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女配逆袭之孤女皇后

20181123更新

    
    报官的事,其实是李毓出面更好。他到底是皇子的身份,只要一亮出自己的文牒和信物,就能直接见到县令。
    宋世言很放心地把这件事交给李毓去做,自己带着其余的人在县城里的茶馆喝茶。
    他们个个都累得够呛,更不用说在心灵受到的损伤。叶令一想起他还说李毓想得太多,他就觉得脸上好痛,活像被人扇了好几个耳光。
    莫常青比较细心,问道:“师叔,你让李师弟一个人去报官,是不是不太好啊?”万一官府觉得李毓年纪小,不把他说的话当一回事该怎么办?
    宋世言打着折扇,不紧不慢地扇着风:“没事,他去办这事,只会更容易。”他说完,又斜眼看了看楚昭华,这小姑娘也是心眼很多的,明明当时就醒着,还会假装跟他们一起被抓住,可见她从一开始就猜到自己的打算。不知李毓会不会告诉她他的真实身份,一个皇子,和一个无父无母无依无靠的孤女,在身份上并不相配,就算脸蛋长得好也没用。
    楚昭华本来正在喝茶,待感觉到宋世言怪异的眼神,便抬起头望向了他。
    “……咳,”宋世言道,“昭华啊,你有没有看过《汾河湾》这话本?就是讲那柳家小姐苦候薛仁贵的故事。”
    《汾河湾》之后,还有演化出许多个版本,柳家小姐变成了王家小姐,薛仁贵成了薛平贵。结局也有许多种,但唯一不变的是女子枯守寒窑。
    莫常青笑道:“小师叔你看得都是什么时候的话本了,现在流行的可是平阳公主和武后的故事了。”
    楚昭华问:“师叔是想说什么?”
    “……算了,”宋世言摆摆手,“并没什么,就是关心你是不是除了习武就不出去耍。”这种事情,他还是少管为妙,看上去她就不像是很容易吃亏的人,而且光是看他们二人的根骨和天资,李毓就算拍马也难以追得上她,到时候是谁吃亏真还不一定。
    他们喝茶喝了也没多久,李毓便回来了。宋世言也不问他事情办得怎么样,只是道:“那我们继续赶路?”
    少年男女们都忍不住哀嚎起来:“不是吧,我才坐了这两炷香时间吧,我的腿都不是我自己的了。”
    “哪有两炷香时间,根本没有这么多,我才喝了三杯茶!”
    “为什么还要赶路,我们今日在镇上过夜不行吗?”
    他们对于在野外过夜已经没有一点好感,从前可能还会对夜宿在野外抱有几分浪漫主义情怀,经过昨夜,所有的情怀和梦想都破灭了。有好好的客栈不住,为什么要去夜宿在郊外?难道是嫌弃苦头吃得不够多吗?
    宋世言板着一张脸道:“不行!”
    “为什么不行?”
    “对啊,我们其实已经赶了不少路了,今天多休息一下又不会怎么样的。”
    “不行便是不行,原因?”他不屑地笑了一声,“你们有资格问我原因吗?我说我带的钱不够,这里是县城,住客栈很贵,知道吗?”
    楚昭华其实带了不少零花钱,这么多年存下来的,累积在一起也不少了。但她还是什么都没说,别人可以叫苦,她却是不能叫的。
    最后在一片叫苦连天中,他们还是继续出发了。
    宋世言的本性其实并不严苛,若是换成玄修长老带队,估计没有人敢多说一句,他也知道这些弟子想偷懒的心思,表示他其实也很理解。可是理解归理解,绝不可能让他们过得太过轻松,现在他有多好说话,将来他们凭着自己的本事外出闯荡,就会吃多少亏,今日偷懒,将来可能就会在关键时刻丢了性命。
    而令他很吃惊的是,李毓并没有一丝抱怨和叫苦。楚昭华没有异议,在他看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她能在这个年纪当上首席弟子,只说明她比旁人更加刻苦,意志力也更加坚定,再加上不管是她的实战能力还是本身的水准都远远把她的同门们抛到了身后,这样高强度的赶路对她来说其实也并没有这么痛苦。
    反而是李毓。
    他出身太好,入门的时间也太晚了,已经错过了最好的磨砺筋骨的年纪。可他至始至终就没有一声抱怨,他会这样做,只是觉得有必要这样做,和那些被他逼着赶着才肯照办的弟子们就拉开了很大的差距了。
    宋世言惋惜地想,可惜入门时间实在是晚了点,根骨已经生好了,再怎么苦练,终究还是不能和天资卓绝的那些人相比了。他们连着赶了五天路,每个人都晒黑了一截。最开始因为走路太多,脚上都磨出了水泡,然后水泡破了,又结成血痂,还黏在袜子上,简直苦不堪言。
    但是磕磕绊绊的,大家竟然没有一个人掉队。
    楚昭华见过莫常青偷偷抹眼泪,一边哭一边往鞋底塞棉花。队伍里的女弟子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特殊照顾,要背的包袱一直是自己背的,也不会因为是女孩子就可以多休息一会儿,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还要和那几只泼猴抢菜吃。
    这让她对崇玄的男弟子的品性和涵养都有点绝望了。
    她擦了擦眼泪,红肿着眼睛道:“你都不觉得累吗?”
    楚昭华伸直了双腿,用力捶了几下,回答:“当然累,怎么可能不累?”
    “但是你看上去,好像一直都很轻松。”
    她的表现太好,很容易让人忘记她其实比自己还要小上两三岁。
    莫常青说着说着,很快就把后面要说的给忘记了,因为她看见楚昭华脱下了靴子,正在脱袜子,她脚底的水泡又破了,血水和袜子已经黏在一起,她满不在乎地把袜子撕了下来,真是用撕的,然后把双足浸入热水中泡了泡,又重新敷上伤药。
    她光是看着,就觉得自己也很痛了。
    “虽然很累,但是现在的历练倒是挺有必要的。”她之前就吃亏在下山历练参加得太少,脚底的皮肤还比较薄,动不动就起水泡,“反正就算哭着耍赖也是没有用,那还要抱怨干什么?抱怨不要力气的吗?”
    这倒还真是无话可说,无法反驳了。
    莫常青由衷道:“我从前还以为你是运气好,再加上天赋好,才得到了首席弟子。”
    “不是的,”楚昭华道,“你们每天只练一遍的剑招,我会练上几千遍一万遍,我就是做梦都记着每一招的力道和角度。”
    “什么,你还真是练了一万遍?”她惊到了,“我一直以为你是开玩笑的。”
    开这种玩笑,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好不好?
    七日之后,他们终于风尘仆仆,赶到了目标地山城。
    山城,顾名思义,就是依山而建的城池,周围百里全部都是绵延不断的深山,气候倒是极好的,美食也多。
    他们一进山城,宋世言就放了他们去自由活动,而他则去探望自己在山城的朋友。
    宋世言其实家境很好,家里是盐商,又往来西南贩卖绸缎。只是小时候算命,算命的高人说,他的骨相太轻,最好是皈依于佛门,可保平安。他的母亲顿时就流泪了,自己的孩子要出家当和尚,她怎么舍得,干脆便让他入了道门,送到崇玄拜师,可是崇玄也不让他当道家弟子,只说他的性情实在不适合。
    不过也无伤大雅,最终他平安活到了二十多岁,出门就闯祸,一开口就得罪人,最惨的时候连着被十几个人追杀,就这样都没事。
    他们这些人一离开宋世言,就像是脱缰的野马,狂奔在山城大街上。山城很热闹,不同于长安那种繁华,是那种遗世独立、安适的热闹,满街都是卖特色小吃的摊贩,对于嚼了好几天干粮的少年们来说,真的太有吸引力了。
    楚昭华先和李毓一起在巷子里面的小餐馆吃了顿饭,然后在城里毫无目的地闲逛。李毓对那些新奇事物、杂耍都没什么兴趣,反而一看到书斋,眼睛便亮了一下。他侧过头看了看楚昭华,沉吟着没有提出想进去看书。
    总觉得女孩子应当是不喜欢在这个时候被他拉进书斋的。
    他从小到大,身边接触最多的其实还是后宫的女人,他的母妃裴昭容,母妃身边形形色色的宫女,嚣张跋扈的定南夫人,但是真正和他年纪接近的便只有平修仪。平修仪冲动单纯的性格,他其实并不欣赏,这种性格在宫里可以说是寸步难行。可是宫里的人都太冷了,难得有一个简单的、火热的人,就算不欣赏,却不能说很讨厌。
    “我陪你逛逛就行。”李毓道,“你有什么看中的,我买给你。”
    不知道她喜不喜欢这样。
    感觉他的父皇随便赏赐一点什么,那些宫妃们就感恩戴谢,那些东西纵然贵重,其实也只是放着好看,她们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宫墙外的世界了。
    楚昭华笑道:“那好啊。”她看了看书斋,直接走了进去。
    她挑了一本山海经,便靠在书架边上翻了起来。李毓站在她身边,和她一道看了一会儿,忽然道:“这里的卷数不全,我……家里有全套的。”
    她眼睛亮亮的,红唇微弯:“你这样说,会让我误会你想带我回家啊。”
    李毓其实没这个意思,不过听她一说,又觉得带她回家也不算什么,她这样聪明,他的身份其实瞒不住她,便道:“只是现在还不行,我连自己的性命都朝不保夕,等到将来我站稳了脚跟,那就来接你。”
    “若是你一直不来接我,就这样把我忘记了呢?”楚昭华问,“将来总有很多女子愿意嫁给你的,我也不过是最普通的那一个而已。”
    李毓摇摇头:“不一样的。你不一样。”
    楚昭华握着书本,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看得他心头发热。她点点头,笑道:“那好啊,你一定要来接我。”
    李毓选了几本兵书放在一边,崇玄的藏书里极少有关于兵法的,大概也是出于当初崇玄是以武起家,若是现在还挟持着当年的功劳,便会触犯到龙椅上那位的皇权。他从前是最喜欢看风物志或是各地神话的闲书,有一回,看得有些入迷,便把书带到了太傅的课上,结果还被太傅发现了。当时太傅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睛里是他并不太懂的神情。
    他越是玩物丧志,醉心闲书杂学,旁人就越是高兴。
    他忽然觉得曾经喜欢过的这些东西都完全变了味。
    可就算他已经不喜欢了,但他还是得继续一本本收集着闲书,他不敢去看策论,不敢去读兵书,久而久之,他自己都记不得其实他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了。
    “从前我在……家里时,太傅发现我在上课时读闲书,我至今都记得当时的眼神,那种不屑又松了好大一口气的神气。”李毓道,“明明很高兴,却又瞧不起人,真是令人厌恶。”他实际上已是在明着说他的身份了。
    楚昭华莞尔:“我是南诏人,你会瞧不起我吗?”
    南诏大约在西唐人眼中,还属于未开化的不毛之地。
    “不会。”其实李毓一早就猜到她是南诏人,南诏的血统在她身上特别明显。
    “那些无关紧要的人会怎么想根本不重要,只要是在意的人不误解就好了。”楚昭华扬起下巴,“这世上人这么多,我可懒得去惦记不重要的人。”
    李毓忍住笑意,他刚到崇玄便听人说过她万事不萦于怀,不入她的眼的人和事,她根本都懒得去记住,原来是真的。她这样潇洒,倒显得他格局太小了。
    两人买完书,便回到众人集合的地方。他们到的还有些早,这边上又正好有个摊子,他们坐下来,一人点了一碗红油抄手。
    楚昭华倒是很喜欢山城的食物,很快就把一碗吃完了,她的鼻尖微微沁出细汗,嘴唇又因红油染成了殷红,雪肤红唇,看上去倒有股妖异的美感。李毓吃了两口便不动了,目光时不时瞟过她的微弯的嘴角。他伸出手去,还没碰到,就见宋世言嘭得一声坐在了他身边的位置。
    他收回手,有点不乐意道:“宋师叔。”
    “哎呀,你们玩得开心吗?”宋世言乐呵呵地用筷子瞧着桌面,大喊,“老板,我也要一碗抄手!”
    摊子的老板是认得他的,很快就端着碗过来,笑道:“宋少爷回来了?这回是打算留几天?”
    宋世言端过那碗抄手,立刻风卷残云一般把碗里的抄手吃掉了大半,他仰起头对老板笑道:“这回可能会留得久的,我是来处理事情的。”
    摊子老板拉过一条板凳坐下,压低声音道:“可是为了那人口失踪的悬案来的?”
    宋世言脸上的笑意收敛,正色道:“老板是不是知道内情?”
    “哪有什么内情,要是知道,我早就去官府领取悬赏了。”老板遗憾地摇头,“这件事都被传得玄乎奇迹,就连那些不见了的人最后升仙去了的传言都出来了,谁知道呢?”
    楚昭华笑道:“也许就是成仙了也说不准。”
    无论是谁,都是喜欢长相漂亮的小姑娘,而且那小姑娘还是跟着宋世言来的,不算是外人。老板笑呵呵地说:“若是真的,我倒是也想去见识一番,我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没那个仙缘,但是开开眼界也好啊。”他话头一顿,又神色古怪地打量了宋世言好几眼:“可是,宋少爷有仙缘啊……”
    楚昭华和李毓同时在心里想,他算什么仙缘,简直是灾星附体。
    宋世言咬着筷子:“哎,那边不是又来客人了吗,老板你赶紧过去吧过去吧。”他搁下筷子,咬牙切齿地看着他们两个:“你们都住嘴,不准编排长辈!”
    楚昭华无辜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啊。”
    “那就住脑!你嘴上是什么都没说,可是心里一定想过了,这么明显,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李毓问:“师叔这回是专程来解决这件悬案的吗?”
    “是啊,最开始是山城官府在查,查到现在也没有进展,恰好官府里的捕快又是我的旧友,写信来崇玄求助,于是你掌门师父便让我过来处理了,顺便带你们开开眼。”
    楚昭华心想,原来他竟然有朋友。
    宋世言一看她那张脸上的神色,就快被她给气死了:“我怎么就不能有朋友了啊?我发现你这大师姐当得很有问题,你到底还懂不懂尊老爱幼了?”
    楚昭华笑了一下:“师叔教训得对。师叔自然是有朋友的。”
    “……”感觉不能再好好说话了。也不知道最古板严苛的玄修师兄知不知道自己教出了一个小妖精,宋世言愤然把一碗红油抄手都吃完了,便又叫了一碗。
    一直等他吃到第三碗,那群脱了缰的野马们才狂奔回来。
    宋世言点了点他们:“不过才放你们轻松半日,竟然还给我迟到,现在是几时了?啊?”
    所有迟到的人都乖乖低着头听训。
    他很快就填满了作为长辈的自尊心,站起来结了账,便把人都接回了自己家里。宋家在山城颇有名望,又是世代的儒商,宋宅也是白墙黑瓦青松绿竹,十分有意境。宋世言并没有对家里人说他这次回来的原因,而是把身后这一串萝卜头都介绍给了自己的母亲。
    他是宋家最小的那个儿子,母亲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再生出个女儿,待看到万绿丛中那唯二的红花,立刻拉过去揉搓,尤其是楚昭华,她本来还是素有威严的,现在这威严一下子就崩塌在眼前,当她面无表情被塞进宋夫人怀里揉了好几次之后,她听见有人小声地笑出了声。
    宋夫人捏了捏她的脸蛋,笑道:“这姑娘长得真好看。”
    她皮肤本就极白,被捏了脸后,脸颊上还留着淡红色的指痕,看得宋夫人心疼起来:“痛不痛?我都不知道你皮肤这样嫩,看来是捏痛你了。”
    宋世言幸灾乐祸:“放心吧,她皮厚肉糙,随便捏,可捏不坏的。”
    “你在胡说什么呢?”宋夫人看看楚昭华,心头又忽然升起一个热切的想法,“姑娘你议亲了吗?”
    宋世言噗得一声把茶水喷回杯子:“我是她的师叔,按辈分算,你都能当她的祖母了,祖母就不要管这种事情了吧?”他可是一心向剑道,绝对不可能为女色所困的男人。可是……他看看楚昭华,忽然升起了一个从前从来都没想过的新想法,这个想法一旦冒了出来,根本止都止不住。他把所有的弟子都叫进他的房里翻看卷宗。
    他既然已经决定插手去查这桩悬案,便把让人提前把卷宗都誊写好了,搬回来研究。本来按照规矩,这种失踪案的卷宗是不该给他看的,可是现在好几个月过去了,这案子就连一点头绪都没有,这点规矩就根本不算什么。
    这卷宗一共三十六册,官府是为了留作档案将来查用,写得条理分明又分外枯燥。很快大部分弟子都败下阵来,个个呵欠连天。今日在山城玩了大半天,大家都玩得野了,一旦对着长篇大论,就开始犯困。
    宋世言暗自摇头,真是一群不堪造就的木头。
    西唐重武轻文的氛围,其实很容易造成一个误区,便是文和武总是对立。实际上却不是,一个用兵如神的将军,多半是读过许多书的,其才学甚至不下于文官。一个只是粗通文墨,没有一点底蕴的人,若是要学高深的功夫,也是很难学得好的,境界不够,就是事倍功半。崇玄设立了早课晚课,不管刮风下雨每日不落,就没多少人能理解这份苦心。
    楚昭华看了一半,也没有再看下去,这让宋世言更加痛心疾首:“怎么你也这样?!”
    楚昭华不甚在意地瞥了眼李毓:“他看完就行了。”
    “知道你们感情好,但也不用这样吧?难道他看了有想法,你就当他的打手,专门帮人开路?”
    “这有何不可?”
    按照他们各有擅长的角度出发,这样做的确是最为合乎常理的。只不过--宋世言看看楚昭华,再看看李毓,不知道李毓心里到底怎么想的,但是作为一个男人,他肯定是不太能忍受一个女人比自己还彪悍。
    看到半夜,李毓揉了揉酸痛的眼角,把面前的卷宗推开:“都看完了。”
    另外几个人早就七倒八歪地瘫了一地。
    宋世言用扇子敲了敲额头,闭目道:“说说看。”
    “表面看上去这些失踪了的人都没什么联系。”李毓顿了顿,又道,“可是我发现,在第三册、第七册、第十一册、第十五册、第十九册里,最早失踪的都是刚新婚的丈夫,然后又是新嫁娘。除了这五册,还有三册是结亲当日失踪的新娘,一册是被退亲后失踪的。很有意思的是,根本邻居和周围相熟人的证词,那些新娘和夫家的关系只能算一般。”
    看来失踪的人中,有不算小的一部分跟成亲都有点关系。
    “我觉得,到结亲当日失踪的地点附近去查,说不定会有线索。”
    宋世言拍了拍手:“说得好,但是官府也想到了这一点。”
    言外之意就是,官府既然想到,又怎么可能不去探查?可想而知,最后是没查出什么结果了。
    “我的意思是,不能直接这样去查。再者,我们不是官府,总是能查到不一样的地方。”
    宋世言又目光灼灼地注视着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的楚昭华,嘴里道:“我也觉得不好直接去查,我还突然有了一个很适合的人选。喂,你说咱们的大师姐长得是不是很好看?”
    长得好看,就更值得被人掳走了。
    被他一说,的确是对她穿着大红嫁衣的模样有些意动,李毓对自己突然有这种想法感到诧异,他现在肯定不会耽于感情之事的,也不打算过早议亲,现在考虑这件事就是要坑人家姑娘一辈子。
    “再说她武功好,真被人掳走了,谁伤害谁还说不准呢。”宋世言从回到家经过宋夫人提醒就开始有了一个想法的雏形,现在更觉得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妙了。他搓搓手,站起来转了一圈:“越是细细想来,就越觉得可行!那我们就这样决定吧!”
    楚昭华忽然睁开眼,笑了一笑:“师叔这就决定了,可我还没同意呢。”
    “我其实也有个想法的,卷宗上既然说那些新嫁娘都和夫家关系一般,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推测她和丈夫的关系也很一般?”她掸了掸卷宗的书皮,“不如师叔一次多娶几房?”多娶几房?
    可是满打满算他们一共才只有两个姑娘。
    楚昭华笑道:“这不是还可以男扮女装的吗?”
    宋世言思考了片刻,觉得按照楚昭华的恶劣性格,要她一个人盛装出嫁的确是不可能的了,她就是想要多拖几个人给她垫背。她若是一个人这么做了,将来说不定会变成众人的谈资,但拉着所有人一道下水,所有人都会对此事守口如瓶。
    而这个想法,也不是不行……
    李毓当机立断站起身:“夤夜已深,告辞。”
    他还没走到门口,就见宋世言忽然挡在了他的面前,他抬起折扇慢慢挑起李毓的下巴,仔细端详了一阵:“……细细看来,你长得也挺好看的。”
    李毓退后一步,正避开了宋世言的折扇,楚昭华便贴到了他的背后:“你怎么忍心送我入虎口,却不来陪我?你当时是怎么说的都已经忘记了吗,你说只要我不再提那本避--”李毓一把捂住她的唇,她眨了眨眼,却是眼眸弯弯地笑了起来。
    他一咬牙:“好,我陪你。”
    宋世言看着眼前这一对小弟子,又笑了起来,他们两人倒是挺有趣的。他用扇子点点楚昭华:“师叔觉得你将来就是一当奸妃的料,前途无量啊。”
    就算头脑清醒如李毓,也不能免俗。
    等到他们都休息好了,宋世言便把消息放了出去,说他要娶七房平妻。
    这件匪夷所思、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亲事震动了整座山城,大街小巷的百姓们都议论纷纷,知道真相的人只有少部分,但这些人只能保持沉默。
    待他把消息散播出来,为他的七个小弟子们梳妆送嫁的人也找齐了。
    宋家是富贵之家,请的妆娘也是山城里最好的,也算是见过不少市面,可是一看到那一排里只有两个姑娘时也是懵了一下。
    宋世言大笑道:“没看错,就是他们七个,可要把人化得漂漂亮亮,这样才好出嫁。”
    楚昭华的妆画得最快,她本就是乌发雪肤,根本不需要怎么上妆便足够秀丽了,再穿上鲜红的嫁衣,这黑发红衣,看上去都可以说动人心魄了。莫常青也是长相清秀的女子,捯饬过都不会不好看。唯独剩下的五个少年,简直让妆娘们操碎了心。
    那些少年根本就不肯乖乖坐着等她们上妆,一会儿不愿意敷粉,一会儿绞面时痛得大喊大叫,不肯停歇,更糟糕的是,就算他们化了妆也不像是女孩子啊。这从天还没亮就开始折腾,一直到晌午时分才勉强准备好。
    莫常青早就等不及了,见妆娘从房间里出来,便兴奋地来回转悠:“小师姐,你说他们化完妆是什么样子的?”
    楚昭华但笑不语。
    “小师姐,你说他们怎么还不出门?是不是害羞了?”莫常青笑吟吟地敲门,“喂,你们害臊什么,快点开门,现在已经中午了,再不出门就要误了吉时!”
    “来了,来了!你急什么!”叶令先慢慢地探出了一只脚,深吸了一口气,又探出了剩下的那只脚,小心翼翼地拖着鲜艳的红裙,低着头钻了出来。
    莫常青噗嗤一笑,待看到他脸上白花花的妆容,干脆放声大笑,笑得差点没抽过气来。
    楚昭华支着下巴,点评道:“不错哦。”
    宋世言没有出卖她,没说这个主意是她想出来的,最终他以绝对的武力优势镇压了想起义反抗的男弟子。
    晏明书长得本来就白皙清秀,男扮女装倒也还算看得过眼,只是他那种走路姿势,一看就不是个女人。
    “陈师弟你身上的衣服是不是太紧了,感觉好像有点绷出了小肚子……哎呀,你的嘴唇画得好红好大……还有--”莫常青本来正数落几个男弟子扮女装扮得不伦不类,猛然看到李毓,倒抽了一口凉气,语塞了。
    李毓本就容貌更似裴昭容,那一双眼角有些上挑的水墨色眸子在少年时还没有这么锋利和英气,五官轮廓也没有这么深,再配上眼角的泪痣,的确是很秀丽的长相。他的脸颊边本来还有未褪去的绒毛,显得特别稚气,现在绞了面,又上了妆,那种稚气的少年感便消失不见了。
    楚昭华还是支着下巴,眼睛却是直勾勾地盯着他看,她抬手掩住唇,真的很想夸一句好看,不过看李毓那张风雨欲来的黑脸,她还是闭嘴最好。
    叶令幸灾乐祸:“哈哈哈哈,你看李毓像不像姑娘?还是那种美貌小姑娘,我要是歹人,肯定第一个抓他!楚师姐,哎呦,楚师姐,你千万要保护好李师妹啊!”
    叶令果然是能凭本事单身一辈子的。
    李毓呵得冷笑一声:“说不定有人就是品味独特呢?”他顶着这样一张脸,突然发出了男音,听得人直皱眉,这实在是太违和了。
    楚昭华笑道:“我昨晚看卷宗,其中有一桩便是说那新娘皮肤微黑,身材不高还有些结实,娃娃脸,就跟叶师弟你一样呢。”
    “什么?!”叶令大惊失色,隔了一会儿,又将信将疑,“你……不会骗我的吧?”
    “没有呢。”楚昭华巧笑兮然,“我骗你做什么,我是提醒你要小心。”
    “老远我就听见你们在吵吵闹闹,都省着点力气,等干完了活再……”宋世言一脚踏进院子,骤然看到面前七个穿着红嫁衣的“新娘”,其中一半别说是姿色了,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丑怪,他深吸了一口气,镇定地把话说完,“干完活再闹,要是把事情解决了,师叔请你们上馆子去。”
    若是把事情解决了,他作为长辈,的确是该请他们吃一顿大餐。不光是他这样想,就是被迫打扮成新嫁娘的男弟子们,心里都有一把刀,正磨刀霍霍,准备痛宰他一顿。
    宋世言一扬折扇:“事不宜迟,我们便出发了。”
    宋家少爷娶亲,不但排场大,这亲事也奇葩,竟然一下子娶了七个进门。
    这接亲的轿子都要七顶,按照之前失踪新娘的地点,从城外绕了一大圈,再送进城内的宋家。
    楚昭华坐在轿子里,一手握着剑,一手在剑鞘上慢慢弄敲打,她不知为何,突然有点焦虑。她有一种直觉,他们的想法并没有出错,但是应当忽略了什么不太显眼的细节。
    当接亲的队伍到达了荒凉的郊外,宋世言便抬起手,让轿夫们全部停下来休息。轿夫抬着人绕了大半圈,的确是满身是汗,便聚在一起喝水,水袋里水很快喝光了,就跟宋世言说了一声,打算去河边装点水来。
    谁知道那些去河边接水的轿夫走了一阵,久久都没回来。剩下的轿夫面面相觑,不知道他们到底去了哪里。他们和宋世言商量了一下,打算去找人。这里其实是安排好的,轿夫是必须支开的,支开后既能保护更多无辜的人,也能给隐藏在暗处的人提供带走新娘的机会。
    外男离开了,只剩下妆娘和随嫁的嬷嬷,在轿子里待得气闷的新娘还有走下来透透气的。自然,能离开轿子透气的就只有两个真正的女子,那些男扮女装的早就被勒令不准露面也不准说话,他们只要下来一走路,就得露馅了。
    李毓从上完妆开始,全身就散发一股冰冷的气息,隔绝开大部分人。
    楚昭华撩起一半红色的霞帔,露出面孔来,抬手在轿子上轻轻地敲了敲,低声道:“你还生气?”
    轿子里面的人没吭声。
    她小心地撩起轿帘,探头道:“我也是害怕……”
    李毓早就把霞帔给扔到了一边,闻言斜眼瞄了她一眼,还是不说话。
    “如果我真的被掳走了,又一时不慎没来得及逃走,结果会怎么样?”她可怜兮兮地开口,“小师叔看上去就不太靠谱,我也没你聪明,万一……”
    一个长得好看的女子若是落到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手中会有什么下场,李毓自然知道。不光是他,就连宋世言肯答应这个荒谬的要求,也有部分原因是害怕她出事。现在她还可怜巴巴地跟他撒娇,就算再是铁石心肠也该软化了。他目光闪了闪,伸出手去抓住了她红色嫁衣下的手腕,微微用力一拉:“答应我一件事,我就不生气。”
    本来他也没有生气。只是不习惯被打扮成这个样子,还被嘲笑而已。
    楚昭华立刻就笑起来:“好啊。”
    李毓伸手捏住她的脸蛋,这样捏了一会儿,又觉得还是不过瘾,便又用力捏了两下。她的脸颊还有些婴儿肥,下巴的轮廓虽是尖削,看上去却还是很圆润的。她鼓起脸颊,认真地问:“你渴了吗?我找水给你。”
    李毓点点头,竟然从轿子里出来,跟在了她身后。
    宋世言坐在树荫底下,看着他们两个分食一个苹果,那景色真是景致如画,不由用手摸了摸下巴:虽然李毓走路的姿态实在是太不像个女人了,步子也迈得太大,不是踩到拖地的裙摆就是把裙子给掀了起来,可那张脸就足够弥补这些缺点。这样两个壁人在外面晃荡,要是还没人来抢,也真是瞎了眼了。
    他闭着眼,看上去像是有点乏了,可耳朵却还注意着四面八方的声音,蓦地,他睁开了一双清亮的眼,暗道,还是来了。
    楚昭华正把切成小块的苹果送到李毓嘴边,她的感官没有宋世言这么敏锐,但在有人出现在树林附近的时候还是警觉起来了。只听一阵又一阵清脆的铃声回荡在他们四周,像是形成了一个包围圈,虽然不见人,可她还是能感觉到这铃声正一圈圈地缩小,像是要把他们所有人困在里面。
    她把苹果扔到一边,手上把玩着削苹果的小刀,只听铃声骤然而止,突然有成百道红色绸缎从四面八方袭来,好像要他们直接用这些红绸捆绑起来。
    铺天盖地的红绸虽然看着阵势挺大,也很能吓唬人,可不过是虚张声势的玩意罢了。她手上的小刀一动,嗤得一声削断了正要往她腰上缠来的绸缎,她的动作很快,几乎在一瞬间,便把这些绸缎都截断了。
    这下,原本要把人死死缠在里面的红绸顿时后继无力,软软地垂落在地。
    宋世言盯着他面前的红绸,突然醒悟:“不好!”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楚昭华脚边的绸缎忽然嘭得一声爆开,竟是爆成了片片白雾状的粉末。她忙屏住呼吸,却已经吸进去少许雾气,脑中忽然晕眩起来。
    她本来就是百毒不侵,几乎所有迷药麻药都不抬可能在她身上起效的体质,只是吸入少许粉末,竟然会觉得晕眩?她忙抓住李毓的手,又抬袖帮他遮挡,但现在这样做已经太晚了。她只看到许多条人影出现在她的眼前,她根本看不真切,也不知道来的人是谁。
    她向来觉得别人想要骗她那是千万万难,向来也是她骗别人或欺负别人的。结果打雁打了一辈子,竟然被大雁狠狠地啄了好几口。她只恨得咬牙。她又不是真的十五岁,翻车绝不可原谅。
    有人一把抱住她,想要把她跟李毓分开,结果掰了两下,发觉她一只手抓得死紧,便道:“算了,辛苦点,就这样带走吧!”
    她虽然一直闭着眼,可是对周围的感知还没完全失去,只感觉到一阵山风迎面吹到了她的脸上,她慢慢调息了一会儿,觉得脑中的晕眩慢慢散去,就掐了掐李毓的手腕,他闭着眼睛,一动不动,没有丝毫回应。
    她先是偷偷抓了把嫁衣上绣着的珍珠,沿途都撒出去几颗,珍珠扔完了,就把金色绣线也抽出来往下扔,一边还用一支金叉刺了刺李毓的手指。她在他的指腹上都刺了一个小孔,挤出些血来,又掐住他的人中,他总算慢慢清醒过来。
    只要他醒着,就好办。
    楚昭华朝他眨了眨眼,便一心一意给宋世言在路上留下记号。她做了这么多事,扛着他们感觉的人根本就没有觉察到。
    突然,只听有人道:“呼,总算到了,这两个小娘子不知道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这么重。”
    “重吗?”有人噗嗤一笑,问,“要不要让我抱一会儿?”
    “算了吧,万一你把人摔着了,等下夫人问罪了该怎么办?”
    夫人?掳人的还是个女人?如果是女人,她当初就不该拖人一道下水的。楚昭华有一瞬间很尴尬,又用口型对李毓说了声对不起。李毓已经恢复了一些知觉,只是那种迷药药效缠绵,他还是不太能动弹。
    他盯着楚昭华,慢慢、慢慢地眨了一下左眼,然后朝她笑了一下。
    又听一阵轮毂转动的声音传来,扛着他们的那个人道:“总算可以轻松了。”说完,便把肩上扛着的人朝下面一扔。
    这一下太突然了,别说楚昭华完全清醒的时候都多半反应不过来,她现在这样更是懵了一下,很快,她就被摔进了一辆小车里。与其说是小车,倒不如是就是几块铁板拼成的不知名的玩意,李毓摔下去的时候,正好撞在了铁板边上,他连哼都没哼一声。
    这个时候,车身一沉,有人跳了下来。跳下来的那人伸足一挑,便把李毓翻过身来,那个踢人的竟是个女子,她身量高挑,身材极为丰腴,肤色白腻,倒是十足的美人胚子。她哎呦了一声,又笑道:“你醒了?醒了还忍着不出声,骨头倒是挺硬的。”
    她低着头,打量了李毓一会儿,神色莫名,过了一会儿,又看了看楚昭华的脸,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没看出来,这回的两个倒是长得还不错。”
    “何止是还不错。”之前扛着他们跑的是个男人,人高马大,双臂肌肉遒劲,“我看说是绝色也不为过。”
    李毓那张脸顿时绷不住了。
    “……是啊,比前面的都要好。”她莫名其妙又说了一句,语气还有点阴森森的,“长得太好,可不是一件好事。”
    “行了,我们尽快把人带回去吧。”
    楚昭华立刻伸手,紧紧抓住李毓,她才刚抓住人,那铁皮车突然就启动了,不是慢慢被牵引着往下慢慢滑,而是突然朝着山道下急冲出去。她是蜷缩在铁车内,李毓伸臂抱住她的腰,两人一道用力,才没被直接甩出去。可之前那个说话的男人还是站在车上,根本来不及抓住什么稳住身体,就直接被甩了出去,掉落在雾气茫茫的山下。很久都没有听到回音。
    那个女子见他们两个还是安然无恙,脸上戾气更重,一手扶着铁皮车上的把手,双腿一蹬,一手执着匕首,就朝他们刺了下来。
    楚昭华最讨厌从高空坠下的感觉,这种失控且完全找不到重心的感觉让她很难受很不开心,还让她想起被姬慕云逼着跳崖的那一次,她深吸一口气,就地一滚,一把扼住她的手腕,用力朝铁皮的边缘撞去。就算这铁皮并没有匕首这么锋利,但这样对着割下去,也是鲜血淋漓。
    那女人手腕被铁皮割伤,右腿用力,要踢到她身上。
    她不太好避开,只要一避,说不准就会摔出车外,只能硬生生承受这一脚。只见李毓扑过来,用手臂为她挡了这一下,只听咔擦一声,这一脚竟是把他的手臂都踢断了。楚昭华眯着眼睛,也模仿她之前那招,踢中了她的小腿骨,如炮制法,同样也是一声清脆的骨骼断裂的声响。
    她一手挽住李毓的衣带,趁着对方因为疼痛而分神的瞬间,再是用力一推,把对方半边身子推出了车外。那女子尖叫了一声,用力抓住自己能抓住的铁皮,即使手上被划得鲜血淋漓也没松手,她甚至还在胡乱中抓住了楚昭华身上的嫁衣,那件鲜红的绣着金丝的华服,她的鲜血氤开在布料上,和原本的鲜红色融为一体--她就算要死,也要拖着这个狐狸精一起死!
    楚昭华勉强还能在颠簸下坠的车里稳住,用手去撕身上的衣裳,可不知道是不是宋家真的太有钱,就算假戏真做,这件嫁衣的质量做工都是一等一,她撕了一下竟然没撕开。正当她准备用力撕第二次的时候,李毓举着簪子,刷得一声将她的衣袖割去大半,那女子惨叫着飞了出去。
    猎猎狂风中,李毓那头被妆娘精心梳制的发髻完全散了,又被山风吹得在脸边乱舞。他的一条手臂软软地垂在身边,但他好像感觉不到痛一样,用额头贴了一下她的额头,轻叹道:“还好你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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