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辣椒酱我还放了一些些的花椒在里面。”叶蒲苇看到方梅都辣出眼泪,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了一句。方梅责怪瞟了一眼叶蒲苇,这个小妮子居然不和她说实话,现在她的嘴巴还是一阵的麻辣,就算是喝水,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春喜见到方梅一直喝水的举动,有些担忧的问了一句:“小姐,这个辣椒加到面条里面,会不会狠辣啊?”
叶蒲苇一边倒着辣椒酱,一边回答“不会的,如果你们嫌辣的话,可以不加,加上辣椒酱纯粹只是为了调料而已。”
叶蒲苇伴着辣椒酱吃了一口,情不自禁的闭上眼睛,就是这种辣味,这是多么熟悉的味道,真的太好吃了。
面条和辣椒果断是绝配,没有辣椒的面条,不管怎么吃,都不够入味。
叶蒲苇本来就是爱吃辣的南方人,喜欢重口味,越辣的菜色,越辣的辣椒,她都能吃的很欢乐,并且她还是一个肉食主义,无肉不欢。
春喜看到叶蒲苇一脸满足状,心里也被挠的痒痒,也跟着叶蒲苇,端着碗倒了一点点进去。
搅拌着鸡蛋挂面,闻到了里面辣椒味,直冲鼻尖。
她拿着筷子夹起面条,呼了几口气,吹的有些凉透了,赶紧吸了起来。
一瞬间!面条的嚼劲,还有鸡蛋的味道,就这样充满着整个口腔,辣椒辣到嘴巴,辣到了喉咙,更加是辣到了肚子。
哪一种绝美的味道,在春喜的脑袋中炸开。
“好......好......好吃!”春喜双眼发亮,说话都开始结巴了,那可是二话不说的快速的解决了一碗。
方梅也同样是这种情况,虽然刚才单独吃真的狠辣,但是放在面条中一起搅拌着吃,味道真的不同凡响,可堪称是美味。
他们吃完夜宵之后,发现肚子再一次撑了起来。
原本方梅想着不要吃那么多,可是耐不住美味的诱惑,吃了一碗又一碗。
方梅坐在椅子上,撑得有些动不了身子,难受的直叫唤。
叶蒲苇看到方梅一脸皱眉的坐在那,赶紧放下手中的盘子,走上前揉着她的肚子。
“娘,你吃的有些多了。”叶蒲苇笑着打趣道,轻柔的揉着,试图缓解一下她的胃胀。
方梅见到叶蒲苇打趣着她,不由的感慨一番:“在这里这么多年了,每天吃的都是残羹冷炙,不是杂粮就是面馍馍,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的上肉,最近这几年,还真哭了蒲苇你啊,为娘真是没有用,到头来还让你受了欺负。”
叶蒲苇听到方梅由衷而发的感慨声,搂着她的手臂,把头靠在方梅的怀中,撒娇道:“娘,你别这么说,应该是我感谢你,这几年尽心尽力的照顾我,要不是你,蒲苇压根就不能活到现在。”
方梅慈祥的伸出手,摩擦着叶蒲苇的发旋,笑了笑。
春喜收拾好餐盘,擦拭了一下手掌,站在一旁。
“小姐,春喜有一个疑惑,不知该不该问。”
这个疑惑从昨天开始就已经有了,又怕叶蒲苇生气,就不敢多问。
“什么问题?”
“小姐,昨天那个字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春喜明明记得,这个字据老爷压根就没有立过,为什么小姐会有这些字据呢?”
方梅也是有些好奇,当初叶堂借钱的时候,她就是坐在老爷的身旁,亲眼看到叶堂拿了钱就离开的,压根什么字据都没有,为什么叶蒲苇会有?
叶蒲苇看到他们两个人一脸的好奇,也只是笑了笑,直接说:“其实爹有立字据,只是你们不知道而已。”
“什么时候?”方梅问。
“那个时候我看到二叔借了很多钱,而且爹也没有立字据,我担心二叔的人品,就偷偷的让爹把二叔借的钱都记下来,二叔也是不识字的,我就偷偷的让二叔按上手印,并且骗他说,这些都是地皮的凭据,让他按个手印,没有想到二叔这个贪财之人,想都不想就按了手印。”
叶蒲苇还真是感谢以前的叶蒲苇,虽然她性子骄纵,人很聪明剔透,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
叶蒲苇一想到这件事,心里也是为以前的叶蒲苇默默点蜡,如果不是她太沉不住气,也不会被叶二婶推到水中,气绝身亡。
方梅和春喜用着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看向叶蒲苇,俩个人还面面相觑了一番。
原来他们俩个人所认识的叶蒲苇,也只是表面的现象,当叶蒲苇把这件事说出来的时候,方梅的心里肯定是惊愕不已的。
“还有这种事,娘都不知道........”方梅低声喃喃了几句。
叶蒲苇也是没有想到,要不是之前原主的记忆还保留在脑子里,她还不知道这些字据的事情呢。
过了一会,时间也很晚了,叶蒲苇回到房间,躺在了床上。
叶蒲苇从这个窗口看向外头,看着布满星辰的天空,心里还觉得很不可思议。她穿越过来,也差不多有半个月的时间了,从震惊一直到平静,慢慢的接受这一事实。
她大致了解了这个世界状况,自己的家庭还是依旧那么贫寒。
从叶堂那边要过来的一百两银子,都可以在镇上开一家饭馆了。
可是开饭馆那里有那么容易,开饭馆必须要有资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饭馆的地方,优势的地点,而且还有喜好的人群,并且后面没有人支持,只怕开不下去。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就算是强龙,叶蒲苇也是很难办,因为她连强龙都干不过,更何况是地头蛇?
在这个地方想要生存,必须要把自身实力给提高了,但是弱小的时候,也要找个依靠,没有依靠,你照样还不是被别人弄成渣渣?!
叶蒲苇在床上翻转了一圈,她可不是像书中那样,金手指有,人缘有,运气好到爆。
实际上,怎么可能?!
叶蒲苇来到这个世界中,才知道自身实力的弱小,这个世界是以厨师为尊,厨师为荣的朝代。
一个什么阶级都不是的人,就算出去炒个菜,还被人从头到脚鄙视了一遍,阶级对于他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女厨师这个职业,在这个朝代数不胜数,前赴后继的出现。
而且开饭馆的最重要一点,就是必须要考上一等厨师,才能有资格开饭馆。
没有一等厨师资格,是开不了饭馆的。
这个一等厨师,就像是现代的营业执照一样,没有那样东西,你是开不了任何的店面的。
叶蒲苇唉声叹气起来,这下她该怎么办?不可能一直花钱,总有一天会入不敷出,坐吃山空的。
她就这样想着这些事,想到慢慢的睡了过去。
鸡鸣声响起,太阳从地平线绽放出第一道光芒,挥洒在这个大地上,新的一天开始了。
叶蒲苇睁开眼睛,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刷牙洗脸。
随后带着围裙,来到厨房,早上肠胃是空的,喝了一口温开水,舒缓一下肠胃,排除体内的脏物。
今天早上煮的粥是西红柿鸡蛋粥,西红柿具有美白养颜的效果,鸡蛋的蛋白质丰富,早上起床就应该补充蛋白质。
首先把米给掏干净了,随后拿着一个很小的砂锅,放在石炉上,加了煤炭进去开火。
这个粥要慢慢熬制,过了一刻,里面的米香从砂锅的盖子中飘散出来,这个时候到进鸡蛋,放一点点酒,然后从桌子上捞出小勺的油,加上一点盐,一起丢进去,盖上盖子重新熬制。
叶蒲苇把切好的西红柿放在一块纱布中,随后用力的挤着纱布,把西红柿里面的汁水给挤到碗里面,这样在把汁水倒进去一起搅拌。叶蒲苇很不喜欢吃西红柿,但是喜欢喝西红柿汁,这样做就是不把西红柿丢进去一块煮,直接倒汁进去就行。
半个时辰到了,叶蒲苇把汁水倒进去,西红柿的味道从里面冒了出来,味道很浓。
毕竟汁水而已,煮的时间很快,一下子这西红柿鸡蛋粥就煮好了。
叶蒲苇拿着一个小勺子,舀了一勺到碗中,尝试一下味道。
味道正正好,不咸不淡,鸡蛋和西红柿味很足,粥的软硬程度也恰好合适。
“蒲苇,你起来的那么早?”方梅走过来,看到叶蒲苇端着一碗红色的粥,问。
“不起早一点,没有办法煮早餐给你吃啊,娘,可以吃早餐了,这是我煮的西红柿鸡蛋粥。”
叶蒲苇分为三碗,放在托盘上,让春喜端出去,端出去之后,春喜先给了方梅一碗,然后到叶蒲苇,最后才到她。
方梅闻着这个味道,西红柿的酸甜味,正好解了昨天吃的油腻食物。
酸酸甜甜的口感,让方梅甚是喜欢,鸡蛋的味道已经被这个西红柿给掩盖住了,方梅本来就不太喜欢鸡蛋味,比较的腥,就算是加了酒进去一起煮,也是忍受不了。
今天早上的这一碗西红柿鸡蛋粥,让方梅食指大动起来,连续吃了两碗吃不下了,才停手。
“娘,我想去镇上可以吗?”
叶蒲苇好想去城镇一次,她来到这个世界还真的从来没有去镇里过。
心里有些好奇,而且听说镇上还有厨师比赛,就在这几天开始,顺便去看看厨师比赛到底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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