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从前之时变

第四章 乔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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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色针织毛衫,灰白色的丝绸长裙,高跟鞋。黑色羽绒服。长发沉落。这是我一贯的装扮。清一色的装扮。红色的小包为此显得突兀。
    我喜欢红色,那种张扬跋扈毫不避讳的颜色。那种红仿佛是能给黯淡的人生增添色彩的红。
    南方的气候比北方暖,我出了机场,便脱掉了羽绒服,将其放在手关节处,然后用湿纸巾擦拭身上的汗水。清风徐来,带来一丝凉意,很舒服。很舒畅。
    我闭眼享受那一份短暂的快乐,我喜欢风,喜欢它轻轻拂过我柔软的肌肤。像一位母亲。喜欢它孩儿般的在那儿跳跃。喜欢它如女子吟诗般轻声的低吟。
    那是一份短暂的慰问,天渐渐下起了雨,白云沉沦成黑,清风变得狂热。带过雨水,淋湿我的发,我的衣。我发笑,这许是上帝送我的礼物,一阵风,一阵雨,一段痛苦不堪而暧昧不清的感情。
    路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但那也无所谓。有什么是比快乐更重要的东西,我想没有。哪怕只有一刹那。
    回到公寓,是夜晚十点,十是个好数字也是个坏数字。好也罢,坏也罢,也就在一念之间的事。它是个整数,是西方的十字架,是一个故事的句号。是我们爱的也是我们恨的。
    夜晚是灯火通明的,却正因如此才发现它是黑暗的。出租车司机将我送到小区门口后便扬长而去。留下我只身一人行走在花园里,一个人。一个包。再无其他。
    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是黑漆漆的。与我同住的乔洋还没回来。里面却传来啤酒气味的腐烂气息。似乎已经习惯了这堕落的味道。若无其事地无视那些零散的物件,回到房间,冲洗掉身上的寒气,然后光着脚躺在床上,然后沉睡。
    睡眠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人忘记所有的不快乐。或者快乐。
    我生活在南方,是个标准的南方姑娘,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勉强能糊口。假期间基本足不出户。是我对相亲对象一概说的话。
    26岁以前我想一个人过,26岁以后我想找人陪我。在这空旷寂寞的城市里。所以我遇见了桉,只是他不爱我。
    那我呢?爱他吗?我自问。
    爱是爱的,至少爱过。当他深情款款的说做他女朋友他爱我时我是心动的。在黑夜我看见他幽蓝的眼,那里透着神秘的光,我好奇,进入他的世界,然后被伤得竭嘶底里。无法自拔……
    而徐波,那个意外出现在我生命中的男子,那个特殊的存在,饶是在我脑子里不断徘徊,挥之不去,我又想起了他在那天月色朦胧雪花飘零的晚上带着醉意的红晕问我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说,不信。然后他看着我说他信。话语停顿了下,又说,莎士比亚说第一次见一个人,体温在38°6就叫一见钟情,也许在很久以前,便已经注定了,那一眼,便是终生。终生的禁锢。而又深情的看着我的眼说,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我想我的体温早已超出了38°6。
    而后那句话一直在我脑海里迟迟不肯离去…
    他爱我吗……我不知道……抱住无法新陈代谢的身子,无法入睡。
    清晨,我起来,换上黑白分明的职业套装,挤公交,坐地铁,听音乐。上班下班。日复一日。
    我是一名广告设计师,在一家小有名气的大厦里的广告公司上班,在市中心。和乔洋一起。但不在一个公司。她从业网络,是个作家。名气不小。
    那一天,我向往常一样,夜晚十一点前下班,回到家。歌声从逼仄的空间里传出,那是乔在她的房间里肆无忌惮的唱伤心的情歌。她的声音如初世的莺燕般婉转的呢喃着。又突然地歇斯底里的吼叫。
    我在她房门前停下脚步,穿过细缝看见她在暗黄的灯光下眼中噙满泪水,红着脸,发着疯。伤心的人总是敏感而感性的。好似知道我回来,她叫住我。
    我推开门,上前走进去抚摸她气色苍白几近病态的脸,轻声问。怎么了?她柔软的肌肤上泛着的泪光让我莫名的心疼,脑里忽然闪过她曾在校园阳光的午后突然转身的对我露出天使般的笑的画面,那种使人治愈的笑容,怎么突然就变成了这幅模样。
    算算我认识她八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她如此这般样子。时间啊,你曾饶过谁?
    小森,他离婚了!和另一个女人一起,他背着我找女人!拿着我的幌子!我那么爱他!他怎么可以!
    乔用力的攫住我的双手。她撕心裂肺的声音阵阵传入我的耳朵。使我疼痛,麻木。我竟一时间忘记了挣开她的手。或者是挣脱不了。
    我沉思,我知道她口中的他是谁,她叫他迈。是她在北方认识的外籍男子,两年前。全名迈尔。沃德斯。是de国人。
    他有一双碧绿的眼睛,金黄色的髦发,白皮肤,家缠万贯,心机深重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我从未见过他,只在乔的口中听说过。但也足够了解他是怎样的人。他能抛弃他的原发妻子,也就能抛弃乔。或许那个女人将来也不例外。我曾劝过她的,那个男人不值得她爱。可她还是不听,以一种飞蛾扑火的姿势向他,然后被灼伤。
    他怎么可以……他怎么不可以…
    男人是一种无情的物种,他能在上一秒爱上你,便能在下一秒抛弃你。
    我明白乔崩溃的原因,那个男子在m国有个妻子,还有个孩子。他瞒着她。她成了破坏婚姻的第三者。他妻子在知道他出轨后便带着孩子来到了z国,时不时地会去乔的工作室闹事。且还会雇人在半路上对她进行殴打。最后不得已情况下只好辞去工作,搬来与我同住。然后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最后沉沦于喝酒泡吧。
    我是知道那洋女人的厉害的,否则也不会让乔洋与我一起。
    台灯的亮光渗透过罩面,照出乔洋深藏在发间的伤疤,那伤疤结成痂,呈现出暗红而透明的血液,仿佛下一秒就要渗出血来。这是来自那洋女人的手笔,她美丽的容颜,就这么一去不复返!她为那个男人付出那么沉重的代价,他怎么忍心?!
    他人呢?我低沉问。
    他走了,带着那个女人去了y国!乔洋无力而绝望的回答,她将脸紧紧地贴在我的腰间,抱住我。哭成泪人,哭到连我也哭了。
    狭小的房间里,是死亡般的沉静。回响在空中的是乔洋发出动物受伤般的呻吟,沉重的空气是使人窒息的。我用手指擦拭她滚烫的泪珠,良久,她深吸空气,带着鼻音说,森,你以后也会抛弃我吗?我摇头说,不,不会。她说,我早该听你的!后来她又哭了,泪水从她的指缝里流出,源源不断。她哭晕在我怀里,再一次。
    自从那个洋女人来到z国后,乔洋在遭受到她的袭击后总会找我哭诉,然后哭晕在我怀里。那男人从不出面帮她,我跟她说别在和那个洋鬼子在一起了,她每每说好,答应我。可转身又好了伤疤忘了疼和那个人厮混在一起。我无可奈何。只好由她去了。
    男人的心机,让她承受了本不应该承受的东西,他与她在一起是为了那个女人而不是她。这才是让人痛苦的。
    爱情何曾不是裹着糖衣的毒药,先前甜美,而后痛苦。当时甜蜜,而遗毒无穷。
    人是不是只有在痛苦过之后才肯放手妥协?根据一边说爱一边伤害这一说,很显然大抵如此。因为到时不得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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