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秦

第三章 脱线的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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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殿之内。秦王在短暂的惊讶后,恢复了往日威严的形象。他心想:赵高这个人,倒是挺会察言观色的,刚才替我解决了一个大麻烦“。什么是麻烦?困难,温饱,从来不是皇帝的麻烦,事情再困难,再难办。没办法解决,顶多是甩给丞相,与手底下的大臣罢了,朝堂之上那么多人,集思广益,在朝中做官的谁没有两把刷子,没点真本事,也敢在皇城脚下,天子身边做事情?而且,就算满朝文武,没有一个诸葛亮,那一屋子的臭皮匠,也不能是吃干饭吧!
    解决问题是无论如何都会被解决的,只不过是方法想出来的早晚不一样罢了。
    那身为天子,一国之君,万人之上的存在,最在乎的是什么?是皇帝那不可一世的威严,说白了也就是”面子”!这个世界上没人不看重自己的面子,家财万贯是为了面子,妻妾成群也是为了面子。人如果没了面子,那会比让你去死还会让人难受。
    皇帝最怕什么,怕没钱?怕没权?怕娶不到媳妇?这些在普通人眼里似乎是最最重要的事情,在皇帝眼里都不值一提。
    怕没钱?万里江山都是我的你说我没钱怎么可能。说没权,这倒是个实话。在中国历史上,皇权过于分散,诸侯的实力大于君主的也不是没有先例,周幽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秦王不一样啊,秦王用“法”治国,全国上下军政大权可谓是一把抓。没权仿佛放在他的身上也不靠谱。怕没媳妇?怎么可能,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谁最不怕打光棍,那个人肯定是皇帝,三宫十六院那是最低配置好不好。
    那皇帝最怕的就是没面子了。
    对于皇帝来说面子就是天,没什么事情比面子更重要了。赵高也正是抓准了这一点,才一直在皇帝身边混的顺风顺水。
    秦王对于赵高的做所为不甚满意。刚才自己的失态,在赵高的这么一衬托下就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了。
    秦王抬起双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襟。然后,长袖一挥,转身回到自己的案前坐了下来。
    沉声怒喝道:“什么事情,大惊小怪的,咋咋唬唬,成何体统。你身为主帅这样浮浮躁躁地,怎能让将士们信服!一会自己去领三十大板,让你长个记性。
    对了你刚才要说什么,说吧。
    李信这才缓过来,喘着粗气,双手作揖道:”陛下,臣该死啊,请陛下赐臣一死我实在再无颜面去面对军中的兄弟们了。陛下命臣带领三十万军队讨伐楚国,臣与蒙恬,蒙大将军兵分两路,合力夹击,蒙恬大将军率领十万精兵攻寝丘,并且一举拿下攻丘,可谓是大获全胜。此时臣乘胜攻鄢、郢,均破之,一举拿下三座城池,本想乘胜攻楚国都寿春,一举灭楚时。昌平君以其楚国公子身份在我军后方造反起事,断了我的后路,我本想与蒙大将军会师,集中兵力一举拿下楚国的都城寿春。谁想,那项燕老儿老奸巨猾,之前无论我军如何叫阵他都一直坚守不出。此时却我军后方不稳,突然发起反扑。当我集合兵力与他叫阵的时候,他又死活不肯应战。但是,当我军一动他有派骑兵向我军发动攻击。打完就跑,从不恋战。一跟就是三天三夜,我军被搞得人心惶惶。
    最后能活着回来的不过两三万有余。我李信何时吃过这等败仗。真是。。。。。。真是。。。。。
    哎!当初是我好大喜功,犯了轻敌之大错。还望陛下,赐我一死也算是对全军将士有一个交代。
    说罢,便从腰间抽出宝剑往脖子上一架,便要自刎。
    秦王死死的盯着他,刚刚拿起的酒爵,往案上重重的一砸。震的那紫檀木的案桌一震,案桌上的的竹简纷纷滑落下来。酒爵里的琼浆玉液撒了一桌子。
    李信被秦王突然的动作给吓蒙了。这是怎么了?就算自己打了败仗也不至于这样吧,自己都打算以死谢罪,大王这是个什么态度啊,这生气也不是不生气也不是。甚是让人奇怪啊。
    李信这个人哪里都好,骁勇善战,足智多谋,有大将之风采识人之度量,也有用人之魄力,要说缺点和不足,那么美中不足的就是这个人有些“脱线”至于脱线到什么地步还真不好用言语来形容。
    就拿刚才的这件事情来说吧,刚刚他还抱着以死谢罪的决心呢,现在又对皇上的酒感兴趣了。
    好香的酒啊,三十年的女儿红,果然是好东西,隔着这么大老远都能闻见那浓厚的酒香。醇厚甘鲜,回味无穷啊,要是能常常什么味道就好了。
    李信这个人,神经大条,想着,反正都要死了,找皇帝讨杯酒喝喝,能喝上最好,就算喝不上,反正也就是个死,早死一会又有何妨。
    于是,他将剑从脖子上拿了下来,抱拳双手一抱拳,便对对面正在发怒的皇帝说道:陛下,我李信是大秦帝国的罪人,我有愧于大王对我的信任,更有愧于为大秦霸业而死去的将士们,我自己今天难逃一死,临死前,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希望让大王能够答应算是满足了我最后的愿望。
    秦王阴沉着脸拉长了声音问道:什么愿望。你还有脸在朕的面前提愿望。不过你既然开口那就说说看吧,你想干什么?
    李信面露喜色,跪着向前挪了两步,说道,大王,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情,臣刚才闻到陛下那“爵杯”中乃是三十年的“女儿红”
    我想在临死之前,尝上一口,大王不是不知道我李信一生没啥爱好,不爱美女,不置田地。不好乐曲。唯独这嗜酒成性,喜好者美酒。陛下您这三十年的女儿红乃是人间难觅的佳品,臣私下里也爱吃这酒。但是,臣喝过的不过是些三五年的酒酿罢了。远不及陛下您的这杯“醇香动人,悠远流长。”陛下您若能赏我一杯,就权当是断头酒了。我自不胜感激,到了地下,我依旧愿为陛下效犬马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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