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孩子,每当看着他们温柔的脸庞,我的心仿佛融化一般。——朱哲
暗渠的水哗哗的流,一双沾满淤泥的手浸泡其中,朱哲半蹲着,搓揉掉甲沟里的残渣后,把手抽出水面。从衣袋里掏出一条白帕,朱哲把手掌正反两面的水分吸干。在确定双手没有一点污垢后,他起身,踩着地上的瓦砾堆爬到丘顶。
望向侧面甘山的树林,林间漆黑一团,他打消了继续追击的念头。夜里的甘山潜藏着危机,三个浪人贸然闯入其中,免不了要吃点苦头的。浪人见过青光,能处理掉是最好,但经过精确计算的碎石并没有留住长腿男,这倒是让他感觉到很意外。
从小蓝屋一路到这,约有二十公里的路,长腿男扛着两人跑,速度一直在减慢,他想不明白,那家伙最后哪里掘来的动力。或许是他小看了长腿男——这是最忌讳的,人濒临死亡,往往有超越极限的潜能,毕竟能够在这个纷乱的世界里混着的,都不是泛泛之辈。
朱哲转身原路折返,途中经过被踩踏的羊肚菜园地时,他停下脚步,弯腰拾了些散落的,攥在手中打算带回去料理,他自言自语地说:“方才赶路,一时间分神,不小心波及到你们,我道歉!”他在附近一块破旧的木板下面翻出把锄头来,给地松了松土,还用个破桶盛了水,浸湿泥土,好利于菌类的生长。
这地是几年前他出远门时意外寻得的,环境适合菌类,早先只能看到零散的几朵,后来他抽空栽培,才有了如今这么大的一片。他在翻土时注意到右上角的羊肚菜数量明显偏少,地上有被刀割过留下的基部,切割手法娴熟,基部附近的净是些尖顶肉薄、香味不浓郁的品种,看来来者是个行家,不仅仅懂这玩意如何吃,还懂得挑选优质的。
“羊肚菜,个大为优,圆顶为上品。”他嘴里念着的这句话,是三年前他光顾阿土列尔村一家新开的饺子店时,店里的钟老板告知的。钟老板店里所用的饺子馅里便有羊肚菜,入口味道甚好。回来后他学着做给小子吃,味道被赞许。在见到这块宝地的瞬间,他便萌发搞个菜园的想法。如果是另有他人,朱哲耸耸肩,也不介意,地不归他管,地上长的便是野生的,食物不能浪费,有的吃就要吃。
他从裤袋里面掏出一块带金色链条的老旧怀表,翻开表盖,表盖的背面是一张合照,照片里面他和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并肩站在一起。今夜等事情都办妥当,他们便可以一直住在一起了。表盘的时针已经指到数字十二上,朱哲心头一紧,在这耽搁的太久,差点忘记重要的事。他收起怀表,迅速赶回小蓝屋。
等回到屋前,他看到敞开的大门,站在门口,沿走廊望去,转角处工作室的门是开着的,而原本躺在地上的小子已经不见了踪影。他赶忙朝一旁的小白屋跑去,走上三级台阶,那股劝退三个浪人的怪风早已消失不见。他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内,穿过客厅,走廊左侧的书房门没关,里头似乎有人。
朱哲走到门口,一束明亮的月光点亮了昏暗的书房,落在一张毫无戒备的脸庞上,伴随着轻轻的一阵呼吸声,他松了一口气,轻轻地喊了两声:“小子?小子?”但小子在地上睡的很沉、很沉,根本不会被吵醒。
他发现在小子的的怀中有本古老的书,在入眼的那一刻,他从书上感觉到一股很强的力量在不断地吸引着自己,他不自觉的伸出手想要拿过来看看,手指还没碰到就被弹开,指尖上的皮都烫掉了一块,这本书的威力竟然如此之大!
小子被朱哲抱回到小蓝屋的工作室里,他先前就提醒过不适合在工作的地方睡觉,这里机油味道大,对身体也不好,但小子听不进去,已经习惯找个枕头、裹上被褥躺地上睡。也罢,他揉揉一下小子的卷发,今夜将是两人相处的最后一晚。他尊重小子的选择,拿到这本书,也就意味着小子的离开将成为必然,最好的事情发生了,最糟糕的事情也发生了。说实话,他希望明天回来给小子做早餐的时,他还在,若真要走,也应该吃上最后一顿。他心有不舍,却也要说离别。
朱哲拿起小子的手,言道:“十年,一晃而过。与你相处的这些年头,哲叔我感到很快乐,不知你是否满意我交的这份案卷?如果可以,希望你能给我打个分,满分十分,来评评我的工作。”
他放下小子的手,继续说,“请原谅我一直以来对你隐瞒禁地外的情况,借口外面異兽横行来打消你的好奇心。按照那群疯子的指示,你还不被允许接触与有外界有关的种种。如今时机成熟,世界在那场大战中已经恢复了元气,当下相对是安全的环境,你可以离开了,多年里埋藏在心头的困惑,要你自己用双手去寻找答案。我尊重今夜你的选择,但我极度的厌恶那群疯子,是他们将整个世界搅成了烂稀饭,将无辜的人困在犹如废墟的世界里。如今他们拿你作为赌注,将未来都压在你的身上,对于一个孩子而言,太过于残忍与不公……今夜,我的故事宣告结束,你的故事悄然开始。未来的路要你自己走,唯有一点请别忘记——我们的手,生来便不是用于杀戮的。”
朱哲弯下腰轻吻小子的额头,在他的眼里,早已将小子当做自己的孩子,不是亲人,甚是亲人。他给小子盖好被褥,起身时留意到架台上悬吊一架栩栩如生的猴形机械,他用手敲了敲机械的躯体,整的很结实,仿佛像是会动起来一样,他感叹:“小子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他顺便将板上散落的工具都收拾好,站在门口最后看一眼马九均,便悄悄的关好门。
来到客厅里,他把来不及收拾的桌面清理干净,将摘来的羊肚菜浸泡在水里,洗掉表面的淤泥后,晾晒在厨房的灶台上。东西收拾完毕,他擦干双手,再看一眼周围的陈设,沙发、餐桌、厨房、工作室、卧室……物还是物,历时十年之久,承载着他与小子从相遇伊始到如今挥手告别的回忆。离别伤,离别难免不勾起往岁的事。
在十年前,大约是初春的某个傍晚,他至今印象依旧十分深刻。他提着行李箱来到小蓝屋,见到一个小孩坐在门前的台阶上,那是两人第一次见面,不对,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他第一次见到小子,而小子是在四天后才见到他的。
“你好,我叫朱哲,今后将成为这里的管家。”他走上前礼貌的问好,但孩子低着头,没有予以理会。他以为是自己说话太小声,于是再重复一遍,“你好,我叫朱哲,今后将成为这里的管家。”……重复说这句话五次过后,眼前这孩子依旧没有回应他。
他心想莫非这孩子是个问题儿童,故意在这里跟他闹脾气。这可不行,他摇摇头,见面不打招呼是对人不尊重的。朱哲蹲下身,拍了拍孩子的肩膀,示意他抬起头,但孩子无动于衷。没办法,他弯腰,却在看到孩子脸的一刹那,心头倍感震惊!
这是一张本不该出现在八岁孩子身上的脸,发黑的额头、空洞无神地眼瞳、两侧颧骨凹陷的脸颊、停止呼吸的鼻孔和盈满口水的嘴巴。朱哲不知道一个人究竟要经历什么,才会变成这副在死亡边界徘徊的模样。
啊,他愣在原地,脑袋卡顿,搞不清楚现状,自己在哪里?为何而来?这个孩子叫什么?孩子死了没有?整个过程持续了仅有一分钟,然后一个男人的脸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伴随着低沉的声音,“去禁地照顾一个孩子十年。”
这话简洁明了,地点、人物、时限交代的清清楚楚。朱哲提着备好的行李箱,赶在太阳落山前来到了禁地,然后见到一个半生不死的小孩,过程很快,不过十分钟,结果出人意料,他失败了,还没开始就失败了。
“开什么玩笑!”朱哲心里燃起一团怒火,他知道男人的处事风格,也知道这个孩子是何身份,眼下他应该做的是救活这个孩子!他将孩子抱到客厅的沙发上,平躺放好,仔细检查孩子的身体一通,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只有体温是正常的,仿佛生命被定格在死亡的前一秒。他这一辈子怪事遇到的不少,但这还是头一桩。他在行李箱里找到医疗包,食物和水都没有办法喂给孩子,只剩下打营养点滴这个办法了。
一天过去,孩子没有动静;两天过去,孩子依旧没有动静;三天过去,孩子保持原样;直到第四天的早上,躺在地上睡觉的朱哲听到沙发上传来动静,他睁开眼,一张鲜活的脸怼在面前,孩子带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用沙哑的声线说道:“你……怎么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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