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有个小心愿[重生]

62.第六十一章

    
    “阿禾, 这几日怎么没看到你?”一位身穿胡服的少女问着好几日没见的小伙伴。
    “阿彻病了, 我要照顾他!”名叫阿禾的少女回头, 她肤色比关内女子要微微深点, 一双大大的杏眼乌黑活泼,虽样貌不是很美, 却予人可爱健康之感。
    她一边回答着女伴的话, 一边给马喂了一把干草。
    “好些没?我那里还有些药材, 是上次河西那边的商人带来的。”女伴关切的问道。
    “不用了,已经快好了, 谢谢你!”阿禾边说边跨上了马匹, “今日天好, 我看能不能猎些东西回来!”
    “你的箭术这么好,肯定没问题!”女伴羡慕的看着英姿勃发的少女, 虽穿着质朴, 少女的笑容和背后那把弯弓却把少女称得格外醒目,也难怪她看不上看起来比较柔弱的村长儿子。
    笑着跟女伴道别, 阿禾骑马奔驰而去,她的骑术和箭术在村中都是数一数二的, 以往她都要逗留许久、猎满许多猎物才回来, 而今日,不知是在牵挂什么, 不过猎了几只雪后觅食的长尾山鸡、兔子, 便打道回府了。
    “阿彻!”少女在屋外便呼唤着弟弟的名字。
    话音刚落, 一个肤色微黑、年纪在九、十岁的男孩便跑了出来, “阿姐,猎了什么好东西!”
    待看到马背上只挂了几只猎物时,不由有些丧气,“阿姐,你的技术是不是下降了,怎么才猎了这一点东西!”
    阿禾拍了拍他的脑袋,“今日吃药没?”
    “不过是一点咳嗽,早好了!姐姐还不让我出去耍,闷都闷死了!”阿彻跟阿禾撒娇,看得出来两人感情很好。
    看了看阿姐,他眼珠一转,“那位郎君醒了,我问了,他姓柳,是位行商的子弟,遇到了盗匪才受伤!他都不知道咱们这是哪里!”阿彻倒豆子般跟姐姐一一炫耀着自己打听的消息。
    阿禾边听边把马拴好,顺便又给青年的马喂了点草料。
    “这马看起来可是不错,要是那郎君没钱报答我们的话,把马抵给我们也不错!”阿彻煞有介事的说道,看了一眼阿姐打趣道,“不行不行,马怎么够,还是把人留下来吧!”
    “还不快点去收拾山鸡,中午不想喝汤了!”阿禾作势要打人小鬼大的弟弟,阿彻做了个鬼脸一溜烟跑了,“厨房里我炖了粥还没来得及盛呢!”
    阿禾被弟弟看穿心思有些发窘,不过她本来就是行事大方的女子,不过片刻就恢复了平静。她将箭囊在墙上挂好,又打水洗了手脸,对着水面收拾了一番,才端了一碗热粥朝柳郎君休息的屋中走去。
    听到脚步声,魏云廷起身看了过来。
    尽管这几日青年昏迷时已经看惯了那张陌生却英俊的面孔,但是当青年用那双深沉乌黑的眼睛注视自己时,阿禾还是听到了自己压抑不住的心跳。
    “你……你醒了?伤口还痛不痛?”一向爽朗的阿禾竟有些说不出话来,她面色微红的殷切问道。
    魏云廷适才已经从与阿彻的对答中,知晓了自己目前的处境,也知道这位面容俏丽的女子是这家的家主阿禾。
    “谢谢娘子救我。”魏云廷要下床行大礼,却被阿禾制止了,“这些礼节都是虚的,你背上有伤,还是要多注意。”
    即使如此,魏云廷还是坚持朝她行了一礼,“若不是娘子救我,柳某恐怕已遭遇不测,区区礼节,还请娘子不要推辞。”说罢又拜了一礼。
    阿禾有些手足无措的扶起青年,她虽比一般娘子大方却毕竟只是小地方长大,没怎么见过世面,虽说与这位柳郎君只说了几句话,他的言谈举止却与她自小接触的年轻人都不一样,便连他的行礼看起来也那般赏心悦目,阿禾说不上什么好听的话,却觉得只是看着青年,心中便充满喜悦。
    在他们阿依族的传说中,马是有情人的见证,而那日,他正是被马带着出现在她面前的。
    那日是暴雪前夕,天上已飘起了雪珠子,却有几只羊没有回来,她乘着雪前去找羊,没想到会有匹骏马会跟着她回来,更没想到,骏马上有一个这样好看的年轻人。
    “乡下简陋,没什么好药,都是用阿叔留下的方子熬制的膏药,不知柳郎君可还受用?” 他背后受了刀伤、昏迷不醒、高烧不退,要不是家里因为打猎备有伤药,也不知能否把人救回来。
    “多谢娘子,我感觉伤口已经在愈合了,想是再过些时日就好了。”说也奇怪,在这偏僻之地竟有药效这般好的伤药,并不比他带的紫玉膏差,顿了顿,他还是问道,“柳某唐突了,是娘子帮我换的伤药吗?”
    “都是舍弟打理的!”阿禾快速摇了摇头,才反应过来男子是在问他的随身物品。
    那些东西她看过,没什么特殊的,只有一个锦囊有些特别,她将物品从柜中取出,青年果然一把抓起了锦囊从里面倒出一样物事来。
    阿禾不识字,只看出来是方精美的小印。
    看到印台还在,魏云廷松了口气,这方他送给少年的印信,又在离京夜探时被自己换走了。
    仿佛带着他的字就像把人带在身边一样,也不知他有没有注意到他的印信已经换了名字。
    他本是提醒自己早日完成这趟差事好回京早日完成所愿,却没想到竟然差点丢了性命。
    那一日事情发生的十分突然,哨兵已经先去巡查过了,并没有发现异常,向导是出玉门关的统帅亲自派的亲兵,可这些人却像凭空冒出来一般,来势汹汹。喊话的亲兵话未说完已经被一箭钉死,尽管他们已经布阵,但是敌人数倍于他们,为首之人颇懂战术,先是用两队铁骑对冲,将队伍切成三段,带有辎重的马车被围困在后,前方的骑兵首尾不能相顾,阵型自然无法发挥效力。
    若真是盗匪,劫掠物资后应该快速离开,可是那些盗匪却似乎想将所有人都赶尽杀绝,云卫护着他离开,耳边却不时传来惨叫。后来突然变天、飞沙走石、飘起了大雪,雪模糊了视线,也给了他们一线生机,只是雪太大,受伤的他也与侍从走失了,之后更是在失去意识后被马带来了八十里之外的纳奇村。
    不知道这些侍卫如今如何了,那可是他的云卫啊,是精心挑选、名师栽培,陪伴他多年的守卫,虽不足百人,却是他最亲密的伙伴,这次出京蒋裁文怕路上有不妥,让他带了一半出来,如今,怕是折损了大半。
    魏云廷将思绪抽回,压抑住心中的钝痛,就算找到天涯海角,他也要将这些人找出,为他的云卫报仇!
    阿禾不知青年的面孔何以忽然变得难看,以为是伤口又痛了,准备退下让青年休息。
    青年却开口道,“不知阿禾娘子救下在下有没有带来麻烦?”
    阿禾明了了青年的言外之意,救青年之事她并没有告诉他人。
    当时雪大,村里没人看到青年,阿彻曾问她是否要跟村长说一声,她却犹豫了一下拒绝了。这些年并不太平,依村长谨慎的性子,收留一个受伤的陌生人定会反对,到时若执意将人赶走,那这人十有八九是救不回了。
    于是这两天便打着阿彻风寒的借口在屋中照料青年,也幸得青年身体底子好,昏迷了三天就醒了,如今她很庆幸自己做对了选择。
    “柳郎君的事情既然说得清,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我会跟村长说得。”
    村长是保守之人,可是她却有个说辞让村长一定没办法拒绝,只是——看了一眼青年的面容,阿禾下定了决心,既然是先祖让白马将青年送到自己面前,那她一定要将青年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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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春明是头一次出关,尽管已经从诗句中知道关外的景色与关内截然不同,但是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疏阔天地还是头一次见到。天地悠悠间,顿生人类的渺小、孤寂,却又有一种策马徜徉天地间的豪情。
    他本就是心思细腻之人,这些日子连日来的忧愁似乎也被这天地间自然形成的壮丽美景所稍稍安慰,手指翻动,一首高远、壮阔的《塞外》便从指下流泻而出。
    原曲本是表达故土难离的思念,可此时却被他演绎出一股叹天地悠远的意境,将曲调本身的意境表达的更为丰富多彩。
    庞乐正叹道,“何须采风,就让季郎君走一趟便都有了!”自己也是个喜爱乐器之人,拿着胡笳应和起来。
    本来采风之人都是乐器好手,鸿胪寺的人为了跟这些胡人打交道更是没有不会的,一个个都拿起乐器相和,驼铃声声,伴着这悠远、动听的器乐,倒冲淡了旅途的单调。
    鸿胪寺的上官袁振驱马赶了上来,他一边弹奏着自己的乐器,一边看着季春明的手指动作。出发之前他早就听闻过季春明的琵琶高超,他自己也是琵琶高手,初听时想他年纪幼小,便是高明又能高明到哪里去,后来才知道传闻并不言过其实。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季春明不是跟大部分人一样用拨片弹奏而是直接用手弹奏时的惊讶,虽然知道知道段善才一手手弹琵琶有名,却未想到少年的技艺也如此出众。快时如闪电,只看到翻飞如影;慢时却又如蝴蝶翩飞,舒缓静谧。
    旅途漫漫,他动了学的心思,而季春明也并不藏私,用心指导,两人的关系慢慢变得熟识起来。
    季春明很乐意与袁郎君更亲近些,倒不是因为那日工部上官所说的为了什么仕途前程,而是一来他看出袁振是真心喜爱琵琶,对于同好,他是乐于交流的,二来,比起只是收集乐舞的太常寺同僚,鸿胪寺的袁振定然有更多关于塞外的消息,也就意味着,能获得魏云廷的消息也比其他人希望要大。
    如今从京中出发已有十多日,这一路,云霄收到过两次蒋裁文的消息,却依然没有魏云廷的下落,其中一封是云卫传递回来的,说到分别前魏云廷没有性命之忧不过却仿佛受了伤,这消息却更让人心中忧虑。
    许是这支出行的队伍引人注目,不一会儿就有商队靠近询问来意,得知他们是采风的队伍不由更加好奇,邀请他们共同入队。
    在外面,虽然是以袁振为主,但为了不引人注意,没有大事的时候一向是庞乐正拿意见。从向导口中,庞乐正知晓这支大商队颇有名声,这西域的商路是走过许多遍的,况且两方目的地倒有很大一段同行,比起孤身前行,在这路途遥遥、天气变幻莫测的西域行路,显然是跟随有经验的商队更保险。况且商队见多识广,与他们相交,也能多打听些信息。
    商队乐于队伍中有一支能演奏乐曲的队伍纾解旅途寂寞,于是两队人马一拍即合,合在了一起。
    这支大型商队的领头人姓白,来自山西道。闻得这个消息时,他跟云霄对视一眼,都想起了之前在济南道的事情来,那时他为了取信于人、骗得入城,扮演的正是白家人,如今与真正的白家之人相遇,冥冥中也是巧合了。
    只是那假扮他“护卫”之人如今却生死未卜,让人心忧。
    出了关,季春明才知道自己所想太为简单,茫茫戈壁,寻人是如此之难,便是跟人打听,也往往是一无所获。
    商队规模庞大,季春明初时以为都是白家队伍,一问才知道是许多商队汇合一起,像白家这样的大商队有自己行经路线不说,护卫人手也都较为齐全,万一遇到匪盗,损失的概率比一般人要少,存活的几率也更高,因此许多规模不大的小商队都依附于此。
    季春明表现着初次出赛之人的好奇,他言语彦彦、笑容和煦,又弹得一手好琵琶,旁人也乐得与他多说几句。
    他们的话题从乐舞开始,这毕竟是他的本职事务,那些人也都见多识广,介绍道,“西域的舞蹈很多,流传到关内的除了回旋舞、回鹘舞外,还有龟兹的拓枝舞……”“别看此地荒凉,也不是全无宝物,除了牛马羊之外,还盛产宝石,我看你们也不要什么都不带,既然来了,何不带上一些回去,他们这里便宜的很,卖到关内可是一笔大财富!”话题从塞外风光、各地的流行乐舞,不知不觉转到了沙漠之狼身上。
    “我在关内,听闻这是一支肆无忌惮的盗匪,听闻碰到他们的人难留活口。”季春明做出一副害怕的样子问道,“老天保佑,可别让我们遇到这支队伍!”
    哪知对方却摇了摇头,“你一定是听错了。若是鹰眼这种盗匪还有可能遇到你说的这种事情,像沙漠之狼在西域存活多年,并不是这种做法。一般的盗匪都为劫财,大家都是打熟交道的,一般头次会面会索取三成的货物,后来遇到索取一到两成,有时候还会护卫商队走一段。再有就是,若是遇到其他名号的盗匪,可能这些人按管辖之地,有时候一趟出行会被索要两三次报酬,带的货物能存三成就不错了,但是若遇到沙漠之狼,反倒是你的幸运,他们索取报酬后一路上别的盗匪都会看在他的面子上不会再次索取,反倒能保留大部分货物。所以咱们商队都说,若是真的逃不开盗匪的话,还不如遇到沙漠之狼。”
    季春明没有想到关于沙漠之狼竟然是这种说法。这也解释了自己出发前一直存在的疑惑,为何这些人规模如此庞大能存活这么久,原来履行着这样一套生存法则。“那沙漠之狼是西域最厉害的盗匪吗?”
    “可以这样说!”那人毫不犹豫的点头应道。
    原来如此!竟然是实力最强悍的沙漠劫匪,将失踪之事归到他们身上再正确不过,而事实真相究竟如何,远在京中的他们又怎会知道?
    “可是我听说前不久就发生过一起案子,听说是劳军的队伍被劫持!”云霄忍不住问道。
    那人摇摇头,“这事我们也听说了,所以这次才有这么多商队依附到白家的队伍。虽然许多人觉得不应该是沙漠之狼所为,但是也没人知道真相,万一有人打着他们的名号行事,我们这些人也无法得知。”
    对于那么一支显眼的队伍就这样消失了却并没有其他人看到,出来前季春明还很疑惑,总希望还有一两个目击之人,然而到了关外才知道地域如此辽阔,他们这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也不过就如蝼蚁砂砾,就算是魏云廷那支也一样。要不是有活口逃散,便是就这么消失在黄沙中也未可知。
    队伍热闹的行进着,这个话题不过是番闲谈,没有人真的希望遇到劫匪,可是行进两天后,他们还是遇到了劫匪,而且正是沙漠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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