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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自杀,那是万分庄重的事情,充满了仪式感。敢自杀谢罪的,无不是铁骨铮铮的汉子。胸中豪情万份。
李信不一样啊,别人都是视死如归,他李信视死这是如啥啊。
李信这么一弄,场面变得十分戏剧性,他李信的神经还真不是一般的大条啊。这种时候他还能这么的洒脱,他的心到底是有多宽啊?秦王嬴政,坐在自己的榻上。不禁这样想到:这李信还真是没心没肺啊,敢在朕的面前这般。朕威慑四海,统揽八方。天下都畏惧朕,哪怕是朕的左膀右臂见到朕的时候都是唯唯诺诺,毕恭毕敬。朕对他们越好,他们就对朕越来越恭敬,头都不敢抬起来。
朕一发火,底下下的大臣们,就瑟瑟发抖,浑身筛糠一般。
朕身为一国之主,万人之上,承受者天下人的敬仰。同时也必须承受着高出不胜寒的孤独。
秦王是这样,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又何尝不是这样啊。
身为统治者,一国之主。不是他不想跟人亲近。而是没人敢跟他亲近。即享受着至高无上的地位,万人敬仰的同时,也必须承受着那嵩山之巅,高处不胜寒的孤寂。
李信的真性情,是秦王不曾见过的,只有在他小的时候才体验过这种兄弟之间的吆五喝六,大口喝酒,大碗吃肉。秦国几个贵族公子,一起骑马打猎,驾车,练枪,互相埋汰,相互嘲讽,有时因为一言不合,或是两个人同时看上了哪家的小婢女,两个人在草场上便开始“决斗”。打得鼻青脸肿的。互相诅咒,又相互放狠话。仿佛有什么深仇大恨,让两个人老死不相往来一般。
这时,必然有人会站出来劝架,将大家伙拉到。“醉仙楼”去搓一顿,一般也就没什么事情了。如果闹的再凶一点,一顿酒吃下去。这件事情 大概就算是了了。如果碰到小心眼儿的。心里都有口气儿没顺过来那晚上就再到。去逛一圈。酒歌艳舞当中。所有恩怨。便一笔勾销了。然后又哈哈一笑。第二天一起打猎。喝酒。然后又因为什么别的事情。干起架来。周而复始。
以前觉得。这样很傻很天真。现在想起来看看。自己对这样的日子。甚是怀念。以前觉得。是因为自己。权力不够大。大家不听自己的。到了后来当上了皇帝,称孤道寡。也就没有人敢不听取他的了。他说的话,没人敢忤逆。甚至没有人敢发出异议。这件事情是错误的。但站出来说话的人也是寥寥无几。
一开始的时候还觉得没有人敢忤逆自己这句一言九鼎,说什么就是什么这样的日子很棒。大家都听懂我的。但是久而久之,他发现了问题大家不敢忤逆他的原因是因为他是皇帝他说的话那就是金口玉言绝对没有人敢反对。
反对皇帝,那就是大逆不道,当诛九族。所以哪怕是自己做错了事。顶多底下的大臣们会提点几句但是也绝对不会忤逆自己的意思。这种尊敬与其说是敬畏不如说是害怕吧。天下人都害怕自己,老百姓害怕,大臣们也害怕,甚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李斯,手握重兵的大将军蒙恬也害怕。他们见了朕就像老鼠见了猫一般惶惶不可终日,每次早朝,想的不是禀报国家大事,为朕出谋划策,反而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怎们才能讨好朕。总想着赶紧退朝,从自己的面前消失。生怕自己一不小心说错了话触怒了龙颜。落了个人头落地。满门抄斩的地步。
反而是眼前这个李信。豪放大度。敢于在朕的面前。讲真话。干真事无所顾忌。如果放在以前。按照秦王的脾气。李信犯了如此大的错误。兵败楚国让我大秦帝国。损兵折将。带出去30万大军。回来的却寥寥无几。当时他在朕的面前夸下海口。说20万军队足以。朕当众博了王将军的面子。王将军告老还乡。至今仍然以身体抱恙为由不肯上朝。
李信犯下的错五马分尸都不为过。但是。此时的秦王都已当上皇帝太久了。李信的的真性情。仿佛将嬴政带回到了以前那个。吆五喝六。朋友成群,骑马打猎,操场打架,酒馆喝酒的日子里。而现在。哪怕是自己的后宫嫔妃。对自己都是。怕的不得了。见了朕连头都不敢抬一下。秦王嬴政太久,没有感受到这种感觉了。这种兄弟一般的感觉。这种与人平起平坐的感觉。
嬴政心里涌起一股股暖意。心中隐隐有些不舍。
李信性情豪放。并且。替朕立下了汗马功劳。实为一代名将。有着攻城拔寨。野战之奇功。杀了他太过可惜了。
反而是眼前这个李信。豪放大度。敢于在朕的面前。讲真话。干真事,无所顾忌。如果放在以前。按照秦王的脾气。李信犯了如此大的错误。兵败楚国让我大秦帝国。损兵折将。带出去30万大军。回来的却寥寥无几。当时他在朕的面前夸下海口。说20万军队足以。朕当众博了王将军的面子。这是王将军告老还乡。至今还不上朝。
那肯定不是油锅 绞刑,也得断足,流放。不杀之不能平心中之怒火,
但是此时的嬴政当上帝王已有三载有余了,已经见惯了朝中大臣,畏首畏尾,阿谀奉承,溜须拍马的丑而嘴脸。整天在这种奉承声中,让秦王分外难受,如果是一个昏庸的君,听到这阿谀奉承的话,必然喜上眉梢。但是他嬴政不是啊,他是一个有着大理想大抱负的人。这种阿谀奉承的恭维话,只会让他觉得是一种嘲讽,让他更加难受。
嬴政正想着怎么处理李信呢,他瞅了一眼跪在前面的李信。他看到李信此时两眼放光。正盯着案上的酒壶流口水。李信抬手抹了一把口水,吧唧吧唧嘴。对皇帝说。陛下。如果能在临死之前。尝一尝。30年的女儿红。那真是死而无憾。还望陛下成全。说完。便深深的拜了下去。
李信铮铮铁骨乃是。统率率万军的。大将军。歌舞儿女都不能让他为之所动。反而一壶女儿红。让他。如此这般。看来。这人确实是嗜酒成性,好酒如命的。什么叫好酒如命。今天算是让秦王嬴政见识到。
此时的李信。在秦王的眼中。甚是可爱。他竟然为了一杯酒。如此这般。今晚也不好拒绝。就拿起桌案上的。酒壶直接递了过去。李兴大喜过望。跪着挪动着膝盖就向前。抓起酒壶。掀起酒壶顶端的铜盖。闻了闻,不禁皱起了鼻子。果然好酒啊。30年的女儿红果然非同一般。琼浆玉液也不过如此吧?李信拿起酒壶。就喝了起来。酒壶本就不大。没几口就见了底。喝完后。惋惜的看了一眼酒壶。然后。将酒壶高高的举起向下倒。好像是想从酒壶里边再倒出点什么了。这时酒壶的内壁滑下了一滴酒。立信赶紧伸出舌头。将他截住。然后吧唧了吧唧嘴。大声说道:好酒。
便拾起第上的宝剑,向脖子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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