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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汉雄看了利永贞的检查报告,发现病灶奇迹般大幅度缩小,即刻决定安排做手术:“病情已经被控制住,好容易有了手术指征,做手术吧。”他亲自给利永贞讲解手术细节,如何切掉病变的胃部,用一段空肠代替:“胃只起到一个搅拌食物的作用,大部分的吸收是在小肠中完成。做完这个手术,医院会配备营养师给你,帮助你恢复到正常人的饮食。”
所有人都很激动,因为楚汉雄做这类手术非常有经验,他这样说,即是代表已经将半只脚踏入死亡的利永贞给拖了回来。连护士都来对利永贞说:“你创造了奇迹呀!”见利永贞心情好,护士又多了句嘴:“等治好了,要好好对你男朋友,你这些天生着病,欺负他也欺负得够惨了,又是打又是骂,从来在椅子上坐不住两分钟,你就要把他支起来到处做事;一会嫌水烫,一会嫌水凉,一会儿要坐,一会儿要躺——这还是我们看到的,我们看不到的,还不知道你怎么折腾呢,好好的一个帅哥,比你瘦得更厉害。”
利永贞望向封雅颂——她知道自己在病中有多丑恶。当她痛苦得睡不着的时候,也不想封雅颂睡着,于是会各种折磨,让他醒着陪自己,可是等她睡着了,他仍然是不能睡的,他要安抚长辈,要到处奔波。她的痛苦不愿意对父母说让他们伤心,就一股脑地对他倾诉。她可以一刻不停地嘟哝好难受,而封雅颂就会一直耐心地安慰她:“痛就喊出来,会舒服一点。”
听了护士的话,封雅颂笑着表示不介意:“哪有,骂我,说明她还有中气;打我,说明她还有力气,我就是喜欢她打我骂我。”
护士们都嫌肉麻:“啧啧!这就是二十四孝男友。我们见过比你女朋友更暴躁的年轻病人,但没有见过比你更耐心的病人家属——你们交往很久了吧?”
封雅颂看了利永贞一眼,回答:“我们在一起十年了。”
有个小护士脱口问道:“十年了怎么不结婚呀,早点儿结婚的话,孩子都生了——”立刻被一个年龄较大的护士给扯了一把:“真难得,希望你们以后都好好的。”
就算手术成功,她也是一个不健全的人,妄谈什么婚姻呢?利永贞若有所思。虽然电力一课的同事来看她的时候,也将封雅颂默认为她的男朋友,特别兴奋:“欢喜冤家就是亘古不变的爱情主旋律,我们都瞎了狗眼啊!”
听了他们的话,封雅颂也笑,深情地望着利永贞。他从来没有在她面前泪眼婆娑过,他总是笑,给她带来希望——不管他是出于什么原因对她这样好,利永贞都是心存感恩的。
“我听封雅颂的妈妈说,佟樱彩和那个骐达男分手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钟有初给她带来一顶新帽子,利永贞对她说出了心里话,“封雅颂说得对,其实佟樱彩真的没有什么不好,虽说她最不好的地方就是不像我,可是像我有什么好。”
钟有初知道她害怕手术,又听进去了旁人的暗示,苦劝无效:“不要乱来,你这样做什么好处也没有。封雅颂一直对你非常好,我都看在眼里,支持他的不是别的,就是爱情,我不认为他还有和佟樱彩复合的可能。”
“趁我现在精神还好。”利永贞顽固极了,“做完了手术,那么漫长的恢复期,我可能又要舍不得放手。”她因为这个古怪的念头兴奋得睡不着,完全不考虑是否符合逻辑,又硬逼着钟有初做她的同盟,时间和地点选定,事先安排好:“将来,他们也可以一起来探我,我不会介意。”
钟有初眼睁睁看着她约封雅颂在手术前出去散心:“我记得电力大厦附近有家美食城,我想去那里吃东西,做完手术就什么都不能吃了。”
封雅颂浑然不知落入陷阱,还特别认真地去向楚教授咨询,然后向护士请假:“难得她有胃口,我一定看着她,不许她乱吃。”
钟有初非常不喜欢利永贞这样做,但又不好说她:“永贞,你考虑清楚。”
“我考虑清楚了,也许我以后都不会再结婚,但是我的未来不一定非要有婚姻才幸福,或者说,他没有我才会幸福。”
“……永贞,你爱他啊。”
钟有初猛然想起雷再晖,他们已经失去联系快一个月了。她知道他有时候也会来看利永贞,因为她看见过那台君越停在楼下的停车场内。她实在忍受不了,就走近去看——他的开车技术一定非常差劲,车头的保险杠换过,车身也有刮花的痕迹。她呆呆地站在车前,心想,车撞成这样,他有没有事?
突然嗒的一声,车门解锁了,她吓了一跳,回过头去看,雷再晖就站在她身后。
他其实已经在她身后站了很久,只是因为情不自禁走近了一点,车就感应解锁了。
两个人站得那么近,却不知道从何说起,终于,他低声问她:“网上说的是真的吗?”
她知道网上有关于钟晴的很多说法,但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一件事情:“网上说什么了?”
他看着她,是她最最亲爱的鸳鸯眼,可是他一走近,她就退后——不,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过她原来不配让他接受一个不诚恳的钟有初。
“你不要动,我们……”她开口了,“不合适,还是分手吧。”
他站在车旁,心平气和地等她把话说完,听她细细分析两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如何天差地别,无法交流,勉强在一起只会不断吵架;虽然两个人有过亲密关系,但那是你情我愿,她不介意,所以他也不用感到愧疚,大家好聚好散,以后做个朋友亦可,如果寂寞空虚了,约出来玩一玩也不是不行……“你就这样,当着我的面,一句又一句,言不由衷。”看她终于闭嘴了,他才说话,“钟有初,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他很快上车走了。
钟有初不知道他这是同意了还是怎样,反正之后他再没有来过医院,也没有和她联系过。她想自己的嘴巴是很毒的,一直没有变过,但凡听了她在停车场的那番话,有点自尊心的人都不会再想和她联系了吧。
到了放风的那一天,利永贞才发现自己的计划漏洞百出,封雅颂刮了胡子,换了衣服,等着她一起走。有护士进来,说:“哎哟,今天收拾得真齐整,是要去约会吧?”
封雅颂就笑:“是呀。”
利永贞只好把他赶出病房:“我想和有初去买个假头套,不要你跟着。”
封雅颂一走,利永贞就数落钟有初:“你为什么不提醒我?别叫他看出端倪来。”
钟有初装作不明白:“提醒你什么?是不是去买头套?是就走,有那种埃及艳后式的,我觉得很适合你。”
“胡扯!我们当然也要去美食城。”
钟有初早就忘记了这个美食城,一踏进来,才发现圣诞夜来过:“你是故意约在这里?”
还不到吃饭的高峰期,美食城的上座率不足一半,正好方便两人找个角落的位置藏匿起来。因为前期治疗的影响,利永贞的视力变得很差,于是举着餐牌,戴着个眼镜偷偷地找那个被她设计来的男人:“那边,两点钟方向。”
钟有初也看得到封雅颂坐在一张方桌前,玩着平板电脑:“可怜他被卖了都不知道。”
利永贞立刻拨电话给佟樱彩,钟有初夺过她的手机:“永贞,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不。”她一把夺回,拨给佟樱彩,“……你好,我是利永贞……封雅颂在你们公司楼下的美食城,B区。”
“她自愿下来。”利永贞关上电话,“她……其实对封雅颂还是有感情的。”
“永贞,你为什么要折磨他,又折磨自己?”她一问出来,才发现也可以问自己这个问题——为什么要折磨他,也折磨自己?
“没什么不对,心酸是一时的。”利永贞回答她,“因为我爱他,才想把他的未来安排得要多好有多好。”
“可是,他的未来没有你,不见得会好。”
利永贞一怔,不及多想,佟樱彩已经出现了。她拍了拍封雅颂的肩膀,后者一抬头,见是前女友,先是一愣,又笑了起来,示意她坐下,两人很快热络地交谈起来。
“你看,他们还是很谈得来的,你看,他在给她展示平板电脑,他在教她使用……”
不用解说,钟有初也看得见。利永贞放下餐牌,摘下眼镜放进口袋:“有初,我们走啦,真去买头套,你说埃及艳后式的好……”
钟有初扶着她往外走——突然所有的人都安静了,目光越过她们两个,纷纷投向她们身后:“咦,那个人为什么跳到桌上去了?”
钟有初先转过身去,然后整个人就震惊了,扯了一把利永贞:“你看。”
看什么?利永贞的视线很模糊,只能隐隐约约看到有个人站在桌子上,高高举着什么:“那是谁?”
钟有初把她的眼镜拿出来,给她戴上,她的视野清晰了——那高高举着平板电脑的不是封雅颂是谁?
屏幕上写着三个字——“我爱你”。他傻傻地举高双臂,环绕着展示一圈,然后手指一抹,屏幕上换了一个词——“永贞永远”。
所有人都簇拥过去看这个男人的心意——“我爱你!永贞永远”。
被那么多人指指点点,他也不胆怯,大喊道:“永贞,我知道你在这里,出来吧……出来吧!要疯就一起疯!”
“让一让。”慢慢地,从人群最外面挤进来两个女孩子,走到这个男孩子面前。那个男人跳下桌子,走到那个瘦弱到几乎病态的女孩子面前,微微发着抖,一时说不出话来,而另外一个女孩子低着头,很迅速地退到人群外。
佟樱彩先开口:“永贞,在我的心里,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我曾有一个男朋友,我们不是对方的最爱,但这样走下去也不是不可以,因为我们想要的只是一份安稳,可是我毕竟坚持不下去,而他鼓足勇气,回到了初恋身边。永贞,只要他留在我身边,永远都是个懦弱自私的男人;只要我留在他身边,永远都是个虚荣脆弱的女人。永贞,你曾经为了一部卫星电话追了我九条街,还骂醒了我,今天在这里,是我还给你,给他一个成熟起来的机会吧。”
她离开了。
“永贞。”封雅颂喊了芳邻一声,又把平板举到她面前,“你看得见吗?我爱你!永贞永远!”
眼泪溅在镜片上,利永贞摘了下来。
“你现在的不快乐,不安心,都是治疗的副反应,我们坚定信念,你一定会好起来的,相信我,任何人哪怕我的母亲在内,都不会成为我们的阻力。”见芳邻没有反应,封雅颂继续说道,“是,谁没了谁都还能活下去,但是我终于想起来了——原来失去你,我也将不再是个健全人。”
围观群众开始分发纸巾,有人还递给利永贞一张。
“我现在钱不够,只能送这个给你。”封雅颂突然想起来,赶紧从裤兜里拿出一个首饰盒,他手忙脚乱,一手拿着首饰盒,一手拿着平板电脑,终于想到将平板电脑夹在腋下,打开首饰盒,里面是一枚戒指,但原本应该镶着钻石的地方,却镶着一块小小的煤石,“我们都是火电厂的子弟,我觉得这个也很有意义。”
他一跪下去,平板电脑就啪的一声掉在油腻腻的地板上了,他也顾不得捡:“我希望你的手术由我来签字,我希望做完手术,他们会对我说,封太太的手术很成功。请你勉为其难地收下它,如果你嫌它寒酸,我将来……”
“寒酸什么!这样的碳原子才有价值。”利永贞流着眼泪回答,“这比我看到的那次求婚酷多了。”
他为她戴上戒指,她的手指太细了,戴上去还空荡荡的,他就紧紧地抓着她的手,不让戒指掉下来。
钟有初看到这一幕,立刻转身离开。她奔出美食城,心底在大声呐喊,她要去一个地方,一个有雷再晖的地方,然后打死也不离开。
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她大力拉开门,坐了进去。那瘦小精悍的司机正在吃盒饭,转过身来:“小姐……”咦?他一向记忆力惊人——这不是雷再晖身边的那个女孩子吗?他记得那个打不过就会跑的男人,为了这个女孩子受过伤,这个女孩子还就是最近街知巷闻的那个钟晴。他最近的生活太沉闷了,于是将饭盒盖上,又拿掉暂停服务的牌子:“去哪里?”
“精卫街138号。”钟有初脱口而出,“啊,不是,不是,我要去格陵国际俱乐部。”
“精卫街138号?”司机想了一想,“真熟悉——哈,一年前有个同行求助过,也是这个地址。”
“是你?!”钟有初惊讶道,“是我,当时是我想要去精卫街138号!”
那司机心想,她对他并没有任何印象,这也是好事,于是懒洋洋道:“你到底去精卫街,还是俱乐部?说定了,我好掉头。”
他从后视镜里看到她在思索,也不催她,摸出一根牙签来剔牙,剔完了才听到她回答:“精卫街。”
她又到了这里,精卫街138号。
那张卖房子的纸已经撕掉,整栋房子重新整修过,焕然一新。她去按门铃,但是没有人来应声。她绕着房子走了一圈,饭厅的窗帘并没有拉上,灯也没关,于是她看到了崭新的餐桌上方挂着两幅画。
一幅是花豹,一幅是家。她的心怦怦直跳,顿时头晕目眩。她记得雷再晖离开云泽的时候,把这两幅画带走了。
她贴在玻璃上使劲儿往里面看,那家居风格真是越看越喜欢——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你在干什么?”
她转过身来,看见那一对再熟悉不过的鸳鸯眼,穿着运动服,拎着一个环保购物袋。
“你……你把这里买下来了?”钟有初口吃道,“可是……可是那个电话只有十个号码,你好厉害。”
他掏出钥匙,走到门口:“你来过?”
她站在他身后,高兴地回答:“很早以前,早在认识你之前,无脸人叫我来这里找他。”
雷再晖停了一下,还是开门进去了。钟有初怕他关门,立刻从他腋下钻进去。两个人的身体贴得很近,他看了她一眼,她眨眨眼睛,主动抱上他的腰:“我一下午没有喝水,好渴。”
他把她的手拿开,将钥匙扔在鞋柜上,换好拖鞋,就走到客厅去了。她自己打开鞋柜,看见里面有一双女式拖鞋,立刻拿出来换好,跑到厨房去自力更生。
她一手拿着水杯,一手拿着一块绿豆糕晃了出来。雷再晖正在客厅里整理买回来的日用品,她咬了口绿豆糕,又递到他面前:“吃不吃?”
他实在不喜欢,于是摇头推开。
“不吃你又买。”她嘟哝了一句,突然拱了他一下,“承认吧,是给我买的。”
此刻她是打算一点脸皮也不要了,小女子要能屈能伸,必要时耍赖到底。虽然雷再晖不和她说话,可是她就像口香糖一样缠着他。他的晚饭是微波食品,她想起来,他说过一个人不爱做饭:“我要吃菌菇牛肉饭,配紫菜汤……没关系,我自己做。”
吃过饭后,他坐在沙发上看书,她则蜷起双腿,坐在旁边,支着下巴,直直地盯着他和他手里的书。那本书是英文的,她数了数,题目一共有五个单词,只认得“the”与“of”,还有一个词的前缀是“经济”的意思,再看书内一行行的外文,钟有初的头都大了,可他却看得那么全神贯注:“吃完饭正是大脑缺氧的时候,别看书了,做点别的吧。”
他轻轻哼了一声:“做什么?你空虚寂寞了?”
她一愣,想起来是她在停车场说过的话,于是起身走开:“好好好,你继续,你继续。”
雷再晖抬头看了她的背影一眼。若是平时,他已经回书房了,但今天她在这里,他才坐在客厅里看书——才说她一句而已,居然又跑了!
她去拿了一支笔一张纸来,背对着他,坐在茶几边开始写写画画。足足写了半个多钟头,久到雷再晖都看不进去书了她才喜滋滋地转过身来,趴在他的大腿上:“你看,不用你说,我罚自己抄写一百遍。”
她捧过来一张纸,满满地写着“我错了”三个字。她用罚抄蒙住自己的脸,只露出一对求饶的眼睛:“我真心错了,你知道的,我说的是真话。”
雷再晖的心早已软了,弯下腰将她捞起来,放在身边坐下:“手不疼吗?坐好,让我把这一章看完。”
他还要看天书?钟有初一蹙眉,迅速将书抽走,往旁边一扔,一抬腿,跨坐在他腰上,两只手分别撑在他脸侧,撒娇道:“我看不懂的书,你也不许看。”
她一俯身,柔软的胸脯就抵住了他的胸口,一对丹凤眼含情脉脉地望着他,又眨了两下。
一下子温香软玉满怀,又是秋波频递,雷再晖不能继续装镇定了,哑声道:“你这是要做什么?”
“看不出来?”钟有初脸红红地对他附耳说出两个字,“……呀,我们很久没有了,你不想吗?”
闻言,雷再晖眼内迅速燃起一簇情欲。他知道她的本性很放肆,他也知道,她的大胆与挑逗,是专属他一个人的,就好像他的激情和热烈,也是专属她一个人的。
她还在啰唆:“小说里面都说,做这个,包治吵架冷战虐心等等一切……唔……”
沙发又窄又小,可两人都等不及了,立刻交缠在一起。
其实过了开头非常生气的那几天,他就开始想她了,一直想得很厉害,都快发疯了,每天夜里合上双眼她就来了,即使是白天,她也常常不请自到。他明明知道,她越是在意越是嘴上不饶人,怎么还和她生这种闲气呢?
她的甜美,她的娇柔,她的婉转,她的嘤咛,她的一切,现在就在他怀里。
实在摸不到连衣裙的拉链在哪儿,他索性动手撕。
听见了裙摆裂开的声音,被他吻至三魂不见七魄的钟有初惊呼一声:“我的裙子——”
大片大片白皙的皮肤露了出来,雷再晖突然停住了动作——她的颈中挂着一条细细的红绳,红绳的末端挂着一只非常熟悉的锦囊。
她也低下头去看那只锦囊:“哦,这是我的……”
他知道。
她的裙子在他的大力撕扯下已经裂成一片片了,他的唇覆上去,时而大力,时而温柔地吸吮碾磨着他相思已久的饱满与敏感。
出于报复,钟有初也去扯他的衬衫,可是浑身燥热无力,根本扯不动。她呜咽一声,放弃了,转而紧紧地抱着他的头颅,将自己毫无保留地送上去任他揉捏抚弄。
书和衣物不知不觉都掉到地上去了。
……
当一切重新归于平静的时候,喘息未平的钟有初发现自己整个人伏在雷再晖胸前。
他将她拦腰抱起,往二楼的卧室走,突然又低头俯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
她顿时面红耳赤。
他贴上来,再一次地索求着她的甜蜜与柔美,偏偏她还无力反驳。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以前除了动作与喘息,根本很少说话,大多数时候是她逗他,而每每逗他,都会引来他更加狂暴的回应:“你那本没营养的小说,快翻烂的那几页……”
没营养的书?翻烂的那几页?可是,可是那几页没有写过这么露骨的话啊!人家用的字眼多优雅多隐晦啊!
他又低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不许我触类旁通吗?”
触类旁通?不及深想,她实在倦极了,沉沉睡去,可是好像只休息了一会儿,又被雷再晖闹醒了:“休息好了没?”
她的嘴立刻被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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