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宴相逢

第三百八十六章 等不到

    
    金都还记得那是六年级的时候,期末将近。
    那天下着绵延的小雨,他有些晕车,便下了车,而停的地方,正好是花鸟鱼虫市场。
    他第一次踏进这里,充满着新鲜感,然后第一眼就看见了门口箱子里放着的小狗,不同于那些穿着小衣服,带着蝴蝶结的名贵品种,那只小土狗即便在脏兮兮的箱子里一直哼哼唧唧的,也没有人多看一眼。
    他走过去,看着小狗奶呼呼的样子,伸出手去抚摸。
    那时候的他只有一个念头,将这只狗带回去,或许那个冰冷的豪宅中,就会有他想要待下去的理由了。
    他还记得那天宠物店的老板走了出来,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看起来很喜欢小动物,手里还抱着名贵的波斯猫。
    「小弟弟,这只狗喜欢的话就带走,姐姐不要你的钱,路边捡来的,它刚出生妈妈就被人打死了,你得答应姐姐,好好的养着,不许给丢了。」
    金都点着头答应着,然后再小姑娘诧异的眼神中,去店里挥手就买贵的离谱的狗粮。
    小姑娘也觉得自己做了亏心事一样,还是道,「看着你这小弟弟很有钱吧,家里得养一个名贵的品种,我们里面有很多……」
    金都走过去抱起那小小的狗,「就是它了。」
    等他将狗带回去之后,果然有了陪伴自己的东西,他觉得没有那么孤单了,哪怕下面那对夫妻吵的天翻地覆,他还能抱着狗逗弄。
    然而玩物丧志,等他期末成绩下来的时候,他掉下去了十名。
    果然他的母亲顿时勃然大怒,当着他的面将那只小狗让人抱走,丢了出去。
    他永远忘不掉那小狗被抱走时候的样子,哆哆嗦嗦的,被佣人掐着脖子,叫的凄惨,四肢不断的挣扎着,那双眼睛一直看向他。
    金都拼命的想要阻止,却被他的母亲死死的按着。
    她就是故意的,哪怕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她也不会善待。
    后来金都是在家里附近的小巷子里找到的,那时候已经被车撞死了,扔在路边,一堆苍蝇围着。
    一个从小失去母亲的小狗,没有谁教它怎么去躲避过往的车辆。
    后来金都就再也没有养过狗,也从来没有再回到过这个地方。
    他却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池烟,或许知道她太过多愁善感,也许是不想破坏现在的美好。
    「忘了,已经是小时候的事情了。」两个人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卖花的地方,果然一下子空气不一样了,带着植物的芳香,眼前霍然一亮。
    老板是个乐呵呵的男人,背着黑包,坐在椅子上,像个弥勒佛一样,「两位要点什么?我们这菊花开的漂亮啊,刚才植物园的还从我这里搬走了一些呢。」
    金都看了一眼满地的鲜花,「多肉。」
    「哎呀,这块八毛的东西,你买点别的我送你,怎么样?」老板极力的推销着自己的东西,「你看我家的百合花,迷迭香,摆在家里多好啊。」
    金都挑了挑眉,「我买盆百合你就送?」
    「送!」老板一脸大方。
    「那就送我五百盆,那盆百合我要了!」金都大方的掏出手机来。
    老板一听恨不得将自己的舌头嚼碎,只当没提起过这话,笑着道,「哎呀,大客户啊,冒昧的问您一句,买这么多多肉回去,只准备炒啊,还是炖啊!」
    池烟「噗嗤」的一声笑了起来,「老板还挺幽默,我养不好别的,就买一种。」
    老板看着自己店里的存货也没有五百盆,便好心的劝道,「您用不了这么多,你家总不能当初都摆多肉啊,这家里往哪里落脚啊。」
    金都淡然道
    ,「放在花房里就可以了。」
    有钱人的世界老板不懂,「哎呀,你家花房能有多大,这玩意儿繁殖的特别快。」
    池烟想了想,「比你家店铺大三倍吧,不过里面有竹椅雕塑之类的可能占地方……」
    老板露出一种吃了黄连的表情,「这么大的地方种多肉,你们怎么不把撒哈拉搬进去,种仙人掌啊。」
    金都眼中已经有不悦的神色了,「怎么,不卖吗?」
    老板站起来,「卖卖卖!要是我店里不够,我给你去进货,把你家的地址给我,明天就能送货上门。」
    池烟和金都走到多肉区,小小的多肉植物长在小石子中,她随手拿了一颗最不起眼的,放在手中细细的打量。
    「这叫八千代。」老板乐呵呵的介绍着。…………
    又是一天,好像时间在拼命的奔跑,无论池烟怎么追赶,都是个失败者。
    她不断的祈求着时间能慢一些,慢到度日如年,她甚至觉得这是最好的一个词语,两个人百日白头,天长地久。
    她恨透了自己的装傻和躲避,就像是明明知道他晚上疼的睡不着,在黑暗中摸索橱柜里的药,她竟然还傻傻的装作不知道。
    等她睁开眼睛,金都已经不在身边了,她慢慢的走出卧室,却见旁边屋子的门开着。
    只见之前从商场里买回来的婴儿床已经装好了,甚至连小小的木柜和书桌也好了,架子上摆放着童话书,甚至连每一个小小的摆件,都是精心放在那里的。
    池烟找了一大圈也没有见到金都,她想到了什么,慢慢的走到了楼上的花房,四周全是透明的玻璃,但门口却堆放着数不清的木箱子,隔着缝隙,隐约能看见里面的多肉。
    而金都正站在远处,拿着铁锹,整理着花土。
    他身上穿了一件米白色的毛衣,袖子卷起,但是肩膀上全是脏兮兮的灰,头发也乱糟糟的,虽然不修边幅,但却是一种慵懒随性的美。
    听到动静,金都慢慢的转过头来,「看什么呢,过来帮忙,我打算今天将这些都弄好,你可不许偷懒,重活我来,你在一旁递递水就可以了。」
    池烟也笑了起来,「不用这么急的,又不是春耕,慢慢来。」
    金都攥着锄头的手紧了紧,良久才慢慢的道,「我可能等不了那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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