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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市人民医院,ct检查室外,白傲霜焦躁的走来走去。
门被从里面推开,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中年人走出来。白傲霜迎上去,急声问道:“孙医生,病人呢?伤的严重吗?”
孙医生哭笑不得的看着她:“白警官,医疗资源很紧张的,咱能不开这玩笑成吗?检查半天,你送来的病人浑身上下连个皮都没破!”
“啊~”白傲霜吃惊的张大嘴巴。
一个脸蛋比奥八马还黑,浓眉大眼看着很是憨厚的年轻人,从孙医生身后探出头来,骚骚的向白警官摆摆手:“白警官,俺在这,身体棒的很吶。”
年轻人自然就是小痞子陈国盾。他面相忠厚老实,只是在白警官眼里说不出的贼眉鼠眼。
白傲霜吃惊的看着他的脑袋伤口的位置,果然连个破皮也看不到。
这也好的太快了吧!
趁白傲霜吃惊的空档,小痞子拉着孙医生问自己脑中的肿瘤怎么样了,却换来孙医生一个大大的白眼。
“我说,这位黑脸的同志,咱能不开玩笑吗?医疗资源很紧张的!谁告诉你脑子里有肿瘤的?”
陈国盾也吃惊的张大嘴巴,继而变成狂喜。
难道挨了一枪,把肿瘤给毙了?或者是那个叫“醉卧美人膝”的破系统,把肿瘤给吃了?
……
出了明珠市人民医院,陈国盾正想趁机溜掉,被白傲霜一把抓住,扭着押进警车。
陈国盾脸带谄笑,小心翼翼问道:“白警官,俺没犯啥事吧?”
“没犯事。”白警官冷着脸:“不过,小二黑,你好象忘了今天我们本来准备做什么?”
“帮俺找工作,可都这样了还去啊!”陈国盾想跳脚,可是看到白警官的剑眉竖成15度,立即收住,黑脸蛋上挂起皇军翻译官似的谄笑:“白警官,找工作的事以后再说成不?出这么大的事情,小雪估计都担心死了。俺回家报个信。”
“不用,我刚才打过电话,小雪不知道此事。”白傲霜冷冰冰的回应,发动警车就走。
“哎~哎~停下,俺吃饭的家伙什还在出事地点呢。”
“没事,去的地方就在那边,顺路。”
“啥地方?”
“明珠大学。”
“大学?俺幼儿园没毕业,能干啥?”
“门房。”
“啊!”小痞子悲呼。
……
以拯救陈国盾这失足男青年为己任,白警官最大的爱好就是帮他找工作。
只是小痞子从来没做够七天。他因为某个原因,或者说是内心深处的恐怖记忆,很缺乏安全感,最喜欢把自己藏在阴暗的角落,抵触任何阳光下的工作。
何况是做门房!
当个保安也比混吃等死的门房强吧!
“谢谢,白警官。”陈国盾黑脸蛋上笑容依旧谄媚,心中却很是不屑,心想着要么找借口不去,要么面试时故意捣乱。
……
白警官手机关掉了,所以不知道,整个明珠市警察系统都闹翻天了。市局徐局长发动了上百人在找她的下落,同时安排了3000警力,在全市展开了严打,所有涉黑或是走私枪支的团伙,遭受了狂风暴雨般打击。
黑道上的人快哭了,把袭击白傲霜的那人上下五千年的祖宗都问候了个遍。
得罪那个姑奶奶,你他么有病吧!
……
明珠大学是华夏四大名校之一,同时也是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位于明珠市明湖区,横跨明湖路、海阳路、中兴路等数条街道,坐地上万亩。
陈国盾对明大并不陌生,因为他就是流窜在其门外的小商小贩,与明大的保安和门卫多次交锋,可谓积怨颇深。今天出事的地点,也是在明大西门,当时他正在兜售烤红薯,白警官过来找他去应聘,突然遭遇绑架。于是小痞子冲过去,结果就出现了先前的一幕。
可现在,他居然要成为其中的一员,不由让小痞子有些好笑。这是狗汉奸即将混进革命队伍的节奏啊!
可是他真的笑不出来。
让老子这有为青年当门房?男人婆你坑爹啊!
小痞子迷迷糊糊的到了明大综合楼下,稀里糊涂的进了分管安保科的总务处,见到一个古古怪怪的老头。
老头穿着一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很流行的的确良衬衫,扣子扣的严严实实,再加上灰色长裤,外加一双大头皮鞋,打扮的像个乡村老干部。
老头是明大的总务主任,姓秦,名大爷,一个很缺德的名字。
秦大爷貌似和白警官很熟,笑眯眯的应下此事。还亲热的拍着小痞子的肩膀,鼓励他在门房这份崇高的岗位上脚踏实地、不畏艰辛、艰苦奋斗、为人民谋福祉、为国家做贡献。
小痞子听的险些吐掉。秦大爷打扮的像个乡下老干部,可小痞子怎么瞅他怎么都像个老不正经。
事情定下来,就差明天过来填入职表了,白警官准备送陈国盾回家,没想到总务处的房门推开,七八个穿着警服的人急躁躁的冲了进来。
姑奶奶!可算是找到你了!
……
白傲霜没法送陈国盾了,因为七八个警察就差跪下了。她只能把小痞子拉到西门外出事地点放下,交代他明天一定要按时报到,然后随着几个警察离开。
此时,已近黄昏,夕阳半沉。
陈国盾找着了自己的烤红薯车,发现一堆人正围着看热闹。这是华夏国粹,即使发生枪击的恐怖事件,也影响不了我们华夏民族的熊熊八卦之魂。
他挤进人群,推起自己吃饭的家伙什,发现围观群众像看怪物一样看着自己,不由恼羞成怒,狠狠的吐了口唾沫:“看个叼毛啊!回去看你们爹妈滚床单去!”
小痞子在白警官手里是个任人拿捏的面团,可不表明他就是个善茬。
他打小无父无母,6岁就在社会上流浪,还拉扯大比自己还小2岁的妹妹,自然有一套生存智慧。他有三大生存法则,其中第三条:遇到流浪狗踹两脚,那叫霸气;遇到狮子装孙子,这是智慧。
不就是一群看热闹的闲人吗?自然算不得狮子。
小痞子推着车,左突右冲的冲进人群,围观群众呼啦啦让出一条通道。他得意洋洋的吹着口哨,飞身跃起,潇洒的上车,用力踩着踏板,欢快的向前驶去。
这么洒脱的动作,在他以前是做不到的。脑部长了颗核桃大的肿瘤,小痞子比之病痨鬼好不到哪去。
没想到脑袋上挨了一枪,不仅莫名其妙就有了特异功能,连要命的癌症都治好了,小痞子忽然感到说不出的轻松。
只是想到自己可能只有三天好活,小痞子脸色垮了下来。
“美人气,内衣,老子要做内衣大盗!”小痞子心中发狠:“还有那什么狗屁的帝血“醒掌天下权”,老子一定要得到。”
一直挣扎在浮华而缺乏同情心的社会,小痞子的生命主旋律只有一个,那就是:活着!带着妹妹活着!
尤其是经历了脑癌的折磨,他比任何人都了解活着的可贵。
小痞子正在想事,忽然一条身影扑了过来,小痞子紧急刹车,险些侧翻。他停好车就像破口大骂,只见一个胸部很是火爆的女人站在车前,手中握着个话筒,旁边还跟着个扛摄像机的大汉。
“你好,我是明珠电视台的……”爆胸女人是电视台的记者,本来就是为了枪击事件来的,没想到能见到当事人之一,当即欣喜如狂的截住。正准备开始采访,就看到面前的黑小子睁着绿油油的眼珠子,饿狼似的盯着自己敞领t恤下的露出蕾丝边的罩子。
“啊~流氓!”在美女记者的惊呼声中,小痞子闪电般出手,一招海底捞月,连柔软细腻的触感都来不及感受,扯住罩子使劲一扯,罩子上纽扣崩掉了。小痞子探手就把罩子揣进裤兜,脚下踏着三辆车,就像踩着哪咤的风火轮,箭一般的冲了出去……
陈国盾家在明湖路上的明泽社区,离明大不超过5公里。出了明大北门,穿过马家屯正街,没多远就是。
他绕了趟北门那边,把三轮车放到在马家屯租的小窝,然后施施然往回走。
回家途中,他掏出女记者的罩子,凑到鼻子上使劲吸气。一股手臂粗的赤色气流冲进鼻腔,顺着大动脉高速流动,冲进脑袋中的旋窝,可惜旋窝却连个动静都没有。
女记者的罩子上气流是最低级的赤色,效果不是很大,旋窝没放缓,说明这股美人气达不到“醉卧美人膝”系统所说的高质量程度。
看来要想三天后活着,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小痞子发狠,实在不行,老子就去扒男人婆的罩子。
回到自己家住的筒子楼下,陈国盾一眼就看到楼下花坛边卧着一只黑黝黝的大狗。
它全身大半皮毛都是黑色,只有在眼睛上方有两个白毛簇成的圆圈,四肢接近底部的地方有些黄毛,这明显是农村最常见的土狗。
小痞子看到大黑狗的那一刻,脸上吊儿郎当的表情凝固,换成一种说不出的冷酷。
因为内心某段恐惧回忆,小痞子吊儿郎当的外表下,有颗敏感而细腻的心。为了躲避未知的危险,他恨不得把自己和妹妹藏进土里。但是不能,所以他做了一个无人正视的小痞子。
但是在刚才和绑架的凶手扭打时,小痞子发现对方居然穿着一条兜裆布,立即牵动他敏感的神经。
“无论你是谁?无论你针对的是谁?都要死!”陈国盾咬牙切齿的说道。
他是个积病多年的痞子,自然没能力把对方怎么样。但是他有条狗,名字叫二狗,一条外瑞外瑞厉害的狗。
陈国盾走到大黑狗的身前,打着手势交流,二狗连看他一眼都欠奉。陈国盾从兜里掏出颗纽扣,这是他和凶手扭打时扯下来的。他把纽扣放到二狗的鼻尖,又掏出妹妹的照片在二狗面前晃了晃。
二狗蓦然从地上站起,刚才还懒洋洋晒着夕阳的农村土狗,突然间散发出雄狮般的气势。
是的!虽然只是一只狗,但它的眼神里只有骄傲和蔑视,还有无视一切的冷漠,以及……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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