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艳不可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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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比例不足, 此章72hr后可阅读  而眼前这个, 青茬胡梢, 微岣着背, 毫无半点生气。
    他定是吃过很多苦, 才会被磨得连眼神都溃散无力。
    岁岁站在那,目光直勾勾地盯在宋明颂身上。他乡遇故人, 哪能冷静自持, 一无所动, 即使这个故人曾令她气到跳脚。
    她发过誓,再也不会同宋明颂说半句话。可如今他出现在她面前,过去的往事瞬间抛之脑后, 她恨不得立刻将满肚子的心酸都同他诉说。
    她甚至不计较他说她是个三流歌星。
    死亡让人低三下四。岁岁红着眼,有生以来第一次主动喊他:“宋明颂。”
    易丽吓一跳,气氛太过诡异,只好笑着打圆场:“岁岁,你瞧,宋医生是个幽默的人。”
    哪是幽默, 分明是刻薄。
    岁岁一动不动,视线凝结, 眼睛发红,鼻子发红。
    一双眼盯出了泪,宋明颂也没能认出她。
    他挑衅的目光将她从头到脚匆匆打量, 而后得出评价:“小姑娘矜持点, 别老盯着男人看。”
    岁岁揉了揉眼。
    易丽赔笑, 走过去讨论之后的事。从今日起,宋明颂就是朝月的主治医师,怎么治,用什么药,全由他说了算。
    一条人命握在他手里,任他态度再恶劣,也只能受着。
    岁岁在病房里站了一会,而后走到医院长廊的椅子坐下。
    病房里并没有她现在的母亲朝月,昨天一轮手术,仍在重症区看护。
    护士来喊她,说是她母亲苏醒了,想见她。
    岁岁深呼吸一口气,将眼泪擦干,跟着护士去见母亲。
    她脑海中有关于母亲的记忆,是这具身体的记忆,因为她这个外来者的造访,略微有些模糊。想不起具体模样,只是隐约觉得亲切。
    她现在就好比小孩描画,得真真切切贴着模子画,才能画出一样的。
    “岁岁。”
    母亲的声音虚弱,语气温暖,召唤离巢的幼鸟。
    岁岁就是那只幼鸟。
    她走到跟前,看了许久,一遍又一遍,比刚才看宋明颂还要仔细。
    她认得她。
    这是她七岁时曾照顾过她的保姆阿姨。她仍是隋穗时,最喜欢的保姆阿姨。
    她忘记了她的名字,可是仍然记得她的样子。
    朝月招手,看着自己可爱的女儿,微笑道:“岁岁,妈妈没事,你不用担心。”
    岁岁略微有些颤抖。
    是内疚。
    她怎么好意思告诉她最喜欢的保姆阿姨,她不是岁岁,她是她曾悉心照顾过的隋穗?
    许久。
    她低下脑袋,声音细细小小,自言自语:“我一定会照顾好你。”她不习惯唤母亲,因为她从小就没有母亲,犹豫半天后才挤出一个称呼:“妈妈。”
    朝月伸手握住她:“岁岁,傻孩子,你已经将妈妈照顾得很好。”她眼神呆滞,想到什么,苦笑:“我真希望昨天的手术失败,你不该被我拖累,你该有自由身。”
    岁岁更加愧疚。
    当年保姆阿姨不告而别,她是个小孩,没有能力寻人,后来长大了,拜托连夏生去寻,为当年的一点子温暖,想要给予保姆阿姨经济上的帮助,寻了几次没有寻到,也就渐渐忘了。
    不曾想,兜兜转转,她竟变成了保姆阿姨的女儿。
    原来的岁岁哪去了,她不知道,她只知道,现在她就是岁岁。厚颜无耻也好,贪心胆小也罢,总之在情况未曾明朗之前,她绝不会告诉任何人,她是隋穗,被称为南城之宝的隋穗。
    “妈妈,别说傻话,治好了你,我才有自由。”
    岁岁是张白纸,什么都没有的白纸,一如她现在。她自信得很,很快便以岁岁式的口吻哄好朝月,她伏在朝月病床边,毫无伪装,只有真情。
    作为隋穗时,她对于母亲的概念,便是她的保姆阿姨。
    她十分乐意做她真正的女儿。这也算是历经劫难后的一件好事。
    母女交谈的时间愉快而短暂,虽有无助,但总归存了希望,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
    离开前,她将请了医生的事告诉朝月,朝月很是惊讶,岁岁自知不能邀功,将功劳推到易丽身上:“是易姨请出来的。”
    朝月:“欠你易姨的,我八辈子都还不清。”
    岁岁眨眨眼:“我和妈妈对半分,一人还她四辈子。”
    朝月笑了笑。
    护士开始扎针,岁岁合上门。
    从病房长廊走出去,太阳明晃晃,白得刺眼。
    日光之下无新事。
    她身上尽是新事。
    有谁能够回到十八岁,虽然是别人的十八岁。往乐观的方向想,人人都渴望返老还童,她有着十八岁的身子,二十六岁的阅历,多好。就一点,心性方面,她没什么底气。
    曾经她要什么有什么,任性妄为,熟人笑她是三岁小孩。
    现在,形势摆在眼前,她不能再做三岁小孩。
    问题再难,也得从头理清。当务之急第一件事,便是生存。
    托易丽的福,朝月的医疗费用无需她操心,但人情债不能欠一辈子,她有手有脚,日后总得想个法子还债。
    现在这个社会,文凭不抵用,但没有文凭,却是寸步难行。岁岁将自己的记忆整理一遍,易丽送她上的大学,刚开学一个月,是北城的电影学院,漂亮女孩的最佳去处。
    她也曾上过电影学院,南城的电影学院,赫赫有名,与北城的这个并称南北双剑,开学半年,便退了学,改学了艺术欣赏。念了两年书,忽地想学被人当明星,资源送到她面前,她通通推掉,跑去唱歌。
    她有副好嗓子,老天爷赏饭吃,一夜爆红,粉丝无数。
    有时候她自己都纳闷,哪里就能那么疯狂地追捧一个人?不管她做什么说什么,皆能捏出一万种理由夸。
    她生性懒惰,唱了几年,懒得再唱,世界各地到处旅游购物看秀,纽约住一星期,伦敦住一星期,有时候躲到豪华游轮,听九十岁的老太太聊男人,扬帆起航,谁也找不到她。
    岁岁叹口气。
    想那些做什么,想也没有用。
    她走到太阳底下,温暖的光触上肌肤,岁岁闷了半秒,而后又退到阴影底下。
    有些习惯改不了,比如说不涂防晒不打伞就绝不晒太阳。美丽需要精心保养,她可不能糟蹋十八岁的年轻基因。
    岁岁坐在大树底下的长凳,快要入秋,天气还是热得慌。
    她发了会呆,想了许久,最终小心翼翼地从包里拿出手机。
    从昨晚到现在,她的大脑已经充分做好准备,允许她搜索自己的死讯。
    页面刚点开,根本不用查,首页弹出对巨星隋穗的悼念。
    都说明星死后,才有可能成为传奇,她生前就已是传奇,还能怎么传奇。岁岁瞄一眼,看到死因那里,标着“自杀身亡”。
    四个字,无情之至。
    除了连夏生,谁还能有这种手段。没有人讨得了这个公道。
    岁岁心里说不出来的苦闷,像是胸膛里的空气都被抽干,喉头堵了棉花,连哭泣都无力无声。
    她为自己的死掉泪,越想越伤心,指缝间全是泪。
    有人走近,喊她:“你哭什么,你妈又没死。”
    岁岁抬头,是宋明颂。
    他手里拿着个蛋筒冰淇淋,没有吃,融了一手。他将融了一半的冰淇淋递给她。
    宋明颂幼稚又可笑,但偏偏他聪明,做什么都能成,她唯一能嘲笑他的点,便是他那么大的人了,却和小孩子抢冰淇淋吃。
    宋明颂是真的爱吃冰淇淋,每天一个明秀牌巧克力蛋筒,风雨无阻。
    他在她旁边坐下,朝她的手机屏幕睨了眼,声音磨砂似的,沙沙哑哑:“原来不是在为你妈哭,你是在为她哭。”
    岁岁这时才看清,宋明颂的眼睛红了。
    他说:“做这种女人的粉丝,你该羞愧。”
    岁岁委屈至极。
    她都死了,活成另一人,两世为人,仍然逃不过宋明颂的尖酸刻薄。
    要不是他能救保姆阿姨,她当即就能掐死他。岁岁强忍着,咬了咬嘴角,转过头去。
    身边许久没有动静。
    岁岁悄悄去看,余光瞥见宋明颂的眼睛越来越红。
    她对上他的视线。
    他仿佛是受了什么刺激,刚才在病房时初见,除了震惊,更多的是不解。
    更何况,一惯骄傲自大的宋明颂,怎会在外人面前露出颓废无神的一面。这可是宋明颂,恨不得整个世界都成为他闪闪发光背景板的宋明颂。
    岁岁抿抿嘴,想了想,将已经快要融完的冰淇淋递过去,小声问:“你还吃吗?”
    他没有理她。嘴里振振有词,轻得很,神神叨叨。
    她小心翼翼凑过去一听,风里带了哭腔,自言自语,伤心沮丧,是宋明颂的声音——
    他说:“她怎么就死了呢?”
    展厅禁止随意跑动。
    她的步子不敢迈大,笨拙慌张,苗条娇小的身影一点点往外挪动。
    校长察觉到身边人的异常,以为是哪里说错话,惹得资临不高兴,小心翼翼捧笑脸:“资先生?”
    资临没有回应。
    他凝视前方白瘦的少女,嘴角微勾,食指搭上大拇指,缓缓摩挲,一如那日隔着旗袍的触碰。
    她又软又嫩,娇气得很,稍稍一捏便喊疼。
    校长暗悄悄窥视,略微惊讶,为自己先前的判断感到羞愧:资先生并非不悦,恰恰相反,他似乎兴致盎然,好像……在数数?
    少女即将抬腿跨出大门红线的一瞬间,资临收住视线,嗓音冷冰冰,声调不轻不重,刚好足够传到少女的耳中:“站住。”
    岁岁身形呆滞。
    只差一步,就能离开。
    不用看也知道,身后人的目光有多冷淡。
    如芒在背,她应该一鼓作气直接冲出去,头也不回,当做什么都没听到。
    资临姿态优雅地站在油画前。同样的话,他不会与人说第二遍。校长接住资临的眼神,当即明白过来,小跑着往前去请岁岁:“同学,麻烦你过来一下。”
    陆续有人走进展厅。
    lalique古董水晶正前方,D大的校长微笑着同一个男人说话。男人穿浅色西装,高大英俊,气质雍容,像是男明星,却又比男明星更吸睛。
    权贵之家出身的人,即使低调行事,也挡不住身上那股子从容不迫。像资临这种惯于发号施令的男人,随意往那一站,无视时间和金钱的平和淡然满溢而出。
    有阅历的人瞧一眼,便能知晓,这是个连厄运都不敢近身的男人。比命好更好的,是将他人命运握在手上。
    在北城,资临这两个字,象征着富贵与权势。校长懂这个道理,但是岁岁不懂。
    她多多少少察觉到他的与众不同,但并没有想太多。岁岁不是没见过男人的小女孩,当年南城追她的富家子弟数不胜数,能到她跟前搭上话的,每一个都出身不凡,或祖上立过功,或世代书香,钱拿出来俗气,讲究的全是特权场面。
    牢里捞个人算什么。她虽要感谢他,但并非要捧着他。因着那一夜的经历,岁岁打心底瞧不上资临。
    谁能喜欢一条爱咬人的狼狗。
    更何况,他还爱揉捏她,手一搭她身上,像是要将她捏成面团子。岁岁光是想一想,都觉得身上瘆得慌。如今到了资临跟前,她更是不敢看他。
    资临随意一瞥。少女眼眸低低,长睫忽闪,两只手扣在一起,焦虑不安,似乎是在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
    怕他吃了她?
    再说,他又不是没吃过。只是——吃得不够彻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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