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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干将-“长江”级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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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皇帝”级一共有三批建造计划,准备一共建造8艘(海军军备条约被撕毁之后,呈一度计划建造12艘)。可该级航母存在着设计缺陷(有些是致命的性能缺陷,比如设置在一起的电力机组,为减少排水量而采用的大隔舱设计,脆弱的装甲,这些都让航母变得极为脆弱),这对于追求完美的帝国海军来说是无法接受的缺陷。因此,在16的时候,帝国海军下达了新航母的设计招标书。
    17年中期,新航母的竞标结束,江南造船厂的设计方案再次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而这就是“长江”级航母的由来。
    此时,大战已经迫在眉睫,各国都在全力以赴的做着战争准备,特别是近在咫尺的日本,更是在“苍龙”级航母的建造工作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就开始设计新的航母(“翔鹤”级),而当时日本有四艘舰队航母(“赤城”,“加贺”,“苍龙”,“飞龙”),帝国海军却只能在18年拥有三艘航母。因此,海军的要求是最快完成新航母的设计,然后立即开始建造,在22年之前超过日本(到时候,日本将拥有至少六艘舰队航母,因此新航母第一批订单就是四艘)。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就必须在18年年底之前完成设计,17年完成初期论证。
    江南造船厂拿出来的方案不是最先进的(当时,大连造船厂的方案是最先进的,而这也成就了帝国海军的第三级舰队航母),却是最有可能满足海军需要的。原因很简单,“长江”级就是在“皇帝”级的改进型,而不是一种全新的航母。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海军要求设计全新的航母,那么在22年就不可能拥有七艘航母,也许得推迟到24年,而这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长江”级航母实际上就是在“皇帝”级上增加排水量,采用小隔舱设计,提高航母生存能力的型号。因为排水量增加非常有限,因此航母并没有得到装甲强化,这成为了该级航母最大的诟病。
    “长江”级航母的设计工作在18年年底基本上完成,可并没有立即开工建造。当时帝国海军内部就发展航母还是战列舰,以及航母在海战中的具体应用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分歧。保守派认为,战列舰仍然是海战的主力,航母需要发展,但是航母的主要任务就是为战列舰提供防空掩护(一种可笑的观点,而且是极端错误的观点),让战列舰能够顶着敌人的弹雨杀到敌人的海港里去,用巨炮解决战斗!持这一观点的海军将领(特别是高级将领)不在少数,因此廖汉翔在18年年底提出开始建造“长江”级航母的方案被无情的搁置了。
    19年底,日本开始动工建造“翔鹤”级航母的消息刺激了帝国海军。廖汉翔再次提出建造四艘“长江”级航母。20年初,廖汉翔的提议获得批准,海军拨款建造“长江”级航母,可建造的数量不是四艘,而是两艘!
    头两艘航母的建造工作也是时断时续。当时,四艘“尊严”级战列舰已经全部完工,海军正在着手新战列舰的建造工作,无法保证航母的顺利建造。因此,一直拖到战争爆发,两艘航母都没有能够按时服役。直到聂人凤元帅担任了帝国海军司令之后,航母的建造工作才全面提速,而后两艘(“珠江”,“淮河”)航母的建造工作也才在此时开始。而首舰“长江”号于21年年底完工,随即服役。
    性能数据。排水量:标准排水量(同样为二分之一燃料)21000吨,满载排水量25500吨。尺寸:舰长245米,宽34米,吃水4米;飞行甲板长240米,宽32米。动力系统:四台蒸汽轮机,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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