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猎魔人

第三百一十一章天启四骑士

    
    “你能暂时回避一下吗”
    弗洛希娅将手放在了浴袍的系带上:“我要更衣了。”
    “嗯,我会回避。”
    弗洛希娅没有立刻解开浴袍,而是稍等了片刻,才再度询问道:“红骑士,你还在吗”
    没有回应。
    但其实李昂还在,只是将视线挪开了。
    窸窸窣窣换衣服的声音响起,片刻后,弗洛希娅说道:“我好了,咱们走吧。”
    李昂才重新将视线挪了回来。
    此时的弗洛希娅,已经穿戴整齐,她将长发高高束起,穿了一件黑色猎装,裹了一条紫色披肩。
    看上去很不正式,就像是要外出狩猎一样。
    “宝库不在皇宫里”
    “在,但是要走很久,这样会方便一些。”
    李昂有些诧异道:“你不是应该坐轿子去吗”
    弗洛希娅有些好笑道:“皇宫里可没有坐轿子的传统。倒是有台帝国炼金实验室制备的机车,我打算骑它去。”
    她说着,便走出了大门。
    屏退侍女,她径直走向了停靠在庭院里的一辆小型蒸汽机车——它就像一辆摩托车一样,后面有两根长长的烟囱,在踏板两侧,还安放了两块一眼看去,便觉价值不菲的魔能晶石。
    她跨上“坐骑”,发动车子。
    顿时响起了如同野兽般的怒吼。
    “这声音可真让人怀念。”
    李昂忍不住感慨道。
    “让你回想起曾经跟野兽搏斗时的场景了”
    “跟野兽搏斗”
    “书上是这么写的,在你成为娜莎女士的虔信徒前,你曾在角斗场里做过角斗士,在第一天,你便赤手空拳,打死了一头棕熊。”
    她说着,发动机车,一骑绝尘。
    李昂饶有兴致地问道:“书上还怎么描述红骑士了”
    弗洛希娅答道:“红骑士是天启四骑士之一,当祂莅临人间时,战火便会被点燃,它将拉开末日审判的序幕——实际上,在你出现之前,神话学者们都视你为被娜莎女士降服的恶神。”
    李昂轻笑道:“其实说的也没错,恶魔的确就要毁掉这个世界了。”
    “我坚信,帝国会在我的统治下,赢的这场战争。”
    李昂笑了笑,没做反驳,而是岔开问题道:“那除了我以外,另外三个天启骑士分别是谁”
    “骑着白马的瘟疫骑士,骑着黑马的饥荒骑士,以及骑着灰马的黑暗骑士。”
    “瘟疫骑士和饥荒骑士好理解,黑暗骑士呢”
    “书上是这么描述的,当祂出现时,日月无光,盲目之人将占据整个世界——似乎是说,它能吞噬掉太阳。”
    “可能性不大。”
    李昂的语气依旧轻松,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些牵强附会的神话传说,中世纪也不是没有类似的天启四骑士的传说,只是跟这个世界大同小异罢了。
    “为什么”
    “即便是所有主神还活着,并且同心协力,也不可能吞掉太阳,那是大君级的伟力才能做到的。”
    “大君级”
    “你可以理解为,打一个响指,就能使我这样的半神灰飞烟灭的存在。”
    弗洛希娅有些不敢置信,在她看来,李昂这样的半神,就属于这个世界里最顶级的人物了。
    “真有那种存在”
    “当然,但那样的存在,大概率是不会有兴趣做这种无聊的事情的。所以,如果真有天启四骑士,拿我,瘟疫骑士,饥荒骑士去跟黑暗骑士并列,也未免太高看我们了。”
    “呵,传说到底只是传说,等到我们击败恶魔后,我会派人在帝都最中央,为你塑像,并且重新立传,为你正名。”
    “希望会有那天吧。”
    ...
    帝国北部,帕多瓦。
    这是帝国北部最繁华的城市,曾经与席隆尼亚一南一北,被称作帝国的两颗明珠。
    此刻,在帕多瓦的街头,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正拖着一个白色编织袋,驻足于一家店铺的门外。
    他的身体因穿着不合身的肥大棉衣,而显得很臃肿。
    他趴在店铺的橱窗外,满怀憧憬地打量着里面展示的糕点,口中的哈气,在玻璃上形成了一层白雾。
    他用脏兮兮的袖子擦掉了白雾,继续盯着看。
    橱窗里,精致的小糕点上点缀着七彩的水果,看上去可爱诱人极了,可他既没有钱,也没有能央求着买上一块尝尝的父母。
    自从他父母去世后,他便孤身到来帕多瓦,投奔自己的爷爷。
    可爷爷去年也病逝了,自此,他就变成了孤身一人,每天穿行在大街小巷,和那些流浪汉,乞丐们,为了争抢每晚落脚的地方,而斗智斗勇。
    看着橱窗里的食物,他下意识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这是他唯一喜欢大城市的地方,这里总有各种精致的,仿佛只有童话里才有的漂亮食物,尽管他从没吃到过。
    比起他的家乡,这里就只有这一点值得留恋了。
    毕竟,帕多瓦虽然很大,很繁华,但越大的城市,对于他这样的人而言,就越发如同虫豸般毫不起眼。
    正在这时,店铺里的老板阴沉着脸,向他走来。
    特里尔赶紧拖着编织袋溜了,趁那个脾气很差劲的男人用各种污言秽语辱骂他的家人之前——他很爱自己的家人,不希望听到别人用这种语言去侮辱他们。
    结果,在一个转角时,他因为跑得太快,一头撞进了一个一眼看去,便感觉是个大人物的老人的怀里。
    “滚开,你这个没礼貌的小臭虫!”
    男人的奴仆大声训斥道。
    他的主人是巴蒂冯森姆尔,曾经做过帝国元老院五百人院的元老,现在则是城里荣耀圣堂的本堂神父。
    他刚刚从市长那里申请来了一千第纳尔的贫困人民津贴,每年还会自费资助贫困女孩的教育费,是个顶好的大善人。
    见到这一幕,他的那张苍老的脸,皱紧了眉。
    “孩子,你过来。”
    特里尔有些胆怯,一步步向后退去。
    随后,他看到这个老人向他走来,并抬起了手,特里尔下意识转身就跑。
    老人僵硬地放下了手臂,将手心里捏着的几枚铜子又揣回了口袋里,不是他吝啬,实际上,他连家里最后的两座银烛台都在昨天当掉了。
    “唉。”
    “算他运气不好。”
    奴仆有些幸灾乐祸道。
    如果特里尔没有选择逃跑的话,他大概率能获得四五枚小铜子,甚至于他的嘴巴足够甜的话,多卖卖惨,还有可能从自己这位因为年纪越来越大,而同情心也越发泛滥的主人身上,薅到更多的好处。
    但他并不希望自己的主人这样做。
    老人膝下无子,孑然一身,奴仆觉得当神父死去后,自己能理所应当继承他的遗产,所以也就越发反感老人如同泼水般将钱财散给那些穷鬼的做法。
    这些钱本该是属于他的!
    特里尔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必须讨来些食物,但似乎是年景越来越差,就连那些变质的食物,人们也很少丢弃了。
    直至深夜,在垃圾桶里,他依旧一无所获。
    特里尔不再寻觅食物,而是找了一个避风的角落里蜷缩紧身子,准备入睡,但他实在是太饿了。
    棉衣里,塞的那些破报纸,根本就无法带给他太多的温暖,
    “好饿啊。”
    “真想吃那些橱窗里的点心,妈妈还在的时候,每年冬天,都会做很多小点心给我吃。”
    “真甜啊。”
    “好想妈妈。”
    特里尔咽了一口口水,又将衣角掖紧了。
    在饥寒交迫中,他缓缓睡去。
    黑暗中,路灯映照下来的阴影,将他的影子拉的好长,显得他的脑袋大大的,身体小小的,仿佛一只在饥饿的驱使下,恨不得吞掉整个世界的粮食的怪物。
    ...
    帝国南部,一座偏远小镇里。
    马蹄声突然大作。
    人们顺着声音看去。
    发现那是一名骑着白马的骑士,他头戴金色的冠冕,身披红色大氅,背负长弓与大剑,胯下的坐骑肌肉虬起,异常雄壮。
    他纵马掠过长街,留下了一个个漆黑的马蹄印。
    仿佛那匹白马的蹄子,带着极为恐怖的高温,连地面都被灼得焦糊。
    但实际上,人们并未嗅到任何糊味。
    他们凑近了去看。
    有个人揉了揉眼睛,露出了不敢置信的神情,他发现那些蹄印,居然仿佛有生命般在缓缓蠕动!
    “这是什么东西”
    下一刻,蹄印飞散。
    化作无数密密麻麻,看上去就如灰烬尘埃一般的飞虫,四散而去。
    人们被吓得惊慌失措,匆忙逃散开来。
    但这些飞虫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件事闹得小镇里有些人心惶惶,可请来了荣耀圣堂的牧师检查后,却没有发现任何异状。
    人们也很快就恢复了以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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