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王痞妃:废柴小姐狠嚣张

第三百九十四章 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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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亢把李振铜打发走,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便让爱因斯坦把众人集合到一起,一双双眼睛望着沈亢,目光闪亮。
    沈亢看着他们,沉默未言,只是她眉眼间的肃杀之气却让这些士兵的呼吸不由得收紧,腰杆也更加挺拔。
    “儿郎们!”沈亢声音清朗,透出决然之气来,“今天晚上,我们要加一个训练课程,就是轻装行二百七十里,到达沙附山,拿那里的一队攻疆人练练手,你们……敢不敢!”
    单刀直入,没有过多的言语。沈亢没有过多的渲染他们的情绪,最简单的方式,有时候是最有效的。
    那些士兵微微沉寂了片刻,只觉得沈亢的话字字如星火,飞快的点燃了他们内心的斗志和热血,他们目光灼灼的看着沈亢,朗声说道:“敢!”
    “很好,”沈亢微微笑了笑,她把几个锦囊交给了爱因斯坦,继续说道:“按照方才分好的小队,隔一盏茶的功夫出发一队,在营门口处会把这个锦囊交给你们,同时把目地的告诉你们,等到到了指定的地方,再打开锦囊来看,记住,不论发生什么事,都要严格按照锦囊中的所写的去执行。明白了吗?”
    “明白!”
    “出发!”
    六百人,编成了六个小队,米开朗基罗是第一队,周东致第二队,周远行带第三队,第四队交给了许志远,第五队由爱因斯坦带领,沈亢带着最后一队压阵,与她同行的还有司徒烨、维多利亚和江朗。
    米开朗基罗这次回来的时候,又从沈府中带回了三十人,留守在白头山,不论如何,这里不能唱空城计。
    沈亢的那一队走在最后,她看着地形图,之前的五只队伍分别到了指定的地点之后,就会把那支精锐部分斩成五段,铮严烈之所以会选择沙附山,除了距离上的关系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那里地形巧妙,易守难攻。
    只是,那里的地势狭长,队伍呈一字长蛇阵排开,只要调开他们的关节处,他们就会像是被断了关联的车厢,失去了威力。
    沈亢要做的也就是这个。
    夜间行军,除了速度还要保持安静,前段时间白头山士兵的训练优势完全体现了出来,他们的腿上去除了沙袋,速度飞快,脚步轻盈,像一只只在夜间草丛里穿过的灵巧的兽。
    这些年轻的士兵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做什么,心中既紧张又兴奋,想着入伍这么久以来都没有做什么正经事,自从沈亢来了之后,那些训练慢慢也习惯了下来,整个人都有了脱胎换骨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好,他们忽然就觉得这一生还有其它的活着的方式。
    李振铜在第二支队伍里,他想着自己的爷爷,那一次来瞧他,他第一次感觉到爷爷是在用一个军人的目光审视他,赞赏他,这种目光从未有过。
    李振铜激动的心跳都加快了,他和别人不一样,他隐约的感觉到今天晚上的事情一定是大事,虽然之前没有从沈亢那里套出来,但是他注意到沈亢的神色和以往不同,还有那个穿着月白色锦袍的男人,看上去也非同寻常。
    他暗自鼓励自己,如果今天晚上的事情成了,回去之后一定要告诉爷爷,让他知道,自己没有丢李家的脸。
    “全体注意,前方有情况,各自小心。”周东致在前面低声说道。
    在他后面的李振铜立即打了手势,一个一个的传达了下去,众人伏在草丛里,静静的听着,黑夜之中一点声音都可以传出很远。
    李振铜摒住呼吸,抬眼望去,只见苍穹倒盖,漆黑一片,天边的星辰光芒微暗,似有一层薄薄的雾气轻轻覆盖。
    鼻尖处是苦绒香的气味,凭着这气味和走出来的距离,他知道,现在已经沙附山的地界,他转头看了看周东致,周东致的目光沉冷,在夜色中一动不动,犹如一只藏了利爪的猛兽静静的蜇伏。
    他微微呼了一口气,忽然,耳边听到有人的喝叫声,虽然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但是那说话的腔调和语气,让他的头发都跟着一炸。
    攻疆人!
    李振铜忍不住握紧了刀柄,在这些士兵当中,没有人比他更恨攻疆人,他上次被人下药陷害,就与攻疆人有关,要不是沈亢拼命相救,恐怕此时他李家早已经为人家案板上的肉了。
    他的眼睛里冒着火,紧紧的盯住,忽然见下面有点点的星火,他这才明白,他们这一队是处在一个小山包上,而下面是驻扎在此地的攻疆士兵。
    那些攻疆人没有点火堆、帐篷也是深色,在黑夜中看不太真切,由此可见,他们现在并不是要准备行动,而是在掩人耳目,等待时机。
    李振铜骨子里有军人的敏锐和警觉,他立即便想到,此次的行动,应该就是冲着这些攻疆人来的,他微微翘了翘嘴唇,眼睛里迸出冰冷的光,很好,那今天晚上就要杀个痛快!
    周东致察觉到了他的情绪变化,伸手拍了拍他的手臂,低声说道:“不要冲动,别忘了临行前将军是怎么说的。”
    “让我们按锦囊行事。”李振铜回答道,“可是,锦囊中写的是什么?”
    “等待时间,几队一同行动,引开他们巡视小队,留出空档时间。”周东致看了他一眼,夜风从他们中间刮过,吹动簌簌的草尖。
    李振铜咬了咬牙,点头说道:“好,我明白了。”
    沈亢是最后到的,她的位置是在队伍的最前方,也就是带兵主帅所在的地方,也是最难拿下的。
    她让爱因斯坦做了六块“怀表”,虽然不如现代的精细,但也非常可以了,她用到这个的原因就是想和其它的五队确定时间,今天晚上的行动不能用烟花之类,古人的时间无法准确的计算,这也是需要攻破的难题之一。
    好在有之前找到的那块奇特的石头,用它来做了表针,效果还不错,沈亢也不要求他们都看是懂,听得明白,只要他们记住,哪一个时刻一起行动就可以了。
    她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二点半,还有二十分钟,就是约定的时间。
    这个时间段是人睡得最深最沉的时候,也是动手最容易成功的时候。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下面越来越安静,除了偶尔有巡视的士兵低沉的咳嗽一声,再没有什么其它的人发出声息,于是,那条从上游流下来的河水汇聚成的一小片湖水流动的声音也更加的清晰。
    沈亢的目标,就是那一片水。
    她静静的聆听了一会儿,再低头看了看时间,还有一分钟!
    拢着目光向下面望去,黑暗之中隐约有一顶圆形的大帐,比其它的帐篷要大上几圈,显然就是主帅所在的帐篷了。
    司徒烨已经告诉过她,此人身材高大魁梧,是与铮严烈一同进京的巴图力的兄弟,汉泰达。
    据司徒烨说,汉泰达和巴图力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巴图力的是正室所生,而汉泰达的生母最初是个挤羊奶的丫头。
    所以,虽然说两个人是兄弟,但是身份上却相差很多,而汉泰达此人天生神力,凭着自己的努力,硬是从最底层挣扎到了上层,后来得了铮严烈的赏识,成了他府兵的头领,再后来铮严烈坐上了世子之位,他也便跟着水涨船高了。
    沈亢没有小看这个人,她心中明白得很,这种一步一步从底层爬上来的人,要么性子就会非常的豁达,要么就会非常的极端。
    她不会相信,汉泰达是第一种人。
    时间到!
    沈亢把怀表放入怀中,从身后抽出软藤编制的绳子,顺着绳子爬了下去,山壁并不滑,随处可以踩住,而且并不高,以这些士兵的身手,完全不成问题,甚至比平时训练中的那些攀岩还要简单一些。
    每个小队都专注做自己的事,这一次不是合作,只需要同一时间一起行动便好,只要把自己手中的事情做好,就原路返回。
    这是锦囊中特别提到的。
    保存实力,就算是有某一队失利,也不能都搭进去,沈亢会自己带人去救,这就是她做的最坏的打算。
    六队人,顺着山壁而下,像是灵猫一般,轻盈的落地,快速的向着那些巡逻卫士走过去,巡逻卫队除了主帅那里的一百人以外,一共有五组,每组有五个小队,每小队有二十人,来回的巡视,以确保没有不会出现空档。
    一百人对一百人,要的就是快、狠、准!
    白头山的士兵轻盈而目标明确,这是他们的优势,攻疆巡逻队没有防范,处在明处这是他们的劣势,但是如果白头山的士兵不能快速的拿下这一百人,那么时间一长被人发现,他们这一百就面临着极大的危险。
    这是每个人心中都明白的事。
    所以,每个人都全力以赴。
    当他们找上目标,手中只能用匕首或者短刀的时候,他们心中真正的开始庆幸,沈亢教给他们的搏击之术,果然精妙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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