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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唐·王勃《滕王阁诗》
一
岭南冬天温暖。
战火平息,村庄里又现出勃勃生气,除夕夜爆竹声热闹。裴昀半醉地走到庭院里,一眼便看到熟悉的人影——叶铿然握着酒杯坐在石桌前,轮廓被月色雕刻得格外清晰。
听到他的脚步声,叶铿然抬起并无焦距的眼睛:“刚才大少来过。”
“你有没有给他红包?”裴昀饶有兴味地凑过来,笑吟吟地将手搭在对方肩上。他两手都是面粉,身上还有刚刚下厨做年夜饭时沾上的鸡毛和菜叶,满满温暖的烟火气息。
“给了。”叶铿然耐心地回答,手摸索到桌案上的一轴画:“大少说,不知道是谁托人送来了一轴画。”
裴昀将画轴展开,发现这是一幅很奇怪的画。
画上什么都没有。
“这是什么鬼?”裴昀漫不经心地说,“一张白纸……哦不,恕我直言,好像被人踩过两脚的白纸,还有几个没擦干净的脚印。”
“……”
就在裴昀吐槽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卷轴里还夹了一封信。
展信的那一瞬间,裴昀脸上轻佻的神色散去了,他把信读完,良久没有动,只是凝视着对方漆黑却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眸子。
“怎么了?信是谁送来的?”叶铿然清冷的眉宇攒起,露出困惑的神色。
“信是广平王送来的。”裴昀的声音微微波动,“他说,有一个地方,或许能治好你的眼睛。”
空白画卷的落款处,写着两个风流潇洒的行草——
凤凤。
二
凤凤这个名字,是晋王李治童年时最大的噩梦。
或者说,李治这辈子最悲催的事情,就是有一个小自己两岁的叔叔。
小皇叔的乳名叫凤凤,而李治的乳名叫雉奴,雉是野鸡的意思,野鸡和凤凰一比,高下立现。
小皇叔能文能武,诗书琴画样样一学就会,每次李世民来考李治的学问,李治答不出,他就对答如流;到了校场上,李治不敢骑的马,他一翻身就上去了,还满不在乎地笑着朝李治伸手:“雉奴,我带你一程?”
从小到大一直生长在“别人家的孩子”阴影之下,这位小皇叔由他爹李世民抚养长大,明明年龄比他小,个子也比他矮,辈分却足足高了他一辈。
如果这个别人家的孩子正直忠厚也就算了,毕竟李治也是好脾气的。偏偏凤凤人前是一幅懂事的样子,人后却腹黑得不要不要的。他曾经语重心长地拍着李治的肩膀说:“你真白,白得就跟御花园里那短尾巴兔子似的,除了脸还能看,简直一无是处。”李治觉得受了羞辱,想要打他,却不敢打,打了那是以下犯上。
雉奴知道自己的爹李世民写了《威凤赋》,“晨游紫雾,夕饮玄霜……化垂鹏于北裔,训群鸟于南荒。”多威风气派!天子既以凤凰自比,又给幼弟取名为凤凤,足见帝王对这个弟弟有多喜爱器重。
李治有几个雄才大略的兄长,总是能在庭殿上谈笑自若,议起国事来言辞雄辩胜过朝中老臣,骑起骏马来风姿飒爽比得过边关名将。
在他们的光环下,李治总是自惭形秽。
但这些全都比不上凤凤对他心灵上的伤害。凤凤仗着李世民的宠爱,也仗着那压死人的辈分,三天两头欺负李治。
小皇子们摔跤时,凤凤的经典动作是一个过肩摔把李治摔到泥地里,然后蹲下来好奇地瞅着李治说:“雉奴啊,真是龙生九子,生出了兔子……”
被羞辱得狠了,李治的眼眶就真的像兔子一样红了,握紧拳头,强忍住以下犯上的冲动,配上清秀如女孩的面孔,实在让人不忍心。
这个时候,凤凤也算够意思,不再欺负他了,把他拉起来给他拍拍身上的泥,再踮起脚给他擦脸上的泥:“算了,其实你也不全算兔子,至少还有一半是女孩子……”
“……”站在这个比自己还矮的叔叔面前,童年李治终于丢人地放声大哭。
等凤凤长到十三岁,李治长到十五岁时,两人的差距才终于有所缩小——当然,仅指身高的差距。
小皇叔像雨后的竹子,仿佛一夜之间挺拔得玉树临风起来,宫女们看到他时也会不由得脸红了。李治唯一的优势,身高的优势,就这样被岁月无情的杀猪刀砍得七零八落,忧伤的晋王只觉得生无可恋。
以前凤凤欺负他,总是踮起脚来敲他的额头,现在只要伸一伸手,便再自然不过地一个栗子敲下来:“发什么呆呢雉奴?去!给皇叔牵马来。”
三
皇室在洛阳行宫举行狩猎。
大唐以武开国,高祖皇帝和当今圣上都是马背骑射得的天下,皇子们也都有一身骑射好功夫,李治并不喜欢射猎,他宁愿看动物自由奔跑在树林里,看光影与溪水的追逐,胜过人与猎物的博弈。
不知是天气炎热,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李治觉得猎场格外滚烫,兄长们的目光也是灼热的,像是盛夏的太阳。
倒是凤凤一身清凉,一袭青衫潇洒地跨上白马,微弯的嘴角很招人喜欢,神态风流怡然。
太子承乾腿脚不灵便,不能来参加狩猎,吴王、魏王等几位皇子则骑着高头骏马,挽着强弓利箭,驰骋在猎场。
李治本来对打猎就不感兴趣,只是怕李世民责备才跟着来的,他的马走得悠闲,突然,身后传来急促的喧哗声和马蹄声。
他闻声一回头,只见吴王和魏王远远地策马在追赶着什么,各自的侍卫们也在大喊助威。
等人马越来越近,终于,李治看清了,他们追赶的是一头白鹿。
鹿腿修长灵活,惊惶奔跑的样子像风穿行在树林之间,而这阵旋风很快席卷到李治面前——
“在那里,快射!”远处有人大喊。
李治回过神来,从马背箭囊中抽出一支长箭,拈弓搭箭,对准白鹿!
距离太近了,白鹿仿佛意识到近在咫尺的危险,猛地侧头看了他一眼,乌黑的眼睛温润而惊惶,像是被春光惊醒的冻溪,碎冰般的恐惧尚未融化,已经清晰倒影出天光与云影。
那一瞬间,李治手中的弓弦微微一松。就在他犹豫的刹那,吴王冲了上来,魏王也冲了上来,两人的马鞭绞缠在一起,谁也不让谁先过。
“三哥,四哥!”李治看情形不对,立刻策马前去,想将两人分开。可是两个皇子已经明里暗里较上了劲,冲突之中,不知是谁手中的弓一不留神猛地向后扬起,打在李治的马臀上!
“雉奴!”
骏马受惊扬起前蹄,李治拉缰绳不稳,一身狼狈地摔下马来!
这一摔天旋地转,比小时候被凤凤摔痛多了,李治半晌才挥掉眼前的黑雾,狼狈地以手撑地,抬起头来。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的父亲。
李世民不知何时过来的,威严地骑在马背上,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猎杀要一击而中,不可优柔寡断,过于仁弱。”
天子冷冷地调转马头:“回宫。”
一场狩猎不欢而散。
帝王策马回营,其他人也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吴王和魏王也不敢再相争,带着猎物跟随,四周很快空无一人。
李治想要站起来时才发现膝盖摔伤了,动一动便钻心的疼。他出来时没带侍卫,此刻只能自己回营。雪白的骏马倒是忠心,俯下身来,用温暖的舌头舔他受伤的膝盖。
少年把头埋进白马的颈窝,良久。最疼的地方不在膝盖,而是李世民看他时失望的眼神。
远方隐隐传来雷声。
天很快就下起了雨,这种状况自然是不能骑马了,李治牵着马,一瘸一拐地走在泥泞里。
腿伤到还在其次,暴雨打在身上,渗进盔甲把衣衫都湿透了,身上又冷又重,李治只觉得寸步难行。
雨中湿滑,李治艰难地走着,不知道脚下踩到了什么,一个踉跄,他突然摔倒在地,连挣了几下也没有爬起来。
这一刻,李治举目四望,只觉得天大地大,他却是孤零零的一个。这漫漫长路,他要怎样艰难地一步步挪回去?
脸上都是湿的,四周只有暴雨坠落的轰鸣声。李治闭上眼睛,疲惫地靠着白马,听着茫茫天地的雨声,不知过了多久,雨声中突然夹杂着一阵哒哒的马蹄声。
开始李治以为自己幻听,可是马蹄声越来越清晰,雨雾中渐渐出现了熟悉的人影。
——那人从风雨中策马而来,头上和身上都是雨水,笑容却一点儿也没被打湿:“雉奴,我来接你。”
李治的眼眶突然有点发热。他不愿被对方看到自己此刻的狼狈,更不愿被取笑,转过头去:“多谢皇叔。”
对方下了马来,直接将他一把抱起,放在自己的马背上。
这一次凤凤没有取笑他,也没有一丝笑意,他的神色沉凝时,像轻佻的溪水突然沉默;雨水流过他的鼻梁和嘴唇,有种水流过宝剑般锋利的美。
李治坐在湿漉漉的马背上,抓住缰绳,任由雨水不断从头发往下滴落:“父皇对我很失望。”
“我倒觉得,陛下不是对你失望,而是对你有所期望。”凤凤手中利落地撕开衣襟,为他包扎受伤的膝盖,声音沁凉而通透。
李治愣了一下。
也许是李治的错觉,这一刻凤凤的眼神深邃而古怪,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悲哀:“陛下是怎么想的,没有人能知道,但你又是这样的性子……算了,也许是我想多了。”
在李治怔神时,凤凤纵身上马:“走了!”
“我的马——”李治不放心回过头。
“放心,它会跟来的!”凤凤话音一落,扬起马鞭叱了一声:“驾!”骏马顿时扬蹄疾驰,朝洛阳行宫而去。
四
围猎回去之后,李治丢脸地发烧了。
他向来安静不起眼,一连病了好几天也无人问津,寝殿里冷清得可怜。魏王和吴王几个兄长倒是来看过,但都是匆匆坐一下,寒暄几句就走了。
只有凤凤好像一天到晚无事可干,一身热气腾腾的汗水,往他的寝宫跑得格外勤。宫中的少年们只有凤凤可以不读书,仗着李世民的纵容,他不用和皇子们一起学诗书经史,倒是跟着宫廷画师学起了顾恺之,听说他夏夜让宫女们把灯笼熏香,引来不知昼夜的蝴蝶误闯,还美其名曰要对蝶作画,风流放纵,一派散漫不羁。
李治病得没力气和他抬杠,凤凤也不欺负人了,风清气朗的黄昏,凤凤兴致盎然地说:“雉奴,我画幅画送你吧!”
李治从未想过,凤凤的一支笔已经有这样的气象。
笔与墨在凤凤手中仿佛有生命,落墨绚烂惊艳,色彩如同涟漪般在他笔下扩散、跃动,渐渐连成片,如同雨滴聚集成云彩。
“你要画凤凰吗?”李治惊喜地问。
“谁说我要画凤凰?”凤凤笑着回过头来,“这是蝴蝶。”
渐渐的,蝴蝶在他笔下飞了起来,让人以为误闯了谁的梦境。庄周梦蝶,蝶梦庄周,所有的色彩都化为梦中的河流。
“人生苦短,有蝴蝶和花香总是好的。”
凤凤右手负在身后,一身春衫执笔作画,也像是画中人。
他执笔挥毫,如同创世的神明,又如同一个平凡的山野村夫。他是天地间微渺的一点,天地又是他笔下微渺的一点。
这一瞬间,李治突然觉得,帝王业、社稷志、江山美……都不如这浪漫到极致的笔墨才情,这潇洒到不拘一格的狂放挥毫。
他突然,有点羡慕凤凤。
凤凤搁下笔揉了揉手腕,李治这才发现,他画画用的是左手。
不知为何,李治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记得凤凤并不是左撇子,小时候骑马摔跤,凤凤都是用右手的;但长大之后,凤凤倒不爱那些兵器了,很久都不曾见他拉弓射箭,上次在猎场他也一无所获。
凤凤自己是满不在乎的性子,李世民不责备他,也没有人敢管他。
“我记得你不是左撇子。”李治疑惑地问。
清风微妙,树影一片斑驳,凤凤下意识地将右手往衣袖中拢了拢,他的眸色有些奇怪,但很快洒脱的笑容从眼底荡漾开来:“右手是做俗事的,吃饭更衣出恭都用右手,皮糙肉厚,要画出有灵气的画,当然要用矜贵的左手。”
他说得如此理直气壮,李治也无话可说。
等李治的病痊愈,凤凤来找他,笑意明亮得有些晃眼,似乎有什么得意的事情:“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
李治话音未落,已经被凤凤不由分说地拽起胳膊往外跑。
天色刚亮,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才打开,路上行人稀少,而天地竟然如此之大,驰马行走在晨曦中,阳光在马蹄下跳跃。
马停在长安城郊,眼前是一座楼阁。
凤凤意气风发地拉着李治:“走,我们上去!”
两个少年同上高楼,远山沉浸在霞光与飞鸟的翩翩色彩中,一派俊朗锦绣。伸手就能碰触到天际浮云,连山川河流都变得渺小,人更成了天地间的一颗尘埃。
“怎么样?风景不错吧。”凤凤眉宇张扬,敞开的衣襟下是洁白的胸膛,他还拎了一壶樱桃酒,当他仰头喝酒时,酒水顺着颈脖流到衣襟上,让他的衣衫湿了一大片。
群山如泼墨,凤凤狂放的姿态仿佛目空一切,但嘴角带笑,让人难以生厌。
他一只手拎着酒壶,斜倚栏杆,朝李治做出一个邀约的姿势。
不由自主地,李治也伸出了手。
晨曦照在他们身上,两个少年都眼神明亮,衣襟华美,每一寸肌肤与呼吸都是朝阳裁剪而成的青春。
“雉奴,天地如此旷大,以后我们要一起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凤凤大笑,一掌重重击在李治的手掌上!
手掌被拍得微微发痛,连灵魂也微微震动。
李治迎向那朝阳般燃烧的眼瞳,明亮得没有一丝阴霾的脸庞,他昂起下颌:“好。”
河山如此壮美,天地如此辽阔,少年的誓言回荡在群山之间。谁也不曾想过,世事无常的秋凉。
盛夏很快过去,秋意一点点渗入青石小路,蝴蝶也渐渐隐匿了踪迹。这一日,李治闲来无事在御花园中散步,看到一个宫娥模样的女子用纸在折着什么。
听到脚步声,女子立刻起身朝他行礼:“晋王殿下。”
“你会折凤尾蝶?”李治看到她手中的凤尾蝶,仔细地看了眼前的女子一眼。她穿着宫中常见的石榴裙,唇红齿白,笑容落落大方。
“回殿下,这是我入宫前我爹教我折的。”女子手托着凤尾蝶,睫毛也如同蝶翅浓密动人,“天凉了,我见这御花园也冷清得很,所以折一只蝴蝶。”
李治微笑颔首。
“殿下,这凤尾蝶折好了之后,还要做一件事,才算真的折完。”女子迎着阳光,看那栩栩如生的蝶。
“哦?什么事?”李治饶有兴味地问。
女子朝着凤尾蝶吹了一口气,天真妩媚,蝶翅被她吹得轻轻扇动,当真展翅欲飞。
“女娲造人的时候,吹了一口气,人就活了过来,会哭会笑。我爹跟我说,这一口气很要紧。”
倒是个有趣的女子,与宫中寻常女子不同。李治笑着点点头。
两人擦肩而过,当时的他不曾想过,这个偶然相遇的女子,会与他产生怎样的交集。
入冬后,宫中发生了一件大事。
太子谋反,被贬为庶人。数月后,参与夺嫡的魏王和吴王接连被贬。
第二年春天来得格外迟,路上还有未融化的冰渣,宫人们的脸色也格外凝重。李治在宫中遇到自己的舅父长孙无忌,他向舅父行礼,对方似笑非笑地打量着他:“雉奴这只毛毛虫,也变成蝴蝶了。”
一天天长大的少年眼眸乌黑清澈,皮肤像是用丝绢蘸着山涧的清泉洗过,在金玉的袍服中愈发显得清新俊美——就像一轮干净明亮的新月,虽然不曾与烈日争辉,但再远也能看到温润正直的光亮。
李治感觉到朝臣与宫人对他态度的变化,又想起那一天在雨中凤凤所说的话,想起当时凤凤悲哀而古怪的神色,终于察觉到命运的波澜正朝自己涌来。
贞观十七年四月七日,李治在承天门被立为皇太子。所有的星辰都黯淡下来,他成为了大唐夜空中唯一的明月。
贞观二十三年,太宗驾崩,年轻的李治即天子位,改年号为永徽。
五
永徽六年,初夏的风有些喧闹的意思,但蓬莱殿中仍然清凉。
“陛下在想些什么?”女子柔和的声音在耳边想起,李治回过神来,朝眼前的女子笑了笑:“没什么,一些少年时的往事而已。”
年少旧梦,恍如隔世。
李治坐在龙椅之上,成为了九五之尊,成为普天之下最清寂的那个孤家寡人,他还常会恍惚想起曾经那个清晨,与凤凤同登的那座高楼。
“臣妾也记得少年时,第一次在御花园遇见陛下。”女子回想起往事,神色更加妩媚温存,“陛下只有十五六岁,脸孔那样清澈,像是春日树梢的白雪。”
当初那个朝着凤尾蝶吹气的女子,成为了李治的皇后,她的名字叫武媚娘,是并州文水人,出身不过小姓人家,见识和智慧却超过当世许多男子。
“现在朕也老了吧。”李治对着铜镜看了看,自己的鬓角尚未生出华发,但眼神不知何时褪掉了飞扬的神采,甚至有许多自己也陌生的东西……那是独属于帝王的孤独与沉思。
家国天下的责任,沉甸甸地搁在他的肩上,像是山峦压在了河流之上,从此不能再自在奔流,日夜蓄积,终究沉默成海洋。
“陛下才二十七岁,从何谈老?”媚娘笑了,伸手为李治梳理一头乌黑的长发,指下温柔而不失力道,三千烦恼丝都在她掌下变得服帖。
李治并不知道,登基六年,历经朝堂风雨,他深邃的眸子比少年时更富于魅力,鼻梁高挺的侧脸如坚毅青峰,曲折薄唇多情动人。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初的少年。
也只有在媚娘面前,他绷紧的心弦才能些微放松。
李治微微闭上眼睛:“舅父主持编修《永徽疏律》十二卷,法理铮铮,功在千秋,自汉晋以来,未曾有人有这样的才学功绩。朕是不是对他太过无情?”
“长孙大人是股肱之臣,博学之士,但江山社稷不能以一人之力撑起,门阀枷锁不可不除,陈规陋习不可不改,若要满园春色,就不能独惜一株青松。”媚娘说话的声音总是和缓的,却有种令人信服的力量。
李治点了点头,他继位时不过二十一岁,从事事听从长孙无忌,隐忍不发,到如今终能施展抱负,媚娘一直是他最有力的内助。当他真正掌握了至高的权力,却只觉得些微疲惫。
只听太监的声音在门口传来:“陛下,有加急奏折送到。”
李治睁开眼睛,命太监呈递上来。处理国家大事时,他并不回避媚娘,所以媚娘从太监手中接过奏折,打开来——
“这是?”媚娘的声音有些诧异。
密封的卷筒中,并不是什么奏折,而是一幅画。
画卷很长,不断打开,便不断有蝴蝶从纸上飞出,十尺长卷,竟有百只蝴蝶。栩栩蝶影飞舞,满园春色绚烂,让人的心情都好了起来。
李治走到画卷前,良久没有说话。
——普天之下,也只有天子的叔叔滕王,敢开这样的玩笑,八百里加急的尘土,一轴泼墨蝶影飞舞。
自从就任洪州都督,听说滕王越发风流不羁,在山水间流连忘返,终日与美酒和美人为伴,也常与名士们在高楼把酒宴饮。
今春,滕王甚至缺席了天子的邀约。
“陛下,”太监不知天子喜怒,小心翼翼地凑过来:“这画……”
媚娘从旁看着李治的神色,对太监吩咐:“请宫中最好的工匠,装裱好,挂在麟德殿。”
太监将目光投向李治,只见天子点了点头:“按皇后说的做。”太监忙不迭地接过画轴:“遵旨!”
已经三年不曾见过滕王……李治抬步迈出大殿时,心中突然生出思念,不知是在思念少年无忧无虑的时光,还是在思念与他共度那段时光的人。
媚娘走在他身边,突然笑问:“陛下可是思念滕王?”
李治一怔,不由得颔首。
“按滕王的性子,既然画到了,人应该也在路上了。”媚娘笑着挽起李治的手臂,两人一起走下汉白玉的台阶。
媚娘猜得一点也没错,滕王七日之后便到了长安。
李治召他入宫,在景云阁见他。
金色的曦光之中,远远走来一个华服青年,优雅地朝天子行礼,那洒脱不羁的笑容——不是滕王又是谁?
这一瞬间,往事汹涌而来,李治的鼻端竟然有些发酸。但滕王只是狡黠地眨眨眼:“这次我让陛下意外了? ”
“朕没想到你的脚程这样快。”难得的,天子露出了久违的轻松笑容。
“我春日去塞北看雪,错过了陛下的邀约,心里发愁陛下会责罚,所以不敢来长安,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取道江南,去扬州看杏花,这一走又是四个月——”滕王说起话来意态疏朗,神色自在飞扬,好像世事的变化完全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但李治看到,他的右手腕上,有一道浅白惊心的旧伤痕;当年是否发生过什么事,滕王不说,永远没有人知道。
从麟德殿往东看,太液池的碧波清凉,障日阁、景云阁、郁仪楼……楼阁鳞次栉比,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
滕王讲他天南地北的奇遇,李治只是微笑地听。听到荆州数日不歇的大雨瓢泼,街巷间鱼儿蹦跳的奇景,李治唇角的笑意褪去了,微微忧心地沉吟:“荆襄之地的稻米收成,只怕会不如往年。”
这次滕王在长安住了一个半月,临走时带走了两坛樱桃酒,什么也没有留下,只是来和李治辞别时,他打量着近在咫尺的天子容颜,半是骄傲半是不忍:“陛下这三年长大了很多。”
“朕原本就比你大。”李治微笑回敬。
有些东西和少年时不一样了,但仍有些东西不曾变化。
“陛下,有空多到御花园中走走,有机会,也可以出宫去看看。”滕王深深看了李治一眼,说话间竟然毫不拘于礼法,将手搭上了天子的肩膀。有那么一瞬间,李治甚至有种错觉,对方要像小时候那样,给自己一个过肩摔。
但滕王的手掌只是停留了一会儿,那样温暖,像是没有说出口的珍重。
“陛下,就此别过。”
六
李治第一次发觉身体不对劲,是在显庆五年。
一开始只是寻常头痛,以为是休息不足,那一日在内殿批阅奏折,也许是坐久了,他起身时突然眼前一黑,耳边传来太监的惊呼声,却如论如何也看不清周遭的人和事,耳边轰鸣如鼓,心跳得格外快,恍惚看到媚娘奔了过来……他突然抓紧媚娘的胳膊:“朕……朕看不见了!”
太医云集内殿,会诊得出的结论是,风疾缠身,他不适合再处理繁重的朝务。
李治的父亲和祖父都有风疾之症,他也不例外,而且因为体弱,发作得更为严重。
待滕王再一次上长安时,李治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东西了。
日光温润,滕王在他眼前,也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的影子。虽然看不见滕王的表情,但也能感觉到滕王锁眉的样子:“陛下,我从山中带来一枝梨花,颜色是很好的。”
长安的花都开尽了,山间却还有春日迟迟不归,李治的鼻端闻到露水与青草的气息,以及一缕沁人心脾的幽香,他微笑点头:“清气满乾坤,滕叔的梨花好颜色。”
滕王身子前倾,说话极为直接:“陛下真的看清了这梨花的颜色?”
李治笑了一下,他毫无焦距的眼睛仍然很美,像是苍白雪原上的两潭深水,沉静得令人感觉不到周遭的暑热:“朕看不清。但也无妨,世事有时未必需要看得太清,雾里看花,才不至于失望。”
“陛下说得对,”滕王摇着扇子也笑了,“倒是我俗人一个了。”
听到他笑,李治的唇角舒展开来:“为政原本就是俗事,皇亲国戚做了一州的父母官,操心百姓的柴米钱粮,也是俗人。”
这些年的风雨历练让天子的风度更加宜人,也更加沉静,仿佛仲夏的绿意在雪白的宣纸上渲染,自有丘壑与山川:“听说近来滕叔在洪州边防重用了几个寒门出身的武将,让天下门阀为之震动。弹劾的奏章,已有许多送到朕这里。”
“那些人要讲就讲,我难道会怕天下悠悠众口?那些抱残守缺的‘君子’,我向来看不惯,也不愿与他们为伍。”
滕王傲慢地挑眉,说起军国大事,他毫不含糊:“陛下,最终在战场上说话的,还是真本事,不是那些世代承袭的荫庇和勋爵。”
李治没有说话。
“若要论离经叛道,只怕我还比不上陛下。”滕王毫无顾忌地说,若有旁人听到这话,只怕会惊出一身冷汗,但滕王就这样直接地说了出来,“陛下从小就是这样,看上去一本正经,坐得比谁都端正地认真读《论语》,其实心里不知道有多不以为然,陛下对那些条条框框,是打从心里不屑的吧。”
梨花的清气沁人心脾,混合着青草的味道,也有一丝危险。李治问:“朝野中的流言非议,滕叔也听闻到了吗?”
滕王突然大笑,他笑得那样恣意,让宫殿中乏味的寂静荡然无存。他满不在乎地高声说:“行常人不敢行之事,这才是陛下。”
阳光落在李治略显苍白的脸上,也有些许动容。
他是循规蹈矩的君子吗?从来不是。
当今皇后武媚娘原是先帝的才人,令他饱受议论;他的身体有时无法批阅奏折,都是皇后代为处理。女子参政,朝中儒臣更多诟病,御史台的奏折不曾间断过。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李治说话间站了起来,没有要人搀扶,甚至没有扶桌案一下,旁人只怕看不出他双眼几近失明,“这天下有很多事,如果可以,朕会亲手来做。
“朕做不了的事,只能将它交托给可以胜任的人。皇后的才能胜过宰相,这是毋庸置疑的,”李治摇了摇头:“朕会守住这江山与城池,无所谓得到还是失去权力。”
滕王神色复杂地看着他,良久,眼中似乎隐隐有水光闪动:“我明白。”
“滕叔能不拘一格用人才,朕很欣慰。如今大唐在高句丽、西域和突厥都有用兵,中原的安稳与城防至关重要。”李治的目光投向远处,不知是在看远山的风云,还是在看帝国的未来。
史册中不曾浓墨渲染,大唐的疆域在这个温和的帝王手中达到了巅峰——东起高丽,西抵咸海,南至横山,北达贝加尔湖,此后终唐四百年江山,再无这样辽阔的版图。
七
麟德元年,媚娘以皇后身份临朝理政,与天子并称“二圣”。
这一年她的生辰格外隆重,宫中举行了盛大的宴饮,皇亲和后妃们纷纷送来厚礼。媚娘端详着一幅龙凤呈祥的屏风,笑着对李治说:“龙凤呈祥,臣妾出身寒微,又哪里是什么凤凰?”
媚娘虽是美人,但已经过了女人最为灿烂的年华,她的皮肤仍然白皙,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纹理,对着铜镜能看出时光无情的流逝,哪怕再好的眉笔与腮红,也画不出少女的灵动。
可是,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李治还记得当初她对着凤尾蝶吹那一口气的模样。
李治微笑:“在朕心目中,你还是那个折凤尾蝶的姑娘。”
比起龙凤被供奉在神坛之上,他更爱蝴蝶随心所欲,冬死春生,能用翅膀扇动满园花香,也能在天地间自在飞翔。
“陛下的心意,臣妾懂得,”媚娘笑起来总是很好看,她为李治宽衣解带,眼眸缠绵像是依靠着他的藤萝,又像是与他共沐风雨的烛光,“陛下是天子,天命所归,自然无法像凡人一样随心所欲。”
“有时候朕倒觉得,你比朕更适合这皇宫。”李治将朝服脱掉,露出月白色的内衣,身形修长如竹。
“是陛下给了臣妾这皇宫,臣妾做了皇后,虽要尽皇后的职责,但也是陛下的妻子。”媚娘眼波如水,带笑依偎在李治怀中,抚摸他下颌上淡青色的胡茬,“臣妾仰仗着陛下,和天下臣民一样。”
夜里飘来浅浅的梨花香,李治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前些日子有人跟朕说起洪州的事,言辞间倒是对滕叔有些不满。”
媚娘在黑暗中依偎着李治:“滕王在洪州都督的任上,也有大刀阔斧的革新气象,不过,近来的确有些不利滕王的风言风语。”
“什么风言风语?”也许是夜风吹进了肺腑,李治咳嗽了几声。
媚娘为他轻抚胸口:“倒也不是大事……近来风传滕王骄奢淫逸,大兴土木,陛下与滕王情谊深厚,臣妾也信任滕王。滕王的性子潇洒放纵,只怕在儒生们眼中总是出格的。臣妾会命人写信去,给滕王提点一二,滕王聪敏过人,应该会明白陛下的苦心。”
李治的眼睛不好,无法亲自写信,于是点了点头。
自从麟德三年的泰山封禅归来,朝臣们已经习惯了天后的身影从帘幕后施施然走到台前。她精力旺盛而聪明果敢,渐渐赢得了朝臣们的信任,对朝中政务的影响力丝毫不亚于天子。
天后的信函到了洪州,令人意外的是,滕王却毫无收敛,甚至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渐渐的,滕王的奢靡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他花费黄金数十万两,用数千名工匠在洪州建造楼阁,只为了玩赏饮酒用。
几年来多处虫灾,粮食歉收,民间已经不允许酿酒了,宫中也节俭用度,为天下楷范,皇亲国戚也纷纷效仿。朝中御史上奏弹劾滕王,激愤批评滕王骄奢无度,不仅让舞姬日夜陪伴宴饮,而且一掷千金,将喝不完的酒倒进赣水之中。
天后终于大怒,下令滕王来长安解释此事。
谁知道滕王散漫一如从前,得到诏令竟然姗姗来迟,直到四个月后,才来到长安。
“皇叔建造的阁楼豪奢,花费万金,如今洪州正遭受虫灾,百姓只能节衣缩食,想要一口浊酒而不得,皇叔怎能将美酒倒入江水之中?”李治的声音有几分中气不足,但仍然显得严厉。
听到天子的责备,滕王非但没有如同一般臣子那样惶恐认罪,反而满不在乎地轻佻反问:“陛下召我来长安,就是为了问我此事?”
李治气得呼吸一窒,冷冷站了起来:“还不止此事。洪州典签崔简的妻子郑氏[1],皇叔又作何解释?”
滕王的眼神黯淡下来,像被云层遮住了的明月,一轮辉光冷冷熄灭。
这次,滕王沉默了一会儿,半晌才冷笑:“陛下既然相信这是真的,还要我解释什么?”
说完这句话,他竟然不理天子,转身便走。
“站住!”李治的声音微微喘息,神色中带着浓浓的失望,眼中似乎有东西闪动,“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人都会变。”滕王的脚步顿了顿,头也不回地说,“臣倒觉得,不是臣变了,而是陛下变了。”
“……”李治喉咙里涌上一股腥咸,手气得微微发抖,这些日子来他风眩之症日益严重,太医叮嘱不能劳神,更不能动怒,可与滕王这一见面,几句话便让他头痛欲裂。
咸亨四年,天皇天后下令拆除滕王阁,将滕王贬为滁州刺史。
此后六年,滕王不曾来过长安。
八
上元二年,重阳节时,天子与天后带着随从官员,从大明宫来到芙蓉园休养。园中菊花盛放,鲜车健马,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一年各州各地的收成好,李治的病也略有好转,在光线明亮的时候,眼睛有时也能模糊视物。
他停留在一匹高大俊美的白马前面,不知想到了什么往事,突然问左右:“滕王如今怎样了?”
旁人不知道天子为何过问起被冷落许久的皇室宗亲,但还是有人回答:“滕王在滁州并无政绩,仍然与美酒美人相伴,他的水墨丹青声名越来越大,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代书画圣手。”
“对对!百姓们都说,‘滕王蛱蝶江都马,一纸千金不当价’。”
……
听到朝臣回禀滕王的情形,天子的眼底微微拂过一阵暖风。
“如今荒年已过,国库私库都仓廪丰实,将滕王阁重新建起来吧。”李治沉吟片刻,“另外,将滕王调到隆州。”
隆州是西南重镇,川蜀气候温润,适合休养身体,也远离了朝堂纷扰。
天气越来越冷,李治的身体每况愈下,冬日飘下第一场雪时,李治对身边的女子说:“朕想去隆州一趟。”
正在看奏折的媚娘诧异地抬起头:“陛下身体一直没有大好,怎么经得起路途颠簸劳顿?”
平时李治很少驳斥媚娘的建议,但这一次他固执地坚持:“朕想趁着身体还没有虚弱到无法离宫,去一次隆州。”
最近不知为何,他经常梦到往事,梦到故人,梦到早逝的母亲,威严的父皇,还有当初少年锐气的滕王。
十六岁时,他们击掌为誓,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他失约了。
后来滕王说:“陛下,有机会的话到宫外去看一看。”
他想,是去看一看的时候了。
媚娘将手中的奏折放下来,她在李治眼里也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陛下一定要出宫,也不能去隆州。当年臣妾有件事一直不曾告诉陛下……宫中有流言说,当年高祖皇帝对太宗杀兄夺位之事始终耿耿于怀,所以留下遗诏,命滕王继位。”
烛火惊心地一跳,李治的眉目好像被灼伤了一样:“荒诞!”
他霍然站起来,胸膛微微起伏。
“的确荒诞,臣妾也不信;滕王也许没有异心,但他底下的人是什么想法,却不得而知,这些年陛下疏远他,对他未必是坏事。”媚娘的话语清晰从容,却又惊心动魄,“滕王聪颖过人,也明白这一层道理,才能诗酒风流至今。”
李治气得手脚冰凉,眼前阵阵发黑,媚娘来扶他,也被他一抬手推开!
往事历历在目,他终于明白,为何其他皇子与诸王都在读书学治国之道时,滕王却独自一人去画画;为何幼时那样擅长骑马射猎的人,长大后却从未拉过弓,那右手腕上的伤痕,李治不敢去想……
滕王一直笑得那样毫无阴霾,只因为他比任何孩子都要早慧。当初在雨中他那古怪而悲哀的神气,都骤然涌现在李治脑海里。
李世民是最威严的天子,也是最无情的帝王。
文治武功的天赋,都如嫩草被掐断,滕王那恣意到随心所欲的青春,曾经让李治羡慕的自由,背后是血腥的猜忌。
这些年滕王冷淡疏远,李治只以为是时光和距离冲淡了年少的情谊,让他们愈行愈远……原来,他始终不曾明白,滕王真正回避的,是他的帝王之心。
李治给滕王写了一封长信,没有人知道信的内容是什么。但听说滕王拿着信,一连几日没有再饮酒放纵。次年春天,道路上的冰雪刚刚融化,滕王回长安来探病,宫殿上还有经冬的残雪,滕王一身青衫如同春日先至。
李治病容憔悴,但见到他时眼睛亮了一瞬,朝他笑了笑:“滕叔。”
这一次滕王没有冷嘲热讽,而是像小时候那样,行过礼之后坐在床边。两人离得近,滕王的鬓角也有了白发。曾经鲜衣怒马的长安少年,已经外任二十多年了。
因为帝王畏寒,炭火还没有搬走,宫殿里格外温暖,李治给滕王准备了樱桃酒,他自己也破例喝了两杯,原本苍白的面颊显出微微的红润,滕王很快有了醉意,将靴子一脱:“外面下着雪,我不走了,今日就和陛下抵足而眠。”
李治笑着点头,吩咐太监:“替滕叔准备一床被褥。”
这一夜风雪漫天,两人抵足而眠。
滕王醉眼朦胧地躺下,突然在黑暗中翻了个身:“我只是心疼你不能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
一夜的烈酒仿佛要浇透殿外三尺寒雪,这些年来,叔侄之间有太多的误会,心中有太多的块垒。
滕王很快便睡着了。李治躺在他身边,幼时的玩伴手足温热,像是在日渐流失的岁月之下,还有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不曾改变。
临别之时,李治突然说:“滕叔回了隆州之后,再替朕画一幅河山图吧。”
滕王回过头来,眉宇间的意气已不再少年,但轮廓仍然俊美,凤目好看地弯了起来:“遵旨。”
细雨如丝,滕王潇洒一拜,转身离去。
那幅河山图画了很久,直到又一年大雪纷飞,才送到东都洛阳。
不知为何,滕王自己没有来,据说是他故地重游,在洪州滕王阁下种地,担心幼苗畏惧寒冬,便逗留了些时日。这些多年过去,滕王仿佛仍然是那个任性的少年。
对他来说,天子的邀约,也许真的不如几根草重要。
此时李治已经病得很重,双眼已不能视物,让太监替自己将画展开:“滕叔画了些什么?”
太监小心翼翼地展开画轴,露出错愕的神色:“这……是一幅空白卷轴。”
冷汗顿时从太监的脸上流了下来。陛下圣旨让画画,滕王竟然用一幅空白卷轴来敷衍?
还有句话太监没敢说,若要说一句大不敬的话,卷轴上倒像是被人胡乱踩了两脚,有几个歪歪斜斜的脚印,抹也抹不掉。
“什么也没有……?”李治怔了怔,良久,突然起身来到窗前。
太监等了许久,也不见天子动弹,那人影仿佛凝固成了天地间沉默的雪山,太监不禁担心地唤了一声:“陛下?”
“替朕收起来吧。”李治转过身来,摆摆手。这一瞬间,太监愣了,如果他没有看错,在帝王的眼角那微微闪动的东西,是泪光。
雪花落在洛阳宫殿前,像是朝露般的人生,转瞬融化。
最后那一夜,雪下的很大,媚娘一直紧紧握着李治的手,仿佛要用温热的手掌掐住冰冷的死神。朝臣们哭泣的声音,炭火燃烧的声音,簌簌落雪的声音,都只显得宫殿格外寂静。
李治弥留之际,突然望着虚空中的黑暗,喃喃说:“他不是不会画,他是不愿意画……朕小时候和他约定过,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可是,朕坐上了这龙座,只怕此生……有负此诺了。”
恍惚中,李治看到旧时情形,滕王从风雨中策马而来,头上和身上都是雨水,笑容却一点儿也没被打湿。
他说:“雉奴,我来接你。”
一滴泪从帝王的眼角落下,失神的眼睛缓缓合上。
永淳二年冬天,唐高宗李治驾崩;消息传到隆州,一个月后,滕王去世。
九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2]。
自安史之乱爆发以来,战火燃遍了大江南北,火光、鲜血、离别都被那一场战争的寒冬席卷掩埋,大唐王朝没有在寒冬中死去,终于坚持到微弱美丽的早春,开始重建楼阁与人心。
滕王阁在战火中有所损毁,残楼仍然挺立,晨曦落在这座焦黑的阁楼上,一片金色璀璨,依稀遥见当年的风流华彩。土地上新草绿意破土,甚至开了几朵不知名的小花。
“终于到了!”
一行人从冬天走到春天,总算来到了洪州滕王阁,琳琅停住脚步,紧张而兴奋地东张西望:“将军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东西到底在哪里?”
裴昀让她陪着叶铿然,自己和祝静思分头寻找,阁楼下仔细找寻了整整一圈,甚至连长满青苔的石缝下也没有放过。
终于,当他走到楼阁的背后,最为背阴的地方,他看到了一株雪白的草。
不仔细看,就像是野草间一抹残雪,白得近乎透明。
它纤弱而细小,高贵而野蛮地生长,如同那些生长在人心之中,微弱得近乎幻想却又无法放弃的希望。
裴昀俯下身来,当他的手抚上叶片的一瞬间,溪水折射的清浅阳光也落在草叶上——苍白的叶片缓缓舒展开来,美得让人一时忘记了周遭的世界,难以描述它究竟是何种模样,那样简单而又那样瑰丽,仿佛不曾遗漏季节的任何细节,顽皮的古木新芽,清纯的溪水桃花,燃烧的烈焰晚霞,泼墨的雨后青山,沉默的苍穹星空。
它像一滴晨露倒映了世界,又像一只眼睛,映出了天地的模样。
“找到了。”裴昀抑制住声音的颤抖。
这是传说中能治疗眼疾甚至失明的宓雪草。
在气势恢宏的阁楼之下,种植着一份小小的牵挂与希望——滕王始终没有放弃的那个希望——带着深宫中日渐苍白的帝王,带着记忆中那个清澈的少年,走入这锦绣山河中,亲眼看一看。
这才是当初滕王执意大兴土木的原因。
也是那个大雪飞扬的冬天,滕王未能前往帝都的原因。
宓雪草要每日汲取昼夜交替时的温润曦光,但又绝不可暴晒,需要临水潮湿处土地的滋养。于是,滕王命人仔细计量,在水边建造阁楼,用高大的楼台丈量阳光,给予它最适宜的养分和水土。
宓雪草的生长需要百年。
虽然明知道等不到那一天,滕王还是不愿放弃这份奇迹。那一年冬天格外寒冷,他亲自日夜看护宓雪草,助它熬过寒冬,自己却感染了风寒病重,无法前去洛阳。
也就在那一年,未能成行的见面,成为了永诀。
世间并非没有东西能羁绊风的潇洒,只是风停留时,天地寂静,无人倾听罢了。
少年曾经约定过,一起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后来李治失约了,他便连他的份一起,走遍天下山川河流;再后来,李治失明了,他便开始大兴土木,建造了这座恢宏的阁楼,用一块一块的砖石,去垒建心中的希望,等待奇迹生长。
更多的时候,他在寂静高楼独自饮酒,遥祭往圣先贤;他在山中孤身长啸,夜寻隐者风雪。
这是一个儿时的约定,滕王用一生来践诺。
曾经,十六岁的李治拿着一幅画儿,皱眉摇头:“你这幅风景画上怎么什么都没有?不带这么糊弄人的。”
“我画啦。”滕王摇着折扇,“而且我用了最好的墨。”
“什么墨?”
“……”
滕王还说了一句什么,李治当时没有听清,后世的史书也不曾留下任何痕迹。但百年之后,阁楼上仍有风和雨的唱吟,阁楼下仍有知己同行的脚印。
那时,少年滕王将折扇“啪”地收起来,朗声而笑:“我的脚步。”
以我脚步为墨,为你写下诗意河山。
注释:
[1传言滕王行事荒淫,风流无度,竟然把下属官员崔简的妻子郑氏召到府中,意欲非礼,却被郑氏用鞋履打脸,成为坊间笑谈。
[2]此诗为王勃的《滕王阁序》(全名《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中的诗篇,文中另有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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