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君

番外之静好(二)

    
    孩子们在马厩里看马挑马,个个兴致勃勃。
    等各自挑好了小马,年龄大一些的,如方大郎崔大郎沈妙几个,骑术都很不错,不需要人牵马,自己骑着马就去了演武场。
    年龄小一些的,如沈昱方三郎几个,心意不定,一会儿觉得这匹马好,一会儿想要那匹小马。有两人相中同一匹的,不免要争抢,总之,也够闹腾的。
    亏得沈祐有耐心,也不嫌被吵得头痛。眼见着沈昱和方三郎都憋红了脸快打起来了,沈祐笑道:“你们两个都相中了这匹小白马,这样吧,你们两个比一比拳脚,谁赢了这小白马就是谁的。输了的那一个,就挑别的马。”
    男孩子嘛,谁也不肯服输。
    沈昱和方三郎立刻挺着胸膛应了,像两只小斗鸡一样,冲到马厩外的空地上,各自摆出阵势。
    方四郎握着拳头,为自己的兄长加油:“三哥,加油!”
    沈妙去骑马了,沈好二话不说,立刻为堂兄鼓劲:“堂哥加油!”
    方四郎是沈妙的小跟班,很快就背叛了阵营,站到了沈好身边,一起喊道:“昱堂兄加油!”
    方三郎被气得,瞪了方四郎一眼:“你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
    方四郎奶声奶气地应道:“我站在好姐姐这一边。”
    崔三郎也乐颠颠地点头:“对,我也是。”
    一旁看热闹的冯少君,被逗得笑声连连。
    沈祐也觉得有趣,笑着对冯少君说道:“看他们这样,我便想起年少时候了。我和三哥同龄,小时候我比他高一些,力气比他大,身手比他好。每次二叔带兵器或战马回来,让我们两个挑。我们都要比试一番,谁胜谁先挑。”
    冯少君扑哧一声笑了:“沈嘉哪里是你对手。这么一来,岂不都是你先挑吗?”
    沈祐目中闪过笑意:“确实都是我赢我先挑。不过,挑好了之后,三哥经常好言相求,要借我的长刀用一用,借我的马骑一骑。借着借着,就据为己有,不还给我。”
    冯少君笑得直不起腰。
    沈嘉确实就是这等脾气。
    沈祐特意提起这一茬,显然也是若有所指。
    接下来,沈昱和方三郎各自握拳冲到一起,你来我往地过招。沈昱和方三郎一样大,今年都是七岁。说起来,沈昱还要大两个月。
    不过,论身手,沈昱着实不及方三郎,不到五十招,就被方三郎揍趴下了。
    方三郎扬眉吐气,得意洋洋地牵走了小白马。
    沈昱也没泄气,去马厩里挑了一匹棕色的小马。骑了两圈后,沈昱就去方三郎身边献媚讨好:“方三弟,你的小白马先借我骑一会儿成不成?”
    方三郎禁不住沈昱软磨硬泡,只得点头借了。
    这一借就成了惯例。这十几匹小马驹都养在沈宅的马厩里,孩子们每天一同来习武练骑射。沈昱几乎每天都向方三郎“借”小白马。
    方三郎也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棕色小马骑得很习惯。半个月一过,每日到了马厩里,自动自发就去牵小棕马了。
    沈昱顺理成章地将小白马据为己有,天天骑着乐颠颠的。
    ……
    雷小雪知道此事后,颇有些不好意思,板着脸孔训了儿子一顿。沈昱还有些委屈:“我是借着骑一段日子,以后总会还给方三弟。”
    雷小雪伸手扇了沈昱后脑勺一击:“你还有理了。好的不学,偏学了你爹这臭毛病。”
    沈昱被亲娘揍了一顿,哭了一顿。一转头就忘了。第二天,照旧骑小白马。
    雷小雪也没法子,特意向李氏陪不是。
    李氏抿唇一笑:“这点小事,哪里值得一提。真论起来,这些马驹都是沈将军带回来的。我们孩子白得了一匹马,每日连喂马养马之类的事都省了。我们都占了便宜呢!”
    冯少君笑道:“我们一同来边城,不是亲人也胜似亲人,说这些话岂不见外。”
    这倒也是。
    当年沈嘉和方鹏毫不犹豫地放下宫中差事,追随沈祐来了边军。这几年里,同在军营,同吃同住,一同领兵出关练兵杀敌,是同生共死的袍泽。这样的情谊,更胜手足。
    “孩子们自己都不介意,我们也别啰嗦多嘴了。”李氏笑道。
    雷小雪性情爽利明快,很快释然:“你们说得没错。以后我不说这些就是。对了,今日我让厨子去买了一篓鱼虾回来,今日正午,都来我家吃饭。”
    冯少君和李氏也没客气,一同笑着应了。
    坐在一旁的宋氏,客套了几句。雷小雪笑道:“他们几个天天在一处,有好吃的,崔大郎兄弟三个必是要来的。难道还少你一双筷子不成。”
    崔元翰在边军里做军需官,又是沈祐的舅兄,很快融入将军坊这个圈子里。
    五年前崔元翰来了边城后,在将军坊的邻坊买了宅子。后来将军坊里有几个阵亡,还有一个受了重伤的回了京城,宅子空出了几处。崔元翰便带着妻儿搬进了将军坊,宅子就在沈宅的后面。开了后门就到,来往十分便利。
    宋氏性情温柔,与人和善,雷小雪李氏和她颇为相得。
    宋氏唯一的“缺点”,在雷小雪看来,就是太过客气多礼了。喊吃饭就去嘛,非要多费几番口舌。
    果然,盛情难却之下,宋氏才应了。
    寒冬将至,天气愈发冷了。这时节,就是在京城,新鲜的鱼虾河鲜也是稀罕物,价格高昂。到了边城,得加一个更字。
    雷小雪令人买的一篓鲜活鱼虾,比牛羊肉贵了数倍。
    虾用盐水白灼,鲜嫩中带着清甜。三斤以上的鲜鱼或红烧或糖醋,浓香扑鼻。小一些的鱼熬成奶白的鱼汤,汤鲜味美。还有手指长的小鱼,去了内脏刮净鱼鳞,裹上蛋清面粉,下油锅一炸,酥脆鲜香。
    冯少君在平江府长大,本就爱吃鱼,今日这一席鱼虾宴,吃得心满意足。
    宋氏更是水乡长大的姑娘。
    眼前这些菜肴,都是自小就吃惯的。不过,到了边城以后,想吃鱼虾着实不易。今日同样吃得畅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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