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 您真的要去那什么有狐县啊?”大山有些不大高兴,低着头问道。
“有狐县又不是真的有狐狸精, 有什么去不得的?再说了,张兄能去得,苟兄能去得,我去一趟想来也没什么。”丁兰边走边踢着小石子,一条道上左右乱晃。
天色黑暗,大山左手提着从酒肆讨来的灯笼,仔细护着,灯火明亮安稳,嘀咕道:“您长这么大连这小城里都没出去过,最远也就是去陪老爷夫人爬个山,怎么一下子就想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再说了,人家苟公子仪表堂堂风度翩翩,张公子高大勇武风趣潇洒,您怎么能比?您这身子骨、这脑子……万一出点事可咋办啊!”
一腔热血被冻成冰块,丁兰愤愤道:“……滚。”
大山不吐不快,说完之后很自觉地跑到前面,脚步在夜色中清晰明快, 愈行愈远。
灯笼离得远,眼前一黑看不清前路, 丁兰犹豫三声数, 喊道:“你再给本少爷回来。”
瞬间迈不开步子的大山:“……”一会儿一个主意, 就这小孩子心性, 能放心让他去哪儿?
一夜辗转难眠,父亲年纪渐渐大了,性子又最是谦让,喜好读书,打理家业时总是皱着眉头,家里的生意他要早点慢慢接过来。
想做好生意,总得出去多走多看,常思常练,不是在方寸之地坐着就可以的。
等到他能站起来担当家里,父亲就可以坐下好好歇息,研究他最爱的那些书本竹简卷轴了。
眼看天已经大亮,丁兰索性一骨碌爬起来,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洗漱穿戴,打扮的人摸人样之后去了父母的院子。
奚桐正拉着丁蟹下五子棋,听见院门推开的声音急急忙忙将棋盘棋子收到被子底下,随手摸出一本书假装品读。
丁兰进来后见母亲手不释卷,赞叹道:“娘亲真是厉害,日日都要看这本书,都已经倒背如流了。”
一大清早就起来看书,娘亲这么认真,难怪他同娘亲斗嘴从未赢过,可见是学识不够丰富的原因。
奚桐这才发现书拿倒了,脸不红心不跳说道:“好书如好菜,日日品尝也不会腻烦。读书是好事,你要多向你姐姐学一学,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且不说离开学堂后你便没动过几本书,在学堂时你也是能混则混,白费了先生们对你那么大的期望。”
智商是天生的,丁兰先前很是不服气母亲让丁梅和二丫去念书识字,可时日没过多久,他那老姐就在学问上甩开他一大截,丁兰策马狂奔也没能追上,索性破罐子破摔放弃了。
一声令下将丁兰扔到酒肆去不闻不问,此时又来嫌他读书不够专心,丁兰默不吭声不想回答。
母亲之心思如父亲之私房钱,不可猜,亦不必多想。
“说吧,又惹了何事?”奚桐问道。
“儿子哪里常常惹事,娘亲这话冤枉我。”丁兰委屈巴巴道。分明这两年对姐姐关心得很,还隔三差五怨他不懂事,无缘无故说他惹事,着实冤得慌。
“去年帮你那个姓张的同窗打架,把人家一只胳膊给打折了……”
分明是那人不知天高地厚找张如的茬一群人才打起来,他是去劝架的,劝着劝着被人当成张如的同伙一起揍,这还能不还手?!
“还有那一回,你和你那个姓苟的同窗踢了人家小贩的胭脂摊子……”
他同苟兄好端端的走在街上,那看胭脂摊子的小商贩看苟兄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非以为他是敷了粉,上手往他脸上摸,这哪里还能忍得住不起争执。谁知道那小摊子看着结实一碰就倒。
“就前两个月你还烧毁了书院先生一批上好的竹简……”
将竹片火烤过后竹简才能方便储存,这等粗活自有他们学生来干,那日阳光正好微风和煦,竹片烧着烧着他就围着火堆睡着了。哪里只能关心竹简,他衣服还烧毁了一大片呢!
不过那件衣服好像被大山将完好的布料剪下来给他儿子做鞋袜了。幸好大山儿子大了些,不然他那衣裳一定变成了尿布。
“前两日你去酒肆非要帮人刷碗洗杯,周掌柜说你一天摔的酒杯比整个酒肆的活计加起来一年的都多……”
丁兰不服气,鼓着脸嘟囔道:“那还不是……是…我还不够熟能生巧。”
除了前四个字,这话一出口真的很没有气势。
“儿啊,你说说你这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日后可如何是好?”奚桐满心慈爱,满面愁苦。
“娘亲再这样说我,我可就走了!”丁兰气道。啥事都给抖落出来,他不要面子的。
“哦,有狐县是吧?”奚桐了然道:“去吧去吧,多拿些钱,被人骗了也别一回就被骗干净。”
丁兰不太敢相信,咬下手指甲,支支吾吾问道:“娘亲,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什么事儿都知道?你怎么就不担心啊?”
“傻儿子在哪儿都傻,反正也傻了十多年了,不放心也习惯了。”奚桐摸摸儿子的头顶,关爱地说。
丁兰:我想走,现在就走。
看着快同自己一般高的丁兰气呼呼出去,丁蟹放下啃了大半的瓜,问道:“你就这么放心?他还太小了,去那么远让人有些不放心。”
奚桐掏出棋子和棋盘,一边收拾一边道:“我们俩看他是还小,放别人家里都该琢磨着给他讨媳妇了。再说了,这孩子心性大,不能因为你舍不得就总将他拴在我们身边。”
丁蟹:“那个臭小子,谁会舍不得他。”
奚桐:“昨天晚上大山来说这小子打算走的时候,你可偷偷摸摸在地铺里叹了半天的气,别以为我离得远就听不见。”
丁蟹:“……我那明明是在打呼。”
奚桐不想回应睁眼说出的瞎话,低头收拾棋子去。
雷厉风行,丁兰收拾了十来天,终于要同二位好友踏上旅程。
因他年纪最小,苟明和张如专程绕道过来接他,顺便汇合直接出城。
奚桐和丁蟹站在门前,二人一侧是丁梅一侧是二丫。
丁蟹是外人眼中名义上的一家之主,做做样子,嘤嘤叮嘱道:“兰儿,为父不求你有什么大出息,只盼着你能喘着气回来就好,赚不赚钱不要紧,切记,切记啊!”
奚桐握着自家傻儿子的手,道:“出门在外,打不过就跑,干不了就回,莫要心高气傲抹不开面子,一定不能太要脸面。古往今来,成大事者有多少都是臭不要脸之徒?”
二丫提着一个小竹筐,递给丁兰道:“少爷,这都是杆子哥今天早上才送过来的,是最新鲜的,你拿着尝尝鲜,万一路上馋了可以垫垫肚子。
丁梅则带了个小包裹,让丁兰揣在怀里,说道:“这东西千万要收好了,它可是个能靠着吃饭的家伙。万一路上遇到事儿了,你就随便带着它捡根木棍,八成能平安走回家。”
本以为姐姐会给他装些吃食衣物,这东西一放在怀里硌得胸口疼,丁兰不由得拆开看一眼,一个灰蒙蒙的小破碗,缺了个豁,貌似是他在酒肆帮忙时不小心打破的一个,也不知道老姐是从哪儿找到的。
靠着破碗吃饭,拄着木棍走回家,这不就是要饭吗?!
家人的目光里含着期盼与不舍,丁兰奋不顾身扭头跟着旁人离去,头也不回。
张如是家里的混世魔王,老爹整天想教训他,老娘一见他就烦,他对丁兰羡慕道:“你家里人对你真好。”
苟明有三个小他许多的弟弟妹妹,时常忍让他们,养成了一副好性子,此时也点点头。有姐姐真好,羡慕。
丁兰:“……”呵呵。
有狐县距此处千里之遥,路途虽远,但为了保险,大多数行人都会选择绕路走官道。
一行三十余人,丁兰苟明张如三人各带十个仆人,看起来颇有声势,但是领头的三个少年郎反倒最为稚气。
丁兰日子过得简朴,但这种麻衣还是头一次上身,磨得皮肤疼。
大山劝道:“少爷,要不您里头穿以前的衣裳,外头罩一件麻衣。衣裳挑小一点的,不容易被看出来。”
丁兰笑道:“此事可行。行啊大山,跟着少爷我这么久,果然有长进。”
“呵呵。”大山:我能说以前在你面前吃的野菜团子里头都被裹了肉馅吗?
“张兄,我们为何非要搞得如此……挫败?”丁兰仔细斟酌用词,问道。
苟明翻个白眼,直接道:“分明是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三人衣裳破破烂烂,补丁摞补丁,头发散乱,脚踩草鞋,牵着一头满身泥点的老黄牛,比仆人还要不修边幅。
张如见他们一副没见识的模样,嫌弃的抿抿嘴,道:“山高皇帝远,上路不保险,你们这种家里的宝贝疙瘩蛋怎么会知道?”
苟明:说得好像你出去过似的!
丁兰:我才不是家里的宝贝疙瘩蛋!
少年人好游历,出了城门,远处座座高山,大道上行人三三两两,挑担背筐,牵牛抱娃。
“吾等正值大好年华,当纵马狂歌,以显志气。”张如狂笑道。若是腰旁系上一壶酒,还真有那么几分少年名士之感。
“实则,牵牛狂歌,的确稚气非常。”丁兰点头附和。
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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