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与全世界为敌

第19章 第十七封信 Qualm 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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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见旁人谈情何引诱,问到何时葡萄先熟透,你要静候,再静候,就算失收始终要守。
    寄信人:阿卡,二十五岁,单身,自从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收到过红包了
    To十年后的自己:
    今天天很蓝,但是我相亲又失败了。
    虽然我已经对自己说了很多遍“反正也不是第一次相亲失败了”,“相亲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啊”,“好歹你也是二十五岁的人了啊”之类的话,可实际上,我还是觉得很难过很难过。
    让我失望的,并不是相亲失败这件事,而是对于我自己。
    明明二十四岁那年生日许下的愿望还是希望能遇到喜欢的人,能够做喜欢的事情,可是才过了一年,我好像已经放弃了。
    已经在不停地对自己说,就这样吧,这世上那么多的人,大部分的人都是这样,为什么就你不能将就呢。
    第一次去相亲的时候,还抱着“好好玩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说不定能像小说里一样遇到真命天子”的轻松心态,可是见到对方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来的是个三十岁的大叔,但是真的幼稚得要死,三句话不离“我妈说”,我真想说“大叔究竟是你相亲还是你妈相亲呢”。
    啊,不过到了我这个年纪,也没有资格再叫别人大叔了吧。
    之后又陆陆续续相亲了好几回。我数数啊,有穿着人字拖说话口齿不清的研究生、有婚前被女朋友骗了房子车子的大少爷……甚至还有我的小学同学,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都没认出对方,等到彼此报上出生时辰、老家几亩地的时候,才猛地一拍大腿,“哎呀,你你你不是那谁谁谁吗?”
    说实话,相亲遇到认识的人,真的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啊。在那之后,我终于逼着我爸妈消停了一段时间。可是这头消停,并不代表我单身这个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一夜之间,周围的朋友同事中结婚的人像是雨后春笋般全冒了出来。
    辛辛苦苦大半年,全部贡献给了份子钱。
    有一天,花花约我到奶茶店聊天,对我说,她要结婚了。我吓得从凳子上摔了下去,好不容易爬起来,在看到她的笑容的一刹那,我忍不住哭了。
    明明知道这是一件大喜的事情,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住地想哭,想号啕大哭,帮她把这一生所有的不快乐都哭掉,留给她的,就只有幸福。
    在花花的婚礼上,我见到了大K。和曾经深深喜欢过的人重逢,真让人又难过又唏嘘。
    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喜欢大K,花花暗恋她现在的老公,我们两个人都得要命,一天到晚都偷偷摸摸。写了情书不敢送出去,吃饭的时候要是能遇到就能开心一整个星期,看到他和别的女孩说话就吃不下饭,做梦都不敢奢望他会喜欢自己。
    虽然已经远得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了,可是我还记得很清楚,有一年元旦晚会,我们和大K他们班一起排舞蹈,我崴到了脚,大K背我回家。那时候我们还没在一起,在路上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隔着厚厚的毛衣都能感觉到彼此身体的温度。
    那时候,我们有一头顶的月光和满城的鲜花。
    后来谈恋爱,大K跟我说我差点把他的腰压断了,真想揍死他!
    还有一次,他晚上带我去看烟火,偌大的广场上空无一人,烟火一簇一簇在夜空盛开,我偷偷转过头去看大K,却看到他正微笑地凝视我。那是我和大K第一次牵手,我开心得手舞足蹈,跳来跳去,结果又把脚崴了,他又背我回家。
    迄今为止,我总共就崴了这么两次脚。
    分开的原因真是幼稚得要命,别的男生追我,跟我告白的时候正好被大K撞见,他居然说我和他在一起不是真心的,只是玩玩。我一气之下就真的提出了分手。
    花花一直数落我们,多大点事啊。是啊,多大点事啊,两个人三年不说一句话,等彼此成熟以后,已经错过那么久了。
    曾经一起放过孔明灯许过愿的四个人,他们一对在台上坚定不移地说“我愿意”,而我们只能隔着酒杯沉默。
    说起来,不知道十年后的花花是什么样子呢?我们一定还是很好的朋友吧。说好了,她的孩子以后要认我做干妈的。
    婚礼结束后,花花让大K送我回家。时隔多年,我再次牵到了大K的手,他的手依然又大又暖,他笑起来还是会不经意地露出一对虎牙。他好像还是我记忆里的大K,贱兮兮的,心地却很善良。
    那天以后,大K每次来昆明出差,都会见我,我们偶尔一起吃饭,时间匆忙的话,就只是一起走一段路。我们这样,不知道算不算朋友,因为朋友之间是不会牵手拥抱的,可是离恋人又差了太多,我们对彼此如今的生活一无所知。
    我们或许都还喜欢着对方,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感情,经过了时光和遗憾的雕刻,想起来会不由自主地疼,可是我们都很清楚,就算还会厚脸皮地说点暧昧的话,也不会在一起了。这么多年都错过了,已经来不及再在一起了,根本不是偶像剧里演的什么八年不见再见时就干柴烈火的。
    所有的人非啊,在物是的衬托下,照得岁月荒芜,路途迢迢。
    从梦中惊醒,月光下尽是支离破碎的梦,怎么都捡不起来。
    再然后,爸妈又有了新的相亲对象介绍给我。对方就像个模范生,中规中矩,哪里都挺好的,挑不出什么毛病。一起去看电影,还会贴心地带上一件外套,每天准时准点跟我说晚安。
    可就是因为他太完美了,总是微笑着,反而让我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他好像只是需要一个人,和他结婚生子,组成一个家庭,像完成任务一样,爱恨纠缠在他的眼里只是小孩子玩的过家家游戏。
    我们就这样不咸不淡地交往着,每周见一次面,淡淡地聊着工作和中午吃什么,两边的家长却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张罗婚事。
    这封信虽然没有多少字,但是不知不觉,竟然从春天写到了冬天。
    今年冬天,四季如春的昆明下雪了。说起来惭愧,长这么大,二十五岁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下雪呢。
    我一个人走在街上听歌,又冷又开心,大家都跑出来看雪,树梢和屋顶都落满了雪。公园里有学生在堆雪人,一男一女,穿着绿色的校服,一看就知道是偷偷谈恋爱的小情侣。男生半蹲在地上,脱了自己的手套给女生,女生不要,戴回给男生,男生又给她戴回去,这次不等他的小女朋友反应过来,男生一下子弯下腰来抱住了她,女生估计被吓了一跳,呆住了,估计已经心跳到要“阵亡”了吧。
    真是的!我这一大把年纪了,在一边都看得少女心扑腾扑腾又复活了,现在的年轻人,懂不懂“保护大龄剩女人人有责”啊!
    是真的嫉妒得要命,因为我忽然发现,无论是暧昧不清的初恋情人还是看起来一帆风顺的相亲对象,都不是此时此刻我想要蹲下来,一起堆雪人的人。
    我在MP3里翻出陈奕迅的《十年》,一首歌还没放完,我已经哭得喘不过气来了。
    十年前的我,是多么简单的一个人,喜欢就是喜欢,纯粹得容不下一点虚情假意。为什么我拼尽全力追求的感情,到最后,却把我变成了这样一个将就而随便的人?
    过去的就应该过去,不爱的就应该放手,对吧?
    别人都说以酒壮胆,我倒好,看雪壮胆。那天以后,我和那个人不再来往了。
    爸妈知道后,把我骂了个狗血淋头,甚至指着我的鼻子说我这样讨人嫌的性格,活该一辈子嫁不出去。家里亲戚轮流来数落我不懂事,朋友说我看言情小说中毒太深,就连单位的领导都跑到我面前,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要求不要太高”。
    没有男朋友怎么了?嫁不出去怎么了?难道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所以就注定了要像流水线一样完成自己的人生?世界上究竟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了,生而为人,就必须要结婚,要生子,要举案齐眉,要儿孙满堂?
    我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可就因为运气差了一点,还没有遇到一个可以白头偕老的人,我就成了众矢之的?
    接下来就是和爸妈无休止地争吵,我终于决定从家里搬出去住。其实很早就想要这么做了,但是一直担心,自己的工资不足以支撑独自一人生活的费用,一个人住外面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总之零零碎碎好多理由,像背古诗一样一条条列下来,也不知道在心底说服过自己多少次了,说到底,不就是因为在温室中待得太久,不敢走到外面的世界吗?
    我现在就坐在租的屋子里给你写信,房间不算大,一个书桌、一把椅子、一张床、一扇窗户,推开可以看到对面居民楼的爬山虎。
    说不害怕是假的,害怕柴米油盐的琐碎,害怕厨房里突然冒出来的蟑螂,害怕哪天被入室抢劫,害怕从此孤独终老。
    可是,我觉得这样离经叛道的自己真是太帅了。
    我说,十年后的阿卡,现在的我可是花光了全部的勇气,才帮你把眼前的障碍铲平了。
    请你,不要说谎,不要为了钱放弃自己坚持的东西,不要对现实低头,不要向寂寞妥协,不要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不要和不喜欢的人结婚,然后分开。
    不要忘记我。
    你只管大步奔跑,可不要丢了我的脸!不然我一定不会轻饶你的!
    Reply from十年后的自己:
    好多年没有写信了,现在拿着笔写字都觉得别扭,像是回到了小学的时候,一笔一画,结果写出来的不是汉字,而是鬼画符。
    现在的我已经三十五岁了,皮肤松弛,眼角长了细纹,晚上八点以后吃消夜会难消化到睡不着觉。我的身体,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年岁的增长,我已经太久没有发过脾气,也不再同人怄气,如果这些都算是好事的话,那么我已经成了一个成熟的中年人了。
    这是我离家独自居住的第十年。我买了个小房子,没有买车,因为并不太需要。昆明不大,上班的地方步行二十分钟就到,要去远一点的地方打车也挺方便,我宁愿拿养车的钱来买贵点的护肤品。我每周六晚上会回家吃饭,还会和爸妈一起去看看电影逛逛街。眼下的和平,是无数次争吵和妥协后的结果。
    他们曾经很认真地问过我两个问题,第一个,爱情真的那么重要吗?第二个,如果一辈子都等不到怎么办?
    第一个问题我的回答是,爱情一点都不重要,没有它我也可以过得很好,可是婚姻很重要,重要到如果对方不是我深爱的人,我宁愿不要。
    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是,不知道,可是我一定会遇到那个人,因为我做了大部分人没有勇气做的事,我值得拥有幸福。
    大概是一年前,我去楚雄出差,回来的火车上,因为实在太累了,我低着头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靠在旁边的人身上。就这样认识了他,之后在火车上我们一直在聊天,很开心,相见恨晚。
    他比我小三岁,建筑师,很白很高,看起来像是一棵树。我很喜欢和他说话,我们去过很多一样的地方,看过同一本书,喜欢相同的电影。我有时喜欢一个人发呆,他不会打扰,也不会觉得我奇怪。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到了这个年纪还不结婚。
    他说,遇到过喜欢的,时间不对,时间对了,遇不到喜欢的了。
    我们都是这样,浮浮沉沉,走走停停,等这个人已经很久了。
    今年夏天,昆明下暴雨,积了很深的水,都没有人敢出行。我没有东西可以吃,饿得要命,他冒着倾盆大雨来给我送南瓜粥。
    昨天晚上,他告诉我,因为工作的缘故,他可能还要在外地几年。
    我记得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你跟我走,或者我留下”。
    回首自己这三十五年,第一次有人对我说这样的话,年少时有过几段仓促而青涩的感情,可惜我们都没有承担彼此未来的勇气。
    或许只有当我们克服孤独、贫穷、懦弱、寂寞以后,当我们变得越来越好的时候,爱情才能露出它真正的模样。
    已经晚上十二点了,我有点累了,这封信就写到这里吧,明天还要告诉他我的决定,还要收拾行李。搬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光是一整墙的书,就够我头疼的了,还有衣服、鞋子……这么一算,真的是伤筋动骨啊。
    不过放心吧,我已经不会再感到害怕了。因为我渐渐觉得,人生啊,不管怎么挣扎,到了最后也还是会有遗憾,会后悔,会化为一句“要是当初没有那么做就好了”,这么一想,反而有勇气了,既然都是要后悔的,也已经偏离“正常人”的道路一万八千米了,那就继续挣扎下去好了,至少在走到这一生的尽头的时候,我能昂起头骄傲地说一句,我愿意。
    嘿,对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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