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以后,范建新最缺的就是时间。
满世界都是形形色色的机会,都是足以让他赚得钵满盆满的商机,他却分身乏术,没有时间去一一的把握和涉足。
对于挖掘人才,也一样。
他要想走捷径,可以满世界地寻找后世那些成为了一方大佬级别的人才,去为他工作、为他效力。
但,这就失去了他重生的意义。
他从重生后的最初惊喜,和迫不及待地想觉得第一桶金,已逐渐步入到补缺上辈子的遗憾中,再到了燃情于民族和家国情怀。
挣钱已不是他的唯一目的。
没来临河师大时,他是没准备跟姚娜娜再发生任何的交集。他相信,她自有她的生活轨迹和宿命。凭着她的容貌和才艺,她这辈子生活的肯定不会差,他也没必要去打扰她的生活。
既然,命运之轨非要让他跟她再重逢,那么,他肯定要提携她生活的层面,拔高她的社会地位。
让她拥有一个很多人都朝思暮想、羡慕又嫉妒恨的生活。
他挥挥手就可以做到,何乐不为呢?
前世的他,就是她的舔狗,无论他为她做过多少,但自身不硬,被她抛弃也是必然。
按照法国的进化心理学家罗伯特·布里夫的理论,女人高攀择偶是本性,就是说女人通常是“向上结亲”的。换句话说,她们与雄性发生关系,就是为了男人赋予她们好处。
“雌性,而非雄性,决定了一个动物家庭的所有状况。当雌性不能从与一个雄性的结合中获取好处时,这样的结合就不会发生。”
布里夫法则的推论如下:
推论1:雄性在过去对雌性所提供的好处,并不能维持两者的未来关系。
推论2:雄性为了维持未来与雌性的关系所提供的任何当前好处,都是无效且徒劳的。
推论3:雄性向雌性承诺未来好处,对当前及未来两者的结合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这种作用与时间成反比,直到所承诺的好处被落实,这与雌性对雄性的信任程度成正比。
若这个理论真的符合人类社会,前世的范建新,无论为姚娜娜做过多少、吃过多少辛酸和苦痛,也不能唤起姚娜娜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望。
他从歹人手上解救过她,她感激他,也为他奉献了所有。
但,当毕业季来临,面临着决定将来生活的状况时,姚娜娜听从母亲的意见,毅然决然地跟范建新断绝关系,选择回沪市,就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然而,这不应该受到谴责。
这是范建新,经过几十年的生活磨砺……才悟出的道理。否则,他也没必要今生,想要扶持、助力姚娜娜了。
他的七位室友,他不欠谁的。除了谭振清,他毕业后到底经历了什么,又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其余的几位都比他混得好。
即便,这个不靠谱的胡庆,生活得也不赖。他伤害的永远是别人,收益的却是自己。
他大学刚毕业时,被分配到基层的一个中学教书,与一个代课女教师恋爱了。
很快,女教师就怀孕了。
他想结婚,条件又不允许;女友人流,就是必然。
胡庆找到在外县的一所中学教书的陈旭东,陈旭东的女朋友在当地县医院当护士。
于是,女护士就安排了那位女教师在她工作的医院做人流。
胎儿的月份有点大,女教师流产后就被安排在医院的住院部,观察一天。
第二天,陈旭东的女友刚上班,就被告知,她昨天安排留院观察的人流病人,住院费没结,人却不见了踪影。
这才知道,胡庆凌晨时分,带着女教师离开了。
一拉瓜子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最后,都由陈旭东的女友承担了。
结果,陈旭东也因此失恋了。
这样类似的事,胡庆没有少做,虽然,背后他没少被同学们抱怨、讥讽和吐槽,甚至咒骂……
但,受伤的却不是他。
范建新在心里确定了对待室友的基调是,如可用,他顺便带他们发财,让他们成为一个前世时可望而不可及的富翁;若不可用,就井水不犯河水,没必要浪费精力。
范建新有着强烈的时间紧迫感,他没有多少时间去甄别和考察可用的人才。就近取材是最节约时间成本,而他最熟悉的也就是外语系同学,其次就是音乐系。
隔一世,再跟眼前的同学相聚,他当然是高兴的、兴奋的。但,他的眼光是犀利的,是在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慧眼”,观察众人。
他的想法是,通过短兵相接,让众人随着他的意图和计划行事。若不合适、不愿意,他当然不会勉强。
为了尽快达到他的目的,他当然要展露一下自己的各个方面的实力。
不然,谁会理睬你?
请这顿饭,就有了必要。
本来,他只是准备在自己闲暇时,再去接触姚娜娜。在“老夸羊肉馆”里“老叟”闻震祖的一席话,让他决定一锅炖了。这才有,将请客地点改在“西洛”酒店的事。
而发生与秦片长打架一事,纯属偶然,他也全没当回事。
晚饭进行到了这一步,在姚娜娜面前展露一下自己的音乐才华,就是必然。
“好吧,那我就用古筝给大家弹一首俄罗斯作曲家,尼古拉·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创作的名曲《野蜂飞舞》……”
几个男生听了这话,一片的茫然,也漠不关心……他们都不懂音律,至于范建新是弹野蜂飞舞还是蝴蝶翩跹,对他们来说都一样。然而,对四位音乐系的女生而言,她们知道范建新想干什么。
不是这首《野蜂飞舞》的曲调多么的赏心悦目,而是这首曲子的节奏极快,极能反映出弹奏者的弹奏水平。
范建新,这是要展示他的演技啊!
颍莹听了,不厚道的一笑。她是弹吉他的,她当然知道用古筝这类弹奏乐器,弹这首曲子的难度。
她静待范建新的演奏。
焦芬,是吹萨克斯的,还是上低音萨克斯。她根本就无法用她的那把萨克斯,来吹奏这首曲子。
因《野蜂飞舞》的旋律太快,若用她的萨克斯来吹的话,无异于龟兔赛跑,那是用乌龟的速度演绎矫兔奔跑的节奏,那不是找虐吗?
吹出的声音,怕是“嗡嗡”的一片,分不清音节。
她睁着好奇的大眼睛,想一看范建新到底怎样用古筝来演绎尼古拉·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这首曲子。
不知怎么的,她竟有些担心范建新,会不会把古筝弹成了木匠的锯片音……
史婧琳现在拉的是小提琴,她自小始学的是中提琴。小提琴对她来说,还不算精湛,若是让她用小提琴来演奏《野蜂飞舞》,想拉出这首曲子十分的意境,她还做不到。
可这个范建新,却不自量力,竟然选择这首曲,在她们几个玩音乐的人面前献技,无异于班门弄斧,自找出丑!
她不相信,一个外语系的男生,能把古筝弹的怎么样。
在四位女生中,最期待的是姚娜娜。
此时,她的心情十分的复杂。
从今天上午,在学校大门口偶遇范建新开始,范建新每每都在刷新她的见识。无论是范建新从她摔的那一跤,就听出她的古筝用的是丝弦,还是范建新身上穿的拉夫劳伦品牌的西装,以及后来发生的种种……
她已被范建新的行为震懵了。
在这间“西洛”酒店餐饮部的包间里,范建新总是以她为主的种种行为,既让她窃喜、有面儿;也让她疑惑满满,难以适应……现在,她既希望范建新能演奏好这首曲子,不想让几个女同学看扁了;也希望他的演奏水平不如自己,或说略逊于自己。
就在这样的心情下,姚娜娜见范建新试了几下音,开始演奏了……
古筝,自古就有用真指甲弹和假指甲弹的两个流派。
以真指甲(肉甲)演奏,称为拨筝;以假指甲(义甲)演奏,称之为弹筝。
肉甲触弦,是以真指甲的指盖兼指肉拨弦。演奏者手指与琴弦直接接触,其发音浑厚温和,但音量较小;义甲触弦,是指演奏者戴上仿造指甲盖的假指甲来演奏,其发音华丽清脆,且音量较大。
自古,这两种弹弦的方法一直并行,没有什么孰优孰劣之分。但如今,琴弦因多采用钢丝尼龙弦,因此,演奏者多采用义甲来弹奏古筝。
而古琴的弹奏,一直都是用肉甲弹奏的。谁要是用义甲来弹奏,那无疑是个棒槌!
姚娜娜的这架24弦沪市改进型古筝,配的却是现在少见的丝弦,非常合适肉甲弹奏。
范建新一上手,一阵急切又诙谐的旋律,就席卷而出……
顿时,震惊了众人!
《野蜂飞舞》这支曲子,表现的是野蜂袭击织布工和厨娘时的戏剧音乐。
它是a小调,活泼的快板。
乐曲从快速下行的半音阶开始,然后是上下翻滚的音流,生动地描绘了野蜂振翅疾飞,袭击那两个坏人的情景。
节奏十分的快捷、急切。
当然,比这个曲子快的曲子多呢!比如,肖邦的《冬风》《大海》和《激流》,李斯特的十几首狂想曲,拉赫玛尼诺夫的一些曲子等……也都非常的快。
但,范建新所弹出的《野蜂飞舞》不仅仅是快,更是演绎了野蜂飞舞时,发出的嗡嗡声的艺术模拟,仿佛使听者见到了野蜂在空中忽高忽低、忽远忽近飞舞的形象……
这首曲,简直被范建新演奏的活灵活现!
即便不懂音乐的几个男生,也听出了曲子中的含义,何况那几个玩音乐的女生!
一曲终了,举座皆惊!
“嘿嘿,老范,我仿佛看到一群蜂子,四处的乱窜……”胡庆手摸着桌上已被他开开的一瓶XO酒,醉眼朦胧的说。
“可不是吗……”吴良浩想起小时候,哥哥带着他烧马蜂窝的事,隐隐的觉得那被马蜂叮过的地方还疼呢。
这首曲子给几位男生的感觉,就是满屋子的蜂子狂舞乱飞,嗡嗡的追人叮咬……
几位女服务员,也被范建新所弹奏的乐曲震撼了。
她们从乐曲极快的节奏中,也感知了乐曲的魅力。她们期待起那几个带着别的乐器的女生,也能弹一曲,让她们也跟着欣赏一番。
领头的服务员姬丽,刚才也被乐曲的旋律吸引住了,愣着神听了一会。此时,乘着弹奏的间隙,她用眼色示意其她几个服务员,赶快为客人换盛装垃圾的盘盏。
范建新注意到这个女孩很细心,他让她给胡庆上两瓶XO,而她只上了一瓶……
其实,在今天这个包间里的人,要数四个音乐系的女生最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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