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叫刘明启,如果夏小姐不介意,叫我刘哥就好。”刘明启谄媚的笑着和夏春秋打招呼,不过夏春秋却没有搭理他,好像没有看到他一样。
黄朗一拍刘明启的肩膀,随口说:“在维城,你的名声可是家喻户晓哇!”
黄朗二人早就到了维城,只是他们没有去警察局和其它的政府机关,而是扮作平常人的模样,大概了解了维城的一些事情,当然这个时候流传得最多的是,郝乘风在新婚之夜杀死新娘子的事情。
黄朗直觉这件事情异乎寻常,背后定然有蹊跷,然而让他始料不及的是,郝乘风那么快就被枪毙,这让他不得不出手。
“过奖过奖!”刘明启满心以为黄朗初来乍到,对维城的事情一无所知,明明是在讥讽,他还以为是在夸奖他呢。
不想,黄朗狐狸脸上露出一抹狡黠的微笑,对刘明启说道:“刘探长,你现在可以离开了。”
“离开?去哪儿?”刘明启眉头一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他隐隐意识到有点不对。
“你爱去哪儿去哪儿!”一边的夏春秋终于没忍住,说了出来。在维城的这几天,听到刘明启的那些事,早已经义愤填膺。
刘明启脸色顿时一沉,说:“你们什么意思?”
黄朗一副不耐烦的表情,对他说:“郝乘风杀新娘子一案,现在开始,由我接手,你现在就可以离开。”
“哈哈……”刘明启突然笑了,“什么意思?一照面就抢我的案子,你他妈——”
他话还没说完,黄朗就一脚把他踹得从台阶上滚了下去,那狼狈劲而就甭提了,帽子飞到了一边,拐杖也折做两截,脸不知道和坚硬的台阶亲密接触了多少次,搞得鼻青脸肿,门牙都磕掉了一颗。
从来都是刘明启欺负别人,他哪里吃过这样的亏,爬起来就破口大骂。
“嘭!”一粒子弹在他身前炸开。
刘明启吓得一蹦三尺多高,黄朗吹了吹左轮手枪枪口上的青烟,像是自言自语:“我的枪法为什么就这么烂呢?”
刘明启一擦额头上的冷汗,骂道:“你个疯子!”话说完的时候,人早跑没影了。
那些本来跟着刘明启抄家的警察正不知所措,黄朗发话了:“你们都给我睁大眼睛,找一切可疑的东西和痕迹。不过咱们丑话说在前头,有谁手底下不干净的,就不要怪我黄某人把你亲自送进监狱!”
这个疯子连刘明启都敢冲着开枪,还能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再看他那寒碜样,绝不是心慈手软之辈,那些军警哪里敢有丝毫懈怠,一个个像丢了亲娘一样积极。
郝母没有料到会突然出现这么两个人,一时间愣在当场,不知所措。
“郝夫人,您能带我们到新房里看看吗?”夏春秋很有礼貌的问。
郝母这才反应了过来,慌忙叫郝杰英带路,郝杰英头上还流着血,脑袋还发懵,听到郝母叫他,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
黄朗一看,当即沉声问:“刚才是谁砸他的,乖乖的给我——”
黄朗话还没说完,一个精壮的汉子站了出来:“我!”
黄朗走近他,但见他的枪托上果然沾有血迹,不过,他不自觉的多看了他一眼,这人身材结实魁梧,身上黑色的军装穿戴得端端正正一丝不苟,与其他散漫的军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黄朗转到了他的身后,竟然吃惊的发现,这家伙居然还留着辫子。
黄朗把他的辫子从衣服里抽了出来,冷冷的对他说:“就凭这条辫子,我现在就可以枪毙你,信不信?”
“对这条辫子,你怎么看?”汉子很突兀的问了黄朗一句。
“你难道不觉得,这很像猪尾巴吗?”黄朗讽刺道。
汉子托起自己的辫子,昂着头,说道:“可它曾经是一种荣耀!”
“那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
“你认为剪掉辫子就脱掉了当奴才的帽子,奴才始终是奴才,即便长了一头像洋人一样的头发又能怎样?在洋人面前一样奴颜婢膝!”
“叫什么?”黄朗沉思片刻,问。
“彭万里。”
“彭万里,你愿不愿意跟随我左右?”黄朗问。
“这……”彭万里似乎有些为难。
黄朗又问:“你难道想永远当一个憋屈的小兵,憋屈到对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出手。跟着我,绝对有你大展拳脚的机会!”
彭万里还是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下定决心突然单膝跪地,抱拳道:“承蒙黄探长看得起,从今往后,我彭万里水里火里,全凭你一句话!”
黄朗哈哈一笑,把彭万里扶了起来,接着对郝杰英说:“郝先生,你头上的伤暂且记在我头上,客气话我不会说,只要令兄是清白的,即便他现在不在了,我也会为他平冤昭雪!”
黄朗和夏春秋向郝杰英和郝母询问了一些事情的经过之后,黄朗来到新房门口,问身边的郝杰英:“新房后来有没有人进去过?”
郝杰英摇了摇头,肯定的说:“从嫂子横死之后,就从来没有人进去过。”
黄朗推开门,顿时一股腐烂的血腥气扑鼻而来,黄朗叫上夏春秋走了进去,吩咐彭万里守在门口,不许让任何人进来。
看得出,喜被一直都没挪动过,不过表面有很多褶皱,同时也有很多血迹,血早已经干了,变得很黑。
血迹从被子上一直蔓延到地板上,在离床不远,就有一大滩,已经腐败,散发着恶臭,几只肥大的蛆翻滚着,还有几只蟑螂和蚂蚁在他们进来的时候一哄而散,几只绿头苍蝇依旧在耳边徘徊不去,嗡嗡乱窜。
夏春秋用镊子把几条白蛆连带着几只溺死的蚂蚁夹到了一个标本盒里。
血迹旁都是乱七八糟的血脚印,黄朗看着脑袋有点晕,但听夏春秋说:“黄朗,把那些不同的脚印都统计出来,这样,大概有多少人进来,心里有个数。”
“一、二、三、四……”黄朗甄别着地上的血脚印,突然他拉了一下夏春秋,“你看,那边!”
一串灰脚印依稀可见,一直延伸到窗户下,看上去是进来的脚印。
黄朗找来一张纸,小心的把灰脚印拓印在白纸上,喃喃自语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回我看你往哪里逃!”
“你知道他是谁吗?”夏春秋问。
“他——”黄朗一时语塞。
他走到窗户边,掀开窗帘,窗户是开着的,很快的,他在窗框上找到了血迹,更加证实了他的猜想,凶手是从窗户外面爬进来,杀死李晴岚之后,再和进来的郝乘风扭打,最后又原路折回。
夏春秋分析说:“假如凶手从窗户里爬进来,李晴岚不可能没有察觉。即便他头上罩着盖头,按照郝杰英母子的描述,李晴岚身上连中数刀才死的,也就是说她在临死前跟凶手搏斗过,但问题来了,她在和凶手搏斗的时候,为什么不呼救?”
黄朗接话说:“这有两个可能,第一种,凶手是她十分亲密的人,所以她即便是自己死,也不想让对方身陷囹圄。这个结论有两个猜想,一个是凶手是她的亲人,另一个是她喜欢的人;第二,李晴岚同样心怀鬼胎,觊觎郝家藏宝图,所以在凶手在杀她的时候,她不敢呼救。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这两种可能都有。”
接着,黄朗让夏春秋继续向郝母打听有关于郝乘风和李晴岚之间的事情。自己则从窗户上翻了出去。
黄朗双脚刚落地,几只受惊的鸡呱呱叫着四下里乱窜,把刚下来的黄朗吓得够呛。
墙根子底下有几个被鸡给刨出来的大坑。
“你们这帮禽兽还真够有能耐的,居然学起挖人墙角了。”黄朗骂道。
可他刚骂完,就很快察觉到不对。
附近的农家都会养一些鸡,这些鸡喜欢在干燥的地方刨出灰,用灰祛除身上的跳蚤等寄生虫。而很多农家家里清贫,一到下雨天,外面大雨屋里小雨,哪有什么干燥的地方。
郝家的豪宅墙下就成为了它们最理想的刨土场所,所以很多鸡都跑到这里来刨灰来了。
黄朗当然知道那些灰脚印是怎么来的了,不过他很快就发现,在木墙上有摩擦的痕迹,想来凶手晚上来这里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脚下的坑洞,脚下一落空,膝盖自然很容易磕到墙上,可喜的是,木墙上居然还挂着一小绺子布。
黄朗一看布绺子的材质,就知道这一定是来自富裕之家,如果再加上和李晴岚有非同一般的关系,这个凶手的范围也就小到屈指可数的那么几个人了。
外面是一片菜地,菜地外面是一片松林,黄朗在松林里搜索一番之后,从松林里找到了几截烟头。这些烟头说明凶手十有八九是个男人。
当黄朗绕着路从大门口走进郝家的时候,夏春秋也正朝他走过来,问:“怎么样?有什么发现?”
黄朗得意的笑了笑:“还用问,我黄朗出手,哪有空手而归的道理。”接着问夏春秋,“你那边怎么样?”
“案子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夏春秋脸色有些不好,“我们要去李家一趟!”
“等明儿再去,让他们睡一天好觉。”黄朗随口说。
“是你想要睡觉吧?”
“什么睡觉?这叫养精蓄锐,这锐气蓄得差不多了,才会让对手感到恐惧。”
“你这人,歪理怎么就这么多?”夏春秋白了黄朗一眼。
两个人带着军警离开了郝家,事情没有因为黄朗和夏春秋的到来变得清晰,反而越加扑朔迷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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