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 与您同来的那位小郎君要见您!”“
“柳郎君, 我阿姐呢! ”阿彻惊恐问道。
半个时辰前。
“放手!”阿禾用力挣扎着, 想挣脱那恶心的双手, 然而她虽然力气比一般女子大,但是跟这些男子比起来还差了很远。
男子并不懂得怜香惜玉, 小挣扎是情趣, 挣扎过分就坏了兴致了, 他一掌扇在她脸上,“臭娘们, 不想受苦就给我老实点!”
本来已经红了的脸颊立马肿了起来, 望着男子凶恶的眼神, 阿禾心中是深深的绝望,怎么会这样呢?这一定是场噩梦, 怎么会是她遇到这种事?
不, 她不能坐以待毙,她要嫁给柳郎君!
她更加剧烈的挣扎起来, 男子一掌又要下来,却忽然口中吐出献血, 倒在她身上。
“啊!”她吓得惊叫起来。
“阿禾?!”
阿禾大口的喘息着, 看着一个男子将他身上的男子拎起来,扔到一边。
“阿禾!我是二叔啊!”看到阿禾面目红肿, 衣衫不整, 男子恨不得将地上的男子千刀万剐。
“二叔!?二叔!”阿禾委屈的哭起来, “你怎么在这里?你怎么才来?”
“说来话长, 一会儿出去我再跟你说!”
稍微整理了一下,两人出了门,阿禾看到不时有兵士走动,可是二叔却躲着人,她心中疑惑却不敢多问。
然而当她看到被兵士簇拥的魏云廷,正想过去,却看到二叔扬起羽箭。
“二叔不要!”阿禾将他的弓一撞,箭矢射偏了,却被人发现这边有人。
“阿禾你在干什么?现在二叔变成丧家之犬都是这个人害得!你不要管我!”二叔又搭上一支箭,似乎想与青年同归于尽。
“可是……可是他们那么多人,一定会被发现的!”阿禾知道二叔的箭术有多高明,她怎能眼睁睁看着青年遇害!
“二叔,你快走!他们过来了!”阿禾催促着。
“你跟我一起走!”
“我是被他们抓来的,他们不会害我的,二叔,我引开他们,你快走!我不能再失去一个亲人了!”
似乎被她的话打动,二叔一声叹息,“唉!去疏勒找我!”说完不再恋战,抓起弓箭飞奔而去。
不一会儿,寻人的士兵赶了过来,却只看到一个少女面色惊恐的留在当地,“云护卫,柳郎君呢?我要见柳郎君!”
“柳……”在人群中看到青年的身影,她就要冲上去,却看到他面容温和的对季郎君说话。
与她在一起时,她从来没看到过他这种表情!
紧紧握了握拳,阿禾走上去,“柳郎君。”
少女表情怯怯,还有大难过后的惊吓。
季春明却面色复杂的看着她,他实在不愿意将才的事是阿禾故意的,但是事情是那么巧。
可是他也听云震说过,这位女郎是魏云廷的救命恩人。
“谢谢你,阿禾。”
你有什么资格谢我?他身边的位置明明该是我的!我救了他两次,他是我的!
然而此时,阿禾只能按压下心中的嫉恨,微微笑着,“大家都平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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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
“有人突然发狂,属下制止不及,请殿下恕罪!”梁兵忽然来报。
魏云廷皱眉,“不是要你们看好吗?怎么突然出了这种事情?”
“请殿下恕罪,这些人也不知怎么了,忽然就发狂,自相残杀起来,属下无能,制止不及!”梁兵连连请罪。
事已至此,魏云廷虽是满腔疑惑,却也只能去看看。
“我也跟你们去看看。”季春明还想找找扎卡,只是他没想到现场竟然这么凄惨。
满地尸首东倒西歪,有缺了胳膊的,有断腿的最奇怪的是他们脸上的表情,仿佛并不痛苦。
季春明头皮发寒,虽说这些人并不是好人,但是一个时辰前在厅中还都是鲜活的生命,如今却成了一具具尸首!
他感到喉中一阵恶心,魏云廷忙将他拉了出来。
云震查看了一下尸首,用鼻子嗅了嗅,发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怪的气味。“这些人恐怕中了醉乡散。”
醉乡散是一种具有迷幻兴致的□□,中毒之人丧失理智、极度兴奋,仿若回到家乡一样,会手舞足蹈、在有心人的诱导下,更会做出伤人之事来。
醉乡散并不常见,何以忽然在这盗匪窝中突然出现?
然而还未查探清楚,梁兵却又硬着头皮来报另一个发现,“还请殿下赶快离开,属下发现很多地方不知何时被泼了油,恐怕有人要加害殿下!”他话音刚落,不远处一阵火光漫天燃起。
“还请殿下赶快离开!”梁兵催促道。
众人只得赶紧撤离,季春明看到不远处一个屋中似乎有扎卡的身影,他连忙跑过去,要他叫他跟他们一起走,扎卡却看了他一眼,“我就知道不该带你进来!”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扎卡的眼神却十分陌生,没有一点往常嬉闹的样子。
“这是我的命运!”话音刚落,扎卡手一松,点燃了身下的木材。
有油光浸染,大火很快燃烧了起来,少年却在厅中弹起了琵琶,那声音低沉苍茫,似乎藏着无数不可说的秘密,却就这样消散在火光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大概,这也是他们沙漠之狼的命运——
骑在马上,季春明回首望着冲天的火光,心中只剩唏嘘。
他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秘密,让他们宁愿放弃生命也要保守。想到总是带着笑意、说话并不客气的扎卡,他心中一酸。
我们沙漠之狼是这西域最厉害的匪盗!我们沙漠之狼跟别的匪盗可不一样,从不滥杀无辜!
魏云廷拍了拍他的肩膀,无声安慰着,目光却穿过毫无表情的梁兵向远处看去,火光燃烧着夜空,却照不亮漫无边际的黑暗。
云震查看了村寨,然而他们的收获并不多,首先,除了已死的三当家,其他四位当家人都不见踪影,其次,村寨中并没有发现当日劫掠的物资,要不是魏云廷认出三当家就是当时的抢劫人之一,说那是沙漠之狼所为似乎只是空穴来风。
再加上这自焚般的大火,所有的证据都消灭殆尽,沙漠之狼的名号仿佛随着这终会消散的火光一般,变成了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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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是安西四镇中最繁华的镇子,南来北往的商人将这个边境之地经营的十分热闹。浙东道的杭绸、蜀西道的蜀绸、滇地的普洱、闵地的乌龙,均瑶的白瓷、哥窑的兔毫展,就连徽地的笔墨纸砚都能看到,若不说这是关外之地,季春明几乎以为来错了地方。
不过这里毕竟是关外,比起京城的精美器物,还有许多具有胡地特色的刺绣、衣物,精美的夜光杯、各种五光十色的宝石、还有香料、织毯,看的人目不暇接。看着身旁少年徜徉在集市中,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魏云廷轻轻松了一口气,看来带他来集市是对的。
从沙漠之狼的营地离开后,季春明消沉了好几天。
一来是痛惜庞乐正的离世,二来,却是为那许多的生命。
他始终不明白扎卡为何会选择这样一种惨烈的方式离开人世,到底是什么宁愿让他们放弃生的希望,也要保护住这个秘密?
重生一世的他知道生命有多么宝贵,又怎能这样轻易舍弃?
走着走着,忽然看到一名老汉垂头丧气的坐在路边,连连叹气。
魏云廷不想少年继续失落,为转移他的注意力,不由好奇道,“这位郎君何故叹气?”
那人看到两位客人不由来了精神,忙把人往里引,“你们尝尝我这酒!”
却原来,主人家新酿了酒想找人品尝,却苦于地方偏僻,无人上门。
“这有何难,可有琵琶?”
“有,有!”季春明一听就明白了青年用意,他有些好笑的挑挑眉,“就会让我当苦力!”
“不要浪费你的才干嘛!”魏云廷说着将琵琶轻轻擦拭一下递给少年。
季春明接过琵琶,弹了起来,手指似乎有自己的意识,替他述说了心中的各种感情,有遗憾、有不解、有感慨,到最后,却化成对生命的礼赞。
连他自己都没发现,琵琶是他最好的纾解方式,仿佛一切烦恼都随着指下这些音符的流串消失了。
少年不好意思的看了眼青年,青年却对他微微一笑,从腰间抽出长笛,与他合奏起来。
有了笛声的加入,琵琶的明快、欢乐被激发出来,曲调愈发悠扬、婉转。
青年默默注视着沉浸在乐曲中的少年,说起来,这还是他们今生第二次合奏,两人却仿佛排练过千百遍一般,配合的默契无比。
曲乐声声,听住了酿酒的主人家,也招来了循声而来的客人。
店主人喜悦的将美酒一一送给客人品尝,有人问道,“如此美酒,可有名姓?”
主人摇摇头“还未得名。”
客人指着奏乐的两人“这不是?”
主人才恍然大悟的拍拍脑袋,“正是正是,此酒合该叫翠合春!”
时下美酒总以春字结尾,但是翠合二字却道出此下意境:翠,谐音脆,取这首曲乐之魂,合,是合奏的方式、也是好合的祝祷。
口彩好、意头好,正合他意!
许多年后,翠合春的当家人换了几代,新酿的酒方换了几个,这张老方却没有淘汰,每年都有同一个老主顾从不同地方订上十坛,仿若在追寻当年的那个午后。
“好一个翠合春,好酒!”这把熟悉的声音让季春明回过神来,他诧异的看了一眼来者,正是十日前一别的白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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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沙漠之狼就这样消失了。”三人在一处茶楼坐下,白领队向他们打听了情况,“说句你们不爱听的话,这沙漠之狼一走,还不知我们这些商人会受到多少磨戳!”
季春明不置可否,魏云廷却皱眉道,“可是有其他动向?”
“还是柳郎君聪慧!以往有沙漠之狼维持平衡,各地的匪盗不过划区而治,如今让众人信服的没了,这些人却都想争这个老大,我们回去的时候恐怕不会太平。”白领队一阵唏嘘,虽说并不希望遇上盗匪,可是如果真要遇上,必然是沙漠之狼这样有原则、讲道义的更好打交道,若是换了像山鹰那样滥杀无辜的血腥匪盗,遇上了,真是在刀尖上舔生活。
说起来,沙漠之狼的存在并不合理,如今这匪盗众多也更是不合理,虽说这漫漫黄沙之地,总有些乘火打劫的匪盗,可弄成如今这样,也表明了朝廷在西域之地的控制在进一步减弱,这并不是好现象。
“如今呼延分裂成东西两部,虽势力不如前,两边的头领却都没有老可汗的沉稳,为了夺取更多的部众、受到众人信服,恐会拿我们大周开刀,再加上薛延近些年强大了,他们本就是反复无常的小人,恐会乘虚而入,恐怕最近一段时间都不会太平。”白领队分析着当前的形势,低声说道,“如今我听人说,马匹都不好买了,这并不是个好消息。”
胡商的交易除了香料、珠宝就是各类牲畜,如今却限制了马匹的交易,情况比预计的还要糟糕。
若是云霄在就会明白当日季春明所说的白家以小博大是何意义,这种极其秘密的消息能被白家探听到,而如魏云廷这样的朝中命官却还没有获得消息,可见白家的信息之广。
很能说明,
“没曾想事情竟严重到这等地步了。”季春明叹息一声。
“趋利避害是商人的本性,我们不过谨慎些。”白领队说完,结束了这个话题,“说来,明天的叶节你们参不参加?”
叶节是依附大周的赫赫族的节日,因为西域赫赫族人较多,这个节日也颇为热闹,疏勒城中也有不少赫赫人,明日他们会举行游城庆典。
“难得赶上,自然要去看看!”季春明本就是出来采风的,除了舞乐,各地的风俗民情也是一项值得观摩的事情。
“我也正有此意,赫赫族的美食胡羊祜可是只有叶节的时候才有!”
胡羊祜,有点类似大周朝的浑羊殁忽,但是没有鹅这道菜,在羊的选择上也更有讲究,听闻滋味十分鲜美,吃过的人没有说不好吃的。
看着一脸兴奋的跟白领队讨论的季春明,魏云廷却在心中偷笑,赫赫族没有上元节,叶节除了是他们的新年外,也是他们的上元节,是青年男女互述衷肠的节日。
很快到了第二日晚上,季春明听到敲门声,一开门,却看到身着赫赫族服饰的魏云廷。
赫赫族服饰色彩艳丽,而魏云廷的服饰通常以深色为主,难得看他如此装扮,他倒一时愣在那里。
“既然去玩,不如入乡随俗!”魏云廷说着将一套赫赫族衣服塞给季春明,季春明看他跟个孩子一样,不由莞尔。
等到换了衣衫去到叶节现场,才发现他们这套衣服跟别人不太一样,等弄明白是哪里不一样,季春明又想发火又好笑。
他们的衣服前襟镶有同色的琉璃石,而琉璃石在赫赫语的意思就是情人,而两人一左一右的位置正是表明了两人的关系。
难怪许多人看着自己偷偷发笑,戴在右边分明是女娘的位置!
说起来,除了那日在沙漠之狼村寨,两人激动相拥之外,并不曾有其他亲密举动,他也对那日自己的陷落有些懊恼。
到底哪里出了错,明明重生后决定保持距离的,却越来越接近,到得如今,——他没法欺骗自己,当看到青年平安时,他心跳的有多么激动。
也因此,当轻吻落下,他没有拒绝。
“烟花!”天空上不知何时放起了烟火,照在一张张幸福的脸上。
“前面有花车□□!”不知谁喊了一声,许多人朝前涌动,季春明差点被人挤倒在地,魏云廷忙执起了他的手。
虽然不是第一次牵手,可不知是身上这身衣服暗示意味太浓还是烟火太过徇烂,季春明竟觉得彼此相握的掌心分外温暖,似乎一直烫到了心里去。
青年牵着他的手,只觉得内心分外的平静,尽管人声鼎沸,他一向不喜欢这般热闹,可是此时,却希望这热闹再持久些,这条路最好永远没有尽头。
可是无论步子相比往日速度再慢,这条路终于走到了尽头,一辆辆花车被精心装饰着,满载着对新年的祝愿。
人们欢乐的唱着、跳着,印着漫天灯火,祈求第二年的风调雨顺、幸福美满,魏云廷看了眼少年,少年也正看着他。
两人的手在袖中缠绕的更紧了。
又一朵大大的烟花绽放在夜空,众人正发出惊叹,却只听一阵巨响,花车同时燃烧起来!而围着花车旁,带着面具跳舞驱魔的人却同时拔下矛头,露出尖锐的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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