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幕颂歌

正文 第十一章:蝶羽青罗

    
    宜平贷款公司的业务部的一百多号员工,一直都有着等级的划分,刚进公司时我一直以为是按照职位和资历,后来我才发现,这种划分是隐性的划分,几乎就是按照收入决定和你交际的人群。
    而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一上来就被划进了高端人群等级,无论是从穿着上,还是业绩收入,甚至平时说话的称呼,都能感觉到明显的不同。
    从刚进公司的吕经理,到后来的老吕,看是便亲切的称呼,其实里面包含这一种蔑视和不尊重,就连请假我都是直接给他一个信息,根本不会看他批不批,只要没什么大事我根本不会去公司。
    在不知不觉中,我的记忆像是被腐蚀的生铁,我早已记不清从前的样子,我忘记了曾经大学时的兄弟,新换的手机甚至连他们的电话都没存,我忘记了毕业时间,忘记了入学时间,忘记了刚找到工作谦卑有理的自己,忘记了,忘记了许多重要的东西。
    人的变化是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我已经不知多长时间没有主动的和父母联系,曾经一起长大的发小也变得疏远,每一次的聚会我仿佛都用着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它们,因此我也渐渐的从他们的身边蒸发。
    半年我就已经变化的面目全非,但是吴磊却不曾察觉,因为他和我一样在变,刘婷婷曾经暗示过我我的变化,可是我却丝毫没有察觉。
    半年的时间我就已经有了三十万的存款,这些钱我都没有刻意的去存,只是每个月出去开销最然而然剩下的,听起来这样的存款方式有点扯淡,但事实便是如此。
    我变得懒惰,正因为我的懒惰这些钱才没有花出去,每个月逛一次商场因为我懒得走,吃饭如果没有人陪我会选择外卖,因为我懒得动,唯一能叫我经常自己光顾的,或许就是市中心的一家饰品胸针店。
    我和这家店的女老板认识五年,从开始的顾客变成了朋友,从朋友变成了她的一个弟弟,她叫丁咚一个听上去很古怪的名字,有点像门铃的声音。
    丁咚结过两次婚,离了两次婚,我给她随了两次份子钱,我有时甚至嘲笑她说,没事可以经常结婚,这比开店挣得多,她没有孩子至今单身。
    饰品店里除了她还有一个店员名叫小美,我总感觉小美和其他店员有点不同,像是丁咚的合伙人,因为她们的关系真的太好了,而且她在这个点的工作时间真的很长,从我第一次进这家店时她就在这里。
    “丁姐淘来一件好东西”
    正有些闲的无聊的我听到小美的电话瞬间来了精神,丁姐的饰品店很特殊,每一件商品只有一件,更有一些商品是非卖品,而我和丁姐的品味又极为的相似,她的非卖品几乎都是我想要的东西。
    随着我和丁姐的关系越来越好,我们逐渐的演化出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一旦店里来了一些好的非卖品,我要是看上了眼,那就去偷或者抢,一旦到手她就会把商品的价格发给我,我在用手机给她转账,她要是收了,我就会很嘚瑟的回到店里请她吃顿饭什么的,她要是没收,我就直接回家,二十四小时后再发,直到她收了为止。
    丁姐的店叫一揽芳华,每次看到这个名字我都感觉她有些臭不要脸,还没进店我就听到小美和顾客解释道“不好意思美女,这个胸针有人定了,我们真的没法卖给你。”
    “哎呦……老板你就把它然给我呗,我真的很喜欢这个”
    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但是我真的想不起来是谁的,小美像是看到我一般话风竟然变了“不是美女,那个家伙很不要脸,他发起脾气来我们店一个月都别想安生,跟个土匪似的”
    我已经不知道多少次被她这样形容过了,仿佛我就是她们店里的土匪,她的话语虽然尖酸刻薄,但是没有丝毫的恶意,只是看到我来顺便讥讽我两句罢了。
    我大步走进店里,一把将她手里的胸针抢了过来,看了一眼丁姐不再,二话不说直接冲进柜台里翻找了起来,丝毫没有在意哪两个顾客其中一个看我的眼神。
    “张新”
    听到有人叫我,我从柜台中探出头来,一看不要紧原来是王晓曼,一向乖宝宝一般的女孩竟然也翘班来逛街。
    “嗨”
    “那个胸针是你的吗”
    我看了看手上的胸针,这是我一个星期钱就买过的,只是一直没有时间过来拿。
    “是啊”
    “让给我了呗”她有些撒娇意味的道,呼扇呼扇的大眼睛,看上去可爱极了。
    我看了看手上的胸针,看了看王晓曼有些迟疑,如果是刘婷婷问我要,我绝对不会犹豫,可是王晓曼就另当别论,因为我和她根本不熟,平时连说话都很少,甚至可以说还没有我和胖丫头赵雯微的关系好,叫我为了她让出我喜欢的东西,我有些迟疑需要好好思考一下。
    可是就在这气氛有些尴尬的时候,丁姐却抱着一个水晶的展示盒兴高采烈地走进了店里,那个展示盒里放着一个精美的饰品,像是即将盛开的花朵。
    我俩瞬间对视了一眼,她仿佛理解了我的意思,我仿佛理解了她的意思,我刚想冲出柜台,丁姐就打声叫道“小美,拉住他”说完便掉头就跑。
    我和小美之间有着五年的革命情感,她就是我安插在丁姐身边的一个内线,有不少消息都是她像我通风报信,当然这件事丁姐也是完全知道了,她就像个墙头草,我和丁姐都要想办法的拉拢。
    “姐快跑”
    小美一把将我抱住,她的抱在我看来就是象征意义的,或者说只是为了眼一下,烘托一下气氛而已,根本起不到实际的意义。
    王晓曼和她朋友看着我有些愣住了,仿佛就是在现场直播一场真人秀一般,浮夸的演技满满的套路,不需要观众欣赏,只是为了我们三个人开心而已。
    我迅速的从小美的怀抱中逃脱,对着王晓曼大声叫道“晚上再说,下班请你吃饭”
    我并不是真的想请她吃饭,只是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我这正表演的开心这哪,哪还有心思在乎他,只是处于客气才说出这番话,说完我便冲出店铺。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的事,说着无心听者有意,不多时王晓曼就给我来了条信息,上面就一个字好,这个字看的我有些尴尬。
    丁姐的跑路从未成功过,不多时便被我抓了回来,顺路我还买了不少的小吃和零食最为贿赂她的资本。
    一揽芳华里卖的虽然都是一些饰品,但丁姐的镇店之宝却是一件衣服,丁姐给它取名叫蝶羽青罗,它形似蝴蝶的翅膀,不同的是它是半透明类似于昆虫的翅膀,淡青的主色调,在不同的光线照耀下竟然能撒发出七彩般的粼光。
    我曾经无数次暗示明示蝶羽青罗的归属问题,可是丁姐的答案一直出奇的一直,只有她和我未来的新娘才能穿这间衣裙,可是每次听她说这话都像是略有所指,但我敢肯定她的意思绝对不是叫我娶她,但具体什么我也想不清楚,难道她真打算叫蝶羽青罗成为我未来新娘的婚纱。
    虽然蝶羽青罗好看,但是她和婚纱还是有着本质区别的,这可不是丁姐一个人就能说的算的事情,万一以后我的那位不喜欢这件衣服怎么办,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她还真当自己是一手遮天的大姐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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