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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城自我出生起,便是这般繁华,直到遇见墨宸,这万般繁华都在他身旁黯然褪色。正值春光极盛,路旁柳枝拂过他额前,像极了公子眉间玉,清润无双。
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发顶,晨时青鸾无意簪在我发间的银铃晃动,传出极悦耳的脆响,阳光照着他温柔的眉眼:“你就是清欢妹妹吧。”声音当真是好听的紧。
对,我是颜清欢,爱了你二十载的颜清欢,一生都未曾得到你的颜清欢。
我初见墨宸时才七岁,他一身青衣,眉眼温润,当真是举世无双,那时我还不知道,有个词叫做一眼万年。
墨宸长我四岁,小小年纪便极稳重老成,出事进退有度颇为圆滑。诗书礼乐,骑射御剑,样样精通。这永安城早已传遍,墨家公子,冠盖满京华。而我因双亲在外,自幼随爷爷颜太傅长大,性子顽劣不已。上树下河,摸鱼骑马,捉弄旁家小姑娘,总是一身大汗,在日暮黄昏时才回颜府。爷爷见着我这般,总是免不了呵斥几句。想我颜家书香世家,却偏偏出了我这么个淘气顽劣的孩子,没有半点姑娘家该有的羞涩婉约模样。
墨宸若是在,总会在爷爷面前替我求情的,从袖口掏出绢帕为我拭去满脸汗水,动作极轻缓,极优雅:“清欢,这幅样子若让旁人瞧见了,怕是日后要嫁不出去了。”我眨着眼,巴巴地瞧着墨宸:“那墨哥哥已经看见了,清欢日后嫁给你好不好?”爷爷的咳嗽声一声接着一声,我却全然只当做听不见,只是定定瞧着墨宸,执着的想要他给我一个答案。墨宸愣了半晌,轻应了句:“好。”
墨宸,你可知,你一句好,我记了一辈子。
和墨宸在一起总是莫名的令人愉悦,只是我未曾想到,这细水长流般的日子会被打破。战事来得极快,西戎犯边,一举便拿下了边关三镇。我从不知晓战争会离我这般近,墨宸十七岁那年,我十三岁,边关受险,墨宸身为丞相之子,领兵出征。银甲长枪,在阳光下刺目极了,晃的我眼睛生疼。他又伸手揉了揉我的发顶,一如初见;“清欢,等墨哥哥回来,便带你去城东吃李婆婆卖的桂花藕粉。”
我抽了抽鼻子,泪如珠子,伸出手:“拉勾。”墨宸笑了,在阳光的照耀下,泪闪着支离破碎的光,逆着光看见的墨宸,一样的支离破碎。那勾到底还是没有拉。
春去秋来,一晃已是两载,屋外梨花早已开了又败不知几轮。我早已习得女红,琴棋书画也能与旁人一同附庸风雅。如今,永安城盛传,颜家幼女,规矩知礼,娴静温雅。可他们不知道,我会满头大汗的疯跑,会爬树,性子顽劣,墨宸都知道。
墨宸不在的日子里,我与沈将军长子沈斯儒渐熟。沈将军是父亲的知交故友,两人关系自幼年便是极好。沈斯儒生性儒雅,人如其名,恍惚间看着竟有些像墨宸,仔细瞧去却又是截然不同的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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