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春意盎然草长莺飞的好时候,被血腥和杀戮渲染,成了一幕不愿回忆的画面。
一路平安回到殿中,刘恒心有余悸,面上虽不显,奚桐却能感觉到拉着她的那只手握紧了许多。
刘恒年岁尚小,身子清瘦,这幅样子很让奚桐心疼。当别的孩童想着如何玩的时候,他都已经在想着如何保住自己和母亲的小命了。
反握回去,报以同等的力量,拍拍他稚弱的肩膀,这是她唯一能够给这个孩子的支撑。
门外树叶沙沙作响,大树欲静,风不愿止。朝堂暗流涌动波诡云谲,水流欲缓,地势不肯平。
殿内宫人尽退,只有三人,许是不用在外人面前做样子,奚桐觉得刘恒的眼色更加阴沉。
负责此时的官员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皮肤略黑,性子沉稳,从进门起便站定一方一动不动,眼皮抬也不抬。
费尽心思,总算活擒回三个人,刘恒冷酷的脸上不见稚气,厉声道:“将他们绑好了,同死尸在一个屋子里,先放上三天。”
为了抓住这批刺客,护卫死伤数十人,若不是为了套出话来,他早就将这些人拖出去喂狗。
胆敢对母亲起心思,刘恒都快要被气死了。皇宫中母亲就护着他整日委曲求全,好不容易有了他自己的一番天地,却还是让母亲受惊吓。
但是他时刻记着自己是王爷,再生气脸上也是绷得紧紧的,力图显出几分冷酷来。
看着乖儿子气呼呼的小脸,奚桐真想上手摸一摸,好不容易忍住了。
上天有好生之德,奚桐一脸不忍地道:“记着定时喂些东西,别让他们轻易饿死了。手脚要绑严实些,嘴里塞上铁棍,想死的法子太多,你们要时时注意。”
下属清冷的脸上难得眼角抽了抽,低头道:“喏。”
这一吭声,奚桐想起这清冷的声音应是最初她昏迷时与刘恒谈话之人。
这小官是薄姬娘家一个远的不能再远的小辈。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自薄姬生下刘恒后,她便冒出许多知道的不知道的亲戚。虽然她从未受过宠,但一日龙恩有了皇子,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
许是亲戚太多,这小辈在薄姬的印象中也只留下个名字,连面容都是模糊不清。
不过是母亲早亡有后娘,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和继弟,最后索性自己出来拼前程的落魄公子哥,名叫齐云。
如今天下太平,投军已无多大出路,他读书跟随的也不是什么大儒名士。思来想去,齐云索性跟随代王殿下来了代国,说不定能谋个前程。
“这次的刺客怎么没有自刎?”奚桐问道。她记着上次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
“这几个贼子本来是要自尽的,不过还没来得及动手便被下官用剑鞘敲晕了。”齐云道。他脸上仍没有多余的表情,只眼神中流露出些许骄傲的神采。
齐云虽武艺高超,但为了掩人耳目,在代王手下做一文职,兼职暗卫。
看着眼前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奚桐鼓励道:“……干得好。”原来还能这么玩。
刘恒杀伐果决,奚桐看在眼里,心中甚慰,但该教还得教。再冰冷坚硬的一颗心,也要有心尖上一点软热,才能证明它是在跳动的。
在一处暗室,白日也是漆黑无光,里面寂静无声,严严实实绑着那三个被活捉的刺客。身上的伤口都被包扎好,动弹不得,偏偏能闻到尸体在腐烂的气息,就算不交流,他们也都知道那是他们的同伴,彼此之间太过熟悉。恐慌,无措,惊悸……让人难受至极。
到时间了就喂食,没人同他们说话,没人肯回答他们。狭窄的空间,令人窒息的空气,身体上胜于疼痛的难熬,半月后,终于有人熬不下去了。
被强掰开嘴喂食时,一个壮汉痛哭流涕泪流满面,含糊不清道:“我招,我招!杀了我吧……”
审问出来的结果出乎意料,奚桐本以为是吕后不愿他们母子安然度日,没想到幕后主使居然是戚夫人。
“我儿以为这刺客的话有几分可信?”奚桐问道。在屋中来回踱步,她现在莫名体会到一些“总有刁民想害朕”的心境。
“我觉得是真的。”刘恒皱眉道:“这代国原本是刘如意的封地,父皇疼爱他改封他为赵王才轮到我。大哥的齐国封地极广,想必他是嫌赵国不够大吧。”
刘肥喊其大哥,刘如意便直呼其名,亲疏立见。刘如意为人貌美机灵,不然也不会得到刘邦的宠爱,但其母戚夫人在后宫骄横跋扈,得罪不少人。
凭着刘邦对戚夫人和刘如意的宠爱,万一刺杀成功,这片地方必定会被咬走一大块。
儿子这么多,封地这么大,人少了才能封的多。想是刘如意欲封太子未能成事,这才退而求其次打起了封地的主意。
“我儿不必生气,多行不义必自毙。”奚桐安慰刘恒道。可怜的娃,过得这是什么糟心日子。
刘恒一头雾水:“……”有什么好生气的,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想他死的人多了去了,再来一个也没什么。
半夜躺在宽榻上,奚桐辗转反侧,喊道:“谢儿,谢儿。”
谢偕正在守夜,本也就只有一小块地方趴着,此刻听到呼喊,迷迷糊糊上前问道:“怎么了?大半夜的不睡觉,你也得让我睡呀。”一想起每日都要起个大早做活,谢偕心里就一阵苦闷。
“我这不是在被暗杀就是在被暗杀的路上,你说,我要是任务没完成会怎么样?”奚桐苦恼道。世事无常,对于这种危险情况而言,运气这东西实在是太重要了。
打个哈欠揉揉眼睛,谢偕安稳道:“没事的,最多不过是从头再来。”
奚桐还没感觉到安心又听谢偕道:“不过下次万一抽到个改造梁山好汉什么的,你可别怪我!”
脑海中蹦出一百零八个五大三粗的身影,奚桐一脚踹过去,翻个身道:“睡觉。”
谢偕:“……”人类啊,真是多变。
过了两日,趁着午后阳光明媚微风正好,刘恒陪奚桐闲逛。平日里多半是去花园之处,今日母子二人随意乱逛,所到之处虽没有花园景色精致却别有一番新意。
悠然走到宫中一处拐角,是难得的一小片草地,里头十来只兔子悠闲地吃草。
这里是宫中的马厩,顺带养了些兔子。估摸着都是长耳朵四条腿跑得快又吃草的动物,也没人觉得马厩旁边养兔子会奇怪。
因是王宫里的,没人敢随便吃,这些兔子一个个被照料的圆润可爱。奚桐估计将这栅栏拆了都没什么,反正这兔子也不一定能跑得动。
草地周围立上一圈木头栅栏,栅栏里头还有一排兔子窝,上面搭着一个草棚。刘恒甚少到过圈养牲畜的地方,不由得多打量几眼。
奚桐指着一只浑身雪白的兔子道:“恒儿你看,这只兔子长相憨厚,深得我心。”胖成圆滚滚的一团,一眼扫过去不注意都看不见它的腿在哪里。
刘恒看着这只草地上最肥胖的兔子,明白了,答道:“既然母亲喜欢,那中午儿子就给母亲送过去。”
奚桐点点头,小孩子嘛,最是喜欢小兔子小乌龟什么的,培养培养感情,爱心自然就出来了。
中午,奚桐正要用膳,一个小太监送来一份炙烤兔肉,讨好道:“这道菜是代王亲自交代的,先是腌制,再用外来的香料仔细料理了……”
王宫内母慈子孝是好事,周舟手脚颇快将菜肴摆上桌,宫人们都是一脸喜意。
他们母子二人生活简朴,奚桐中午也只是家常的四菜一汤,新添上来的兔子肉香喷喷的摆在她面前。
看着死的不能再死的的兔子,奚桐内心百感交集万般复杂,琢磨了好半天才开动,夹筷子尝上一口。
砸吧砸吧嘴,啧,真香。
一顿饭食之过半,奚桐想了想,道:“晚上再来一只。”
旁边伺候的谢偕忍不住翻个白眼。
刘恒生活十分规律,上午专注读书,下午用于习武,政事没几个人愿意听他的,不过代国各方势力发展已久,本就非一日之功,能够掌控住平衡便可。
猛药去疴,重典治乱,而如今,刚刚安定下来的百姓最适合用时光去慢慢疗养战乱的伤痕。
母子二人住处不远,时常无聊遛一遛饭后消消食便能走到对方那里。
奚桐去时,刘恒正在舞剑,看不懂什么招式,只是呼呼作响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奚桐上前,肯定道:“我儿多多锻炼,身子骨才是最重要。”
“喏,母亲放心。”刘恒收了剑,嘴角染上笑意道。
刘恒:母亲果然是最心疼我的。
奚桐:等你把你爹你哥你侄子都熬死,你就能当皇帝了。
代国仿佛是被人遗忘的地方,没有人看管,没有人帮扶,母子二人平平淡淡相依为命。
如此过了一年,一日,刘恒正在顺着花园散步,忽有官员快马加鞭风尘仆仆来报讯:陛下龙御归天了。
刘恒一怔,他老爹死了!
奚桐一愣,她又成寡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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