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皇子:盛宠嚣张嫡女

第二百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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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瑛徛在房间门口,瞧着舅舅的背影,冷冷一笑,这回看你还有没有空再来烦我们了!
    金全贵最终带了老婆孩子和老母亲一起去了河间府,一到地方,果然有个收拾好的院子给他住,正屋厢房外加厨房仓库,总共有五六间房屋,虽然家具陈设都简单,但胜在地方大,又通风,他牢记着庄头是他姐夫与外甥女婿熟人这一点,满脸带笑地奉承着,打听得自己的差事只是看着庄户种地栽花,且田地又不算大,便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陆仁义奉了岳母与妻子的两道命令送他到达,见他非常满意,只是笑了笑,自去找木管事夫妻吃了顿酒,密议一番,又借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赶回京城了。到了路妈妈跟前,自然是说金全贵如何高兴如何满意,住的地方如何舒适,工作内容如何轻松之类的,路妈妈便彻底放下了心。
    至于陆仁义回家后跟妻子如何说,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春瑛一连几日到姐姐家里陪小外甥玩,心情都非常好。
    解决了舅舅家的麻烦,父亲这边的差事也有了模样。
    路有贵为东府采买四少爷娶亲所需的部分物事,自打开门红后,便越做越顺手,那一百五十匹料子,以及帐幔帘子桌围椅搭等一应陈设并丫头小厮们在正日子当天所戴的绢花喜佩等物,不到一个月就都采买齐全了。二太太高兴之余,除了将货款尽数结清,还额外赏了银子,并叫他到了日子便带上一家大小过来吃喜酒。
    路有贵心中正兴奋。听徐总管说起喜宴上的厨子还未找到,家里用惯的人,做大席面又总差了几分火候,想起自己也认得京城的几家大酒楼,颇有些意动,但低头细心一想,又觉得自己已揽了几桩差事去,若是再毛遂自荐,为东府找厨子,少不得要沾手厨房菜蔬鱼肉的采买,那就未免太霸道了。厨房的差事,向来是采买上的大宗若是自己揽了,也许东府的主人们和自己两家都能得利,但得罪的人就多了去了。他虽不再执役东府,也没必要结太多仇家,便没吭声,只是请徐总管吃酒道谢时,略提了几家颇有盛名的酒楼。又顺道点了点各家的优缺点以及价钱高低,便换了话题。
    徐总管是个有心人,听了他的话,哪有不留心的?便派了亲信的小厮去那几家酒楼打听,果然都有做厨子外派的生意。而且各有各的拿手绝活。价钱丰俭由人。京中差不多的官宦人家,家中摆宴时,也多有雇佣他们去的。
    于是他便禀报了二太太,最后选定了一家手艺好,价位中等,掌柜又懂规矩的,说定的价钱让主仆二人都十分满意。那掌柜既然懂规矩,自然也知道这大户人家厨房里的习俗。不但对东府的厨子毕恭毕敬,手头上也松,有些事就睁只眼闭只眼了,结果皆大欢喜。东府中是主是仆,都觉得他甚有眼色,礼数周全。便暗暗记下,打算以后再有宴席,仍旧找他。
    一连几件烦心事,都在路有贵的帮助下解决了。二太太与徐总管夫妻都深深后悔着,把这么一个能干人给放了出去。不过二太太倒是没纠结多久,便让徐总管去问问路有贵,愿不愿意回东府做事,帮忙管一两个铺子,按年领工钱,底数是五十两,每月按店铺利润多少,再有奖金,到了年底,又有分红,还可以带着家眷住进店铺后面的宅子。
    这条件在京城大户人家里,已经算是相当优厚了,路有贵颇心动了一小会儿,还好他心意早定,只犹豫了一下子,便跟徐总管说,“我这腿不大好使唤,如今天气暖和,才没觉得有什么,可到了阴雨天气,或是秋冬季节,腿就疼得不长。若不是为了这个,女婿接我们夫妻出去时,我是断不会点头的。如今也只能趁天气好时出来走动。偶尔替老爷太太跑个腿还是可以的,但若正经领差,定要耽误正事!反倒不好了。”
    徐总管记起当初路有贵出府时,他女婿和春瑛的确都提过“腿风”这个问题,也有些无奈。他见过患了腿风的人,犯病时的确行走不便,对于执掌一店事务的掌柜来说,实在麻烦得很。他只得把这话照样上报二太太,二太太也只能叹息一声,不再提起这件事了,只是让徐总管记得以后要找人办事时,可以去找路有贵试试。
    路有贵这回前后一共赚了过百两银子,又回绝了东府的招揽,却没招来他们的埋怨,十分心满意足。为了庆祝,他专程给家里每个人都带了礼物,连大女儿一家都没例外。
    春瑛手里拿着一对白玉镯子,对着夕阳看了又看。回头对父亲笑道“爹,你可真舍得,这玩意儿少说也值十两银子,太贵了吧?娘和姐姐和礼物都没这么贵。”
    “这有什么?”路有贵躺在院中的长椅上,舒服地伸直了双腿,“这是给你做嫁妆的,好生收着,将来进了胡家的门,戴出去才不会失礼。我早有心要给你置办几样好首饰,只是没碰上。”
    路妈妈则美滋滋地对着镜子照头上的金簪。瞥了一眼过来。“银子总是要花的,买几样首饰放在家里,又不会亏本,照我说,与其让你爹拿出去做生意,还不如换成首饰我们戴呢!”
    春瑛不由得失笑,“娘,话不是这么说的,做生意能赚更多的钱,首饰……虽然可以保值,但不能吃又不能穿,还不如留着银子做本钱呢。”说罢将镯子放回自己房间的首饰盒,重新搬了张小板凳,坐在父亲身边,小声问“爹,我仔细算了算,其实你赚的钱已经差不多够开一家小店了吧?”
    路有贵含笑点头,“差不多,不过店小利也薄,等我再做几次,多积些本钱,再想后面的。”
    春瑛想了想,觉得也对,“这样也好,反正咱们也不急,倒是合适的铺面,可以先看一看。若遇上便宜又好的,还是得早些出手,这几个月不是有好些官宦人家都有倒了么?如今他们的案子也相继判下来了,产业奴仆也差不多该开始发卖了,爹不如去瞧瞧,看有没有合适的。官卖的东西,信誉是不错的,至少不会骗人。”
    路有贵深以为然,“好,我明儿就去打听,看有哪家的产业开始发卖了。那些一等一的人家名下的好房产,咱们轮不上,次一等的人家的铺子,用不了半年就该发卖了。应该可以试试,等买下来了,咱们还要再找人去去晦气,把存货出清,再打扫地方,这么算来,等事情办完,也要大半年功夫。我这里的本钱也该存得差不多了。”
    春瑛忙道“爹只管去赚钱,打扫的事情就交给我吧,以前小飞哥买过铺子,我也跟着料理过的。”
    路有贵含笑瞟了她一眼“就算没料理过,也该好生学学,将来你过了门,这些事你都要帮着办呢!”
    路妈妈也在旁边附和,“这话说得不错,胡小哥比不得咱们,他是要做大买卖的人,你要做好他的贤内助,可不得多学着些?”
    春瑛干笑几声,有些不自在地回了房间,她不是害羞,只是心里茫然。两地相思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她连胡飞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都不清楚。算算时间,他到印度也有小半年了,差不多该返程了吧?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
    前方的城墙下,两队士兵正在起冲突,转眼间,其中一支就被砍杀了主力,只余数名残兵挣扎逃走,另一队胜利者迅速追了上去。在胜利的士兵后方,有几名穿着盔甲、戴着华丽头盔的男子,骑着马昂首而行,为首的一人环视四周,脸上露出志得意满地笑容。
    胡飞迅速低下头,将自己的身影藏在墙头,过了一会儿,才小心地探出头再看过去,见那人已经掉转了视线离去,方才弯腰走到楼梯口,轻手轻脚地下了楼。
    楼下的过道中,有一名二三十岁的印度男子正跟几个人小声说话,见他下来,便以眼神询问。胡飞苦笑着摇摇头:“我看三王子的气势很足,兵力也最强,恐怕赢面是最大的。穆罕默德兄,你还是尽早想办法离开吧。”
    那男子沉下脸,与其他人对视一眼,才用有些生硬的汉话对胡飞道“只好走了,好朋友,你怎么办?”
    “我得回去禀报上峰,才知道该怎么办,说不定要请你帮忙,关于那件事……”胡飞没说下去,只是拿眼盯着那男子看。
    那男子明白他指的是什么,郑重点了点头,“我会做的。”
    胡飞笑着行了个印度礼,便迅速拾起一块阿格拉(注莫卧儿帝国首都)本地出产的传统白头巾,往头上一缠,打开小门,往外头看了看左右方向,反手关上门,便低头匆匆走进了街道中。
    他挨着道路两旁的建筑物走,避开了几起巡逻的士兵,穿过空无一人的街区,往使馆管在的方向走去。
    出发前来时,他根本就没想过会遇上今天这种情况。每每想起,都忍不住苦笑。
    本来他们从刘家港(今太仓)出发,途经福州、鸡笼、吕宋、占城、旧港、满喇加(马六甲)等地。为了省时间,便依照前人的航海笔记,没往锡兰、柯枝等地去,而是直接北上榜葛刺(今孟加拉),到达印度东部港口,从那里沿着恒河西行,终于抵达了印度都城阿格拉。行程一切顺利,路上虽然遇到了几次风暴,但都不大,所有人都安全地捱了过来。只是到了阿格拉后,才发现事实跟想象中大不相同。
    如今在位的印度国王卧病已经有些时日了,使团到达数月,只匆匆晋见了两次,都只是说些场面话而已,什么实际的商贸事务都没谈过。如果是太平年间,略等一等也没什么要紧,听得使馆内的侍者们言论,国王的病情并不太危急。只是没想到,这印度国王的病,居然引得四位王子的相互猜忌,为了那大位,冲突起来,到了这两天,已经发展到刀兵相向的地步。
    使团上下都分外不安,若是被卷进去,可不是玩的。这里离大明太远了,即使有个万一,朝廷也无法救援。更别说派兵报仇了。
    这四位王子中,若是太子继位,还算是好的,他为人谦和,又博学有礼,对温郡王与使臣们一向很客气。只是眼下的情势却对他不怎么有利。三王子的兵力最足,而且心最狠,若是最后胜出,没人会觉得奇怪,那就大大的不妙了!
    胡飞想起两次宴会上,三王子听说温郡王信仰的是佛祖时,脸上那副难看的样子,便忍不住叹气。偏偏温郡王在大明被人尊敬惯了,不爱喝人家的酒。便叫随从代饮。却没想到这正好犯了人家的忌讳。使团的人不好说温郡王什么,只能帮着圆场,只是这印度国的三王子,看起来一点都不象是肚量宽大的人。
    胡飞越想,心情便越低落。他开始后悔,当初跑来参加这趟出使,即使他拒绝后,皇帝会生气,胡内监会生气,那又如何?他们总不会把他头砍了吧?他仍旧过他的小日子就是了。本来他都放弃了报仇,名利地位就不重要了,做个小老百姓,也没什么不好。
    胡飞摸了摸胸口,心头流过一股暖意,他外头虽然穿的是本地人爱穿的白色袍子,里面却是春瑛给他做的衣裳。那一针一线,都是他的未婚妻子亲手做的。一想到这点,他又仿佛有了勇气。
    只是有危险而已,还未到绝路,他是不会让自己有事的。他会安危返回大明。从此安安心心地守着春瑛,过自己的小日子,再也不要出洋了!
    天色暗了下来,胡飞冲进使馆,早有等候多时的使团成员紧接着关上大门。在中地位仅将于温郡王的副使忙从屋中迎了出来“如何可有打听到什么消息?!”
    胡飞将自己看到的情形说了出来。那副使连声叹气,“不行了,看来是三王子胜出!但愿他不会伤害我们这些外围使臣吧!”
    屋内咣当一声巨响,传来温郡王发怒的声音,“休想我朝那个无君无父的东西行礼!不过是少喝他一杯酒,居然给我脸子瞧!他老子还病着呢,就想着篡位了!如今连兄弟都不放过!这样的畜生,凭什么叫我给他好脸!”胡飞苦笑,忙跟着副使赶入屋中劝抚温郡王。
    副使小心地道,“王爷息怒,虽然那三王子行止不端,但若他真的成了国君,我等使臣,自然要向国君行礼。皇上交待的事情,还一件没办成呢。”
    温郡王只是从鼻孔里喷了口气,冷笑一声。自从到了这个国家,他的心情就一直很不好。
    胡飞很清楚他的想法,低声劝道“王爷,如今此国境内已无佛寺,民众不是尊崇古兰经,便是信仰本国的神灵。这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前人的笔记上也有提及,王爷何必执着呢?”
    温郡王只是板着脸,并不理会,但看他的神情,似乎有些松动,想来他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千辛万苦来到,却是这么个结果,叫他如何不气恼?
    胡飞见他动摇了,忙加紧道“王爷,副使大人,本来这印度内乱,不干使团的事,只是那赢面最高的三王子,似乎是个偏激之人,一心信仰安拉真神,容不得其他宗教。自从听说王爷想要寻找佛祖遗迹,诸位大人又不愿追随他的真神,他便一直面带不郁。小人担心他得了王位之后,会故意为难王爷与大人们。况且城中纷乱不休,万一有个差错,伤及王爷,使团众人都难辞其咎啊!王爷,大人,不如暂避一时,如何?”
    温郡王似乎吃了一惊。“他怎敢如此?!我们可是大明的使团!”副使也道“不至于吧?这几天城里虽然乱,但还没人敢跑到这里来撒野,应该无事。况且那三王子既然是意在王位,心里自然有计较,我们又不曾管过他的孽行,他怎会因为一点小事便发作我们?大明虽离得远,但却也是世人皆知的大国。他还没胆量冒着触怒我皇天朝的风险来找我们出气的。”
    胡飞摇头道“虽说大明声威远播,到底离得太远了,况且宝船一直在榜葛刺港口处,熊大人也带着兵下榻在离城二十里的军营中,不曾入得城来,若有个万一,哪里来得及救援?只怕连实情也传不回去。事情过后,那三王子只管将责任推一其他兄弟身上,死无对证,即使知道是他搞的鬼,又能奈他何?”
    副使沉吟片刻,便问“你有什么应对之法?”
    胡飞道“小的前些日子将带来的五斤上好茶叶卖掉了,买主是个印度茶商。他从港口一路随我们进都城,只说是要学汉话好跟大明做生意,我见他谈吐不凡,与他私下结交,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他的来历,他家里原是个官,因信仰湿婆神,被那三王子视作眼中钉,几年前全家都入了罪,他逃走时与家人失散了,如今打听得亲人下落,才敢隐姓埋名潜回都城查访,已经在北边朱木拿河岸上备下一艘大船,打算今天半夜便将亲人接走。我跟他说好,若是我们跟他一起走,到了榜葛刺,便要让他们一同上船离开,先前我已托他派人去向熊大人报信,熊大人会带兵在河边与我们会合。”
    温郡王大吃一惊,“什么?你为何不问过我与副使的意思,便跟人约好?!”
    副使问的却是另一个问题“他们的船有多大?能容得下我们这么多人么?”
    胡飞低头道“小的自知此事有些鲁莽,只是跟人约定时,也说好了时辰,过了时辰,我们还没到,那位穆兄就要启程了。我跟人约好了,王爷与大人不肯,我不过是亏上一点银子,熊大人的营地也近河岸,走一段路也没什么大碍。可王爷与大人若是首肯,这个约定兴许便能让使团的人逃得生天。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因此小人才敢斗胆与人相约的。”顿了顿,才接着道“那人的船大,容下二三十人是没问题的,况且如今已经入夏,北方大雪山上的雪水融化,汇入朱木拿河中,河水比冬天时多了,船也走得快些。只要顺流而下,入了恒河,一路往东,便能到达榜葛刺。咱们来时坐的宝船还在那里等着呢。”
    副使犹豫着不能下决定。
    温郡王也皱眉道“你虽想得周到,可我们来这里还没做正事呢,怎能就这么逃走,岂不是有损大明国威?”他们都有一个念头,觉得印度人不会伤害外国使臣。
    胡飞一心要将人劝走,见状忙道“虽说没跟印度王商议好商贸的章程,可那三王子委实叫人忧心,我们在这里无依无靠,熊大人又离得远,若惹恼了三王子,即便谈起商贸之事,我们也占不了便宜。倒不如先退到港口处,有大明军士护着,我们又能随时离开,到时跟印度人谈判,底气也足些。”
    “你说得有理。”温郡王道“且看看情形再说,若是不好,就想法子走吧。”接着又想起另一件事,“印度王修那什么爱妃的陵墓,不是找了几个大明的工匠么?可怜见的,背井离乡几十年,若是那三王子当权,还不知道会怎么折腾底下的人呢。副使派几个人去寻他们,把他们也带过来吧。走时一块儿走,省得我大明的百姓受暴君所害。”
    副使大人脸上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下来。转身寻人去了。胡飞却为温郡王的回答感到十分失望,退下后想了想,决定先将自己的行李打包,以备万一,使团内跟他相熟的人,也听从他的建议打包好行李。连温郡王身边的随从,也受了影响。
    本来以为这一晚会象之前的几个晚上一样,在刀兵交锋的呐喊声中度过,没想到月亮还未爬上中天,便忽然来了一群士兵,在使馆外头大嚷大叫,惊动了整个大明使团的人,温郡王心慌慌地问随从,“怎么回事?!”
    有使团随员到外头转了一圈,回来禀报,“那些士兵是冲着邻馆的英吉利使团来的,与我胶并无干系。”
    温郡王这才松了口气,只有胡飞闻到了异味,飞快扑到窗边远远一瞧,喊到“不好!他们要放火!”众人顿时大惊,纷纷跑到窗边去看,果然看到墙外有火光燃起,而邻馆内更是传来数声惨叫。也闹不清是使臣还是馆中侍者的声音。不由得一阵哗然。
    副使当机立断,“快!带上要紧行李,马上走!”又叫过胡飞,“你说的那个茶商,可离开了?!”胡飞忙道“还不到时辰呢!”好,那就立刻赶到他们停船的地方,我们先离开再说!”
    众人忙回房拿行李,只有事先打包好的人稍为镇静些,可温郡王的东西最多,哪里收拾得来?他本人眼见火势越来越大,外头的士兵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冲进来。不知道乱军之中,自己会受什么罪,便命令随从,“不要收拾了,先逃了再说!”众人便慌慌张张地拿了几件东西走人。
    胡飞在入睡前已经看好地形,领头带着众人众后院走。先到马棚牵了马,穿过小树林,不多时便拐入街道,一行二十余骑,迅速朝北方进发。而他们的身后,整个使馆已经陷入一片火海,杂夹着阵阵咒骂声,甚至还有英吉利的骂人话。
    温郡王急驰中回头看了一眼,心下戚然,“这是怎么说的?为何要烧使馆?!”旁边一个随员道“晚饭时好象看到有位王子的随从去了邻馆,但小的不曾看清……王爷当心!”
    说时迟那时快,他话音未落,温郡王的马已经被路上的石头绊了一跤,他整个人被颠起来了,眼看就要朝地面摔下去,胡飞策马跟在后头,见状忙伸手一捞,硬是将他从半空拉到自己马上。救了他一命,温郡王气喘吁吁地横在马上,在胡飞的帮助下好不容易坐正了,脸色已是一片苍白,勉强对胡飞道“多……谢……”随即被远处射来的火箭吓得脸色发青。
    “王爷安危要紧,请坐稳了,小人要加快速度了!”胡飞反手一鞭打在马屁股上,马嘶叫一声迅速向前冲去。颠得温郡王老眼昏花。但火箭却被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胡飞两眼直盯着前方,心里不停地念着春瑛的名字,然而,随着身后追兵的呐喊声渐渐接近,他开始怀疑,自己真的能安然脱身吗?
    春瑛吸了口冷气,忙将手指含在嘴里,再细看时,上头的针眼又再渗出血珠,一阵一阵地刺痛。她只好爬到炕边,从炕桌的小抽屉里翻出金创药粉,敷了一点上去。
    她穿越过来后,做女红已经有七八年了。作为丫环,日常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做各种各样的针线,至少有三年时间没犯过刺伤手这种错误了,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有些惴惴的,想起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情节,这种时候,多半是有关系亲近的人发生了变故,难道……是哪个人遇到意外了?她忙忙爬下炕,跑出房门去问:“娘,爹今儿去的是什么地方?!”
    路妈妈从房间的窗户伸出头来:“早上出门时不是说过了么?他去打听最近官府有没有发卖罪官家的店铺房产的打算。"
    这么说来,多半是在衙门了?二叔跟随顺天府的官差们相熟,自家父亲也跟他们吃过几回酒。遇到什么事,他们一般都会照应一二,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这么说,不是父亲。
    母亲在家,姐姐姐夫一家也在家,二叔一家在大少爷府里,可说是位高权重。想来也不会有什么麻烦。春瑛不由得怀疑到了胡飞身上。
    除了血亲家人,她在这个世界最亲近的人就是胡飞了,难道是他遇上了什么意外?
    这个念头一产生,便不这地纠缠在她的脑海中,让她惴惴不安,开始想象胡飞会遇到的危险,是遇到了海上的风暴,还是跟印度的土邦王公们起了冲突被追杀?
    后者还好,虽然危险一点,但他们使团有这么多人,按理说应该还有武官和士兵护送,加上现在中国的名声在世界上还是挺响亮的。没事人家不会做得太绝。如果遇上脑残的王公,逃跑就行了。她还记得从前看过几部印度的古装电影,从申影片的内容来看,土邦的面积有大有小,大多数都不大,而且各邦王公之间也不是一条心的,只要逃到另一个土邦,就有可能摆脱危机。
    可万一遇上的是前者,就非人力可以抵抗的了。遇上了,只能听天由命,若是运气不好,只怕会全员覆没吧?
    春瑛打了个冷战,开始觉得这种可能性挺高。当初胡飞曾说过,他们这一去,预计三年内就要回来的,因为眼下在位的这位皇帝,在三年后刚好是三十周岁,又亲政满十周年。使团下西洋有了成果,就是给皇帝庆寿的贺礼,还能让皇帝显摆一下自己的文治武功。现在算逄,他们是去年初春时出发的,至今已经有一年多时间,肯定已经到了印度,按照计划,就是在印度周边逛一圈儿,往几个国家走走,谈一下开拓商路的事。如果事情顺利一点,速度快一些的话,现在可能已经往回走了。难道他们真的遇上了风暴?!
    春瑛越想越不安,坐又不是,站又不是,来回走了几步,心头又添了烦躁,为什么古代没有电话、手机之类的东西?哪怕是电报也好!现在,她就算是想跟胡飞通个信,也没有能送!
    春瑛扑倒在被子上,脑子里乱糟糟的,烦闷地一翻身,碰到针线篮子,被针包上的针刺了一下,疼得她迅速弹起身来,方才醒悟到自己其实是在自寻烦恼。
    又没消息说胡飞一定是出事了,她只是凭猜测推断使团有可能已经踏上回程。实情如何,她根本一无所知,既然有三年时间,印度又大,没事干嘛赶得那么急?商业谈判嘛,为了争取最大的利益,磨蹭是必不可少的,使团多半还在印度境内吧?
    其实她做针线会刺伤手,是因为她心不在焉的缘故吧?拿电视剧的情节来吓自己,真是太可笑了!她到底在干什么?!因为顺利脱了籍,家境也越来越好,没什么烦恼了,她就开始给自己找麻烦?看来人真是不能太闲了!
    胡飞不是个鲁莽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更何况,在风暴频发的季节,有点经验的船夫都不会答应出海的,能担当起宝船驾驶任务的船工,肯定是个经验丰富,又熟悉远洋航行,自然更清楚什么样的安排最安全。更何况,使团里还有一位王爷呢!他们就算为了完成皇帝的任务不在意自己的命,难道连那位王爷的命也不顾了?
    春瑛渐渐镇定下来,开始想,是不是给自己找些事来做,不要整天窝在房间里绣花做衣裳,省得胡思乱想。
    前门传来敲门声,路妈妈扬声问“是谁?”外头的人却没有回答,只是继续敲门。
    春瑛心中疑惑,若是街坊邻居,应该会应声才是,便走出去开门。
    门外是个戴着斗笠的矮个儿男子,灰蓝色细棉布的直裰,腰间系着丝绦,上头却垂着价值不菲的玉佩。他微微有些弯腰驼背,双手束在袖中,五官被斗笠遮住,看不清长的什么样子,仅仅露出一个下巴,可以看出肤色极白。
    他用一种古怪的声音开口问,“可是路二姑娘,闺名叫春瑛的?”
    春瑛一头雾水地望着他,心想这人的声音似乎有些娘,而且看这模样做派,怎么那么象传说中的太监呢?她脑中一边转着这个念头一边开口答道,“不知尊驾有何贵干?”
    他从袖中抽出右手,递过一封信,春瑛一接过,他便转身走了,速度极快,春瑛刚反应过来想叫住他,他就已经失去了。
    春瑛有些发愣,究竟是这个人真走得这么快,还是她遇上了传说中的轻功?低头看那封信,信封上没有写任何字,却是用上好的白纸糊成,待返回院中关上门,拆信细看。才发现上头只写了一行字,“江南有变,小心田产。”
    前半句还好说,是指江南发生的变故,但后半句是什么意思?要小心田产?为什么要小心?田产又怎么了?就算江南发生了什么事,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她家又没在江南置产。
    慢着……春瑛霎时想起了胡飞置下的那几处产业,她记得其中就有一个田庄,但是当时她只顾着跟胡飞说话,也没细看地址,具体是什么位置记不得了。
    春瑛忙转身回房间,路妈妈走过来问,“怎么了?来的是谁?”她只匆匆答了一句“没什么,是送信给我的。”
    “送信?谁的信?”
    春瑛没顾得上回答,便先跑回房间,把手关上门,然后跑到炕边,抱过镜匣,将最底层的抽屉抽出来,用手一摸,抽屉的底板便滑开了。露出一个薄薄的夹层来。
    这是她在进东府前,专门到清润店和马驹桥两个镇上找木匠分别做的,然后拿回家自己组装而成,专门用来放重要的文件,胡飞交给他的那些契书,都在这里收着。
    翻了翻,春瑛找到田庄的地契,上头地址写的是苏州府常熟县练塘镇东,共有二百亩地,其中五十亩是上等水田,一百一十亩中田,还有四十亩是旱地。常熟自然是江南无疑了。只是这些田产会有什么问题呢?
    她来回翻看着那张信纸,又去看信封,忽然听到“啪嗒”一声,有东西从信封里掉了出来。她忙拣起一看,却是一根旧穗子,绞断了丝绳,只余一个花结和流苏,这花结的颜色和样式怎么这么眼熟……
    这不是她从前跟胡飞一起做生意时,亲手打的穗子么?!她还记得这一个因为用的丝线颜色不好,卖了很久都卖不出去,胡飞便索性留下来自己使。她还给他加上了丝绳和玉勾。做成腰绳呢。送信来的人为什么会有这个东西?她以为胡飞早就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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