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先生

东域故事 第九十七章 往日(其一)

    
    易国人在落日谷杀死了“小孩儿”,长枪直接贯穿心肺,就算是华佗再世也救不了他。小孩儿对于这帮老男人来说的确只是个孩子,十七岁的他告别了自己的父母亲,带着乳臭未干的稚气,主动敲开了征兵处的门。
    他需要一笔钱,这就是他参军的理由。
    理由很简单,并非是所谓的“夺国耻,犹未雪!”,含着满腔热血,甘愿为玮原国,为君主抛头颅,撒热血,他仅仅只是需要一笔钱而已。后来,郑轩偶然看见了他一封信,那封信上写着漂亮的小楷。
    一别之后,又是三月
    你留给我的思念已经快消化完
    你留给我的美好已经所剩无几
    啊
    我的郎
    你何时才能回来
    ……
    很显然,这是一封情书,来自于一个深闺小姐手写的情书。郑轩瞥了一眼面前那个看着封情书傻傻笑着的小孩,问:“看得懂?”
    这并非是出自讽刺亦或是什么,他只是好奇一个祖祖辈辈都在挖土种田的小子怎么会和一个能读书的小姐认识的。一脸傻笑的小孩儿这时才发现背后站着他的士兵长,他抓了抓自己的头,涨红的脸写满了懊恼,很快他承认自己字虽然认得不多,但这些字自己都认完。随后,他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正确性,向郑轩解释了这封信的意思。
    “莲子,她说她想我。”小孩儿摊开手解释道。
    郑轩摇了摇头,看见自己被否认,小孩儿的脸更红,他着急地想要解释什么,却听见自己头开口道:“她非常想你。”
    至此,郑轩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只有十七岁的男孩为什么会主动敲开征兵处的门,他需要一笔钱,一笔足够他娶走那个富家女儿的钱,或者说能够带着那个姑娘一起私奔的钱。这个十七岁的孩子,从来没打过仗的孩子,每一次都冲在最前面,只是为了攒够功勋,然后用这些功勋换成钱。
    易国人杀死小孩儿那天与其他日子没什么不同。
    郑轩他们得到了消息,说是易国人有一个运输物资的车队会通过落日谷。他们在落日谷设下埋伏,剩下的就是等待。所有人都静静等待着,听着风的呼啸声渐渐地融进一片黯淡的静谧之中。
    这片耐人寻味的安静被小孩儿痛苦的叫声所打破。
    一杆长枪准确无误地刺穿他的心肺,这声惨叫声甚至连作为这场埋伏战的信号弹都算不上。在这个战场上,他的死亡毫无轻重。
    郑轩收到了那个女人的来信,得知其实小孩儿已经快要攒够了钱,大概是两个功勋的样子。那个女孩问他是不是快要回来了之类的……最后,郑轩替小孩儿回了一封信,大意就是让对方别担心,自己马上就快要回来,不过还需要一点钱。
    在那之后,郑轩回了几封信,他尝试着模仿着那个他口中小屁孩的口吻,每次都琢磨着不让那个素未蒙面的女孩察觉到有什么变化,但这样的事并未持续多久。
    某一天,郑轩接到了一封信:
    “他会写的字不多,我的郎,其实已经死了吧。”
    在这个时候,郑轩忽然明白小时候母亲给自己念的那首诗的意思。
    “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从接到某封信开始,那个小孩儿爱的女孩就知道了这个残酷的事实,但她却一直都选择回信……
    “喂!醒醒!头!”夏落将还在小息之中的郑轩摇醒,说我们该行动了。郑轩看上去神色十分疲惫,不过他很快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回来,就像是准备出鞘的利刃。但夏落看得出,郑轩不过就是一根绷紧了的细线,任何一根落在细线上的羽毛都会让这根细线扯断。
    从入队的第一天开始,夏落就认为郑轩不该作为这个小队的头,在玮原国的这片战场上,郑轩身上具备着,东域人所推崇的“气义”二字会害了他自己,也会害了这个小队。夏落曾公开称郑轩不适合领导这只小队,但是很快就被无情地被其余人否决。
    “难不成一个女人就适合?”有人立马嘲讽道。
    当然,得不到小队的支持,夏落也曾寻求过上级的肯定,她将利弊关系讲述清楚,称郑轩的领导迟早会将这个小队拖累,甚至会让打击陷入更大的麻烦。
    虽然她的上级并没有因为她的女性身份而对驳斥她的观点,但他看到一个农民阶级试图凌驾于贵族阶级的女人,而这在玮原国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夏落的上级给了她二十杀威棒,把她丢了回去。
    ……
    夏落知道此时的郑轩远没有他表现得这么坚强,郑轩的疲惫不是因为刚才那场围杀,而是因为那个“犯人黄”死了。对于自己所谓同伴的死亡,夏落远没有自己所表现的那么悲伤,甚至可以说她其实很乐意看见这个家伙死去。
    越来越严峻的战争形势,迫使玮原国作出了许多“不合常理”的措施,其中一项便是让这些十恶不赦的罪犯上战场戴罪立功。
    “反正是一帮天杀的混蛋,与其在牢里浪费粮食,还不如死在战场上,好歹光荣些。”夏落不用想,都能知道这是玮原国那帮当官想出来的点子。而夏落她自己是肯定不会把后背交给一个缺乏道德感和国家荣誉感的人渣。
    不过,夏落的头——郑轩却很喜欢这个犯人黄,甚至与对方称兄道弟。
    至于原因,夏落大概猜得八九不离十:这个家伙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脸上永远挂着憨态可掬的笑容,简直就像是一只刚刚被人类丢了一根翠竹的熊猫。要不是送来的档案上面陈列出来的罪行磬笔难书,你甚至会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脑袋少了一根筋。
    犯人黄每次都是冲锋在最前面,但是每一次他都能生还回来,鲜血在他衣服上干涸,但他嘴角的笑容依旧没有丝毫改变。
    那样的笑容却让夏落觉得,这远比他犯的罪更为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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