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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江琬一直对马很感兴趣, 听说要带她去买马, 连给谁买, 买来要做什么都没多想,果断抛弃了凤喜。
长风一脸不情愿地领着凤喜让在一边, 眼睁睁看着郡王姑娘上了马车,铉雷挥着鞭子还不忘得意地给他飘来个眼神。
凤喜藏不住眼馋, 见马车走远了, 问:“十二骑不是都会骑马吗?你和铉雷侍卫有什么区别?”
这也太不会说话了吧?
长风顿时郁闷:“驭马相马这是天分,一般人弄不了——郡王还是少年时,向皇后自请从军,皇后舍不得真让他去吃苦,就将他放去城防营历练,一次太子偷偷带着永安公主去营里找他, 到了营外头不知为何惊了马,还是铉雷冲出来救的人,一般人, 谁能一嗓子把疯马喊停?”
“这么厉害, ”凤喜惊讶:“那喊得什么?你也学学呗?”
长风更是无语,这要是换了别人他早就不理了,不过他佩服三姑娘,记着她那次火烧寨子她没扔下郡王的好, 也就给她的婢女几分面子。
“听不懂, 也学不会。”他领着凤喜往回走, “那时候铉雷是营里头一个小杂兵, 干重活的,瘦得一把骨头又没爹没娘,还闷声不爱说话,我们都以为他是哑巴。”
说到这,想到铉雷刚才故意显摆嘚瑟的眼神,恶意道:“你听过哑巴说话吗?啊呜啊呜的,他就那么跟马说话,谁会想去学那个?”
凤喜想了一下,要是那样,确实,一般人没法学。
就好比她以前在侯府,墙头上有个大野猫,一入夜就叫,她也学着叫。
可她喵得再像,猫也听不懂,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了。
“懂了吧?”长风继续道:“他护驾有功,年纪小没眼界,傻乎乎不知请赏,就求了个恩德从此跟了郡王。”
当时别人都说他傻。
可没过几年十二骑凶名震慑京城,连四品的官见了都要拱拱手的。
他们这些人打小除了一身蛮力能吃苦,其实什么都不会,当时若求了别的富贵,说不定也接不住。
而且后来话也渐渐多了,比其他人都说得顺溜,可见日子过得顺心。
也算傻人有傻福。
凤喜听得出神:“你们感情真好。”
“就那会拍马屁的家伙,谁跟他感情好了。”长风“切”了一声,随后又笑了,十二骑这么多年,郡王指哪里,他们就打哪里,像一个人似的,能不好吗?
-
马车里,林江琬不自然地拉拉袖子。
这样窄袖的衣裙,还是近几年从北疆那边传过来的。
京城偏北,许多富户人家千金都备着一套,骑马游猎时穿上,颜色鲜艳,再配上彩色的珠串,英姿飒爽。
但在南郡那边女子骑马的少,完全没见过。
加上她出来得急,没仔细体会这衣服,这会在车中坐下,才觉得一掌宽的束腰太宽也太紧了,中间那样一掐,上头的胸,下头的臀,全都看得清清楚楚。
可偏袖子又窄,想遮都没法子遮。
再看身边人那一脸正经,却时不时飘过来的目光,她简直是……
又想挠马车壁了。
“郡王怎么忽然想起来买马?”她涨红着脸,假装看窗外。
“嗯,马,丰腴,肥美。”陆承霆坐姿端正气派,目光斜在她身上,沉声点头。
丰?肥?杀来吃吗?
林江琬惊愕转头,正看见他的眼神所看之处,立刻明白了什么,愤怒瞪他:“我不去了!”
陆承霆微蹙眉,几乎一瞬间就恢复了正经,目光中没有半点杂念:“ 买马给你,教你骑马,总要你去亲自挑个投缘的。”
真是给她买呀?
林江琬抿了抿嘴。
好吧,诱惑很大。
从汝城第一次被他当地图带着骑马,她就挺喜欢那种感觉的,人高了,看得宽广不说,速度也快,一眨眼就能到想去的地方——但也不能任他这么轻浮。
“父亲给了我很多银子,回去拿给郡王,”她咧嘴一笑:“我也该有匹马才对,万一下回再遇上凶险,也不好总麻烦贺公子。”
陆承霆瞬间黑脸。
狸猫牙真尖啊,不就看了一眼么,就小气的要咬人了。
贺敬那事,他都不想提了,当时怕错上加错,将那山匪在府邸里养大爷一般养着。
谁能做到这份上?够大度了。
然,望着她那双大眼,心中又叹一声——说到底还是他的疏忽才让山匪插了一杠子,她被狗追得逃出城,委屈得什么似的,就说这么一嘴,也够大度了。
他恋恋不舍又看了一眼那丰腴之处,仰着下巴:“琬琬说得有理,有马以后咱们自己跑,不麻烦他。”在林江琬的目光即将瞪过来之前,再淡淡补一句:“长公主仍在禁足,到她出嫁之前,都别想出寝宫一步。”
林江琬瞬间消了气。
她虽认回了侯府,而且心里也算偷偷有些承认了与郡王的婚事。
但从心底里说,她还是觉得自己是林茂的女儿,是个无足轻重的孤女。
长公主那样的身份,理应是一声令下说砍谁的脑袋就砍谁的脑袋,却因着她一个孤女被禁足那么久……
虽说那日的事想起来仍心惊肉跳,但长公主禁足,也令人心中惶惶不安。
她顾不上计较他偷看她了,有些发愁地揪头发:“是得快点学骑马,给我买个最擅跑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
-
贩马的地方在南市,过了通利、永泰二坊便是。
铉雷驾车又快又稳,林江琬几乎没察觉到颠簸就已经到了。
陆承霆率先下车,回头伸了手接她,等她落地之后,又忽然解了自己的斗篷给她披上。
林江琬两手拽着差点拖地的斗篷,看着自己这一身搭配一脸无语。
穿骑装不就是嫌碍事吗,而且他的衣衫里外都是玄黑的,女子如何穿得。
陆承霆已经看向别处,他也没想到她看着瘦,却是因为以前总穿她那细布罩裙的缘故,如今这么一穿,该有的都有,细腰长腿,站在那儿亭亭玉立,让人很不放心。
他不给她说话的机会,让铉雷前头带路,自己紧跟上去。
林江琬心里抗拒了一下,但也不得不跟着,南市人多,擦肩接踵的,万一有什么冲突又怕给他添乱惹祸。
铉雷一路走过几个马贩面前,都没有停,林江琬看见漂亮的马匹,他却都是摇头。
望着那一双双黑溜溜长睫毛的纯善大眼睛马,林江琬心中可惜极了。
只见铉雷忽然走快两步,指着一匹白底芦花的,回头道:“郡王,这是匹好马!”
陆承霆也上前看了,那芦花大马生得虎豹胸麒麟腹,四腿健壮,姿态傲然,最为难得的是一双马睛淡而稳,看着便知是有耐力的。
铉雷已经去问价钱,贩子开口就要一百金。
陆承霆不在乎钱,喊林江琬:“来瞧瞧。”
林江琬望着面前一身芦花的大马,挪了两步,纠结道:“刚才路过那边,有匹红棕的,鼻梁上一抹白……”
陆承霆一愣。
林江琬虽然性子古灵精怪,但其实很能将就,毕竟小时候跟着林茂吃过苦的,别人给她什么她都笑纳感谢,他真是鲜少听她提自己的意见。
“你无需嫌贵,是真不喜欢这匹?”
林江琬其实并未听见价钱,她是真不喜欢——犹豫了一下,点头:“白底芦花,像弄脏了一块似的,丑。”
陆承霆:……
铉雷:……
芦花大马打了个鼻响:噗!
陆承霆去看铉雷,铉雷也没办法了,相马是本事,可相的是马的体格脾气与神骏。
放眼整个南市,一路走过来,最好就是这匹芦花。
他能拿自己的本事做保,这匹马牵回去好好训上一段日子,就是贺公子也追不上。
然而姑娘家美丑的标准却不在他的本事之内。
他无奈抱拳:“要不,先去看看姑娘说的那匹,郡王再做决定。”
林江琬一听连忙点头,喜悦溢于言表,领着两个大男人就往回走。
等走到一个摊位前,望着自己刚一眼看中的那匹棕红小马,顿时喜欢得不行。
“就是它。”她回头看陆承霆。
陆承霆微微皱眉,这都用不着铉雷的本事,连他都能一眼看出高下来。
棕红小马身材不高也就算了,四腿还短,没有大马的淡然神骏,一双大眼毛茸茸懵懵懂懂,闪着水光,看起来跟要哭了一般,一看就不耐跑。
而且这贩子整个摊位上,就这么一匹,也不像常年做这生意的。
铉雷上前问价,只见那人上下打量了他们一眼,见都是富贵人,显然还开了个高价:“一金,不二价。”
林江琬一听价钱不太贵更高兴了,伸手去摸马鼻子上的白毛,那马怯怯的蹭了她一下,她就立刻高兴地回头看他。
陆承霆吸了口气,刚才那一匹,够买这畜生一百回了。
“你买马可是要逃命的。”他提醒了一句,“要不都买上,这个给你养着玩?”
铉雷也上前:“是啊姑娘,这马睛中含泪,步履不稳,像是吃错东西般虚软病弱,不是良驹。”
林江琬一向将逃命视作天大的事情,然而女子都喜欢表面好看的,这一回她也不能免俗。
她的注意力偏了,她望着铉雷,有些焦急:“吃错东西了?病了?能治吗?”
铉雷觉得这是完全不是重点,然姑娘问话不能不答,他上前一步,四处看了一圈,见马贩连个专门饲马的食槽都没有,只在一旁堆了一堆绿色的枝草杂叶。
“这是……”他弯下腰,伸手摸了摸那草,神情严肃:“这是羊惊花!是四蹄畜生最吃不得的一种毒草!吃了就脚软。”
这名字俗得很,陆承霆从没听过,不过意思很好懂,便道:“既如此,还是不要了。”
林江琬却忽然一愣,望向那从草,又看了眼铉雷。
父亲的医书上写,羊惊花又名踯躅草,生在斡漠河北,大历不常见,故而常有百姓不知其毒,以致牧畜误食。
这种毒草可制迷烟迷|药,人服后昏沉难解。
然最令她难忘的就是这东西的解药——父亲写的清楚,迷烟麻药之类都有个特性——最好的解法便是少量多服几次,惯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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