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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真是变态了,要不是我知道你是他的女朋友,我还以为他是同性恋呢。”在一个满是梅树和各类花草的园林里,林一菲围着一个正在修剪花草的女孩絮叨着,很显然,她还在为昨天的事情耿耿于怀。
忙碌的女孩笑了,她长长的睫毛翘起来,像两只起舞的蝴蝶。“我想你哥那样做一定有他的道理,他不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
“什么原则,他就是离不开那个丑老,没有那个丑老我看他连一个简单的决定都做不了。”
“是吗。”女孩状似调笑似的冲着林一菲眨了一下眼。
“当然,你不知道,想当年那个丑老提议搞什么慈善,我哥二话不说就拿出两千万作为专项资金建了一家免费的神经病院,自己还听取老丑的建议,到精神病院里当什么义工。当然,我哥也算没有白干,他在医院里遇见了你不是,那一阵子,他像打了鸡血一样每天亢奋的不行,每天一回家,就跟我妈讲他遇到了他寻觅了二十多年的梦中情人。说你是什么天女下凡,嫦娥在世,说你若说是第二,没人敢说是第一。那一阵子把我妈也鼓捣的成天要我哥把你带回家,她要见见这天下第一的儿媳妇儿”
“得得,先别给我灌**汤了,先让我猜猜你是什么意思”女孩儿歪着脸做思考状“你是想让我告诉你哥让她远离那个丑老”
“什么丑老,就是一个又老又丑的还偷走我的订婚戒指的老丑,”。
“好,好,老丑,偷走你的戒指?就是前几天小哲给你买的订婚戒指”女孩儿抬起头眼底掠过一丝诧异。
“嗯,就是那一枚戒指,那可是小哲陪我转遍了整个西安市才买到的戒指。花了小哲两年的薪水”
“那你怎莫知道是他偷走的,也许是你放到什么地方忘记了,也说不定
林一菲撅起了嘴,一副期期艾艾的样子:“要是忘记了也就算了,我也不会这么生气了。关键是我办公室里的录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记录下来,就是他就是老丑拿走我放在办公桌里的戒指。
“你哥看过录像吗?”
“当然看过,他还叫我不要告诉任何人,否则后果自负”说到后果自负。林一菲又气恼的嘟起嘴。
“是这样,听上去是挺奇怪的。”
“何止奇怪,简直就是岂有此理。”
“好了好了,我让小哲再给你买一个好了,放心,我会给小哲钱的,不会去动你们的钱的。”
“姐,你知道,不是钱的事”
“不过,你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和做派,你哥那样做也许真的有他的原因,我们每个人都没有权利去干涉别人的决定,是不是?”
“可是”
“不要再说你的可是吧。我的宝贝弟弟可要等着急了。去吧去吧,去让她倾听你的可是吧。”女孩儿用手背拨了一下林一菲的肩,示意云哲就在不远处的二层小楼里面。
林一菲像一个燕子一样穿过梅林,消失在幽静别致的楼房里。
云哲,对,云哲。林一菲的男朋友就是云哲,八年时间,他已经从一个不谐世事的小男孩成长成一个英俊异常的小伙子。有人也许会问,他不是病了吗?是的,他曾经病了,并且病的不轻。但是他遇上了贵人,他的贵人就是林峰,就在七年前,林峰在正式投产三个月后拿出利润的10,兴建了一家免费的精神病院。它不但免去了云哲全部的费用,还在全国搜寻精神疾病方面的专家,为云哲诊治。半年后,云哲出院了,除了对那一段记忆完全丧失外其实那是他在内心深处对那一件往事的的一种逃避,一种排斥,他的大脑在不自觉中选择了忘记其实那样对他也好,有利于他恢复健康,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就当他的生命中没有那一段往事。事实证明没有那一段记忆,他的生活很健康,很快乐也很充实,他被招进峰兴集团,成了一部门主管。
也就是在峰兴集团的一次聚会上,林一菲看到了云哲,她为云哲英俊的外表,翩翩的风度所沉迷。于是她开始追求云哲,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几次交集下来,他们发展成了朋友恋人。
就在云哲住院诊治的同一时期,云梦认识了到医院做义工的林峰,再次见到云梦的林峰则一脸诧异和恍然。那一天他开车直驱到老丑的门前,他盯着老丑,一再地追问,为什么要他在那里建一座免费的神经病院,为什么要让他去做义工,明知道他喜欢那样的女孩,还要将自己心爱的女孩儿放到他的面前。
那一天老丑的眼像死灰一样的暗,那里面的痛,那里面的苦,那里面的不舍那样明晰而真切地显现在他的面前,那眼里的泪掺着痛彻心扉的泣生生地将那一份痴情裸露在他的面前。那哽咽,那变声的沙哑硬如同撕裂:“我再也给不起她爱情,替我娶她,替我爱她。”
林峰呆了,傻了,他忽然知道老丑的爱有多深多重,他也知道真正的肖剑已经随着那火毁灭了,作为老丑确实承受不起了。许久之后,他离开时对老丑说:“你知道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我相信情有独钟,在两年前我去你的学校找你时,我就见过她,以前他是你的所爱,我不敢非分,但既然你放弃了,我相信她会是我要相守一生的女孩儿。”。从那一天开始,一有时间,他便他便驱车赶到西安郊区的医院,而公司的事情都交由老丑一手承担。
他本想将云梦招到他的集团里,也好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是他不能,他也不敢,因为,他看得出云梦极其敏感,稍有的亲近都会让她据人于强里之外。他的感情告诉他他想现在就拥有她。但是,理智又提醒他,不可以急,要慢慢来,要想得到这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就要慢慢来。而这一慢就是六年,六年来他没有牵过她的手,没有吻过她,没有一次过格的要求。他像苦行僧一样,苦苦地等着她,等她思考她是否做他的女朋友。她拒绝,他在等,她依旧拒绝,他还是等。在这当中,他把云哲招进公司,让云哲看到他的痴情,他的苦。直到云哲也招架不住了,开始,一次又一次地帮着林峰敲边鼓。云梦必然地跟着云哲到了这里来,她在山间开辟了一片荒地,种上各种花卉绿植梅林,开了一家卖花卉的网店,一有空,林峰就过来帮忙,久而久之云淡风轻。
最后,林峰感觉到云梦没有原来那么排斥自己了,他感觉时机成熟了。在一次聚会上,他上演了既古老又感人的一幕。他跪在她面前,求她做他的女朋友。所有人一起起哄,把云梦围在当中。那种氛围当真是惊天地,泣鬼神。他畅诉衷肠,娓娓而诉。云梦没有拒绝,也没有点头,她只是喝酒,只是一杯一杯不停地喝酒。她醉了,醉倒在林峰的怀里,林峰守了她一夜。第二天,他告诉云梦,她在醉酒时一直喊着一个名字。他对她说,他知道云梦的心里有一个人,但是他不在乎,他会等,他会一直等到云梦把他放进心里去。
也许从那一刻,云梦开始不再直接的拒绝林峰,也开始应林峰的邀请偶尔的约会一次。但是,她却本能的拒绝一切身体的接触。她不是决定和他交往吗?为什麽还会拒绝,还会排斥?七年了,某些事也该淡忘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一切都会有新的开始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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