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好衣裳下楼之后, 只见林霄因已经衣冠整齐,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见到唐知白两人下楼后, 瞥了他一样嘱咐道:“醒了?快去餐厅吃早餐。”
伦敦的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暴雨停歇,阳光照耀,金光洒在昨日湿漉的草坪上, 窗外面数辆马车上正在搬运着大箱子,巨大的声响动作,就像要搬家一样。
唐知白见到自己的衣物用具被包裹好,一件一件地运下来,他拍拍路易肩膀,让他先去用餐后, 自己便坐到了林霄因的身旁。
林霄因放下报纸看着他。
“舅舅, 我们一起搬去公爵的庄园里吗?”唐知白眨眨眼, 问道。
“胡说, 那是公爵的家,我怎么可能住过去。”林霄因不无怜爱地揉揉他的脑袋,“从今以后,那也是你的家了,诺曼公爵,也是你的亲人。”
“我不想住过去。”唐知白低声反驳, 满心的拒绝抵触。
“小诉, 你要知道, 你既然不愿意离开,留在伦敦只有住在那里更安全。”林霄因轻声道。
“外面安全了,城堡里依旧危机四伏是吗。”唐知白心情低落,语气沉沉。
林霄因皱起眉,低沉安慰道:“诺曼公爵承诺过,他会照顾你的,自住在那边一定要小心,有事就像上次那样,第一时间和我打电话。”
窗外的金色光纤倾泄而入,撒满半面客厅,透亮的光芒下,唐知白缓缓抬头注视着他的眼睛,少年眉眼间充溢着不舍,心里更不知是什么滋味,他默默道:“舅舅,你会常来看我吗?”
这句话说得异常可怜,他此时就像只被养育十多年忽然被丢弃路边的小鹿,懵懂而无措,湿漉漉的圆眼中全是不舍。
没想到他会这样说,林霄因双眸顿时一滞,心脏就像被谁狠狠揪了一下,手不由抚上少年柔软发间,似乎,好久……好久没有和小诉这么亲密地坐在一起聊天谈心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
回想林诉年幼稚嫩时,大概两三岁时,他回家一进门,就立刻滚过来一个白白胖胖的小胖墩过来抱住自己双腿,吱吱呜呜地说一些谁也听不清楚的话,虽然小东西蹭了他满腿口水,但他心中全是欢喜怜爱。
当时就觉得,为了这孩子,即使付出生命,他也愿意。
那时候的林诉虽小却活力充沛,整日在庭院中蹦来跳去,还喜欢藏起来,急坏了史密斯太太们也不肯出来,只有等他回到家,轻轻唤一声,小猴子便窜出来抱住他。
从小到大,他从来舍不得责备这个林诉,即便是后来林诉再怎样无法无天,可这是他半生心血养育成的孩子,即便没有血缘关系,他舍不得他受半点委屈。可伴随年纪的增长,两人的心却逐渐远离了。
林霄因甚至惊恐地发现,林诉开始恨他,那种怨恨的眼神让他寝室难安,可少年心事复杂难料,他不知如何做是对的,只能更加的放纵他。直至后来林诉受伤昏迷醒来之后,虽然少年懂事了不少,可两人之间总是隔着一条名为疏离的鸿沟。
眼前少年不舍眷恋的目光,忽然让林霄因回想起,林诉小时抱着他大腿吱呀叫唤的时候,这一刻,他知道,他们是真心关护着彼此的,男人这颗钢铁般的心脏也变得柔软不堪。
林霄因喉咙紧涩,哽咽着发声困难,他努力克制着,抚着少年的鬓发,认真道:“当然,我永远是你的舅舅。”
“舅舅?”林霄因脸色忽而变得很奇怪,唐知白有些担忧地轻声唤道。
就在这时,一旁角几上的电话铃声响起。
“没事。”林霄因轻声回了他一句,便转身拿起电话,“喂?”
听着电话中冰冷机械般地男声,林霄因脸色越发低沉难看,最后什么也没说,就挂掉了电话。
身旁唐知白用眼眸询问着他。
林霄因脸色平静,语气不明,“看来我们赶不及吃早餐了,公爵大人很是着急啊。”
说着,他转头嘱咐道:“小诉,去叫那小子,我们现在就出发。”
“好。”唐知白应声点头。
……
庭院中,停在喷水池前的几辆马车已经悉数装好,前方停着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站在车前的便是林霄因的专属司机,曾经送唐知白上学的那位。
见几人出来,唐知白还牵着路易,黑衣司机连忙迎上前,替林霄因打开车门,“您好,大人,公爵现在已经在华夫餐厅等候您了,他说想先和林先生聊聊,行李可以先行运去诺曼庄园,公爵已经派人恭候了。”
林霄因走过去,冷眼嘲道:“他的安排可真细致。”说罢便进了车中。
史密斯太太在后方为唐知白打开车门,不舍地注视着少年,时刻严肃不忘礼仪的女人几乎含泪,“您过去后,一定要好好吃饭,注意休息。”
唐知白心间一软,柔声道:“史密斯太太,谢谢您的关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自己的。”说罢转身进了车。
正当两人说话唐知白没注意时,司机绕到了后面,悄悄一把扯过路易,将一个东西塞进他的口袋,低声冷道:“拿着这个,男爵叫你限明天之前,离开林先生身边,以后不许再跟着他。”
路易目光冰冷,盯着这个男人。
司机被男孩看得不适,立刻加重手中力度,低沉威胁道:“给你面子之前,趁早滚!听到没有?”说罢将男孩一推,撞到车尾上,男人整理了一下衣领,冷哼一声转身走上前启动汽车。
路易原地捏着口袋里那张皱巴巴的钞票,拳头不知住颤抖,目光又像只凶兽般,无情嗜血,仿佛随时要出击。
他知道自己现在势单力薄,连林霄因这样一个阻碍也对付不了,唯一能做的,只有忍。男孩强烈克制住之后,转身进了车中。
同在后座的唐知白似乎感觉到他情绪有些不对,便轻声问道:“路易,怎么了?”
男孩默默摇头,唐知白也以为是自己错觉。
前座的林霄因通过车前镜,轻描淡写地瞥了路易一眼。
……
车子驶停在豪华百货大楼前,高大恢弘的石柱,精致的水晶旋转门,样样标榜着价值不菲,车子刚停下,保安便恭敬地上前打开车门。
这里是诺曼家族的产业,包涵了香水化妆品服装,系列高奢品牌,顶楼更是改造一家饭店,下面宽大道路上虽来往人群稀疏,可再次流连停歇的都是些贵妇小姐,百货大楼俨然已经成了她们心中一个满意的购物标志。
林霄因给诺曼工作那么多年,账目上的无数猫腻他都一清二楚,更何况只是这么一家简单的百货大楼,他下车后点了根香烟,瞥了保安一眼,“公爵在哪儿?”
这位手段狠厉的男爵,保安们都很熟悉,连忙鞠身道:“公爵大人已经在顶楼的餐厅等候您了,这边请。”
“小诉,过来。”林霄因唤过林诉,便大步走上前。
宽敞明亮的大厅中,个个玻璃柜台摆放着奢侈品,地上铺着干净漂亮的羊皮地毯,原本是禁烟区,林霄因却无礼地一路吞吐着烟雾,一旁购物的贵妇们闻见烟味,不满地看向这头,却见他仗势浩大,也没人敢抱怨。
保安推销导购们,更是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男爵明显心情不好,都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惹恼了这个阎王。
轻车熟路地上了顶楼,这时整个顶楼餐厅顾客都被清空,服务生皆列门口恭候着,见人一来,便推开大厅。
华夫餐厅位于大厦顶楼,餐桌陈设于顶楼露台之上,周遭用玻璃栅栏包裹起来,晴天之下可以俯瞰整个伦敦,风雪夜也可摆满蜡烛观看满城飘雪,算是伦敦城中前卫的设计之一,唐知白甚至能从上方看见港湾轰鸣的轮船,真是不一样的新奇体验。
一路走来,只见保镖护卫守在整个餐厅之间。
服务员却带众人拐进走廊,推开包厢的大门,只见诺曼公爵坐落在前方主位上,老管家格林特恭敬地站在身后。
房间窗户上帘幔被紧紧拉上,昏暗的空间里就坐着一位冰冷的大人物,不由让唐知白一哆嗦,林霄因顿时皱眉,责备道:“公爵大人,您吓到小诉了。”
保镖们立刻拉开桌子,请他们坐下,
诺曼公爵地低沉目光一直跟随着林霄因的一举一动,闻言,他挥手让格林特拉开窗帘,帘幔被刷地拉开,刺目的光芒穿透进来,除了诺曼和路易,其余人不由眯起了眼睛。
封闭空间中,在阳光照耀下,林霄因指尖弥漫的烟火也越来浓烈明显。
诺曼微微皱起眉,不满道:“霄因,我说过,很不喜欢你抽烟。”
林霄因正眼看都没看他,无所谓地挑挑眉,“真可笑,你能抽雪茄,却不允许我抽香烟。”虽这样说着,林霄因却知道,现在还不是能惹恼肖卫·本·诺曼的时候,继而深深吸了一口,就将烟随意按熄在昂贵的红木桌上。
烟蒂灰尘弄了满桌,丝毫不管这举动,在诺曼面前是否失礼。
唐知白也能察觉出,这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巨大转变,舅舅似乎在肆无忌惮地得罪着公爵,仿佛在衡量敌人的底线到底在哪儿,却不敢彻底惹怒诺曼,而诺曼也在放纵着舅舅。
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一种唐知白说不出的古怪感。
见林霄因按熄了烟,诺曼才移开目光,转向唐知白,儒雅的男人语气柔和,“小诉,上次因为我的擅自举动,可能吓到你了真是抱歉。”
男人一来便先道歉,如此有礼的举动,让唐知白脑袋混沌一秒,连忙道:“没关系,当时只是有些紧张而已。”
“那马上要搬来诺曼庄园里了,紧不紧张?”诺曼嘘寒问暖般地温和问候,和一周前夜晚,那个笑着不动声色就能威胁自己的男人判若两人,让唐知白浮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唐知白缓缓回话,“也有一点儿,公爵大人。”
诺曼浅笑着注视着他,“不用紧张,在庄园里你会享受着比从前更好的生活待遇,不过,小诉,既然成为了诺曼家族的继承人,以后在家里,是时候应该换一个称呼了。”
唐知白一愣,“那……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诺曼轻笑出声,轻瞥了林霄因一眼,“我当然更希望你能叫我父亲,就像你舅舅至于之那样。”
那头林霄因敲打桌面的指尖顿时一滞,面色也难看起来,诺曼含笑地欣赏着他僵硬的神色。唐知白知道事情原委,一时语塞,气氛也微妙地凝结起来。
林霄因不敢看林诉,只能暗中怒视着诺曼。
“母亲去世得早,舅舅养育我长大,给予的关心和爱护早已超越了我生身父亲对我意义,舅舅当然也可以算是我的父亲。”唐知白眨了眨澄澈的双眸,问道,“公爵,您的意思是?”
唐知白回荡在房间中的声音破解了这尴尬的氛围,就像个善良而知感恩纯洁少年,林霄因感动地目光投向他,唐知白回以一笑。
服务员们推开大门,逐渐开始上菜,诺曼低头喝了口咖啡,浅笑道:“当然和你的意思一样,小诉还真是个懂事地孩子。”
路易坐在唐知白身旁沉默着一言不发,精致漂亮的小脸上静默着,诺曼目光缓缓移动,打量着这个男孩,仿佛才看到他般,开口道:“小诉,这是你的朋友吗?怎么不介绍一下?”
唐知白眉间一动,悄悄拉过路易的手,道:“这是我在学院里认识的朋友,路易·斯安茹,他对我很好,我也将他当成弟弟一样。”
路易淡淡开口:“您好,公爵大人。”
诺曼浅笑打量着这个男孩,“安茹?我似乎没有听说过这个姓氏。”
唐知白一听便知后话不妙,果然诺曼公爵开始询问路易的家族,他右眼皮一跳,连忙道:“公爵,路易和我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了,他不是什么贵族后裔,只是个很有天赋的男孩罢了,我们智趣相投。”
“哦?是这样。”诺曼公爵新奇地打量唐知白,“听格林特先生说,你和阿廖沙亚历山大的关系也很不错。”
唐知白道:“普通朋友而已。”
“和斯诺斯图亚特也是朋友?”诺曼浅笑道,“对于诺曼家族继承人来说,这是倒个不错的开始,别让我失望。”
长宽的餐厅间,精致食物已经摆满,主厨低头恭候在旁,等待他们话语结束才能上前介绍菜品。林霄因烦操地呼出一口浊气,似乎很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于是皱眉打断他的话,“我们早上都没吃早餐,再打探下去,公爵是想饿死我们吗?”
闻言,诺曼收回了对两人的试探,含笑看了一眼林霄因,“是我招待不周了。”说着朝身后挥手。
格林特先生便指挥着服务员,将菜品均匀小心切开,匀到每位的银盘中……
……
待正午,吃完饭后,唐知白才松了口气,好在因为自己即将离开原因,舅舅与公爵并未争锋相对,这顿饭虽然吃得压抑,却并未导致气氛僵硬。
几人一前一后走出大厦,林霄因与诺曼公爵在前低语着,唐知白牵着路易的手走在他们身后,直至走过旋转大门,感受到大厦外的阳光,才算送了口气。
这时已正值午间,街道上的人群逐渐多了起来,香烟贩子报纸小童都在叫卖着,人来人往的街道嘈杂起来。
大厦门前已经停着两辆轿车,诺曼似笑非笑地看着林霄因,道:“霄因,今天你似乎心情很不好。”
林霄因看也没看他,就再次点燃了一根烟,暗讽道:“如果被人强、暴了之后,那个人还要用你的侄子做威胁,让你留在伦敦,我想,没有会心情好。”
眼前冷言嘲讽,诺曼依旧笑容不变。
“这些天你没有想着逃离,我心情不错,所以我原谅你今天的无力越矩,只是希望下次见面时,恢复你该有的态度。”说罢,他一把抽过林霄因手中香烟,举在手中,“比如说这个。”
随后便将香烟扔在了地上。
林霄因冷眼旁观着他的举动,冷哼道:“我还有选择么?”
“当然有。”诺曼公爵浅笑着,询问道,“小诉今夜是第一次过来,必定紧张,愿不愿意今晚留在诺曼庄园陪着他?”
林霄因转过头,难以置信地冷眼打量他,仿佛被男人无耻的面容刷新的定义,继而嘲讽道:“是陪你还是陪小诉?我可不想再被你绑起来强、奸。”
“哦,是么?你就不怕他不习惯那里的生活,偷跑出来有危险。”两人走到大厦台阶上停下,诺曼公爵说得轻描淡写。
林霄因目光一凛,冷冷道:“肖卫·本·诺曼,你想干什么?你答应过我,你会照顾好小诉的!别告诉我你从一个疯子,变成了一个言而无信的疯子!”
诺曼没有回答,转头便看见街道小巷拐角处,一个褐发少女提着一篮子花叫卖着,篮中花布满大片浅紫,鲜艳好看得忍不住吸引人目光,林霄因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种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颜色,让他一愣。
诺曼回头,轻声道:“这个季节,竟然有人开始卖夕雾花了。记得你和潇潇,都喜欢很这种花。”
林霄因回过神,冷声道:“你想说什么?”
诺曼浅笑着打量他,挥了挥手。
只见身旁格林特先生点头会意,带着两位保镖穿过街道的人潮,低声和那女孩商量了几句,便将那卖花的少女带了过来。
卖花褐发少女长得很漂亮,脸上长着些许雀斑不施粉黛,穿着补丁裙子却很朴实,她突然被穿着华丽的贵族们叫住,且被一堆严肃的人包围时,实在很害怕,胆怯地有些哆嗦。
连一旁唐知白也被公爵古怪地举动吸引住。
“夕雾花在伦敦很少见,你的是哪里来的?”诺曼问道。
“回大人,是我,我父亲,很喜欢这种花,便在家中的农场里种植了很多。”少女眼睛不敢看人,越说头埋得越低,手指扭着裙带显得相当拘谨。
“是吗?我全要了。”说着诺曼从花篮中抽出一把浓紫的花束。
递到林霄因面前,低声道,“二十年前欠你的花,给林潇潇拿去了,今天我补上了,愿意来庄园里住一晚吗?我不强迫你。”
男人的声音低沉悦耳,回荡在耳畔,林霄因看着眼前的夕雾花一愣。
浓艳地色彩仿佛让他回到了二十年前的那个初夏,尚且年少的两人肆意躺在斯特黎尔学院的后山间,沐浴着阳光,脸上虽带着伤痕,却很开心。
年幼时的诺曼模样俊朗,他仰面躺在林霄因肩上,说道,“霄因,虽然现在我不被家族看好,但是有你在,我一定会让你们林家在伦敦受人敬仰,不会再像今天这样被人欺负□□!”
那时的林霄因充满稚气,清秀眉宇间又有些野心,他皱眉道:“他们看不起黄种人,你该和我在一起了,你也会被连累的。”
诺曼不满地翻身压在他身上,反驳道,“他们只是些脑满猪油的草包,我迟早会让他们付出代价!不要担心……”
一位身着罗裙的美丽少女找来,她盘着整齐美丽的头发,优雅而动人,“哥哥,你被人欺负了又躲在这里,我会担心的。”
少女连抱怨的声音都想百灵鸟的叫声般悦耳动听。
一见到这个女孩,林霄因眼眸一亮,立刻翻身站起来,笑道:“潇潇!你怎么来了?”
“我听安妮说了你的事,担心你。”少女轻抬指尖,拈去少年头上的落叶稻草。
看着眼前动作亲昵的两人,而林霄因已经完全将自己忽略,眼中只有那个女人,年幼的诺曼眼眸中氤氲怒火,不由嫉妒得捏起拳头,收敛好情绪之后,他低沉道:“霄因,这位是?”
林霄因这才回头笑道:“啊,忘了介绍,这是我妹妹,林潇潇。”
“这是我……最好的朋友!肖卫·本·诺曼!”
……
曾经的过往,此刻犹如流水般从脑海中略过,清楚熟悉得恍若昨夕,林霄因闻着夕雾花的味道,甚至能清晰记得那天诺曼的领结是什么颜色。
站在大厦门前,诺曼只是淡淡地注视着他,并没有打扰他。
为了不打扰两人,格林特先生识趣地将一张整额钞票放到花篮里,低声道:“不用找了,走吧。”
少女表情扭捏,小声低语道:“先生,我不要钱。”
格林特先生一愣,疑惑地皱起眉,“你什么意思?那你要什么?”
卖花少女缓缓抬起头,脸色古怪兴奋,带着忠实信徒那般狂热,有这向死而生的信仰,她眸中闪过亮光。
顿时从花篮下抽出一把被粘住的□□,直指着诺曼公爵,尖声叫道:“我要你们的命!”
一声枪响划破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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