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快更新!无广告!
人不是一下死掉的。
不是。
即使气息微弱, 面色发青、细小的血管纵横交错地浮现在表层。没断气的时候, 它还是她。雪白的肌肤、乌黑浓密的头发,声音轻柔温和,像童话故事里的白雪公主。
但她迷上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被藏在床底下的空酒瓶、扔满烟头的垃圾筒,脚腕处从未间断的烟头烫口;蔻丹色的指甲,与电视机里反复播放着残尸碎块的案件解密。他的妈妈所偏爱的睡前故事越来越奇怪。
吃小孩的怪物。
会哭的布娃娃。
断了头还能冒险的小男孩。
被黑乌鸦抚养长大的半人妖怪。
……
变得黑色了。
问他想要吃什么, 却摆上带血丝的肉。
因为他没有立即吃下去, 所以歇斯底里地掀翻了饭桌,不断地咒骂。不受控制。
灯光落在身上的时候, 世界上好像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把饭菜捡起来,尝试咬一口半生不熟的肉。难吃,吐出来, 偏头与她对视。
厌烦。
疲惫。
憎恨。
孤独。
学会了新的词汇, 孤独。
从她的眼睛里。
然后她转身走掉了,抄起新买的手机坐在沙发上,电视剧的声音从客厅传到厨房,却把他们隔开了。
瓷碗碎片割破手指的时候,她没有来,被好笑的桥段逗得哈哈大笑。
他开始觉得孤独。
夜晚经常有陌生的男人来。
很高,今天有今天的脸,明天有明天的脸, 似乎一样, 又似乎不一样。每次从半夜来, 从清晨走, 犹如栖息在黑暗中的怪物,一口把她全部吃掉了。
小床就在大床旁边,很近。
并没有问他想不想,低吟的高亢的动静源源不断。漆黑的影子被放大了、放大了,在雪白的墙壁上爬动着、缠绕着,难舍难分。
但是不能说。
说出去的话会离婚;
会没有家;
会被吃掉;
眼睛鼻子耳朵嘴巴全部会被扯下来吃掉。
拉勾约定过的不说。
因为害怕不知不觉脱口而出,也怕睡觉的时候会从嘴巴里自动跑出来,他又学会了沉默不语。一天比一天沉默下去,渐渐发觉说话是一件不需要的事情。
别人也是不需要的存在。
直到她的反复无常令人疲惫。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她又开始恶狠狠地扣住他的肩膀,尖锐指甲没入肉,大力摇晃着。
为什么不说?
你去说啊!
全部都说出来啊!
想要逼死我是不是?
你是故意的对不对?
离婚和死大约是大人的东西,还很远。他不明白的是大家心里在想什么。一下不准说,一下要说。另一个一会儿问他有没有看到陌生叔叔出入,一会儿又问是不是乖乖听了话。
搞不明白。
他们很怪。
奶奶来了会问:“初初是不是不开心了呀?”
没有不开心,也没有开心。
大家在玩捉迷藏。他早就发现了。这间房子这栋楼里的人,所有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都在玩捉迷藏。有时候找别人,有时候找自己。
爸妈在找姐姐。
奶奶也是。
初初是姐姐的名字。在公园玩耍、被接电话的爸忽视,不小心掉到水里淹死的姐姐。短头发,小眼睛,不好看,但是大家喜欢翻着相册一遍一遍地看,提及姐姐的调皮捣蛋。
他们想要的是姐姐,他没办法。陈小初是陈如初,陈如初是陈如初。不一样是没办法的事情。约定好了不能说秘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所以不是他说的,而是爸自己看到的。
尽管是唯一的目睹者,但印象十分模糊。红色的,全部是红色的。刀砍进肉里的话会有噗嗤一下的声音,血一下子涌了出来,很多,把地板弄得脏兮兮的。
接着是尖叫、哭嚎、咆哮。
尸体。
说到尸体不是一下死掉的。
断了气以后会变成青黑色。不大的脸像充满的气球,一点点膨胀扩大。皮肤也死掉了,刚开始用力按一下,它会凹进去,白色的。慢慢慢慢地弹回来。
过一段时间去按它,没反应了。
尸体要先放在棺材里,还会不停地变大。现在的血是黑色的,从鼻子里流出来。擦干了,流出来。擦干了,流出来。阿姨觉得很麻烦,不擦了。它可以自由地流出来,淌过嘴角,从下巴渗透到胸口的衣服。
七天之后要烧。
推进去,再出来便是小小的盒子,装着灰白色的粉末,还有几节白花花的骨头。
好了,没有她了。
也没有他。
必须和奶奶一起生活。
奶奶经常叫错名字,小初初初如初不分,也不会开家长会,不会绑绿领巾,更不会改作业、报听写。上小学很麻烦,还好同学们不爱和他说话,也不会找他一起玩。语文老师也不喜欢他的作文。
奶奶还经常哭,会说以后怎么办。
三年级开始搬家了。从死了人的这里搬到没死人的那里,再从有人认识的这里搬到没人认识的那里。被叱责不要写奇怪的作文了,被乞求不要再闭口不言了。
因此又在别人的要求下改变了。
高三毕业,奶奶也走了,干脆利落。剩下一个爸爸仍在服役,老年痴呆患者日渐加重,终于难以辨认任何人。
也好。
陈如初想:全部忘掉吧。
忘掉会更加轻松,本来也没必要记得。
这些经历自从五年级后便没有翻出来说过。等到逐渐明白究竟发生过什么的时候,已经没有更改的余地了。
其实提起也没有好处。
人是一种本性自私的动物。他人的苦痛无论多少,听多了不过复制一个祥林嫂。对同一个人同一件事的同情是有限度的,第一次听潸然泪下,第二次仍有同情,及第三四次,腻了。
全世界又不是你最可怜,为什么不能振作?
不是过去了么?
不能坚强一点吗?
错了。
死亡是永远过不去的枷锁。
但即使不自私又怎么?
人是独立的个体,互不相同,需要很艰难才能相互表达、沟通。尽管害怕,尽管号啕大哭着朝每个人倾诉,得到的无非安慰。
安慰是没用的。
从未有过感同身受,再挣扎也无法改变事实。阳光之下可成群结队,阴暗之中的路始终得孤独前进。跌跌撞撞,遍体鳞伤,直至蜕变。
他走出来了,便习惯了刻骨的孤独。留学时期抽空参加了不少志愿者活动,但至今不知成效有多少。也许仍然是个冷漠的人,难以更改。
陈如初没有一股脑儿全说出来,挑挑拣拣告诉池乐,如同讲述别人的故事。姐姐的部分略去,除了出轨外的崩坏隐去,自闭症避而不谈,幼稚的校园冷暴力更是没有出现的必要。
删删改改,新的故事呱呱坠地。
其实他还沉浸在惊讶的余波中。
刚才探监时,他爸认不出他是理所当然的。但池乐忽然一个拍桌道:“他是你儿子。”
猝不及防。
“我儿子?你别乱讲诶。”
“你生病有点傻掉了,这就是你儿子啦。”池乐理直气壮往看守人员一指,“不信你问问他们,是不是你儿子。他们又不骗人。有的时候人老了生病,记性不好,很正常的你知道吧?”
老头子被唬得一愣一愣的,摸了摸脑袋,“真是我儿子?是我儿子不?”
谁能想到这种化解的法子呢?
池乐天生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小鬼头。比亲儿子还热乎地聊上天,临走了瞧老头有点慌张,连忙挥挥手,笑道:“没事儿,你儿子我罩着,吃香的喝辣的,下个月再来看你啊。寄个照片给你,好好看,下次要记得你儿子。还有我,我是你儿子的男朋友,记得啊。走了!”
这家伙。
“那我哥之前就说这事,威胁你别理我?”
池乐皱着眉头问。
陈如初觉得造成了误解:“他认为应该以学习为重。”
原话内容是:以他们当时的情况,继续发展下去必定是早恋的结果。学习属于努力多少有回报的事,一旦分心了,成绩自然下降。池乐不要紧,家中的宝贝幺子、铁打的二世祖,世界末日都能安排上宇宙飞船把人先保送出去。相比之下,他的情况才危险。
恋爱有矛盾,易分手,高考差了得不偿失。退百步,真爱定一生,他又凭什么和池乐在一起。门当户对的确是老一套,却比一穷二白的罪犯儿子靠谱。
容城说得客观而不客气。
年纪小最好还是保持正常交往,以学习为主、不发生过分的关系,假如多年以后双方念念不忘,他自然不做坏人,会找机会再度撮合。那时才是长远之计。
否则,也许池乐该转学了。
理智赞同,即使感性挣扎,最终要屈服。
他更为擅长理性。
但他不说,池乐不傻,还是能猜到。
肯定不止说了好好学习、不要早恋之类的话。容·大尾巴狼·城纵横商场,狡诈超越老暴发户,绝对够格推倒后浪得独秀奖。
而陈如初的故事也没那么简单顺溜,不然不至于一而再再而三的搬家,连自闭症也没提起。
总之,他俩背地达成协议。
池乐多少有点被玩得团团转的心情。本该斤斤计较一下,奈何内幕过于沉重。说实话脑子仍未清醒过来,仿佛胀满了血。
和杀人犯的儿子在一起代表什么?
没有概念。
爸妈知道吗?介意吗?会阻止吗?
池乐破天荒地有点怕。
陈如初并没有问‘你介意吗?’、‘我爸杀过人对我们之间有影响吗?’,他没问,好似专心一意地握着方向盘,面无表情。反而叫人更加不安。
他的心里在想什么?
难道在偷偷酝酿下一个分别的四年?
才不要。
池乐眨了眨眼睛,闷闷不乐地沉下表情,“我和你谈,又没找你爸谈恋爱,这些事干嘛早不说?我一高中生,你俩把我想那么成人干什么。谈恋爱顶多拉拉小手亲一下,放学走操场放假约个小会。也没多影响学习。要真觉得分心,你实话说呗,我又不是不讲道理。先好好学习,以后再谈。一句话的事,非要说早恋不好。我那时没揍死你算我大度了知道不?”
好像说给陈如初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我喜欢你,不是喜欢你爸爸,四舍五入相当于深情告白了好吗?!
池乐扭头凝视,用眼神暗示陈如初该给点反应了。
快感动一下啊兄弟?
没看过电视剧?
该车咚了!
该紧紧拥抱了!
该当场停车打个十分钟的啵儿了好吗?!
陈如初安稳不动如山。
我可真他喵的
“可能这就是不上道的性冷淡吧。”
池乐小声bb,随即调整姿势,靠在车垫上,伸手戳戳陈如初的脸颊,努力破坏掉高岭之花的冷漠形象。阴森森地威胁道:“以防万一警告你一下。别偷偷摸摸又跑国外去了,我等会儿就去找私家侦探跟着你。接我电话,没接到有空了打回来。微信同理,没看到不算,看到了不管过了多久都得回。别整的好像用意念回我了似的。还好微信没有已读功能,不然我打爆嘶。”
突然倒抽了一口凉气,捂住半边脸。
“牙疼。”
池乐在对方询问的目光下抱怨,“完了,得长智齿了。上次梦笙姐长了一颗,头疼发烧没胃口,大半个月没睡好,吃多少想吐多少,没力气,走楼梯差点摔了。我还以为我不长。要是影响我脸型怎么办,黑粉又该说我整容了。车上有镜子没?”
“没。”
“那减个速,靠边点,我用下后视镜。”
车速平稳地减缓,干脆停住了。
池乐对着镜子龇牙咧嘴,瞧不清牙槽深处的情况。使出吃奶的劲儿够舌头,舌尖似乎遇到松软的肉,又像错觉。毕竟从未关注过,没有比较。
算惹。
“晚上找牙医看看好了。”
池乐拍拍车窗,“司机回神,开车了!”
陈如初却叫他张嘴看看。
看个鬼啊!!
牙齿歪不歪来着?
没有长过蛀牙吧?
无论如何,张大嘴是绝对不肯的,形象这东西万万不能崩塌。多少情侣死于交往后不注意形象。他们还没交往,绝不能走到那一步!
池乐唇包齿,含糊拒绝,“不用不用。”
“长牙不能舔。”
陈如初说道:“长歪了更难拔。”
是这样吗?
每天舔牙的池乐蜜汁心虚,“不会吧?”
陈如初:骗你干嘛。
诶诶诶诶诶诶诶诶,拔牙———
形象————
痛心疾首,难以取舍。
一个犹豫不决的间隙,陈如初忽然俯身过来,手臂撑着车窗,我的妈鸭传说中的车咚果真现身江湖。池乐的小心脏快蹦哒出来了,傻乎乎地问了一句,“你干啥?”
想亲我啊?
话未说尽,真的真的真的亲上来了!!
池乐还没反应过来,睁着眼,发觉陈如初这人kiss 也不带闭眼的。眼皮没有一道褶子,笔直的睫毛盖掉一半眼球,黑色的瞳孔很深。
又在想什么?
他老猜不透,索性不猜了。关闭眼帘失去视觉,陈如初温热的、柔软的唇畔触感分明。接吻是一件很亲密、亲密到有点儿可怕的事。有一种全面入侵、占有私密空间的感觉。
令人不由自主的想抗拒,想保留住领土,唯恐好的坏的的自己通通在唇齿间暴露无遗。
陈如初是不一样的。
只有他。
池乐后悔没掐表计时。损友刘六六整一个精虫上脑的下半身动物,夸下海口接吻的最高记录长达十分钟。他听的时候还想着,光亲来亲去哪能亲十分钟???
现在亲的气息不稳,倒不知道花多长时间。
“是智齿。”
陈如初还离他很近,池乐不愿接受事实,下意识反问,“你怎么知道?”
“舔到了。”
“哦……”
过了好久,池乐幡然震惊。
舔到了????!!!!!!
去你喵的性冷淡,真人不露相啊!!!!
有话说:
猫小姐对我而言是她。
老年金毛对我而言是他。
尸体是陌生的,不是她也不是他。
是慢慢烂掉的它。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