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申海市警视厅大型会议室里依然是灯火通明,除了当值夜班的侦探巡捕,还有许多白天当值的警探都闻讯赶来这里,他们有的窃窃私语低声交谈,更多的是沉默不语。
大厅里已经聚集了好几百号人,这么晚他们等在这里只是为了等待一个结果。
忽然,警笛声由远而近,紧接着,脚步声纷至沓来。
黑压压的一群人正迈过广场急匆匆朝大厅方向走来,为首之人正是申海市警视厅厅长徐正,身后跟随的是凶杀处处长郝云飞、重案处处长刘明亮以及众多蛙人,众人表情严肃。
等候已久十三处侦探以及其他警探一看这架势,心中不禁打鼓,这是······没找到?
沈恒面色平静,似乎已经知道了结果。
“阿正······厅长······”范德芳抢先迎了上去,“结果怎么样?”
徐正一抬手,示意范德芳不说话,径直走到沈恒面前,他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稚气未脱的年轻人许久,才转身道:“拿来!”
身后侦探立即取出一个已经密封好的塑料袋,里面赫然是一把斧子和刀具。
徐正将袋子高高举起,“找到了!”
霎时间,大厅里一片掌声!
徐正露出笑容,拍了拍沈恒的肩膀,“好样的!”
再一次的掌声和喝彩声,年七七最是兴奋,将小手拍得通红。
很快,鉴定科拿出了检验结果:从刀具和斧头上不但清晰地提取出了孙果果的指纹,还提取出了少量的血液,和死者白荷同血型的血液——RH阴性血液。
徐正看了看检测报告,冷哼一声,“早知道如此,明亮······”
刘明亮活动活动手脚,骨节发出咔咔的响声,面目有些狰狞地笑道,“知道了。”抬脚往审讯室走去。
“等一下,”徐正叫住了他,“别打脸。”说完,拉上了监视厅单向玻璃镜子外的窗帘。
一会儿,审讯室里面传来孙果果的惨叫声,屋外的徐正微闭双眼、半躺在沙发上,一手捧着紫砂茶壶,一手敲击着护手,“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翻影,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
时间不久,审讯室的门打开了,刘明亮郝云飞走到徐正面前,徐正依然闭着眼。
“厅长,那小子全撂了!不过,过往的案子却推得一干二净的,说他只是模仿作案,试图浑水摸鱼······”
徐正猛地睁开双眼,“意料之中啊,还是我心急了,你们辛苦了,把白荷这个案子结案后,魔鬼献祭一案就交给十三处吧。”
“沈恒,你现在成了申海警视厅的红人了,因为你厅长才把这个案子交给咱们处,而范老爹直接就把案子塞给了你。”
“这不是还有你这个前辈给我做现场指导嘛,石无畏和詹世邦也没有闲着,在做外围调查,寻找可能的目击者。”
“前辈?叫声姐姐来听听!”
“哈,想得美······姐,给个红包呗!”
“去!”
春雨过后,道路两旁绿柳如丝。
沈恒和年七七骑着脚踏车,轻快地行驶在道路上。
“说正经的,前期凶杀处调查时,王红梅家早已经去过,并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他的丈夫元奎也没有作案时间,已经排除在嫌疑人之外,这次咱俩为什么还要走一趟呢?”
“说不好,作为一个新人,也没有什么方向。或许就是为了到死者家里看看,找找感觉吧,咦,你怎么停车呢,应该还没到?”
“天虹区最有名的小吃就是泰记的葱油饼了!”
天虹区。王红梅家。
沈恒和年七七将刚出炉的葱油饼和一袋水果放在桌上。
“这个是叔叔阿姨特意带给你们的,葱油饼趁热吃吧,凉了就不酥啦。”
王红梅8岁的女儿还有些矜持,5岁的儿子已经大口吃了起来。
元奎在面粉厂上班,不过按照孩子的说法应该快到家了。王红梅出事的时候,他正上夜班,有一车间的工人为他作证,所以当时就排除了他的嫌疑。
屋子里灰蒙蒙的,有点乱,那或许是因为突然没有了女主人的缘故。
窗台上有几盆不知名的小花,五颜六色,开得正艳。
沈恒嗅了嗅鼻子,一股浓浓的烟味传来,一个空酒瓶子里发现几个烟头,是自己手工卷的那种。
整个屋子比较寒酸,看得出来家境不富裕,生活地比较艰辛,衣柜里的衣服大体上都很陈旧,不少还有补丁,不过,在一张应该是孩子的床上却发现了一件色彩鲜艳的旗袍。
“这是你妈妈的衣服吗?怎么没有挂起来?”年七七问道。
“嗯,我想妈妈了,所以拿出来看看······”年七七听了,眼圈一红。
“这件衣服是你妈妈过年时穿的吗?看上去很新呢。”沈恒似乎不经意地问道。
“是妈妈前几天生病时,爸爸给妈妈买的······”5岁的男孩嘴里嚼着葱油饼,“姐姐你也吃一个······”
“前几天妈妈生病啦?去医院了吗?”
“没有,爸爸哭了,安慰妈妈说过几天就好了······”
“所以就买了新衣服来安慰妈妈?”沈恒继续问道。
“本来祖爷爷说人死了,衣服要烧掉的,”女孩抚摸着衣服说,“可是爸爸舍不得,说衣服时新的,要留给我将来长大穿。”
“祖爷爷是谁······”
这时,房主人元奎下班回来。
元奎三十多岁的样子,身材瘦削,面有菜色,不过突然看见陌生人时双眼倒是有神,一脸戒备的样子,待沈恒二人拿出证件后便有露出疲惫之态,抓起桌上的白开水大口地喝了起来。
放下水碗,看见一旁的葱油饼,再看看小儿子似乎已经吃了几块,忽然毫无缘由地将葱油饼卷起来,一把扔出大门,非常生气地喊道:“你们怎么能让他吃这些······走!······请走······”
就这样,沈恒和年七七莫名其妙地被人赶了出去。
“这是哪跟哪儿呀!”年七七一脸委屈。
“别生气了,最起码水果他没有扔出来,走!”
“去哪儿?”
“当然是买点天虹区最有名的小吃带回去咯,闻着真香,我都有点嘴馋了。”二人蹲在路边饱餐一顿。
“这么好吃的东西居然有人当做毒药给扔了!”年七七疑惑大于生气。
吃完之后,年七七突然想起来什么,又买来一包,说回去带给郭小倩,就是她的室友。
“现在去哪里?”
“吃饱了当然是继续查案,去王红梅生前所在的纱厂,她几天前不是病了吗,看看是什么病。”七七看沈恒似乎已经有点想法的样子,便不再多问。
纱厂里,被询问的女工都不知道王红梅前一阵子得了什么病。
“她很好的啊,如果有病也不会天天来上班的呀。”
“偶尔咳嗽几声算不算生病呀?”······
沈恒和年七七一脸疑惑,小孩子不会撒谎啊。
就在这时,一个女工说道:“有一天,就是前不久,我看见王红梅突然跪在地上磕头,嘴里还念叨什么魔鬼你别来找我······求求你离开我······眼神特别吓人,我当时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时,她突然又正常了,跟没事人似的,以后也没见过,可能她一个人时会这样吧。”
再问其他人,便再也没有人见过她这样的了,二人离开了纱厂。
“沈恒,你说王红梅这病是不是就是这个······精神病?”
沈恒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有一件事你不觉得奇怪吗?”
年七七侧头看向沈恒。
“他家给我的第一感觉颜色很昏暗,甚至有些脏乱,但不知为什么,那窗台上的几盆小花却特别的鲜艳,还有,王红梅生病,他丈夫不带她去医院我能理解,或许是因为钱,或许是这种可能的精神病也不好治,但为什么要买一件鲜艳的旗袍给她呢?”
“那很正常啊,女人都喜欢新衣服,再说他丈夫可能也不会买,随意挑选了一件特别贵的。”
“你不觉得那件衣服太过鲜艳,鲜艳到像是······寿衣一般吗?”
年七七听了,大白天的汗毛倒竖,“你是不是在暗示王红梅的丈夫知道自己的妻子会死,然后不管是为了安慰也好,还是什么其他理由才买了一件对他们家来说很贵的衣服?”
“可是,这也不合理啊,这更加说明他们夫妻感情很好呀,再说,元奎是有不在场的时间证人的,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有好几十个工友为他作证呢。”
“要不咱们再回去盘问元奎,还有孩子提到了一个什么祖爷爷的,正好也问一问。”
面对年七七的提议沈恒却摇了摇头,“你再回去,大人孩子都不会再和你说话了,咱们总不至于把他们一家老小都带进审讯室询问吧,这件案子要查必须回到二十年前。回去吧,你不在的时候,我委托了万能博士替我研究一件事情,看看他有什么进展,或许是个突破口呢。”
“回到二十年前,怎么回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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