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的,两人都Kiss了,怎么他写给她的信还是用那种淡淡的语气?没有一句“想你爱你”之类的话,怎么看都不像恋爱中的情侣。难道是自己长得不够漂亮?柳璃忍不住拿过镜子细细端详自己的脸,其实这张脸孔清秀可人,在他们系里面算得上中上之姿,嫩白的皮肤、弯弯的眉、双眼皮小嘴巴,要说缺点,就是鼻子不高,跟程远航挺直的鼻梁比起来,就差了一大截。
她想起高三时,有一次见到程远航和徐薇走在一起,其实他们还是满般配的,女孩子一头长发,文静秀气,男孩子个子高高,眉眼清朗,两个人怎么看怎么顺眼。
那她和程远航呢,别人怎么看他们?她可没有徐薇漂亮,没有她那么漂亮惊艳的身材,没有她那么好的气质,甚至没有她高。柳璃站在程远航面前就像个小娃娃,她时刻有垫起脚尖的冲动,别人是不是也认为他们站在一起不像情侣?
不过就算不像也不要紧,那天他吻了她呢,她能看出他眼里的认真和炽热,不像开玩笑的。柳璃左手拿着镜子,右手一遍又一遍地抚摸自己的嘴唇,仿佛还能感觉到有他的气息存在,是那样温暖,那样令人迷醉,那样……
打住!忘了问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他和徐薇到底怎么回事?!
第二天是周日,柳璃一整天没有出寝室门,午饭也不想吃,窝在床上恍恍惚惚的,思绪总是围绕在徐薇身上——
程远航到底喜不喜欢他那个青梅竹马?如果不喜欢,为什么别人都说他们是男女朋友?如果喜欢,为什么那天又要吻她?应该是喜欢的吧……可是,他连一句“喜欢”都没有就吻下来,感觉好亏哦……可是,她也没有说喜欢他啊,还不是一样Kiss了……可是,书上也写道,男女双方,即使没有感情也能接吻……可是……
唉!唉!!
“你唉什么呀,都唉了一天了!”冯小麦凑到她耳边大喊。
柳璃哭丧着脸,“小麦,我有点事情想不明白。”
“什么事?姐姐我来替你分析。”
“我……唉,算了。”柳璃躺回床上,缩进被子里不想说话。
小麦爬到她床上钻进被窝,“说出来吧,你说你的事,我也告诉你我的事。”
柳璃想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始絮絮叨叨她和程远航的点滴往事。高一同班、高三变成同桌、看他打篮球、下五子棋、高考结束后莫名其妙的赌气等等,还有他的女朋友……很多很多,当然不包括她的初吻。她认为那是属于她和程远航之间的秘密,不能让别人知晓。
“你说他是喜欢我还是喜欢他女朋友?”
“嗯……”小麦摸摸头发,“其实我也不知道,如果他说了喜欢你,应该就是喜欢吧。”
就是因为没说嘛,柳璃沮丧地叹口气。
小麦开始诉说她和北京那个男朋友的故事。那个男孩子叫原野,比她高一届,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标准的青梅竹马,在同一个学校读小学、初中、高中,直到考上大学之后分开。他们的关系一直都是公开的,小时候双方父母就戏言要成为亲家,后来看到他们真的成了情侣,一点儿也没有阻拦,反而欣喜地不得了。
“他叫原野啊,跟你小麦的名字倒是很贴切,”柳璃羡慕地说,“黄橙橙的小麦铺满整个原野,多壮观呀。”
“那当然,我跟我们家原野是天生一对,地设一双。”小麦一点儿也不懂得害羞,大大咧咧地说,“柳璃你知道吗,我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为什么,难道我们就不幸福?”
“你们幸福,可是都比不上我的幸福,因为原野说了,等一毕业他就娶我,我们要结婚。”
“……结婚?”柳璃吓了一跳,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对结婚这两个字还没多少概念。“现在说结婚也太早了吧。”
“古时候的女孩子十几岁就生娃娃呢,我这还算晚的。柳璃你知道我的将来是怎么样的吗?我告诉你哦,等毕业了我和原野结婚,然后两人一起挣钱养家,有了钱买个三室两厅的房子,再生两个娃娃,一定要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
柳璃伸手刮她的鼻子,“还两个呢,计划生育不搞了?”
“我这是憧憬未来,再说,计划生育那纯粹是扯淡,女人想生几个娃娃的权利都没有,还民主社会呢。”小麦理直气壮,“哎,你有没有想过将来的生活?”
“将来?”柳璃闭上眼,脸红红地说,“将来嘛……我跟某某某结婚,两个人都上班挣钱,不一定要什么房子车子,只要我们天天能看见对方。还有,嗯,生一个女儿就够了。”有大房子有车子有佣人有小狗的场景,就当作一个美妙的梦好了,她舍不得自己在家享福,让心爱的人整天在外打拼。
小麦笑道,“咦,某某某是谁呀?”
柳璃的脸更红,“你明知故问!”
“嘻嘻,我不问我不问……唉,其实我就想快点过完这三年,然后跟他结婚,一辈子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小麦神往地看着窗外,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床边的栏杆,“日子怎么这么慢呀,我就想一夜白头。”
柳璃没有说话,顺着她的目光望向窗外,花坛边有小鸟在唧唧喳喳地叫,光秃秃的树枝上抽出了新芽,美好得令人心醉。
她想,其实我跟小麦一样幸福呢,在最年轻最美丽的时刻,能够遇上梦里的那个他。
晚上十点,柳璃出乎意料地接到电话,是程远航打来的。
“昨天打了很久都没有打通,后来我就没打了,你有没有生气?”
“我干嘛生气?”她有些糊涂。
“昨天是情人节啊。”
哦,是因为这个原因啊。情人节……他把她当成情人了吗?柳璃的心脏狂跳了一下,脸蛋也滚烫滚烫的,幸好只是打电话,他看不见。
闲聊了几句,她还是忍不住问:“你跟徐薇……还有联系吗?”
程远航呆了呆,“怎么突然问起她?”
“她是你女朋友嘛。”
“你吃醋了?”
“没有!”她赶紧否认。
“笨蛋。”他轻轻笑了几声,“她是我初中同学,那时候都是闹着好玩的,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合得来,能玩到一块儿。”顿了顿,他接着说,“就算是,那也是以前。你不知道我现在的女朋友是谁吗?”
这是他的解释吧,柳璃捂着嘴傻笑,“是谁啊?”
“你啊,小猴。”
满心欢喜被他一句“小猴”给浇得无影无踪,她气急败坏地大嚷:“说了不许给我取外号,难听死了!”
“小猴好听,只有我才能叫你小猴。”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这名字有什么不妥。
她抗争了半天,还是被他一口一个“小猴”给打败了,怎么以前就没发现,程远航也有这么赖皮?!算了,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随他吧。虽然取个动物的外号确实难听,不过,想想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叫,心里还是很欢喜的。
聊了许久,看看时间不早了,柳璃说:“太晚了,挂了吧。”想了想,又补上一句,“嗯……你有没有#◎?”
“你说什么?”后面两个字很含糊,程远航没有听清楚。
“◎#¥※◎#?”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确定自己仍然没有听清楚她的话。“你想说什么?”
她又羞又气,深呼吸了一口,大声叫道:“我问你想不想我!”
低低的笑声从话筒那头传进耳里,很清晰,柳璃的心砰砰乱跳,仿佛就要从心口中蹦出来,她听见他一字一句地说:
“璃璃,我想你。”
璃璃,我早就开始想你了。
程远航在心里默默加了一句,等到那边挂了电话,才依依不舍地放下话筒。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他也说不清楚。
第一次看见柳璃,是在高一开学报到时,那时候她黑黑瘦瘦,个子小小,站在人群中毫不起眼。怎么皮肤这么黑呢?他纳闷地想,直到后来看到她赤着的小脚丫上一个很明显的凉鞋印,才明白过来,肯定是在太阳底下晒的。她很闹腾,整天笑嘻嘻的,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而且似乎不明白男女有别的道理,跟班上每个男生都能打成一团。他不是很喜欢那种风风火火、喳喳呼呼的性格,所以半年下来都没跟她说过几句话。
她是个快乐的、藏不住心事的小姑娘吧,程远航想。
有一天中午休息时间,班上一个女生的父亲来看望寄宿的女儿,带了好几大包乡下土特产。等父亲千叮万嘱走了之后,那女生把东西分给同学,每个人都很开心地吃,他也吃了一小块糕点,手上粘了一些面粉,于是走出教室去卫生间洗手。花坛那边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他没在意,洗了手出来发现那个身影还在,仔细一看,是柳璃呆呆地站在那儿,手里扯着一片樟树的叶子。他走过去“嗨”了一声,她一惊,慌乱地抬起头看他。
一霎那间,他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自己的感觉。其实柳璃的表情很平静,只有那双眼睛,蒙了一层薄薄的雾气,透着无限哀伤,又似乎带着某种魔力,让他的心随着沉下去、沉下去……一直沉到感觉心尖狠狠疼了一下。
这么快乐的女孩子,怎么会有这种眼神?
还没等他想明白,柳璃已经转过身,笑眯眯地问他东西好不好吃,然后踩着轻快的步子回了教室,仿佛他刚才所看到的一切全是错觉。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整晚的梦,梦里全是她雾蒙蒙的大眼睛,无处不在。
从此以后,他的视线开始有意无意地投在她身上,当然只是悄悄地关注她。高二那年的国庆汇演,因为学业重,班上没人愿意参加,把文娱委员急得不得了,直嚷嚷不干了不干了。眼看346班的集体荣誉就要完蛋了,柳璃举起手说:“我参加。”
那支舞,程远航一辈子都不能忘记。
柳璃跳的是《月光下的凤尾竹》,孔雀舞。偌大的舞台上只有小小的她在舞蹈,鲜艳的大摆裙,柔软的她,还有惟妙惟肖的手指间的造型,在悠扬的葫芦丝声中,宛如一只真正的孔雀,在戏水、追逐、展翅、飞翔……
汇演结束,她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全班为之哗然。因为大家从来都只知道柳璃是个爱笑爱闹的小姑娘,有点天真、有点莽撞,绝没有想到她还有这么耀眼的另一面,连班主任都接连说了好几声“真没想到”。
晚上,程远航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那只小孔雀,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起床去上学之前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他对于她,不仅仅是喜欢。
回到学校的日子还跟往常一样,上课、吃饭、睡觉、逛街,偶尔逃课,不过学习上比以前要抓得紧些了,因为都是专业课,有几个老师也比较严厉,经常在课堂上点名,所以六个女生又开始了痛苦的修行。
某些方面的变化还是很大的,过了一个寒假,叶美珠就跟那位副主席闪电般分手了,据说因为他实习太忙而没办法经常在一起,她转而找了一个计算机系的同级帅哥;张露开始走桃花运,据小麦观察,起码有三个男生在追她,本系一个、英语系一个、经济管理系一个,至于其他暗恋者就搞不清楚了。
何晚说:“小露你的春天也来得太迟了吧。”
张露苦着脸:“要不就不来,一来就来势汹汹,也不知道会不会得流感。”
“我好羡慕你哦,”李艳玲又拿出招牌“好”字,“这么多男朋友,你就挑一个吧,我看英语系那个不错,长得好,听说家里好有钱呢。”
“你喜欢?拿去吧拿去吧。”张露拿起抹布抹桌子,想象那灰尘就是英语系帅哥。“咦,前两天不是有人给柳璃送花吗?好像也是英语系的。”
想起那个花痴,柳璃的头立即变大了。那人姓柯,很少见的姓氏,她老是想不起来他的名字,索性就起个外号叫“柯镇恶”。他从大一下学期开始追柳璃,尽管她已经再三申明自己名花有主了,他仍然穷追不舍,从最开始约她逛街看录像,到后来送花点歌,花样百出,越挫越勇,大有不追到手不停止的趋势。
有一次他又送玫瑰花来,走了之后,叶美珠望着垃圾桶里的花叹气:“你就从了柯镇恶吧,这边一个,H市一个也没关系啦。”
柳璃抛过去一个白眼,恨恨地说:“本来想跟他做个朋友,谁让他是英语系的,学什么不好偏要学英语!”
她还在为高考时英语打75分的奇耻大辱生气。其实柯镇恶条件不错,人长得帅气,脾气又好,据说父亲还是个高官,家里很有些背景,可她就是看他不顺眼。
“他要是改别的系,你会接受他吗?”李艳玲问。
“考虑考虑。”
“千万不要这么说!”小麦惊恐地大叫,“搞不好他真的改系了,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怎么办?老娘凉拌!”柳璃豪气十足地拍了拍心口。
说是这么说,她对柯镇恶的追求攻势也毫无办法,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红脸白脸都唱过了,久而久之,也练就了对他所做的一切熟视无睹的本领。
美珠说:“要不我们212改成花店算了,一朵五毛钱卖出去怎么样?”
她咧开嘴笑:“好主意,得了钱我们去肯德基。”
只是,有时候她也对着花朵黯然伤神,为什么程远航从来没想到过要送她花?甚至连一句让她心跳的“I love you”都没有。虽然她对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不感兴趣,但她始终是女孩子,期待能有一些甜蜜的语言来更加肯定两人之间的感情。
可是终究没有。
五一将至,六个女孩子商量要去哪儿玩,争执了两个晚上终于统一决定,去叶美珠家!
美珠家在另一个城市,是个旅游圣地,从省城出发,只要坐三个小时的汽车就可以到达。汽车票比火车票好订得多,早早定好票,五月一日,六个女生雄纠纠气昂昂地开出学校;五月六日,筋疲力尽地回到学校,集体在寝室躺了整整一天一夜,才算稍稍缓过劲来。
正式上课的第一天,营销系的全体同学都发现212寝室的女生完全变了一副模样,一个一个黑得像非洲人,何晚和小麦更加吓人,脸颊瘦了一大圈。后来有同学问她们旅游感想,张露说:“我们不是去旅游,我们去看人去了。”
旅游圣地不愧为圣地,五一期间人挨着人、人挤着人,无论走到哪个景点,看到的都是黑压压一大片脑袋。最恐怖的是,才五月初天气就热得不得了,大太阳明晃晃地悬在头顶,楞把如花似玉的六个美女晒成了六串腌罗卜。何晚和小麦更惨,因为贪嘴吃坏肚子了,硬撑着逛完所有景点,回到学校第二天还去医务室打了吊针。
没过几天,六串腌罗卜又变成了六条美女蛇,整天在寝室里撕身上褪下来的皮,柳璃看着都觉得恶心,偏偏小麦还把皮收集在小盒子里,笑嘻嘻地说:“等暑假回去带给原野,让他看看我身上有多少皮。”
因为这句话,害得其他五个女生吃不下饭,把小麦堵在床上暴打一顿。
这期间电视台正在放《刀马旦》,周慧敏和陈锦鸿主演的,管宿舍的大妈把电视机放在一楼的大厅里,于是,一到八点整,大厅里就挤满了女生,一直坚持到十点整放完两集才各回各的寝室。
212寝室六个女生里,李艳玲最迷陈锦鸿,于是当仁不让地被推选为“占位子先锋”,具体的工作内容是:七点五十,准时搬六把小凳子放在电视机前,然后独自一个人坐在那儿,守着其余五把凳子苦苦等候电视剧的开始,至于要喝水要吃零食,由室友负责送过去。
这样的行为难免显得霸道,日子一久,引起了其他寝室的不满,于是有别的女生仿效212寝室的做法,并且将占位子时间提前到七点四十。结果李艳玲大怒,第二天便将守候时间改为七点三十五,不料对方叫起劲来,翌日又提前了五分钟,李艳玲也不示弱,跟着在第二天将时间提前……恶性循环下去,两个寝室的对峙关系达到了白热化,时间更是前所未有地提前到了六点半,终于,对方寝室败下阵来,含恨而去。
喜欢看《刀马旦》的女生几乎都迷男主角,所以常常可以听到“哦”的惊呼声,不用看也能猜到,一定是那位英俊的陈帅哥摆了一个倾倒众生的Pose。212寝室也不例外,那段时间,几乎每晚的卧谈会内容都是围绕陈锦鸿,心痒痒时也YY两下,想象陈帅哥是自己的男朋友。
唯一不迷陈帅哥的是冯小麦,每次都喊:“再帅也比不上我家原野!”
“你们家原野到底帅成什么样啊?”何晚问。其实大家都看过原野的照片,长得还不错,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不过光看照片是看不出人到底长得怎么样的。
“反正就是帅,在我心里没人比得上他。”
叶美珠笑,“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哪怕是烂泥扶不上墙,只要你喜欢他,泥巴照样能变成金子。”
小麦气鼓鼓地说:“你们不相信是不是?哼,哪天我叫他来我们学校,你们就知道了。警告你们啊,见了他之后不许跟我抢,他是我未婚夫!”
大家笑成一团,柳璃说:“放心,朋友夫,不可夺,这些我们懂。唉,小麦啊,你将是我们212嫁出去的第一个,毕业了第一件事就是喝你的喜酒。”
小麦乐呵呵地答应,“放心,我一定会请你们喝喜酒的,到时候谁不来谁是小狗。”
陈大帅哥也不能夜夜都看,因为隔了没多久,折磨人的英语三级考试姗姗到来。学校规定很奇怪,大一不给考,一定要到大二才行。几个人开始临时抱佛脚,墙上贴着英语单词,吃饭的时候也喃喃念着英语单词,有时候打招呼会突然蹦出几句英语。
考试过后柳璃战战兢兢地等分数,没几天分数就下来了:61分。她赶紧给程远航打电话,兴高采烈地汇报:“我英语过级了,61分呢,还多了一分!”
“四级?”
“……三级。”
话筒那头沉默了许久,才听到他有些咬牙切齿的声音:“我四级过了,86分。”
她立马焉了下来。
大二下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就在无休无止的背书、考试中度过,栀子花香再次溢满整个校园时,柳璃终于修完了所有该修的课程,就等着暑假过后实习的开始。
程远航回到家就给她打电话,约好晚上七点在中心花园见面,她迫不及待地六点就出发,到达地点时发现才六点二十,沮丧极了,又舍不得离开,就坐在花坛旁边等。
才刚坐了没几分钟,一双手悄悄从后面蒙住她的眼睛,吓得她尖叫一声。
“是我。”程远航笑意盈盈地站在面前。
“你怎么就来了?”
“我怕你等我,所以早点过来,没想到你比我还早。”
真像两个傻瓜呢。她傻傻地看着她,他也傻傻地回望她,终于不再顾忌四周的人来人往,扑上去紧紧拥抱在一起。
半年不见,程远航好像又长高了一些,还长胖了,不再是以前瘦瘦的样子,那时候柳璃老以为如果来一阵狂风,一定会把他直接刮到电线杆上去。他的怀抱还是那样熟悉,她紧紧抱着他,感觉就像做梦一样。想了半年的这个人,就这样出现在面前了吗?他是真的吗?还是只是做梦……喜悦夹杂着许多说不清楚的焦虑涌上心口,她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拼了命似的抱紧他,用尽全身的力气。
为什么会焦虑呢,他不是就在眼前吗?柳璃想不明白,只知道这一刻她爱他,从来没有过的深切的爱,甚至带着浓浓的恐惧,生怕他下一秒就会消失不见了。
如果以后的日子没有他……不,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两个人见面的时间不太多,因为柳璃要陪着林月散心。
林月的精神状态很不好,她妈妈再一次下了通牒,叫她跟傅小光分手,前几天林月偷偷摸摸给他打电话被妈妈抓个正着,林妈妈气坏了,抢过话筒把小光臭骂了一顿,完了又把女儿骂一顿,还打了她一巴掌。她哭着跑到柳璃家,不一会儿林妈妈的电话就追过来,要柳璃帮她好好看着女儿,柳璃只好随口敷衍几句。
见不得好朋友这么颓废的样子,柳璃安慰道:“你给小光打电话吧,用我家电话打。”
“不行,”林月连连摇头,“你已经帮了我很多忙了,要是被许姨跟我妈发现了,还不知道会把你怎么样呢。”
说得也有道理,柳璃只好提议出去逛街,大白天的太阳太晒,两人吃过晚饭后去新建的步行街闲逛,顺便看看衣服。
夏季正旺,短袖衣服已经开始打折了,几个品牌T恤的价格甚至低到十几元,两个女孩挑挑拣拣,不停地在试衣间进进出出,忙得满头大汗,林月的脸上也渐渐开始露出笑容。
“林月,林月!”远远地有人叫她,接着两个女孩跑进店里。
柳璃刚从试衣间出来,身上穿了一条碎花连衣裙,看到林月身边的两个女孩,心里猛地一突。其中一个不认识,另一个……
是徐薇。
林月给双方介绍:“这是我好朋友柳璃,理科班的,这是我文科班的同学孙小玲。”指了指徐薇,小声说,“你是,徐薇?”
孙小玲笑着说:“徐薇是我初中同学。你们应该见过面吧?都在一个学校。”
柳璃和林月都迟疑着点点头。
聊了几句,林月问孙小玲:“你考哪儿了?”小玲第一年没考上,复读了一年,林月不知道她考在哪个学校。
“××大学,在E市。”
“这么远?”林月惊呼了一声,“你舍得你爸妈呀?”
孙小玲笑笑,“这算什么远,徐薇才考得远呢,H市,冰天雪地的,也不怕冻着。”
“你在H市?”林月张大了嘴巴。
“嗯。”徐薇抿起嘴笑,“我跟小玲一样,复读了一年考去的。”又娇嗔地挽住小玲的胳膊,“还好啦,哪有你说的那样,学校都有暖气的。”
柳璃在一旁呆呆地说不出话来,林月看了她一眼,接着问:“你怎么想到考H市?”
“还不是因为——”孙小玲抢着要说什么,被徐薇捂住了嘴,嘿嘿笑了几声,“没什么没什么,徐大小姐,我不说还不行吗?”
几个人又闲聊了一会儿,然后挥手道别。柳璃走回试衣间把衣服换下来,沿着街道两旁的店铺慢慢走,一直不吭声。
“你倒是说话啊,”林月急了,“是不是因为徐薇考到——”
“别说了。”柳璃拉了她胳膊一下,示意她不要再往下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幽幽地开口,“月儿,你觉得徐薇漂亮吗?说实话。”
“嗯,还行。”
“我觉得她挺漂亮,说话也柔声细语,甜甜的。月儿,你要是男的你会喜欢她还是我?”
“这怎么比啊。”林月叫起来,“那个什么航明明就是喜欢你嘛,徐薇愿意考到H市那是她的事情,跟你们俩又有什么关系!”
“是没关系,可我心里难受。”
“你难受什么呀……”
话没说完,柳璃突然蹲到地上,把头埋得深深的,林月赶紧跟着蹲下去,小心地伸手把她圈在怀里。她知道柳璃想哭了,每次想哭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偷偷地掉眼泪,完了又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难受,就是难受。”柳璃带着鼻音慢慢说,“徐薇在H市一年了,我现在才知道,她在程远航身边一年……月儿,我就是难过这一点,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徐薇也考到他那个地方了?徐薇明明就是为了他才考过去的,我都能看出来,我真的能看出来……他什么都没有说,他为什么不说……”
她终于明白那些焦虑从何而来,不仅仅是因为程远航没有明确地表示过心意,还因为他有所隐瞒,即使隐瞒的内容跟两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可那个女孩是徐薇,是他青梅竹马十数年的好伙伴,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是他曾经喜欢过的女孩。
徐薇于她,就是挡在面前的一朵带刺的玫瑰花,她这颗野草比不过玫瑰花的娇艳美丽,想抬脚迈过去,偏偏又有尖利的刺扎着她,只能眼巴巴地停在远处看着对面的风景,始终无法抵达那风景的深处。
是的,她抵达不了,他的内心。
大三一开始,系里给安排了实习单位,柳璃和冯小麦、何晚在同一个商贸公司,张露和李艳玲在一家大酒店,只有叶美珠落了单,独自一人窝在一家化工厂。
美珠又换了一个男朋友,甩了计算机帅哥,转向同系的另一个帅哥;张露仍旧陷在众多追求者中,头痛不已;李艳玲跟金融系一个长得瘦瘦小小的男生正式开始交往,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直呼“美女配青蛙”;至于柳璃这边,柯镇恶被发配到郊区实习,再也没有时间送花点歌,倒是省了不少麻烦。
实习过程很辛苦,她们实际上就是打杂小妹,单位上上下下所有人都可以随时使唤她们,跑腿递文件、端茶送水、打扫卫生等等,还要认真学习认真钻研,一天下来累得不成样子,回到寝室第一件事就是睡觉,几乎没有时间跟男朋友卿卿我我聊天写信。
再过几天就是“十一”黄金周,休息日,212寝室几个变瘦了一圈的美女围在一起讨论,黄金假期该去哪儿玩,当然首先就否决掉了美珠那个旅游城市。小麦提议去湘西凤凰,何晚想去沿海城市看海,正吵吵嚷嚷闹得凶,楼下传来“212,柳璃,电话”的大喇叭声。
几个人起哄,“航航来慰问我们家璃璃啦!”
柳璃扯开嘴角笑笑,慢腾腾地从床上下来,往传达室走去。她没有跟程远航说起徐薇的事,只是想让他亲口跟她坦白,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提示他才好,所以一直把火气憋在心里。其实她很明白,徐薇考到H市跟他没什么关系,或许他们两个平时都没有联系也说不定,可她心里就是有个疙瘩,难以释怀。
话筒就放在桌上,她迟疑了好一会儿才拿起来。
“喂?”
“璃璃,是我林月。”
“……月儿?”心口涌上一股强烈的失望,她叹了口气。“什么事?”
那头沉默了很久,才小声说了四个字:“我有孩子了。”
一个半小时后,柳璃气喘吁吁地站在林月面前。林月瘦了不少,漂亮的的大眼睛底下有淡淡的黑眼圈,单薄的身子掩在淡蓝的棉布裙下,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走。
两人在校园里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坐下,柳璃劈头就问:“傅小光人呢?”
林月笑笑,“我们分手了。”
“……你、你说什么?”张大的嘴能塞得下一个鸡蛋。
“我又没骗你。”她语气轻松,仿佛在说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前两天我打电话给他,就是想跟他说我有了,还没等我开口,他就先提出分手。”
“为什么?”
林月扭头望着旁边葱葱郁郁的灌木丛,沉默半晌。“璃璃,我不想说他了,我现在没办法要孩子,你看怎么办?”
“可你得跟傅小光说——”
“我们已经分手了璃璃!”她突兀地大叫一声,“这件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要再提他好不好,不要再提他了。”
“好好,我不说他了,不说了。”柳璃赶紧安抚几句。
林月面无表情地说:“还不到两个月,应该可以吃药流掉,我们旁边诊所里就有那种药,而且便宜——”
“你神经病,吃什么药!”柳璃立即截住话头,她在报纸上看到过,吃药不仅疼痛难熬,而且对人体的伤害比较大。“真不想要了就去医院,我听说有一种无痛的手术,你就去做那种,花多少钱都行,我卡里有钱。”
“璃璃……”
柳璃伸手抱住她,轻声说:“月儿你别傻,听我的话,我们去大医院做手术好不好,做完了就没事了……月儿别怕,你还有我在这儿呢。”
“十一”七天假,柳璃陪着林月待在宿舍里,幸好林月的室友都出去玩去了,寝室里只剩下她们两个,两人翻了几大叠报纸,终于确定了一个比较好的医院做手术。
临走前,林月将几封信放在柳璃面前,“你不想知道我们为什么分手吗?”
信是傅小光寄来的,柳璃随手打开了一封。
内容无非是说,林妈妈给他们俩的压力太大,他也没办法就这样一无所有地去爱她,她跟他在一起会吃苦,他不能耽误她的时间……云云。
柳璃把信看了一半就放下了,拉起林月的手,“我们走吧。”
怕手术的钱不够,柳璃顺路去银行取了一千块,加上林月手中的八百,想想手术费应该差不多了,到了医院交费后,才知道加上所有费用七百块都不到,白担心一场。
手术很快,二十分钟后林月走出手术室,脸色还不错,走路也挺有力气的。两个人在走廊上坐了一会儿,从楼上下来一个年轻女孩子,一路“哎哟哎哟”地叫,脸色惨白,汗水把头发全巴在脸上,一个男孩子在旁边搀着她,一边小声嘀咕:“吃粒药能痛成这样?真是,怎么痛成这样……”
林月脸色微变,悄悄握住柳璃的手,低声说:“谢谢你,幸好你让我来做手术。”
“傻月儿,”柳璃微笑,“我不能再让你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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