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领头的人是满脸胡须,看上去应该也有四十左右了,他穿着浅灰色的风衣,走在身后的一群年轻人的前面。
“零组。”
他面无表情的走到我身旁站着的刑警面前。
我看到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绿色的本本递给他,刑警明显吃了一惊,然后让他们走了进去。
而他的身后跟着两男一女,女的一身便装,头发规规矩矩的束在脑后,头发并未过肩,走起路来,似个大老爷们般。看人似乎都带着一种天生的傲气。
至于后面两个男的,一个走路将手插在衣服口袋里,斯斯文文的还带着一副方框眼镜,耳朵上还撇了一支笔。
另一个则是 双手环抱,放在胸口。一身干练的短衫,而外套则束在腰上。
插衣服口袋里的,虽面貌俊朗却带着一副眼镜,眼袋有点重,看样子应该经常熬夜。另一个面貌俊逸,剑眉高鼻,似乎不太平易近人。
“唉,真是人怕比,明明他们看起来与我年纪相仿,不过这身份就真差太多了。”
我叹了一口气小声抱怨道。
突然,我感觉到一种冷视线,直奔我眉心。
“姜宇!愣着干嘛?快走呀!”戴眼镜的懒散撒的拍了那双手环腰男的肩膀催促道。
我这才发觉那骇人的视线是从那男的眼里传出来的,刚才那话,估计被那男的听见了。
“不用你管!”姜宇冷不丁的冒出一句。
戴眼镜的男的尴尬的挠挠头,一耸肩膀就走进去了。然后姜宇暼了我一眼这才走了进去。
我看完现场后,便回了家。坐在房间椅子上时,我忽地想起一个文件,我打开电脑,点击一个隐藏文件,文件打开,全是一串串乱码,估计打印出来,也足足有五页纸。
我咬着笔,托着下巴,皱眉思索。
突然,我的电脑消息提醒来了。是则新闻,正是今天发生的事,我此刻并没多大兴趣看的。正当我想退出时,一篇相关推荐的文章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点了进去,题目是“酒店内死亡租客的两分钟”,出于好奇,我浏览了一下,大致是:
在三天前,xxx酒店,一名22岁的女子死在自己的房间,据警方的初步诊断是他杀,报案人是酒店打扫的服务生。
据她描述说,她一般是在早上十点去收拾房间的,这个时候,大多数人已经起来了,何况,她只租一晚。
她去打扫时,房间门是虚掩着的,于是便敲了敲门,里面也并未有人回应。她以为她已经走了,于是便踏了进去,也没发觉有什么异常,于是便照例拿着打扫用的毛巾走向浴室。
但是浴室门却是关着的,门里传来哗啦哗啦的流水声,脚下已经积起一滩水。
她以为女子走前忘了关水龙头,但当她推开门时,顿感惊骇。
因为映入眼帘的竟是在浴缸内半躺着泡着发白发肿的已经死亡的女尸。
她的头被残忍的砍了下来,放在了脚的一端,面对着自己的尸体,尸体的手则背在身后,整个凶案现场都有着一种仪式感。
加之女租客死状极其诡异,而警察在现场也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也没有什么凶手的指纹。更为诡异的是,现场没有味道,是被害人的血的味道。没有血特有的铁锈味。
仿佛经过什么处理一般。
经过调查,警方在酒店房间中无意发现一个微型摄像头,经过排查,最终在监控室抓捕嫌疑人朱某。
朱某是监控室的在职人员,无妻无儿,好色好赌。借由职务之便,在房间装了个摄像头用来偷窥。后来警方确认,事发当晚,朱某正因偷懒被领导喊话,提早回了家。有不在场证明,他的嫌疑被排除。
于是警方顺着线索,将视线投向监控,提取的视频,却并未带来惊喜,更多的是惊悚。
监视视频显示,女子裹着浴巾走进浴室,直到第二天被发现,其间并未发现有可疑人员进出。也就是说,受害人是自杀,但是这却不可能,一个光是把头放到身前就足矣推翻自杀的推论,更何况还有一个是如何处理了尸体味道的疑问。
就在人们慌慌不安,谣言四起的时候。
有人传闻隶属于省厅的一个神秘小组接手此案,至于真实性却并未有人拿出实质依据,网上也并未传出什么有关记录,而对于警察,大多都是闭口不提。
不管如何,后来,传出一条重要线索,监控画面中少了两分钟。也就是说,凶手在两分钟之内完成了整个杀人过程。
这并不是仅仅是一个人办的到的事,应该是团体协助作案。
但是虽然这么说,也有人提出疑问,一,被害人的财物并未少。二,据被害人的亲戚,同学交代,被害人没有过什么仇家,而且她性格内向,不擅交流,更不会与人结怨。所以作案动机也没有,现场也没有任何的凶器。应该是被带走了。三,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团伙作案,那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值得费这么大劲儿去杀一个人?
这一切的答案可能应该就在那消失的两分钟里。
我揉了揉发痛的双眼,想起今天见过的那些人,“零组……”我小声念叨。
突然,邮箱里发来一条信息,我好奇的点开一看,硕大的标题把我吓一跳。
“邀请你加人我们--零组”,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我怀着好奇的心,点开一看,顿时我嘴里含着的笔哐当一声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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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奇,我记得我说过的。而我父亲是一名已经殉职的刑警,我妈,因为父亲的事受了打击,精神时而不稳定。目前一直治疗中,就目前看,恢复不错,现在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
以前的事,她好多都模糊记不清了。病重时,有时连我都认不清。
大概吸取我父亲的经验了吧,也有可能是经历过那件事的阴影,我不想当警察,我本身就不是当警察的料,反正我是这么觉得的。
我也不是个守规矩的人,让我整天对着领导,对着规矩,礼仪,我铁定受不了。所以,背后就有人说我不思进取,好逸恶劳。
我网上曾注册了一个账号,叫“鬼侦”,加上我对灵异事件的爱好兴趣,不久便拥有了许多粉丝和人气,也开始帮助人解决一些麻烦事,也因此赚了不少钱,说是解决灵异,其实大多向我求助的人都只为求个心安理得,真有事的,也没几个。
不过后来因为件事,账号被封了,本人又开始了艰苦奋斗生涯。
其实也没什么,估计就是有人见不得我赚钱,联名举报,后来官司都打到警察局里了,后来可想而知,账号被封,钱也都被打官司,罚款给收走了。
而且还背上了诈骗罪,在牢里度过了些时日。可怜,堂堂七尺男儿,如今也为钱消得人憔悴。
我才21,就在牢里呆过,说出去,都没脸见父老乡亲。
不过,幸亏,得有母亲大人体谅,我才得以重振雄风,迎难而上……
回到现在,我上下打量着面前的中年男人。
那宽厚的嘴唇,黝黑的皮肤,这种人不难猜,一看就是那种常年饱经沧桑的人,性格方面多半是那种按章办事,固执己见,行事雷厉风行的那种。
打量完毕,我对他谄笑道。
“怎么样,这履历够清楚了吧?”
刘立风点了点头,敲着桌子道,
“小奇,多年未见,没想到长这么大了,也难为你和你母亲了,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犯了错没关系,重要的是要改,要有错了的意思,改的决心。”
“我们零组,都很乐意欢迎这类人。”
“都有过错事?”我小心翼翼的试探询问道。
“怎么?”他那张温和的脸突然板了起来,严肃道。
刘立风的多变脾气,我是从我妈送我来时跟我说的,他曾经是我父亲的队友,都是董梁前辈的徒弟,也得亏她老还记得。
果然,闻名不如一见。之前见过他一面,当时就觉得这人城府深不可测。
“没……没什么?”我吞了一口水,摇头道。
“你也明白,政府是不允许有违社会主义制度的组织,何况我们组织本身就带有一些迷信在里面,所以我们是不被允许承认的,有很多组织,也许称谓不同,但性质是一样的,我们是专门解决各地灵异事件或者迷信传统的组织,但却不属于公安厅,不过却有办案的权利。
说白了,就是雇佣关系。
刘立风曾是前刑警队队长,零组是在他的带领下成立的。
而我们就是他从各地挑选的都有各自特长的人。
你好,我叫北路。电脑高手”那日那个眼镜男走上前友好的向我伸出手,我礼貌性的握了握。
“陈奇。”
“庄沁和姜宇都是零组的成员,我们都直接受命于刘组。”
眼镜说着,看了看两人。见他们没啥回应。我也只好尴尬的一笑。
“哦,对了,我看过关于你们的一篇报道,嗯,也不算,是说酒店死案对吧?有什么线索吗?”
我想起了上次电脑上浏览的这件事便好奇的询问一下。
“暂时没有,只追查到那两分钟。”
庄沁头一次开口说话,声音却带着些轻蔑的意味。我很怀疑是不是在哪里得罪过她。
“也不能这么说,这次的诡屋,与酒店死案之间也有关联。”
姜宇这时也开口说道。几人都在同一屋子里,说完这句话时,突然静场,感觉太尴尬了。于是我便开口道,
“你怎么知道有关联?你发现什么线索了吗?”
“那房子是李小姐(被害人),转租给张均夫妇的,就在她死前一个月。还是低价转让,几乎是连夜就收拾东西走了,一些人传,里面有邪祟。她半夜经常听到窗子彭彭响。邻居也证明曾听到过。”
“那我怎么没听说过?”
我皱眉道。几人都看向我。
“对了,陈奇,你好像就是住在那房子隔壁吧!”刘组思索着询问道。
“没错,我妈的房间就正面着那夫妇的卧室,虽然是在二楼,但我妈睡眠很轻的,一点声音都会吵醒她,如果隔壁动静很大的话,她不可能不提的。”
“也许,她吃了安眠药呢?”庄沁回答道。
“不会,我妈身体不好,一般不吃安眠药来维持睡眠。”
“那你的意思是,那一家人,没有任何反抗就被杀了?”北路突然瞪大眼道。
“如果真是怎样,也有可能,毕竟将人弄晕的方法有很多种。”刘组托着下巴道。
“我在想,这两者除了租借关系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我们忽视的线索呢?”
“诶!假如,这是两起不同案件呢?我们不能总是将他们之间的微妙联系而间接性的认为是同一案件吧。何况光是那两分钟就已经让人头大了。”
“死亡时间,法医已经确认是凌晨两点左右。”刘组对我们说道。
“什么?不可能吧。你的意思是她十点左右泡澡,直到泡到凌晨两点左右,才被人杀的?她是有多爱干净?”我不可思议的说道。
我观察到,北路的手一直在挠头,心想听说玩电脑的高手,智商都很聪明,事实好像不是如此。
果然,在这地方,一门手艺还不够。俗话说,耍得了双刀,不怕没柴烧。好吧,自己编的,不过陈氏名言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喂!小子,你走神了啊?”
刘组突然吼我一句,把正在神游天际的我给拉了回来。我佯装咳嗽,一边尴尬的笑着看着他们。我这突然神游的毛病看来得改改了。
“我想,她进去已经被什么给弄晕了,所以一直到两点左右,两分钟时间,至少也要两人以上”姜宇分析道。
“好吧,暂时讨论就到这,陈奇刚来,还不适应,你们要多和他好好相处。”
刘组态度温和的说道。最后只有眼镜,哦,不,北路与我打了交道,其余两人都十分傲气,尤其是庄沁。不过还好,案子还算有点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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