大叔你放心,出门在外,因为老天爷的缘故无法抗衡,我们身上都有几分本事,逃跑还是没问题的。”老头儿的提醒,夏侯妙妙听进去了,有些地方民风彪悍,彪悍到什么程度,可就有待考证了。
另一边竖着耳朵听两人说话的其他人齐齐黑了脸,都不是心思简单之人,老头儿没说出口话纵然他们一时间想不到,可是听到风凌公子这话,心有百窍的他们自然能够明悟。
自幼庭训便是阴阳之道,乍然之间知道还能如此,一个个都觉得震惊无比。
沙木氏很快做了好饭菜,一个烫红薯叶子拌了一点油花,一盘表皮皱巴巴的红薯,还有一锅红薯粥,米看不到两颗,倒是红薯块不少。
这让锦衣玉食习惯了、哪怕出门在外也能大鱼大肉的人一下子哑了嗓子,瞪着堪称简陋的食物,根本不知道怎么下口。
沙木氏很是不好意思,“实在不好意思,家里穷,只能将就着些…”
夏侯妙妙笑道:“大娘客气了,有热腾腾的饭菜吃就很好了,大娘和大叔也坐下来一起吃吧。”
夏侯妙妙很自然的拿过红薯,揭开皱巴巴的外皮,看着里面黄橙橙闻着一股子香甜软糯之气的气息,眸光闪烁了下,一口入喉,眼眸亮了三分。
顾垣见过红薯但没吃过,这东西只有在那些村子里才能看到,看妙妙吃得欢喜,不由得也动手拿了一块,学着她的动作揭开了尝一口,甜丝丝软糯糯,味道还不错。
相比之下,明诚晰等人从小锦衣玉食,瞪着眼睛看几人吃得津津有味,一时间无从下口。
沙老头儿背后探出一个脑袋,小孩儿圆滚滚的眼睛因为消瘦而更加大,眼眸里满是惊色和好奇。这么好看的人,会不会是天上下来的仙人?不过这些仙人好生愚蠢,竟然不知道去吃红薯?
小孩儿闻着香气,咽了咽口水,十分有骨气的压制住不断膨胀的渴望。
沙木氏心疼极了,就这么一个孙子,从小宠到骨子里,还是第一次严辞命令不许动桌上的东西。
夏侯妙妙看着小孩儿发绿又拼命压制渴望的眼眸,笑道:“小孩儿过来。”
沙木氏忙道:“乡下孩子顽皮,还是不要惊扰了贵人。”
夏侯妙妙摇头:“大娘这话我可不认同,顽皮是天性,哪个孩子从小不是活泼好动的?小孩儿,你过来,我给你吃甜甜的糖果如何?”
甜甜的糖果?
小孩儿…大贵想到曾经舔过那么一口的酥糖,甜得入骨,甜得刻骨铭心,他挪了挪脚丫子,露出泛黑的脚趾头,“真的?”
夏侯妙妙失笑,伸出手,手心朝下捏着拳头,缓缓向上翻,摊手,一颗包裹着好看油纸的糖果出现在手中,“尝尝看?看我是不是骗你?”
大贵眼睛一亮,有心扑过去尝一口,却是下意识看向爷爷奶奶。
沙木氏抬袖擦眼睛,沙老头儿张了张口,终究在大贵渴望的眼眸中微微点头,大贵咧嘴笑,小手抓起糖果,拆了塞入口中,然后将糖纸小心放入怀里,小手拍了拍,“哥哥,果然很甜很甜,谢谢你!”
夏侯妙妙眸光闪过一抹笑意,低头,继续吃着红薯。
顾垣看着她的侧脸,一丝浅浅笑意倾泻,下一刻唇角僵住,眸色渐渐变暗,周身冷气蔓延,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明诚晰等人终究无法对几个红薯动手,而是继续吃着干粮,大朱小朱看不得主子们如此凄凉,默默进山去了。
村里大喜事,沙老头儿自然要去帮忙,留下沙木氏照顾着大贵。
唢呐声声,喜气洋洋,抬头远眺,好似能够看到大片红色花海,一层一层掀起浪花。
“去看看如何?”顾垣凑过来,看到她正写着什么,错字连篇,隐约可猜出与红薯有关。
夏侯妙妙分给他知道眼神,“一边玩去。”
顾垣,顾垣黑了脸,不由分说起身而上,咬着她的耳朵低声警告:“风太大我没听清,你再说一次如何?”
揉了揉耳朵,夏侯妙妙跟着顾垣看热闹去。
另一边,夏侯珂神色有些严肃:“三公子,这片山村似乎缺水严重,很多土地干裂枯竭,甚至有不少地方被沙尘覆盖。农田作物看不到稻谷小麦,多是红薯,而且藤叶萎靡,稀稀疏疏,晒坏不少,看起来收成不会太好。”
自认为走过的地方很多,穷困的村庄也不是没去过,而这里却是所见之中最为贫困,没有之一。
“想不到我泱泱天明,竟然还有如此落后之地。”夏侯珂说道,心里不是不震撼,除了天灾、兵祸,使民不聊生,哀嚎遍野,他根本想不到还有什么能叫一个村子如此贫困。
偏这些人习以为常,不似天灾。
明诚晰心里也不好受,这些受苦受难的百姓,是他天明的百姓。
他找到坐在门口、眯着眼睛穿针引线的沙木氏,忍着别扭坐在门槛儿上,平和道:“刚看了村子,茅屋黄土,粉尘遍地,这里一直是这样么?”
沙木氏笑了笑,道:“可不是,从我出生到现在,这老天的脸色就一直灿烂,一年到头最多也就下两三次雨水,好几次都是不下雨,地里的庄稼根本长不活。好看红薯还不错,有点水就能够存活下去,红薯叶子摘了烫一烫拌着红薯吃,味道极为不错…”
说到最后,沙木氏不由得唠叨起来,从地里不长庄稼到去镇上的儿子儿媳妇,一开口就停不下来,明诚晰面色一点点僵硬,碍于礼数,做不到在对方侃侃而谈之际甩袖离开,只能听着。
巳时过半,大朱小朱扛着一头鲜血淋淋的灰色野狼回来,身上不同程度受了伤了。
“主子,山上野兽肆掠,其中野狼群就有七八个群体…”看了一眼白了脸、面色惶恐的沙木氏,大朱小朱咽下后面没说出口的话。
明诚晰皱眉,这村子的恶劣,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
沙木氏拍着心口,忍不住道:“几位可不敢上山啊,这山上野物不少,凶猛残忍,每年开春入冬,下山来祸害乡里。方圆几里的村子莫不受过灾祸,村子里的猎户不少,以打猎为生,但每年丧命兽口者不计其数啊,你们…我知道你们身手不错,但终究是肉体凡胎,那些野物可没有人性。”
明诚晰拱手:“是我们不对,下次不会了。”
沙木氏忙摆手,不敢受礼,颤颤巍巍道:“这狼,城里有收,你们出门在外,最好换点铜板,也好弄一辆车代步出行。”
明诚晰笑了笑,“有劳大娘,我这两个随从身手不错,庖解了这凶物,不拘是炖汤闷煮,都请大娘行个方便。”
好多年不知肉滋味的沙木氏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再三劝阻无用,只能搓着手,想着怎么煮好肉,怎么叫贵人动动恻隐之心,赏孙子大贵一口肉吃。
大朱被留下来帮忙解剖剔骨,小朱跟着明诚晰进了屋,“还有什么?”
小朱和盘托出:“狼群集聚,厮杀一片,看样子似乎是外来的狼群和本地地头蛇你死我活的争夺地盘,属下二人斩杀一群野狼,恐被记恨祸害乡里,不知是否有漏网之鱼。”
这话小朱说得忐忑,狼这种生物十分记仇,要么不招惹,要么招惹了就要斩草除根。
他们两个人拼尽一身伤,才勉强斩杀十几头狼的群体,但还是忧心漏网之鱼。
明诚晰皱眉,村子这么破旧不堪一击,狼群若是下山…
他瞥了小朱一眼:“夜里警醒点。”
小朱松了一口气。
他不想叫这些已经几位困苦的村民再受折难,招惹了祸事,拍拍屁股走人,若是狼群下山,那么必然死伤无数,好在三公子选择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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