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小夫子

第五十八章事情找上门

    
    一个朝代有一朝代的特性。
    世人常言,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
    换成了光阴的流逝也是一样,十年不同风,百年不同俗。时代的更换,往往就是一次规矩的从立。
    历史的变迁,在动不动就是上千年的时光里从来没一成不变的。
    前朝除了婚姻法的不完善,和皇室的知法犯法以外,也并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对于女子行为的苛刻,并不像大华这样严谨的变态。
    女子当街纵马,和男子一同出游,更有甚者,战场杀敌都出现过。
    曾经繁盛的前朝,有一个万邦来朝的说法,其中就有一个典故。说是使者拜访一位官员,是其内子接见,使者见其穿着衣裳,依旧可见其胸前有颗痣,一问之下才知官员的内人胸前竟有六七层明纱。
    虽然这个典故是称赞前朝的纺织技术的,可也侧面的说明了二百年前没有肤不外露的说法。
    而对于女子的行为禁锢,其实是从大华开始的!若非要追究原由的话,应该要赖大华的太祖皇帝。为何要赖他?其实他也并未对女子搬出什么禁令,这中间其实是个蝴蝶效应。
    大华太祖实际上是马背上得了天下,但他却深深的忌惮武将。曾经说过一句类似于武人可以颠覆他的天下,但文人不会。从此开启了以文御武的政治格局。
    这其实很像林牧之认识的大宋。历史虽然不同了,但还是让林牧之感学两个世界的历史在某个节点重合了。
    什么是以文御武?说白了就是文臣大。过武将,大先生就是个例子!明明是个文状元,挂职却是团练使,正儿八经是个武将职位。
    这种事,在林牧之熟知的宋朝更是屡见不鲜,历史上在宋朝之前,你找不出来几个武将文采飞扬。在大宋,如果不是岳飞沙场锋芒毕露,难道《满江红》就写的不文采飞扬?
    历史上最文采飞扬的武将,也是出在大宋。
    辛弃疾!很多人一听到这个名字,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大文豪。和大先生并称“苏辛”和李易安并称“济南二安”。但他却是靠着副业c位出道,以至于很多人不知道他的正业是个武将!
    这也是为什么林牧之认为大宋是整个天朝历史上文风最盛的时期。
    文人多了,按理说应该是知书达理也多了,为什么反而变本加厉的残害女子呢?其实还是时代的不同,思想的不同。
    从大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文人都以儒家弟子自称。那么如果用两个字让你形容儒家,你会想到哪两个字?
    礼、乐!
    一个礼字,就让那些文人几乎翻出了所有典籍,只要是圣贤们说过的,都会按照圣贤所说来要求女子,这也就导致了女子的行为会有重重禁制。
    有的时候戏想一下,原来女子在旧社会的不公,罪魁祸首竟然是至圣先师——孔子!
    其实这些都还好说,也不知大华前几任皇帝之中,出了一个有“别出心裁”爱好皇帝——小脚!然后你懂的!虽然大华还没有盛行裹足,但民间已经有了这个风向。
    老湿喜欢小脚吗?喜欢!
    这一点自家娘子天生就是,别人羡慕不来的!
    林牧之喜欢给赵冬宁洗脚,每次只要自己稍微把玩一下赵冬宁的小脚,赵冬宁都是含羞欲放,小脸红红的像个小苹果,让人忍不住就想上去啃上一口。每当这个时候,林牧之恨不得当场就把裤子脱了!原本不是恋足癖的林牧之也“硬生生”的养成了恋足癖!
    林牧之不只一次庆幸自己是个带把的,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大华朝(宋)之前,可能好点,有点行为自由,不过要防着丈夫死了,自己会嫁给自己后辈,或是被丈夫当成工具租出去,大华(宋)之后,走路都成问题,更别说影视剧中那些没病跑两步了。
    想一想自己,开局一个破鱼杆,十七八没嫁人,罚款罚到没有裤子穿,国家给你安排一手,好一点的平安一生,不好的天天家暴,然后丈夫打你千百遍,你要待他如初恋。如果丈夫不幸英年早逝,是要守贞洁牌坊呢,还是重复上一个步骤?
    这种日子真的没法过!
    如果还有女人想来古代找个丈夫,那么老湿给你推荐一手——童养媳!没错!就是这个牌子了!
    首先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婆媳关系,其次,自己的臭弟弟,自己养成。还不能选大家大户的!不然有继婚或者裹足的风险。你也只能在这种变态的社会风气,养成畸形的幸福了。
    对于这些个男女的“不平等条约”,这些也只是冰山一角。
    倘若这些你都可以接受,还是想要回到古代,那么老湿服了!来吧,来看老师给你表演倒立洗头!
    洗头?呃,算了!最近总是阴沉沉的,洗了一时半会还干不了。
    烟雨江南,听上去很美好,但好几天不见阳光,可就不太善了。不过对于心大的林牧之来说,什么样的天气,都不可能阻止自己快乐的心情。
    从黄贯那给自己弄了个特大号的油伞,做了个支架撑在了院中的石桌上。原来没有棚子的石桌,现在有点像个小亭子了。
    下午的悠闲时光,搬个躺椅,沏壶茶,一本书,还是很岁月静好滴嘛!
    雾蒙细雨下,江南的独栋小院,少年郎手持青卷,想一想,确实很美!
    时间尚早,林牧之已经开始在思考晚饭要吃些什么了。
    是来个糖醋鲤鱼?还是糖醋里脊?
    几天没有出门,要不明天出去溜达溜达?呆家里时间长了,会不会发霉?
    “老湿!不好了…”
    还在院中想七想八的林牧之,就看见黄贯火急火燎的冲进院子。
    咋?老湿不出门,事都找上门了?传说中的人在家中坐,事从天上来?
    林牧之没好气的说道:
    “老湿我很好!”然后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桌上的杯子,“蛋定一点!喝口水,慢慢说。”
    黄贯倒了杯水,一饮而尽,然后说道:
    “老湿,萧子和武院的人打起来了,小白脸还吃亏了!”
    林牧之皱眉,看着黄贯。
    “最近你们不是干“大事”去了,不是找那些不和你们“同流合污”的讲“道理”去了?怎么又和武院的人打起来了?再说了,我又不是他们家先生,他们打起来,你找我干嘛?”
    一连串的问道,黄贯没有回答,而是问了另一个问题。
    “老湿,你还记得李关山李将军送的那匹马吗?”
    马?黄贯要不说,林牧之真就想不起来自己还有一匹马的事。
    “说说怎么回事?”
    黄贯理了一下思绪。
    “我们文院除了大先生那匹皇家御赐的马,就只有书院举人有马,余下的人,都是没有马的。北游一趟的马,多数的马是借武院的。那日在苏州,你让所有人把马提前用我家商船送回来,我家里的人知道马是借武院的,所以连带老湿你的马一起送去了武院。”
    在大华,没有朝廷认可,私人是不可以养马的,尤其是好马,这玩意一旦披上了重甲,跟坦克其实没有区别。
    林牧之拿起手边的茶杯。抿了一口。
    “把马牵回来就是了。”
    黄贯接着说道:
    “是啊!这不今日武院开门休假,我们就准备去把马牵回来。”
    原来武院还是封闭式教学啊!
    放下茶杯,躺在躺椅上的林牧之翻了一页书。
    “牵不回来就算了,反正老湿又不骑,还要养着,麻烦!给武院也一样,谁骑不是骑,他们要的话,正好物尽其用。”
    这到是林牧之的真心话。人都懒得伺候,还要去伺候一头生口?那马要是一匹驽马也就算了,可偏偏是一匹好马。马无夜草不肥,林牧之又不是不知道,牵回来还要自己天天起夜去伺候它?
    据胖子的估价,那匹马价值千金,而且有价无市。可林牧之并不怎么喜欢骑马,相比较而言,他出行更喜欢牛车,胜在一个安稳!
    武人爱马,这一点无可厚非,况且林牧之的马还是千里挑一的那种,被武院的人扣了,也就不难理解了。
    想了想,林牧之问道:
    “不对啊?怎么又打起来了?”
    黄贯回答道:
    “我们去牵马,开始也是好言好语,可没说两句,武院的人说,我们文院的个个都是孬种,不配有这样的好马,白然气不过,就和他打起来了,只是…只是技不如人,这会萧子和那家伙对上了,现在他们都在武院,我就…我就…”
    就回来摇人呗!
    林牧之合上书放在石桌上,站起身来,面色阴沉的说道:
    “知道了,他们在武院什么地方,怎么走?”
    黄贯一听林牧之的话,就知道这事林牧之会管,至于会不会闹大?套用老湿一句话,管杀不管埋!自己只是个摇人的。
    “我这就领你去!”
    不是不想让胖子领路,而是还要这家伙去做别的事。
    “告诉我怎么去就行,你去告诉其他北游的弟子,无论他们在干嘛,通知到就行,至于去不去武院,随他们自己。”
    黄贯去通知其他人去了,林牧之一人出门而去。
    想要马?!给你就是了!
    但那得是爷们站着给的,不是跪着求你收的!
    至于胖子去叫人,会来多少?林牧之不清楚。战场杀敌,告诉了他们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路上让他们走着回来,告诉了他们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虽然这些大义林牧之一句也没对他们说过,但是却用现实让他们感同身受。今日如果不来,以后也别尿一个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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