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婆走了?”志歌前脚刚踏进大厅的门,那周煌煌便从一楼的卫生间里走了出来。
“是的,走了。”他拉起煌煌的手,“怕不怕,亲爱的。”
“人家当然怕了。说好的,不要在你家卧室来,你却霸王硬上弓。”周煌煌依在他怀里,几分忸捏,“你老婆发现了我们在交往,往后我可不敢老上你家来了。我们另外寻个地方吧!”
“不怕。”
“刚才你跟你老婆说的话,我在楼下可是听了个一清二楚,志歌,明明是你追我的,你却硬说是我逼你。”煌煌不满地嘟起了嘴,“对了,你刚才跟你老婆说什么来着,要跟我断绝关系吗?歌歌,你当真不要我了吗?”
煌煌拉住志歌的手,晃了晃。
“傻瓜,骗那笨女人的。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志歌伸手捏了捏煌煌的鼻头。
这周煌煌,年龄比起志歌小了两三岁,肌肤却似女人一样细腻,嫩得要挤出水来。听得志歌这么一声安慰,立马喜笑颜开。
但他又不能完全相信,又嗔了志歌一口:“那你刚才怎么那样说话呢!”
“要不,我老婆怎么会相信我呢?”他看着他的伴侣,老天,他嘟嘴的样子可爱极了,他忍不住俯下身子,在那唇上鸡啄米地亲了一口。
“说好的我们俩永远在一起,你怎么就娶了个老婆,这电灯泡可真不小啊!”煌煌白了他一眼。
“亲爱的,我不娶老婆,对我爹妈交代不过去呀!所幸我找的这个女人带了小孩,我与她说好,对我爸妈谎称那孩子是我的亲生骨肉。煌,若我再与那女人生个小孩,岂不是麻烦事更多。我都这么个态度了,你还不满意?”志歌说罢,在煌煌的脸上捏了一把。
“人家吃醋嘛!”他朝他斜了一眼。
志歌笑了,爱怜地看着他的男友:“煌,最近瘦了。”
“是瘦了点,”周煌煌一语双关,“是这般好事总被打扰来着,如何吃饱?”
“那今天就让你吃个痛快。”志歌手上略一用劲,已是将那煌煌紧压在了身子下面,周煌煌后退一步,就势躺在了客厅的沙发之上。
“在这个地方那个?”他朝志歌瞪大了眼,“这可是大厅耶,歌歌,万一你老婆再折回来,或是其他的人回来了怎么办?”
“她今天出差,这会儿正赶时间呢,傍晚才会回来。我爸妈也喝喜酒去了,明天才能回来。”
“这样啊,不过,我们还是上卧室比较保险。你这让我诚惶诚恐的,安不下心来。”
周煌煌急,随后拉住了志歌的手,俩人并肩朝二楼走去,到那梦菡与志歌的卧室里了,志歌迅速将那煌煌往大床上一推,俯身欺压上去……
静夜如歌,华灯初上,暮色笼罩着这座美丽的南方城市。
董志歌将奥迪停靠门外一棵高大的榕树下,便进了“星悦”西餐厅一楼的大众厅。
这两天梦菡带着小豫回娘家去了,他把她们母子俩送到了松柏园别墅,便折回来了。离签证只剩不足一个月的时间,他想稍稍整理一下这几个月来有点紊乱的思绪。
夏梦菡,这个带了小孩的女人,单纯、安于安庭、人畜无害,细思量,她会是一个多么理想的生活伴侣!
让她走进自己的婚姻,真难为她了——
然而,这又有什么遗憾的呢?是她要与他走进婚姻里的呀,他又没有强制她。这个笨女人!
那周煌煌这几天去江南一带观光去啦!这家伙喜欢旅游,每年回国,总喜欢四处跑。旅游,说白了,就是花钱找累!这大热天的,呆在家里吹空调,多舒服!
音箱里的音乐轻轻地响着,餐厅里的冷气缓缓地流泻着。
许是在外国吃惯了西餐,“星锐”西餐厅的食材正好符合他的口味。
他选了一处桌椅,坐了下来,有服务员过来招呼他点菜,他熟练地接过菜单,拿起笔,在那上面勾了几笔。
几分钟,他要的食材被端上来了。
他在胸前系好餐巾,左手握叉,又手持刀,慢悠悠地切割一块八分熟的牛肉。
前桌右侧那个男子,背影看起来怎么那么熟悉,熟悉得让他有了似曾相识的感觉。
瞧,他在餐桌边的靠背椅上一坐,手提包往身后一放,便开始叫餐了。
瞧他小口吞咽大米的动作,那侧面的脸与那煌煌几分神似。当他吃完一口饭,拿起桌子上的汤匙去舀那小盆里的清汤时,那朝右边脸颊轻甩刘海的动作多么雅致,雅致让他心下一凛。
董志歌把嘴里嚼碎的牛肉吞咽了下去,举起高脚杯里的可乐,痛痛快快地饮了一口,真爽,他不由得又吞咽了下口水,那衣领之下脖子上粗大的喉结随之动了动。
他从口袋里取出香烟,抽出了一根,给自己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身子后仰,从嘴里慢慢地吐出了一个美丽的烟圈。
但他的目光始终未曾离开过前桌右侧就餐的那个男子,那背影越看越熟悉。
为什么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呢?难道他认错人了吗?
从那男子邻座起身的女子怎么会有这样的举措呢?这不是偷窃吗?
她从那男子身后悄悄取走手提包的时候,一点也不慌张,那样的泰然自若,泰然自若得让他不由得攥紧了拳头。
他将过滤嘴的烟一把甩到了地面上,用脚踩灭,几步跨到那欲往门口逃遁的女子面前,迅速拉住了她的手腕。
“站住,把你手上的包包还给这位兄弟!”
大厅里吃饭的人们停止了咀嚼与聊天,那前座男子亦有所察觉,站立起身,朝他们走来。刚好与志歌打了个照面。
“志歌!”他叫了起来。
“古廷廷。”志歌喊出了声,他展颜一笑,拉住了那廷廷的手,另一只手,却是把那行为不端的女子的手拽得更紧了。
那女子挣扎了几下,没能挣脱,索性撒泼撒赖了起来:“这位先生,你拉住我的手干嘛,这大白天的,难道你想非礼吗?”
“非礼?”董志歌转向那狡辩的女子,“不敢。这位女士,识相的话,请你把手上的包包还给这位小哥。”
“有没有搞错,这是我的包呀!先生,你看花了眼了。”那女子道。
“明明是他的包,怎么反说是你的了。经理呢,打开监控。”董志歌喝道。
那女子抬头朝四周环环视了一遍,果然,在那天花板的几个角落里,有好几个探头,其中有一个探头正对着她方才取包的位置。
她慌了,扔下包,趁志歌一不留神,甩开手,夺门便跑。
志歌捡起手提包,递给了廷廷。两人在志歌方才就餐的桌旁坐下。
“老同学,多久不见。”志歌道。
“八年了吧!”古廷廷老实回答。
“这八年,你都去哪了?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嗯!”志歌逼近他的同学,低吼道。
“你少来。是你先消失的。”古廷廷低声辩道。
“快说,你是怎么消失的。”志歌一把拉住他那老同学的手,那古廷廷本就生得轻巧,被他这么一提,几乎要双脚离地了。
“这么多人看着呢!你可不可以斯文一点,死相!”他用力抽出被志歌拽住的手,不着痕迹地嗔了他的老同学一眼。
“那好吧,你慢慢道来,我洗耳恭听。”志歌虽有点怒气,但在心里,着实是为这意外的重逢添了十二分的欢喜。
“高中毕业前夕我转回老家参加高考。我后来一直打电话联系你,你的手机都打不通。我倒是要问问你,你去哪儿了呀?”
那古廷廷皮肤白净,长相清秀得出奇,又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偏生走起路来腰肢扭动得特厉害,加上他说话时细声细气的语调,若不是剪了个正正当当的男人发型,人家还真以为他是个女子呢!
这当儿,当他与志歌谈话,发出稍为尖细的声音时,便若得邻座吃饭的人朝他们多瞄几眼。
“我出国了。”志歌应道,“年前刚回的国。吃饱了没,我们找个地方细聊。”
“饱了。我吃得不多。”
“那你在这边等等,我去车上取一样东西。”
几分钟后,他折了回来,古廷廷跟在他的后头,随他上了三楼包厢房。
在被布置成罗曼蒂克风格的包厢间里,音乐轻轻敲打着这对久别重逢老同学的心弦。
待他们入座,志歌像玩魔术般地从背后亮出了一瓶男用香水。
“给我的吗?”廷廷问道。
“刚好车上放着一瓶,银国带回来的,还没启封,你用用看,味道会不会太刺鼻。”
拆开华丽的包装盒,古廷廷按住了香水瓶盖上的喷头,在手上喷了一小下,拿到鼻子边嗅了嗅:“不错,淡淡的清香,不张扬的气味。挺适合我。”
他把香水又往身上喷了几下,然后起身,扭动着水蛇般的与他性别一点也不相配的腰肢,走至志歌面前,在他面前蹲了下去,仰头看向他老同学的脸:“歌,你还记得我喜欢香水。”
“不思量,自难忘却。”志歌叹了口气,拂了拂廷廷那被染成迷人的板粟色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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