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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1、藏匿,心事

    
    黄脸李记带着石小虎、胖头陀王杰以及苗家兄弟等八九个山匪,按照文刀的吩咐,顺利回到了他们的野人谷山寨。
    山寨早已破落不堪,四面漏风。
    但没想到的是,一进寨子,原本以为跑光了人的山寨,在看见他们之后,竟然呼呼啦啦从破屋烂房之间一下子钻出几十口人,男男女女的围着他们,又哭又笑。
    好不容易安定下来,又用了十多天时间将整个山寨修修补补一番,跟着公子去了城里的另一个兄弟,便从山外摸了回来,不仅带回来很多公子给的吃食和用品,还把今日开始选拔的消息传给了他们。
    辞别了已经开始重新有了些许生气的山寨,李记、石小虎他们便按照文刀的指示,八、九个人第一次悉数散开,隐没到了群山之中。
    一上午过去,被文刀指定为临时统领的李记,感觉自己腿都快跑断了,也没有丝毫发现。
    靠在一棵大树上,李记忽然有些怨恨此刻在城里吃香喝辣的刘仇。
    “这狗日的,跟在公子身边,都不晓得照顾一下兄弟们,多多少少透漏点悬赏令信物所在,公子就算知道了,还会打死你吗?”
    李记哼哼着,两眼不觉下意识地又向四周旮旯犄角的地方望了望,一扫眼,顿时坐直了身子——
    嗯,那里是什么,脚印?
    哈哈,狗日的,这狼都不拉屎的地方,怎么会有人的脚印!
    李记飞一般地起身,猛冲过去,伸出手臂,顺着脚印刚要探手入洞,却没想到早有另一条胳膊等在那里,先他一步取走了物事。
    等他反应过来,定睛看去,就见一个长着六指的大汉,远远地跑开,然后盯着自己的手,看了又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何皮,何皮,你看这是什么?”
    何皮走过来,有些紧张地先看了一眼一身戾气的李记,方才向倪六指望去,脸上总算有了一些动容道:
    “六哥儿,你果然好本事,以后你可发达了,又有钱花又有肉吃!”
    倪六指无声地笑了笑,眼睛里闪出遮掩不住的泪花。
    少顷,他缓缓扭过头,大手在何皮身上重重一拍,将信物往他怀里一塞道:
    “你个憨货何皮,什么叫我发达了?来时我就想好了,拿到信物第一个是要给你的!”
    啥?
    何皮一时间反应不过来,瞪着倪六指,倪六指却反身将他一推,低声说道:
    “把信物藏到裤裆里,快走,路上不要耽搁,更不要被人察觉你已经拿到东西。公子说了,前十人可能会做家丁队长,第一名还会另外重赏,快走,快走!”
    何皮有些难以置信,将信物紧紧捏在手中,被倪六指推了几步,还是回头看了他一眼道:
    “六哥儿,那、那你呢?”
    因为李记一直瞪眼看着,倪六指怒了,跺脚瞪眼道:
    “还不走你的,老子有本事你怕什么卵球!”
    何皮不再迟疑,散开脚丫子,一头钻进树林。
    “站住,老子还没说话哩——”
    眼看何皮就要消失在树林深处,李记目光闪了闪,反手取下背上的自制弓箭,嘴里喊了一声。
    倪六指冲着何皮挥了挥手,身子挡在了李记面前。
    “好汉哥儿,高抬贵手,刚才虽然你也看到了,但是我早你一步到的,而且在那洞里我已经掏弄了半天,那信物理当算我的。”
    李记目光一凝,嘴里恨恨地抬起弓箭道:
    “直娘贼,小偷,老子早就看到的,只是累了在那边歇息一下,就被你抢了先,信不信老子一箭射杀了你!”
    倪六指浑身顿时一紧,下意识瞅了瞅树梢,放低身段道:
    “好汉哥儿,你杀了我不打紧,可公子那里呢?都想做家丁,以后总免不得走漏风声,再说那东西我已经给了他——”
    听到公子二字,李记一股优越感忽然生出,慢慢放下弓箭,吐出一口唾沫,从怀里摸出一块吃食,炫耀地猛咬一口,然后从嘴里挤出一个字来:
    “滚!”
    倪六指闻言,先是浑身一松,刚要跑远,却还是被李记手里的吃食给吸引住了。
    无它。因为这种吃食,这些天已经在他脑海里太熟悉了。
    而且这一看之下,他更是疑窦丛生。
    “好汉哥儿,你、你怎么有这样的吃食,莫非你是公子、公子的——”
    李记一下子心情大好起来,却还是对他记恨不已,随即再次狠狠瞪了他一眼,手指在他脑门上点了点,转身径直自去了。
    “妈的,你若是走狗屎运入了公子家丁队,记住,老子整死你个二球货!”
    李记运气不好,但苗家兄弟的运气,却出奇的好。大概就是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的运气使然吧,到了晌午,两人还一无所获,便随意找了一处山崖,躲在一条石缝里准备垫垫肚子。
    屁股刚坐下,小苗就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骂骂咧咧地摸起来一看,哥哥大苗眼睛就亮了。
    一块悬赏令,就这样不经意被两人得到了。
    不过一块悬赏令不行呀,他们可是兄弟二人。
    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将悬赏令推给了对方。
    不过,最后还是弟弟拿着悬赏令,飞一般地回去了。
    俩人倒是不想分开,可悬赏令还有一条,前十人能当队长。这点谁抵得住诱惑呀,兄弟一商议,便不再推让,先摸到东西的小苗就这样兴冲冲喜滋滋地飞奔而去。
    大苗吃完手里的东西,转了一个山头,发现这里竟然人一下子多了起来,便皱了皱眉头,转身毫不犹豫另寻他处去了。
    在山里长大,而且做山匪这么多年,他很清楚,想要在茫茫大山中找到一个东西,一个人可比一群人管用多了。打架需要人多,一拥而上。这里,人多,只会谁都得不到。
    当然还有一个更大的缘故,使得他不得不选择离群索居。
    一个人打家劫舍惯了,特别是在这熟悉的密林深处,只要遇见一个人,他都会有一种遏制不住的冲动,想要扑上去抢他的财物,剥掉他身上好衣料……
    而这样做,以前可以,现在是万万不可以的。倒不是说他现在已经死心塌地了,而是公子的那只手他娘的太吓人了,指谁谁倒,哪个受得了这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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