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全是鬼[快穿]

20.杯中忘川(1)

    
    白萱和解青谙久别重逢,三花很有眼色的将冯晓兰送到禄正川那就在没回来。
    可惜,它这个三百瓦的电灯泡还没跑出去几个小时,就被眼前这个小女孩吸引了。
    女孩年纪不大,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她穿着一身雪白色的连衣裙,头发披散,奔跑的动作略显僵硬,左摇右摆,四肢十分的不协调,显然就不是一个活人。
    女孩十分卖力的向前奔跑,三花悄悄跟在后面,不多时,她们就来到了一个三花无比熟悉的地方,白萱的室内算命摊子——相易阁。
    三花有些风中凌乱的看着玻璃上大喇喇贴着的“算命”二字,一时无语片刻,白萱的生意又来了。
    女孩推门进去的时候,三花也跟着屁颠屁颠的跑了进去,它进屋一看,里面即没有什么少猫不宜的刺激,也没有温馨动人的画面,白萱那个没心没肺的货倒在一旁睡的直流哈喇子,而解青谙则安静的坐在电脑旁看,呃,好像是在看什么小说。
    三花翻了个白眼,心想,“老子都留给你们这么长时间的二人世界了,你们怎么还这样不温不火的,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啊!”
    不过它转头又一想,白萱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但对于感情的事还是比较慎重的,要不然她能一直没谈恋爱吗!
    刚才进门的女孩还没等三花琢么出个什么味道来,她就“嗷”一嗓子哭了出来。
    正在酣睡的白萱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梦,她被吓醒的那一刻嘴里还嚷嚷着“鸡腿。”
    解青谙虽然坐在那专心致志的看小说,但他还是分出了三分的注意力在白萱身上,在注意到白萱被吓醒的那一刻时,他猛的闪身过去,扶住了白萱即将要掉下去的脑袋。
    三花好奇,直接蹦到了电脑屏幕前,映入眼帘的是那经典的“女人,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这几个字。
    三花一个趔趄,险些滑到了桌子底下,这货那会儿来的时候那么装逼,是从小说里学的吗?
    白萱猛然间被吓醒,有点懵,她起身揉了揉眼睛,看了看面前这个哭成狗的女孩,茫然的问:“你谁啊,干嘛跑我这哭!”
    女孩看了白萱一眼,还是什么话都不说,就只是哇哇的哭。
    白萱翻了个白眼:“你到底说不说,不说走人!”
    女孩稍微止住了哭声,抽抽噎噎的说:“你们,你们帮我救救他,他傻了,他被我灌了五杯忘川水,就傻了!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求求你救救他,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哦,对了,我这有一颗夜明珠,你拿去,”说着,她就将一个鸡蛋大的夜明珠往白萱手里塞。
    白萱险些没被这颗夜明珠晃了眼,一时间忘了这个女孩说的话,要是她没看错,这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不仅价值不菲,还有助于提高她的抗击打能力。
    白萱两眼放光,溜下了激动的哈喇子。
    解青谙咳了一声,示意她注意着点。
    白萱干咳一声说:“那什么,你说什么,怎么回事?”
    女孩继续抽抽搭搭的说:“我给他的灌了五杯忘川水,结果他现在傻了,怎么办啊,哇——”
    白萱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啥,你在说一遍?”
    女孩低着头,嗫嚅着说:“我给他的灌了五杯忘川水,结果他现在傻了。”
    白萱无语望苍天,听说有给人灌忘情水、那啥情药的,这还是她头一次听说给活人灌忘川水的,这货没死还真是幸运啊。
    “那个,到底是怎么回事?”白萱无语的问,“你什么也不说,我怎么帮你啊!”
    女孩抽抽搭搭的说了好半晌,白萱用了汉语听力八级的水准才大概明白了她的意思。
    简而言之,女子名叫阿云,是个真真正正的小僵尸,说起阿云给那倒霉蛋灌忘川水的原因,就是她怀疑自己男朋友貌似喜欢上了别人。
    阿云一共给这倒霉蛋灌了五次忘川水,男子在反复的失忆与移情别恋后终于变成了一个大白痴。
    等他变成大白痴以后,阿云才觉得自己闯祸了,这才火急火燎的来找白萱帮忙。
    白萱现在只想用“卧槽”来形容这个二缺僵尸妹了。
    “你打算让我怎么帮你?”
    “就那个,我听说你有一块怀表,能穿越过去未来,我就想,让你回到三个月前,帮我把那忘川水换成矿泉水。”阿云磕磕绊绊的说。
    白萱露出了一个便秘的表情:“你到底是怎么想的,给活人灌忘川水,还有,你那忘川水是哪来的?”
    阿云低头扭着自己的裙摆:“那个,是有人给我的,说这个和那传说中的忘情水有一样的效果,然后,然后,我就,我就......
    “然后你就给他灌了五次,”白萱凉凉的说,“灌成了一个大傻帽,是不是。”
    阿云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最后会变成这样,我求求你,你帮帮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要是这个夜明珠不够,你说,只要我能找到了,都给你找!”
    “我帮你倒是可以,但也得告诉我具体是怎么回事吧,还有,你现在不是人吧,怎么会和人搞在一起?”
    阿云愣了半晌:“你想知道?”
    白萱点了点头:“我可不喜欢干没头没尾的事,说说吧,你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模样的,还有那被你灌了忘川水的倒霉,你喜欢的人,是怎么回事?”
    阿云看了看她,伸出一只手:“你过来看吧,这个故事很长。”
    白萱想也没想就将手递了过去,解青谙说了声“危险”,赶忙去拉白萱,三花“喵”一声拽住了解青谙的裤腿,瞬间,三人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往来行人的穿着打扮都是一个模样,男子多为青衣小帽,女子则麻衣裙钗,放眼望去,整个集市就没有一个大富大贵之人。
    街道两边的铺子也不在少数,茶坊、酒肆、胭脂店、钱庄、当铺......可谓是应有尽有。
    走街串巷的挑担货郎比比皆是,他们的吆喝之声在人流涌动的市集中此起彼伏,好似谁吆喝的声音高,谁家的生意就好一样。
    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酒肆那迎风飘荡的幌子,幌子上书“东归”二字,仿佛是在劝来往的旅人记得家乡的故土。
    就在这样一个热闹的市集中,白萱一眼就看到了一个蹲在饭庄门前的小乞丐,饭庄名曰“天下居”,从天下居中走出来的客人个个吃的津津有味,一脸满足,和旁边鸡仔似的小乞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乞丐旁边趴着一只油光水滑的大狗,就外貌来看,这只狗的生活可比小乞丐滋润多了。
    从天下居中走出来一名店小二,他看了看蹲在一旁的小乞丐,“哼”了一声,没说什么,然后他将手里的包子丢给了旁边那只狗。
    这只狗显然是天下居养的,它看见食物后,猛的一个鲤鱼打滚,起身就去叼地上的包子,与此同时,旁边的小乞丐猛的将她那鸡爪似的小手伸向了狗嘴,到嘴的食物骤然被抢,大狗张开獠牙,“汪”的一声就咬了下去,索性这乞丐已经习惯了这场面,她无比迅速的收回了手,抱着包子就跑,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狗嘴夺食。
    那狗见食物被抢,本来想撒腿就追,奈何被主人唤住,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又跑了回来,店小二返回身又从店里拿出了两个包子,递给狗的同时还骂了小乞丐一声。
    白萱拉着解青谙就追,解青谙不明所以:“怎么了?”
    白萱回答:“那小乞丐就是阿云,你没发现她胳膊上有个胎记吗?”
    解青谙定睛看去,果然发现这小乞丐左胳膊处有一块红色的胎记。
    阿云抢了包子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往里塞,险些被噎死,等包子终于从喉咙里咽下去时,她终于放慢了脚步,就在此时,街道的另一头传来了一声尖叫:“北蛮人打进来了,快跑啊!”
    集市中的人因为这句“北蛮人打进来了”而吓的四散奔逃,挑担的扔了担子撒腿就跑,店铺掌柜子并伙计连门都没锁就望风而逃,路上行人一阵大乱,更有甚者直接将手中的孩子扔了,茶坊、酒肆、钱庄、饭庄、当铺、布行、胭脂店......瞬间乱做一团,哭爹喊娘之声响成一片,不到五分钟,原本热闹的集市连个影都看不见了,仅剩几个被丢弃的孩子和一些被撞翻的摊子并几个绿油油的菜叶子。
    集市上的人一溜烟全跑光了,等到最后,都没看到那所谓的北蛮人,反而出现了一个邋里邋遢的小流氓。
    该流氓满脸灰尘披头散发,浑身披着的破布十分有碍观瞻,好似那种连鱼都兜不住的破渔网,他脚下踩着一双露着五个指头的破鞋,哼哼唧唧的从对面走来,嘴里叼着一个草。
    “哎呀,北蛮人就是好用,啧啧啧,你看着些人,这不都吓的闻风丧胆了吗,哎呦,这还有小朋友啊,”他蹲了下来,“啧啧,你娘不要你了是不是,你娘要是不养你,叔叔养你,你看,叔叔这里有糖,别哭了,乖!”
    小流氓逗完孩子,迈步走进了天下居,天下居里一片狼藉,他十分嫌弃的扫视了一圈后,转身到柜台前,将里面的银子悉数倒进了自己的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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