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很抱歉。”他结巴地说,“我刚才在思考。”“看来你好像在做祷告呢?”但是,她却原谅了他,原谅得很轻松,她自己也感到意外。不知怎么,原谅他的任何过失都并不困难。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对他的好感还会有别的理由。她对他怀着温柔的情愫,自己却不知道,也无法知道。她20岁了,一向平静稳重,从没恋爱过,可这并没有使她对自己的感情敏锐起来,这位从未因真正的爱情而动心的姑娘并没意识到她已怦然心动。
他的诗都是爱情诗,灵感来自山口百惠,但都没有写成。用高雅的诗篇歌唱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韵脚、格律、结构已经够难的了,何况还有一种他在一切伟大的诗歌里都能感觉到却总是捉摸不定的东西,这东西他把捉不住,写不进诗里。他感觉得到,孜孜以求却无法抓住的是诗歌那闪烁不定的神韵。那东西于他宛若一道微明的亮光,一片温馨的流云,永远可望而不可即,他偶尔能抓住一丝半缕编织成几行诗句。他渴望表达,渴望得头疼,可诌出来的却总是些谁都能诌出的东西,平淡无奇。他把自己写成的片段大声朗读,那格式中规中矩,韵脚敲出的节奏舒缓,也同样无懈可击,但总没有他认为应当有的光芒与激情。他不知道为什么,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失败、泄气,又回过头来写散文,散文毕竟是较为容易的文体。
写过散文之后,他又试着写短篇小说,原只想试试手,还没迈开大步,已经写成了5篇作品,寄给了5家不同的文学杂志社。除了去阅览室查资料、图书馆借书,或看山口百惠之外,他紧张地起早贪黑地写着,成果累累。他感到由衷地痛快,他的生活格调高雅,创作的狂热从不间断。他感到了过去以为只有神灵才能享有的创造的欢乐!他周围的一切全成了幻影,他心里有的才是现实世界,他写出的小说只是他心中的现实的许多片段而已。
日子太短,他要研究的太多,他把睡眠削减为6小时,觉得也过得去。把醒着的时刻用于他所追求的任何目标,他都高兴。停止写作去做研究,他感到遗憾,离开阅览室的杂志,他也感到遗憾,因为杂志里充满了卖文成功的作家们的窍门。跟山口百惠在一起没多久,却又得站起来离开,更像是扯断了心里的琴弦。可随即又心急火燎地穿过黑暗的街道,要尽早回到他的创作中去。
时间一周周过去,他却没有分文进项,退稿信的措辞委婉得体,使他对编者产生了好感。等了一个礼拜,给编辑去了信,一月以后又写了一封信,满了两个月,他又亲自去拜访编辑,可总见不到那位高高在上的人物。周末,几篇稿件邮寄了退了回来,没有个交代,没有退稿单,没有解释,什么都没有。他的别的文章的遭遇也完全一样。他收到退稿之后,又投到其他地方的编辑部去,退稿更快。
5个短篇小说也以类似的形式退了回来。他把它们读来读去,仍很喜欢,他真想不出为什么会退稿?他开始想到自己未必是对自己的作品的好评判员,便让山口百惠听听。他向她朗读了自己的小说,她的眼里闪着光,骄傲地望着他说:“你还能写这样的东西,真棒!”“好了,好了。”他不耐烦地追问,“可是那故事,你觉得怎么样?”她回答:“就是棒,好听极了,听得我好激动。”
他看出她的心里其实并不清楚,她那善良的脸上露出了强烈的困惑,便等她说下去。在他朗读了3个故事之后他明白了一点,她喜欢大团圆的结局。她问:“这毕竟是了不起的故事,挑不出毛病的,你打算把它卖到哪儿去?”“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他哈哈一笑。“我真希望你能卖掉!”“这钱好赚,是吧?”他又骄傲地补充道:“是三天就写成的。”
他很想把自己所有的故事读给她听,却不敢。他决定等到发表了几篇之后再说,那时她就能明白他在忙些什么了。目前他还继续干着,他的冒险精神过去从没有这样强有力地促使他在心灵的领域做过这种惊人的探索。他在艰苦的学问里漫游,因为获得了对事物本质的了解而高兴得不得了。以前他只把世界看作世界,现在他懂得了世界的构造。对旧有事物的理解在他心里自然涌出,杠杆与支点的道理令他着迷。
从他笔下流出了一连串短篇小说。他有时又拐弯写起较为平易的诗来。他一时头脑发热花了一个礼拜,写了一系列诗词,都是些朴实的、有光有色、浪漫、冒险的诗词,其中一首《生查子》------鹊飞蝉噪随,荷叶罗裙折,云间轻舟迢,银河紫烟浩。静夜鸳暖沙,月照鸯似锦,碧空恰水柔,菱透浮萍闲。
刘易斯认为这是他的最佳作品。他对这样的刻苦用功并不在乎,那不算刻苦,他不过是寻找着表达的语言而已。他不把《生查子》给任何人看,连编辑也不给,他已经信不过编辑了。但他不肯叫人看的原因并不是信不过,而是因为他觉得那些诗词太美,只能保留下来,等到以后的光辉时刻,跟山口百惠同赏,那时,他自豪地向她朗读作品。他把这些诗词珍藏起来就为的那个时刻,他反复地朗读它们,读得滚瓜烂熟。
醒着的时候,他分秒必争地生活着,睡着的时候,他仍然生活着,他的潜意识在6小时的睡梦里骚动着,把白天的思想和事件组合成离奇荒谬的奇迹、迸发出灵感。实际上他从不曾休息过,身体稍差、脑子稍不稳定的人早就崩溃了。
她只给他每个周末一个下午,他到得晚,常留下来吃晚饭,听音乐。那便是他的喜庆日子,那屋里的气氛跟他所住的屋子形成了鲜明对比,还有跟她的亲近,使他每次离开时都更加下定了决心要往上爬。他是一个情人,而且永远是情人,他让别的一切拜倒于爱情之下。他的爱情探险要比他在思想世界的探险来得伟大。让世界显得神奇的是因为活着个山口百惠,她是他所见过的、梦想过的、猜测过的、最惊人的……但她的辽远却永远压迫着他,她离他太远,他不知道怎么靠近她。在他自己阶级的姑娘面前,他一向顺利,可他从没有爱过其中任何一个。而他却爱上了她,更为难的是,她还不光属于另一个阶级。他对她的爱使她高于一切阶级。她是个辽远的人,他就无法像一个情人那样靠近她。不错,他越学知识和语法就离她越近,说着她那种语言,发现跟她相同的思想和爱好。但那并不能满足他作为情人的渴望。他那情人的想象把她神圣化了,太神圣化了,弄得不可能跟他有任何肉体的往来。
后来,刘易斯想通了,她也不过是血肉之躯,跟他和别人一样都要服从血肉之躯的法则。她的嘴唇也跟他的嘴唇一样是肉做的,嘴唇如此,全身也如此。她是女人,全身都是女人,跟任何别的女人没有两样。这种突然闪过他心里的想法成了一种启示,叫他大吃了一惊。他明白了此事的意义,心房便怦怦地跳了起来,要求他跟这个女人谈情说爱,她并非天外世界的精灵,而是一个女人。他这想法的胆大狂妄使他战栗,但他的整个灵魂都在歌唱,而理智则在胜利的赞歌中肯定了他的正确。他内心的变化一定多少落到了她的眼里,她抬头看了看他,微笑了。他的目光落到她的唇上,朱唇使他疯狂了,使他几乎伸出双臂去拥抱她,她也似乎在向他歪过身子,等待着,他用全部的意志力才遏制住了自己。
在晴和的午后,嘈叨的各种主义者和阶级的哲学家们常在大阪神鹿公园进行滔滔不绝的辩论,每月一次,刘易斯在穿过公园去图书馆的路上,总要停下来听听他们的辩论,每次离开时都有些依依不舍。他们的讨论比一休哥餐桌上的讨论格调要低得多。他们动不动就发脾气,扣帽子,嘴里不干不净地骂脏话。他还撞见他们打过一回架。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思想中似乎有一种非常重要的东西。他们的唇枪舌剑要比一休哥沉着冷静的教条,更刺激起他的思考。
刘易斯一直都受着好奇心驱使,寻求着知识。是求知欲送他到世界各地去冒险的。可是,现在他却懂得了他原来一无所知,而且,他若是继续世界漫游,永远不会知道他想要的东西。他只在事物的表面掠过,观察到的只是彼此无关的现象,搜集到的只是七零八碎的事实,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归纳。而在一个充满偶然与机遇的变化无常、杂乱无章的世界里,一切事物之间都是互不相关的。
刘易斯的智力生活不断更新升级,现在已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乐于研究一切的秘密事物、探求它们的奥秘,理解使他沉醉。夜里睡着了,他在光怪陆离的梦里跟神仙生活在一起;白天醒着时,他像个梦游者一样走来走去,心不在焉地盯视着他刚发现的世界,好像夜梦里的他,才是真实的!对餐桌上那些卑微琐屑的谈话他听而不闻,心里只急于在眼前的一切事物中寻找和追踪因果关系。他从盘子里的肉看出了灿烂的阳光,又从阳光的种种转化形式回溯到它亿万光年外的源头,或者又从它的能量追踪到自己胳膊上运动着的肌肉,这肌肉使他能切牛排。从而追踪到支配肌肉切牛排的脑子,最后,通过内视看到了太阳神经丛在他的肚子里放光。这种大彻大悟使他出了神,和他一起吃饭的人通常悄悄说他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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