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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我现在这个模样。”胡一指的声音,和刚才那个没脸皮的女鬼一模一样。
同时胡一指双手紧紧的箍住了马若凌的脸,同时长大了嘴巴。
一道白色的气体,从马若凌的嘴里吸了出来。
“嘿嘿……你的脸好看,我要这一张脸。”
胡一指吸允着马若凌的白气,他的脸皮一块一块的往下掉。
啪嗒,啪嗒!
不到三四秒的功夫,胡一指的脸皮已经掉了一半了。
“靠!松开若琳,胡一指。”
我冲胡一指嚷嚷。
他么的,这个家伙是被鬼上身了吗?
我手里捏着那四枚殄字蠢蠢欲动。
打出去胡一指连同那个女鬼一起完蛋,不打出去,马若凌明显要完蛋。
到底该怎么选择?
好在我真的不是一个选择疑难症患者,我选择了打出去。
不过不打出四枚殄字。
我选择打出三枚,这样既能震伤女鬼,也能救出马若凌,而且还打不死胡一指。
“走!”
阴魂退,三个殄字打出去。
胡一指仰头一阵凄厉的惨叫:啊!啊!啊!
马若凌趁机往后一滚,同时拿出了一张符纸,嚷嚷道:“陆哥,剩下的那枚殄字,打出去!他不是胡一指,他就是女鬼!”说完,她对着旁边踹了一脚:“真正的胡一指,晕倒在我边上呢。”
“好。”
我二话不说,打出了最后一个殄字--散!
马若凌刚才被吸走不少阳气,肚子也是一肚子的火,她一扬手,也把符纸给打出去了。
胡一指中了我的殄字和符纸,整个人不停的抽搐着,也慢慢的显现出了原形。
他重新变成了那个穿着白色长袍,头发披散的女鬼。
“啊!啊!你们撕下了我的脸,还要杀了我?我要报仇!我要和你们同归于尽。”
女鬼浑身抽搐着,一拳砸在了旁边的墙壁上。
嘎吱嘎吱。
我、马若凌站在的地方剧烈摇晃。
下一秒钟,我踩着的地面,彻底裂开了。
我、马若凌还有晕倒的胡一指,我们三个人飘在了空中。
呼呼!
我感觉耳边全是风声,再看那女鬼,已经被符纸和殄字打掉了所有的法力,鬼魂裂开,从她的身体里面,又钻出了一个六七岁小姑娘模样的鬼魂。
我们殄官家族管这种魂叫“离魂“。
掌管着人的纯真。
一般,离魂只有在活人的身体里面有,在鬼的身体里,是没有离魂的。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下,也是有离魂存在得,那就是厉鬼死之前--除了强烈的怨念,还对世界有强烈的爱恋。
怨念让她化鬼,爱恋让她衍生离魂。
这样的鬼,更加容易开灵智,看来一个能够成为鬼王级别的厉鬼,被我和马若凌击杀了。
“唉!也是可惜,既然是缘分,我渡化你一程吧。”我从褡裢里面掏出了“罗庚”,收了女鬼的“离魂”。
当然,我收了女鬼的离魂,依然摆脱不了我从空中跌落的厄运。
好在我们下面是个寒潭。
噗通!
我和马若凌还有胡一指三人都掉到了寒潭里面。
“哎呦!”这寒潭里的水,也太冰了,我托着胡一指的身体,冲着岸边蛙泳:“若琳,你会游泳吧?”
“会,你照顾好老胡吧。”马若凌竟然会飘逸的蝶泳。
这有点看不出来啊,不过后来我知道马若凌从小在北海边长大后,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妈的,胡一指,你个狗日的,坑你哥!”我托着胡一指笨重的身材,废了老鼻子的劲上了岸。
“真他妈的晦气。”我狠狠的踢了胡一指一脚。
事实上,那女鬼让我们误以为她走了,其实她趁我们在关注那“女鬼幻象”的时候,变化成了胡一指的模样--这一手偷梁换柱玩得真是牛到了极点。
换到平常,马若凌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被鬼上身的,结果这次差点就丧命在那没脸女鬼的手下。
“都说鬼心机鬼心机的,这鬼的心机,是比人刁钻啊。”马若凌也感叹道。
“算了,都过去了,这女鬼本来是能够成为鬼王的,结果被我们两人联手击杀了,也算可惜。”我掏出了罗庚,放出了“女鬼离魂”:“还好,她有离魂,我渡他一程,送她去投胎,让她往生变成人。”
“你心眼可真好,对鬼都仁至义尽的。”
“没办法,我们殄官家族就是为那些怨鬼、冤鬼服务的。”我摇了摇头,盯住了离魂的两只眼睛。
几秒钟后,罗庚乌光大作,一道墨色光芒,连住了我和离魂的眼睛。
要想渡化离魂,那我必须亲生经历离魂的生前,承受她的那一份痛苦,帮她净化怨念,她才能去投胎。
当然,通过离魂的生前经历,我也能明白“女鬼到底经历了什么,才能化成有离魂的厉鬼”,这个我也很感兴趣。
经过乌光的交接,我获得了女鬼的记忆。
刚开始,我一直以为这女鬼是陵墓里面的人,原来,根本不是。
这女鬼叫莫七七,她的老公叫王宝。
王宝不是别人,正是我进陵墓前见过的那个“身怀绝技”的地老鼠。
在王宝二十五岁以前,都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文不名。
而当时的莫七七,在镇子里开个早点摊子,撑起了一家的经济收入。
王宝和莫七七那时虽然平凡,但也挺美满的。
不过,有一天,王宝认识了他后来的师父。
他的师父会一手“地老鼠”的本事,看得王宝心痒痒。
他师父是个右手齐腕而断的残疾人,年纪也大了,打算找一个衣钵传人。
王宝三番五次的求师父传授本事。
他师父说,传授本事可以,但要把他的媳妇,也就是莫七七,交给他--享用一阵。
王宝是个狼心狗肺的家伙,二话不说,将莫七七骗到了他师父的房间里面。
那一夜后,王宝得到了真传,炼成了传说当中的“地老鼠”。
从此,王宝开始发家。
而就在前些天,王宝受了钱家人的邀请,带上莫七七来了这座陵墓。
进入陵墓之后,王宝一直在破解机关,他用红色的油漆,在环形通道上面写着“数字”
一直写到最后一个数字的时候,王宝突然卡住了莫七七的脖子,将她顶在了石壁上面,一刀钉穿了莫七七的眉心。
紧接着,王宝丧心病狂的撕下了莫七七的脸皮。
他杀了莫七七,而且还要撕下他脸皮的原因,其实是他师父曾经说过的:地老鼠比一般人更加残忍,无亲无情,你如果在极阴之地,杀了你老婆,揭下你老婆的脸皮,再用她脸上流下的热血,灌溉你的右脚掌法身,必然让你钻山打洞的本事,强上三倍。
王宝如此心狠手辣的对待妻子,为的就是强大自己的“右脚掌法身”。
“啊!”
我感觉,亲眼通过莫七七的离魂怨念来经历这件事情,简直是个折磨。
怎么会有这么狼心狗肺的男人?
这个王宝,简直不是个东西。
一个小农民,让妻子养活就不说了,为了学什么地老鼠,白白让人奸污自己的老婆,最后为了强大地老鼠的法身,竟然杀人剥皮,说这是畜生都侮辱了畜生。
“靠!莫七七,我暂时还不能替你渡化,我要你亲眼看着你大仇得报。”我收起了莫七七的离魂。
事实上,如果换成我,我经历了如此大的怨念,如果不亲手杀掉仇人,我宁愿化作孤魂野鬼,漂浮尘世五百年,永远不入轮回。
“我必然要替你报仇。”我咬紧了牙关。
这次,我也知道莫七七为什么变成拥有离魂的鬼了。
他老公极其恶,她极其善。
他老公王宝的恶让她变成厉鬼,她的善良让她凝聚离魂。
我收起了莫七七的离魂后,跟马若凌讲了这件事情。
马若凌差点没把牙齿给咬碎:“这世间还有如此畜生的人?”
“是啊!怪不得胡一指说地老鼠不好练,这是不好练,毕竟要找这么残暴的畜生,也是难找。”我冷笑着说道。
“靠!又说我坏话?”正说胡一指,胡一指醒了。
“说你毛的坏话?要不是你这个欠收拾的到处看,我们也不至于掉到这个鬼地方来。”我大声的冲胡一指骂道。
此时,我坐在岸边修葺的凉亭里,说道。
胡一指站起身,没有顾忌我的骂骂咧咧,他死死的盯着凉亭:“啧啧,瞧着雕花,瞧着材料,这得是元末明初的玩意儿。”
“啊?你看得懂这个?”我拍了拍凉亭的柱子,问。
“当然了!你胡一指胡爷是谁啊?那是多少年的掌锅了?”
“靠!”他不提这茬我还好,他提了这茬我还就来气了,上去一脚将胡一指给瞪倒了:“你少吹点牛会死啊?掌锅?掌你大爷!刚才是谁被吓唬得跟一条死狗一样?谁拖累我们成这个样子的?哪个盗墓团伙请了你这个掌锅,那就不叫盗墓了,那叫送死!”
“别……别说了,有事!”胡一指指了指不远处后,制止我说话。
我顺着他的手望过去,发现离我们三十来米远的一个小山凹里面躺着一个黑衣人。
看那黑色的衣服,明显是钱家人。
嘿嘿!老天有眼,钱家人,死了一个?
我正幸灾乐祸呢,结果胡一指已经冲那边跑去了。
“唉!你别瞎跑?钱家的人都死在那儿了,别那里有什么危险。”我想喝止住胡一指。
岂料这个家伙比狗子跑得还快:“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去搜搜他的身,看看他的背包里面,有没有装烟,可瘾死我了。”
“这个老烟鬼。”我真是拿胡一指没有什么办法,只能任由他去了。
“哎哟,哎哟!这是什么?哎哟!哎哟!”
我正转身收拾东西,打算重新上路呢,结果刚刚扭头,就听见胡一指惨不忍听的叫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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