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孤烟,长河落日。
我从秦县往北,成散兵线向北延伸,十一个人一个编队,队长为班长,每三个班为一个排,设临时排长,每三个排为一个连,设临时连长,使用核心战术,也是我在蓝幕上看到的一种战术。
这种战术没有确切的目标好像一条直线,而一旦直线上的某个点发生战斗,其余班组立即围过去,或组成圆形战阵围而歼之,或坚守待援由侧翼组成雁翎阵,组成锥形阵一鼓作气迅速结束战斗。
我们并没有遇到太多的阻挡,只有一小部分散兵游勇,而且是在戈壁滩迷失了方向的散兵游勇。我们一直走着,直到我们走进北面的沙漠,我们又从沙漠中走出,此时我们已经多了一杆旗,一杆写着“孙”字的战旗。
夜晚时分,我们赶上了被我们刻意放走的迷失了方向的辛元兵,寂静的夜晚我们如同沙漠传说中的鬼怪,从他们的身后将他们的头颅砍了下来,尸体被我们整齐的码在了一起,中间簇拥着一杆“孙”字大旗。
入则汉人,出则蛮夷,孙世坤选择了自立为王,忘记军人的根本,我只能利用他为古宋做最后一点他应该尽的本分。为了控制军队,利用刘源除掉孟奇,这种人不值得我去敬重。
我们顺着夜色前行,在戈壁上肆意的杀戮着,我要将辛元人的怒火挑起来,直到他们大军压境,逼迫古宋朝廷做他该做的事,我们是升斗小民,可我们也是活生生的人,看着毫不犹豫跟我出秦县的士兵从战马上掉下来,我也会心痛。
“老大,前边出现了一支一百多人的队伍,骑兵。”斥候有些兴奋,兴奋的让我觉得莫名其妙。
“骑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继续侦查。”
陆陆续续的斥候都回来了,越来越多关于骑兵的报告被送了回来。
“骑兵,难道要绕道将秦县变成孤城?六子,你说这群辛元人在耍什么阴谋诡计?”
“绕道秦县?可是秦县如果不打下来,他们会钻深山老林直插古宋腹地?”
“这不太可能,辛元人没有那个能力,除非……”我不敢想象,因为我曾经见过那样的画面,那同样是一群畜生,却长驱直入,几乎毁掉了那个蓝幕中的国家。
坚壁清野,以战养战。辛元骑兵冲锋过卧龙岭,只需要几个冲锋,就可以攻进歌舞升平的帝都。
“不好,斥候沿途传令,命令部队回秦县。”
我再次下令,出来仅仅一天,便带着四百八十人向秦县冲去。
“子启,事情恐怕有些麻烦。”
“怎么了?难道辛元军倾巢而出?”
“没这么简单,他们想要直捣龙庭,让古宋分崩离析,进而各个击破。”
“这是要亡族灭种啊。”
“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我怎么知道怎么办,让我们这一千多战士和三千新兵去打这种送死的仗?”
屋子里陷入了沉默,很快就有消息传回来,出南门向卧龙岭方向移动的王万部被人全歼,跟他们一起死的还有一些手无寸铁的百姓。
“出城去干死这些狗娘养的,集合队伍,子启兄,恐怕我要让你背上不守承诺了。”
“给我留三百人,我要让秦县的百姓全部撤出去。”
“最多两百人,我们必须在卧龙岭背面阻击敌人,嫂子,我给乐毅写一封书信,若是他不来,三日后全部人员撤离秦县,既然他乐毅想置整个古宋不管,我就不介意给他在后院里搅点风雨。”
“集结部队!”
“是!”
城中,百姓已经撤离了七七八八,只剩下一些年老体衰的人还在李迪组织的人手帮助下向东撤退。
“兄弟们,辛元军要绕过秦县从卧龙岭直扑龙庭,可是我们的陛下还没有睡醒,需要我们去把他喊醒,此一去没有活命的机会,只有尸体一具,愿意跟我走的,放下你们手上的武器,换上那些狗杂碎的装备,带上他们带着羊膻味的帽子,跟我钻进那野人山,唤醒我们的陛下。”
“愿为将军效死!”
“从现在开始没有将军,我也不再是那醉生梦死皇帝老儿的天子门生,我是一名军人,保家卫国尽我的本分,与其苟活于世,不如就此死在这卧龙岭,成就咱们兄弟们的万世美名。”
再完美的伪装也会有破绽,好在我们已经剪去了该死的长发,忍受着刺鼻的羊膻味,我们钻进了野人山卧龙岭。戍边军的兄弟们会说辛元话的正在教战士们辛元话,我穿上皮甲,这是辛元军的制式装备,只是这味道真的很难闻。
“将军,我知道您要出征,老朽在秦县唱了三十多年的小曲,无以为赠,从军行赠与将军,祝愿将军凯旋而归,这块布本来是我留给自己的裹尸布,原本想着太平盛世,别给人添了麻烦,可是一个小曲换一个凯旋有些过不去,这裹尸布就送与将军权当个军旗吧。”老者说这话,从怀中取出一块淡雅色的布。
说话的是一位盲人,很早以前我就见过他,只是没想到还还在城中,他看不见了,可是他却清晰的找到了我的位置。
我颤颤巍巍的伸出双手,接过了老先生递过来的布。我第一次在乱世中感到有值得我感动的东西,我抓着老者的手,说道:“老先生,离开吧,秦县守不住的。”
“将军,您刚刚说的,老朽都已经听到了,将军尽了军人的本分,老朽在这秦县拉了三十年的曲,县里的人习惯了我的小曲把他们叫醒,也习惯了我的小曲伴他们入眠,将军听完老朽的小曲,定能凯旋。”
从军行,很古老的一手军歌,却被老先生拉出了无限的惆怅,我仔细的听着这曲子,从未听过的感动与心动,我以为看着这朝廷,我的心早已心灰意冷,我以为我看了蓝幕中的景象只不过实在完成我那可怜的梦想,可是现在我有了我值得奋斗的,哪怕是清晨的一首曲子,入眠前的一声道别。
曲终人亡,在我们眼前,老者撞在了城墙上,带着他的乐器和秦县共存亡。
“愣着做什么,拾起我们的军旗,跟老子杀了那些搅了我们听曲的畜生!”
“杀!”
三十里的开阔地,并不足以让辛元军肆无忌惮的通过,于是他们派来了佯攻的步兵,让我们以为他们想会攻克三关要道秦县再攻克泸州,可是现在看来,我们都错了,错误的低估了辛元军的野心。
“不管是步兵还是骑兵,全部杀了。”我从未想过自己会称为一个嗜杀之人,可是我却成为了杀人的凶器,在老者从军行成为绝唱的瞬间,我好似变了一个人,变成了我羡慕的那些人,而今我练了几天的杀人技越来越成熟,手中的长枪每一次刺出不见血不归。
卧龙岭下是开阔地,适合骑兵冲锋,我必须在短时间内将这里变成战场,哪怕是凭借着我们的血肉之躯,只为了尽我们古宋人的本分,我们开始看到越来越多的辛元骑兵,多到我们会被直接踩成肉泥,可是我们没有退后一步。
四千五百人,四千人,三千人,在损失了三千人之后,我们成功的将辛元军切割成了两部分,我们也终于被包围了。
“兄弟们,过瘾吗?”
“过瘾,跟着将军打仗就是比那些穷酸书生过瘾。”
“那咱们就再杀他们一个对穿,老规矩,我做先锋,兄弟们跟我冲!”
“杀!”
从未有过的勇气和视死如归的气势,只为了尽我们的本分,我拿着长枪将我身前的第一个辛元军从战马上挑下来,很快他就成了肉泥,紧跟着第二个,第三个,我已经记不清楚自己杀了多少人,我已经杀得麻木了,我也忘了这事我第几次换了手中的长枪,身后留下一地的尸体,有我们的,也有辛元军的。
我们凭借着从未有过的勇气,杀出了尸山血海,杀出了血流成河。
“救治伤员,其余人跟我在这里……”
“老大,启子让辛元军围住了。”
“杀回去!”
可是我已经没有那么多的力气了,我只看到张启如同杀神一般,手中的狼牙棒不断地挥舞着,几乎站在一座死人山上,他脚下的尸体越来越多。
“小心弓箭!”
“啊……”张启吃痛的大声喊了出来,声音撕心裂肺,一支箭矢射进了他的眼睛里。
“狗杂种,来啊,老子吃过牛肉,吃过羊肉就是他妈的没有吃过人肉,来啊。”张启胳膊上青筋暴动,左手猛然将插在眼眶中的箭矢拔了出来,塞进了嘴里,拔出的箭矢被他甩了出去,直接洞穿了放暗箭的辛元兵的喉咙。
此时的张启眼眶向外流着血,好似不怕死一般,狼牙棒依旧在挥舞着,只是没有一个辛元军敢再上前,已经被张启杀得吓破了胆子。
“救人啊!”我的声音嘶哑了,我无法感受那种痛苦。
“兄弟,哥哥没有给你丢脸吧?”张启看着我笑了笑,昏了过去。
我忍着泪水,在同袍的搀扶下,将张启扶上一匹战马,战马似乎被张启身上的杀气吓住了,竟然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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