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00年1月的一个清晨,北京城一如既往地在汽车的喧嚣和行人匆匆的神色中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拉开窗帘,清新的阳光照射进房间,我微微眯了下眼睛来适应这明亮的光线。昨天忙了一夜,今天凌晨才睡下,实在很想睡个懒觉,但是……我苦笑一下,好像我这种人,就算是睡个懒觉都是很奢侈的事,不说一堆事等着去做,即使没事,人体生物钟也会让你很奴性地按时起床。
稍稍梳洗,看着镜子里的人,眉清目秀应该算是个美女吧,自从《还珠格格》后,很多人都把我叫做香妃了,甚至不在乎我以前是谁。可自己看得久了,不觉得美在何处,高高瘦瘦、长手长脚,细腰窄臀,穿上白衬衫牛仔裤,一身书卷气,再戴上那副近视眼镜,分明是个青涩的大学生。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扯扯嘴角自嘲地一笑,这年头别说大学生,恐怕连初中生也谈不上青涩了,昨天吃饭的时候,可巧邻座是两个女孩子,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的样子,口里谈的竟然是连我这个大女人听了都脸红的“性”方面的话题,看她们旁若无人地高谈阔论,实在是愧煞在下这个在“演艺圈”混的我。
在“演艺圈”混的?嗯!“演艺圈”……不,离开人们的视线,工作之外,其实,我是一个女侠!一个一直隐藏在“演艺圈”的“飞天女侠”。
我瞪着镜子,镜子里的人也不甘示弱地瞪着我。我苦笑,再苦笑。转身走出来,不再思想,不再追究。
换了一身米白色的休闲套装,蹬着同色休闲鞋,背上宝石蓝的肩包,我施施然走出酒店。我喜欢白色,原因不明,有时候想想,大概是潜意识中有种“漂白”的渴望吧。
门童询问我是否要车,我摇摇头,隔壁街有家餐馆,早上专卖白粥和各色地方小吃,我很喜欢,决定步行去吃早餐,顺便整理一下心情,大战在即,不想一些有的没的来扰乱心神,否则一失手成千古恨,向谁哭去?
对于饮食,我一向很挑剔,既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讲究用餐环境,而这家餐馆难得的各方面都满足我的要求,所以我在这儿消磨了1个小时时间,反正有人一直陪在这里,也不觉得寂寞。
我抬眼特意看了看光明正大坐在窗前饮茶的年轻男子,这个家伙从三天前就时不时的在我眼前晃,当然,这张脸孔可不是这几天才熟悉,应该是在……三个月前吧,那次是为了一件名贵的古董,初次见面就摆明了立场,君为警察妾为贼!大打出手之下,我不是对手,于是使诈逃之夭夭。
当然这家伙也吃了一个大亏,那件古董到底还是让我偷走了。呕的是,明明知道我就是那个贼,他偏偏什么证据也没有,凭我的聪明,他抓不到我任何马脚。不过也留下了后遗症,就是从此之后,这家伙象瘟神一般死死地缠着我,除了演戏,其他时间,害我整整三个月没有事情可做。但是这一次,不管他缠不缠盯不盯抓不抓,三天后,三天后,一切都会结束,虽然不知道结局如何,我都必须去做我当做的事!
我抬头看他,他也看我,我无惧,他也无畏,我冲他笑一下,他面无表情,其实这个人挺英俊的,不过套用现代新新人类的话说,未免太“酷”了些。话说回来,他是有条件,有资格耍“酷”,人民警察嘛,面对欲擒之而后快的飞天女侠,怎可不酷?
过去的数月,我虽然知道他在暗中跟踪我,但却没一次好像这次这么明目张胆,(咦?这个词应该用在我身上才对,嘿嘿。)所以很显然,他察觉到了我最近会有大举动,所以现身出来警告我!不过他可傻透了,干吗警告我呀,等我行动时抓我个现行犯不是更好吗?估计跟我三个月整天东游西逛,脑子短路不太好使了。
与其说我在心里恶毒地诅咒他,还不如说在诅咒自己,因为脑子短路的不是他,只怕是我,因为我甩不掉他,否则怎么会忍受他跟踪我整整三个月?三个月来我用了不下二十种方法想甩掉他,但他就像一个阴魂,如影随形地跟着你,看着你,盯着你,仿佛无所不在整个渗透在空气里,随时可以感觉得到,想想真有点毛骨悚然。
我右手托着“香腮”,叹口气然后向他抛个媚眼儿,虽然明知这家伙铁肯不会被电到,还是忍不住试一下,按照习惯,他一定会狠狠瞪我一眼来还以颜色,所以出击后立马低下头,不去接收反射信号。
一会儿,耳边响起了轻柔的音乐,我侧耳聆听,是王迪的《不是说好吗》:
……
不是说好吗要永远在一起
不是说好吗要永远不分离
不是说好吗要永远不放弃
不是说好吗我们一起努力
想起过去的誓言温暖无比
你突然的离去
让我承受深深的痛
为何你要离我而去
为何你就这样放弃
为何你要让我伤心
为何你就这样无声无息
……
这一直是我喜欢的歌,尽管有些自虐倾向。听着听着,觉得有些心酸,我努力睁睁眼睛,把酸意从眼里挤出去。虽然我是一女的,但是眼下还没有资格去想那些风花雪月的事,且待此间大事一了,再去研究关于离别的问题吧。
站起身不再理会那个脑子短路的笨蛋,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古城大街上,匆匆的人们,匆匆的车辆,满眼就我这么一个闲人。我绞尽脑汁,搜肠刮肚,殚精竭虑,想得头都破了,还是跟这三个月来的许多时候一样,想不出计策。大大方方地转身看,他大大方方地跟在后面,所到之处,惹来许多漂亮美眉倾慕的眼神。
我冷笑,继续向前走,在我前面,一个年轻的妈妈牵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慢慢地走着,小女孩走路还不稳,步履蹒跚的样子特逗,我看直了眼,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唉,什么时候,我也可以有这种平凡的幸福?
正愣愣地想着,不知什么时候,那母女俩已在过马路,妈妈低着头对小女孩喃喃地说着什么,而对面一辆卡车正疾驰而来,我脑子一空,本能地冲了上去,一把抱起小女孩跃出去。从地上爬起来,惊魂未定的我听见怀里小女孩的哭声,不由抱紧了她,对不起,我只能救得了一个。
“小敏!”一声女人的叫声,抬头一看,却是那个我以为在劫难逃的妈妈,她正从一个男人的怀里冲过来,那个男人,正是那个臭警察。卡车司机跳下来,指手划脚地吼着什么,而我则呆呆地看着那死里逃生的母女俩又是哭又是叫又是感谢,心里有些奇怪的感觉,想想看,一个贼跟一个警察联手救了两条性命,是不是奇怪?
扭头一看,那警察正在跟司机说话,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我立马脚底抹油,溜!
买了一个大大的水果篮,我去医院看他,他是谁?或者说算是我的谁呢?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我知道他是我心中最柔软最脆弱的一角,不能碰触,不能研究。
他躺在床上,静静地睡着,他的面孔憔悴无力,我知道他内心的压力。我站在床边,静静地看着他,仿佛有什么感应一般,他忽然醒来,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我,唇边绽开一抹笑意。
“你来了。”他说。我点点头,扶他起身,拿一个大枕头垫在身后,再拿出一个桔,默默地剥开递给他,他并不喜欢吃水果,但只要是我买的,他都会吃得一个不剩。
“丹,这几天你去哪儿了?”他吃下一片桔子,忽然发问。
我微笑,脸色平静如常:“公司派我拍一个广告,去上海了。”
“箫剑,该打针了。”一个漂亮的护士推开门走进来,戒备地看了我一眼,语气温柔地对他说话。
明了这种不同的对待,我心里暗笑一下,走出病房,这家伙从小就受女孩子欢迎,走到哪都不乏粉丝,天生的桃花命。
走廊里有一个人,是他!就知道想甩掉他绝不容易。
我没理他,站在窗前向外看,触目所及是属于北京的灰蒙蒙的天空,这种天气特别适合我,适合我灰蒙蒙的心。
忽然,一抹红艳艳的颜色出现在眼前,是一个红色的氢气球,不知道是哪个小孩子有意或无意放飞的。我的眼定睛在气球上,随着它慢慢飘啊飘,飘到天上,越来越高,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直至消失不见。然后,天空还是灰蒙蒙的,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那抹亮丽的色彩。
亮丽的色彩……箫剑!原来还是会消失啊……
我觉得呼吸有些困难,赶紧转过头,把一些奇怪的想法排除脑海。
下午,应箫剑的要求,乘着护士不注意,我们偷偷溜出医院,当然,那个跟屁虫还是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我们去吃肯德基,这被称为垃圾的食品是箫剑的最爱,虽然我多次被医生告诫在箫剑的饮食上一定要注意,但今天,就让我们都放纵一次吧,最后一次。然后又去逛街,箫剑不能走太多的路,所以我们走走停停,常常是走一会儿,就得找地儿歇歇。
再次坐到咖啡厅时,箫剑终于忍不住向我发问了:“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总跟着我们?”
我早有准备,从容自若地应对:“别理他,这年头无聊的粉丝多得是。”
箫剑皱起眉头:“你认识他?”我笑了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是低头喝咖啡,肖剑看看我,低下头默默喝着面前的橙汁,咖啡和橙汁混合的香气静静地环绕着我们,然后在空气中飘散,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奇怪。我抬头看箫剑,恰好他也抬头看我,我们相视而笑。
“应该……应该有很多人追你吧。”箫剑眼睛亮晶晶的,认真地问我。我一下给问的愣住了,这小子,从来说话不会这么直接的,今天哪根筋不对?莫非是在吃醋?
我咧嘴一笑说,低声对他说:“放心,纵有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箫剑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脸忽然红了,好像他就是那个“一瓢”一样,我吃吃地笑着,心里却一阵难受。
我跟他曾经一个剧组拍戏,我们渐渐成了闺蜜一样的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拍完戏后他就把自己名字改成剧中饰演人物名字箫剑,让我以后都这样称呼他。听说即将有场戏请他演撒子熊猫儿,不知道下一次是不是就该叫他熊猫了。
可是不多久,他身体出了原因,但还经常带病坚持工作,一场户外广告高空戏出了事故,箫剑几处骨折,必须在医院呆上几年,一年多来,我虽然几乎每星期都去看他,但期间我又多了另外一个身份:一个影视公司为一个盗墓大剧要求,竟让我体验真实的生活=我因此被迫悄悄送去加入了一个盗窃组织。而加入组织以后,由于多种因素,影视公司的剧目一直没有开拍,最后剧目竟然不了了之,导演还托话给我,说剧组已经解散,让我自己想办法脱离组织。而我在组织里一年时间,我已经是一个经过极其严酷和特殊训练的文武全才的“飞天大盗”。
而他,虽然一直躺病床上,却还在为自己的愿望―――他要做中国演艺界最好最红的男艺人而努力。
我呢,一个扮演过香妃的女艺人……一个黑暗中的飞天女侠?
至今为止,他都不知道我另外一个身份,他以为我只是在剧组演戏艺的演员,而这个秘密,我打算瞒他一辈子。
坐着闲聊了几句,箫剑显得有点心不在焉,屡次看着我,似乎想问什么难以启齿的问题,我没有给他机会,因为不管是什么问题,我都不能诚实地回答他,而我,真的不想在他面前撒谎,所以明知他的郁闷,我却只能佯装不知,心里除了难受,没有别的感觉。
回到医院,我给他削水果,这是我跟他在一起时作的最多的一个动作。而他则呆呆地看着我,这也是他跟我在一起时作的最多的一个动作。
“明天我要出差拍广告,大约半个月左右吧。”我把削好的苹果递给他,还是免不了欺骗。
他接过苹果咬了一大口,含糊地点点头,“嗯”了一声,状似无意地问:“这次去哪里?”
我知道他并不是随意开口问问,他是真的关心我去哪里,去作什么,他希望了解我更多的事情,我向来对他有求必应,只有这一件,无论如何都无法满足他。
得不到我的回答,他抬起头疑惑地看我,我微微一笑,说:“西安。”此行的目的不能告诉他,此行的地点告诉他却是无妨的。而且,我知道这房间里有窃听器,不但是这里,我住的酒店客房,我的电话,我的电子邮件,所有一切的通讯手段,都时刻处在警察的监听监视之下。但我不介意将我的去向通知警察,这正是我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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