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开扶弟魔当赘婿

第一百三十章密室

    
    两下不够,他挪动膝盖,靠近地毯边缘,又敲了两下。
    这时候,陆一苇探出的上半身忽然失去重心,暗室中的冷气扑面而来,他就这么咚的一声摔了下去,着地时浑身骨头喀拉啦作响,方才后悔往日的自己为什么不好好听话多吃几口肉。
    抬头看去,原来那张地毯只是障眼法,地毯下是一块能自由翻转的木板,一旦感知到重量,机关立即启动,把贸然闯入的生人扔进暗室。
    陆一苇揉揉摔疼的尾巴骨,起身打量自己身处的空间,看到暗室足有三米多高,四壁光滑,没有任何着力点,顿时就死了原路返回的心,所幸手机还好端端地揣在口袋里,他连续拨了几个电话,然而对方俱是不应,走投无路,最后只得求助他最不想求助的那个人——
    “喂?秀秀吗,我跟你说个事,你别惊讶。”
    “什么?你说。”
    陆一苇盯着头顶的木板:“王旭家有个密室,我被关在里面了,备用钥匙在楼下花坛,你考虑一下,要不要过来救我?”
    “我早就知道王旭是变态。”
    李然秀翻开木板,石破天惊的一语吓得陆一苇瞌睡醒了大半。
    “你你你…你来啦?”,陆一苇摸摸嘴角,还好,没有哈喇子。”
    “我从体育室偷的,用完记得还回去。”
    李然秀从上面递下来一根长长的绳索,由几根绳子捆在一起联结而成,陆一苇大喜,刚想用手去够,绳子陡然绷直,李然秀从天而降,跳下来落在了他身边。
    陆一苇:“…”
    得,又下来一个。
    “好不容易过来一次,我想先看看。”,李然秀径直绕过了他,举着手电筒往暗室深处走去。
    看多了刑侦片的陆一苇背后发凉:“你怀疑王旭杀人吗?”
    李然秀冷哼:“他要是想杀人,根本用不着自己动手。”
    “什么意思?”
    “真正的王旭很多年前就死了。”,李然秀转过身来倒走,手电筒的光线微微摇晃着,“而且是死于一场灭门惨案。”
    陆一苇瞪圆了眼睛:“什么?!”
    “我们认识的这个王旭是冒名顶替的,他背景极其深厚,所以把一个死人的个人信息占为己有,也没什么困难。”
    李然秀走着走着,后背撞上一扇门,她忽地噤声,关掉了手电。
    “你女儿?”,肖剑坐在显示器后,狠狠吐出一口烟。
    董曦连声应是:“不是亲生的,但是从小带大的,也和亲生差不多了。”
    “不是亲生啊?我说呢。”,肖剑怪笑一阵,把烟头摁灭。
    他继续盯着显示器,目光犹如一匹豺狼。久久看书
    李然秀推开那扇门,一股更加强劲的冷气旋即向二人扑来,陆一苇拉住李然秀,满脸警惕地朝里张望:“还要进去吗?”
    李然秀:“你可以留在这儿。”
    “算了吧,我怕你恨我。”
    陆一苇冻得两排牙齿不停打架:“我坐在书房里写作业的时候,总觉得脚底下在冒冷气,原来如此…”
    李然秀若有所思:“这上面应该就是书房了。”
    “你为什么不开手电?好黑。”
    肖剑默默提高了显示器的亮度,从李然秀的视角看去,暗室里整整齐齐码着十几只玻璃柜,一尘不染,仿佛精心打磨的水晶棺材。
    “这些都是古物,我怕光照会弄坏它们。”,李然秀把手电塞进书包,不自觉降低了音量。
    密室很大,和上面的书房布局相似,陆一苇四处探索,在桌上发现了一盒墨水:“你看,这是什么?”
    他献宝似地拿到李然秀面前,打开盖子才发现,纯黑墨水被掺入了夜光粉,闪烁如鬼火一般。
    桌上还摊着一本展开的笔记本,李然秀拿来与陆一苇同看。
    “中原曾有一个名叫‘胤’的王朝,后来西夏和辽国崛起,胤的君主不得已让出北方大片土地,国号也变更为南胤。
    南胤的第一位君主是元帝,元帝善战,多次御驾亲征,战绩斐然,令辽人铁骑止步于居庸关,无法南下半步,然而好景不长,元帝旧伤复发,死于五十岁上,留下两子,长子焱与次子弋。
    长子焱天生残疾,为元帝所不喜,故传位与次子弋,为景帝,景帝性情温和,是守成之主,奈何生于乱世长于乱世,南胤刚有些许起色,又在他的统治下陷入文恬武嬉的尴尬局面。”
    字迹刚则铁画,媚若银钩,李然秀和陆一苇天天看王旭的板书,不可能认不出这笔字来。
    肖剑看到这一幕,激动起来:“快!老七!过来!”
    办公室的门被人打开,进来的却不是老七,而是徐子贤本尊,董曦看到他,立刻退到角落里,神叨叨地说了些什么。
    徐子贤大步走到显示器边,肖剑主动让位,他看着画面,露出狂热的神色。
    陆一苇性急些,往后哗哗翻了好几页:“先让我看完!”
    “景帝在位时,尊皇子焱为慎王,后又进至摄政王,过了几年,景帝病重退位,摄政王继位,为玄宗。”
    “玄宗行事荒唐,耽于享乐,不顾辽人随时大军压境之险,在长安营建百尺玉楼,又尊元帝的娈宠为‘尚父’,官居一品辅国,并赐剑履上殿,进拜不趋,入殿不名,老臣力排众议死谏,一个又一个撞死在紫宸殿上,然而玄宗根本不为所动,终日和这位尚父厮混,自此,南胤每况愈下。”
    李然秀看完,不由倒抽一口凉气。
    陆一苇:“这得是多缺心眼才能干出来的事儿啊…”
    李然秀草草往前翻几页,又重新读了一遍,阅毕长出一口气,赞同道:“嗯,我也这么想。”
    试想一个白手起家的商人,好不容易攒了些家业,指明让小儿子做接班人,可惜小儿子根本不是这块料,短短几年时间里,大儿子借机上位,夺走了家产。
    到这里为止,画风还算正常,可是后面的内容实在就匪夷所思了,这个大儿子不但没有好好珍惜老爹留下的家产,还把老爹的小三重新接回家加以重用,在公司危难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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