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印象中只剩下与一些漂亮的姐姐们欢快地跳舞,其他统统想不起来了——既没有体会到大战幽灵的惊险刺激,也没有领略到生死搏斗的任何乐趣。而在他巡视战场试图回忆什么的时候,除了遍地散乱的银色金属,就只有李则斯一个人的血迹。“这不公平!臭棋你得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深罗的笑容就跟长在脸上似的:“我来时也晚了,是楚兄击退了那帮姐姐,救了你。”
说到这里,周徽担心地看着马背上的李则斯,快走两步跟上,“你没事儿吧?流了很多血啊。”纯粹的关心而已。李则斯现在连张嘴都感到脸痛,“多谢殿下。”要开始问到底怎么回事了吗?李则斯看了一眼深罗,后者居然只是纹丝不动地笑咪咪看着他,一脸无辜相。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原原本本地把刚才听到的内容重复了一遍。但是在描述最后一刻时,李则斯忽然话锋一转:“她们围过来的时候,我就冲她们大喊大叫,就都吓跑了……”
“啊?只是喊叫吗?”周徽脸上露出了异样的神色,“那你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她们指甲很长,抓的。”“脚呢?”这个时候深罗忽然插嘴:“为了保护你,戳的。”“真的吗?”周徽快走两步,抓住马的缰绳,郑重其事地对李则斯说到:“谢谢。”随即,他从袖子里拣出一块小小的白色物体,放到李则斯手里,“就算是你蒙我,也还是要谢谢。”
李则斯吃了一惊,迷惑地看着吴王。“这是白银被水银损坏之后形成的汞齐,你一定是拼了命才变出水银的吧。”李则斯无言以对。周徽接着说:“金石之辨,还是难不倒我的。只可惜错过了一场遭遇。”他转过脸来,一双眼睛在渐渐发白的天空下闪闪发亮:“下次我一定要自己清醒地去体验,等我再找到更惊险的,楚兄,我们还一起去吧!以后还要多指教了。” 什……什么……
深罗哧哧地笑了出来:“殿下只要有瘾,我们理当奉陪,对不对啊……楚、兄?以后日子还长着呢。”李则斯只觉眼前一黑,昏了过去。等李则斯清醒过来时,他已经躺在了一张舒适的床上。早晨的阳光从窗缝里射进来,他用手遮住眼,感到有柔软的织物覆盖在身上。旁边有困倦的人声向外含糊地喊:“他醒了!禀报文郡主殿下!”文……郡主……殿下?……
对,没错,他正是在文府中。在昨天晚上莫名其妙地被放了半夜鸽子之后,文文连杀人的心都有了。为此宴席草草结束后,她也不睡觉,围着厚衣服,沏了热茶,搬把椅子就坐在二门里,等着看周徽和深罗怎么给她个交代。可是等下人们飞报进来,她站在内庭中间,还没等发作,就看见人们从外面把昏迷的李则斯抬进来,同时附送周徽草草写就的纸条一张:救命恩人,你先救治下,回头我领走。
文文吃了一惊,她问:“怎么回事?”有伶俐的宫女,早就打听了一堆流言蜚语过来:“听说昨天晚上吴王殿下大战恶鬼,这是替吴王殿下挡了致命一剑的门人啦!厘公子交代说,吴王要给他特意置办房间迎接,所以先寄存在我们这里……”呃……恶鬼?……寄存?……文文叹了口气:大概又是喝醉了不知所云吧。但是等看到了李则斯的伤势,文文想了想,告诉侍从:“好好照顾他,悄悄从父亲那里拿件旧衣服来。”
照顾李则斯的侍从们都是刚熬了通宵,困得七扭八歪,他们勉强睁着通红的双眼,看李则斯把粥喝下去,咕哝着站起身来准备去睡觉。李则斯把他们叫住:“请问……这里是……”“文府。吴王殿下把你寄存在旻郡主这里,可能过会儿来领走。对了,这件衣服是郡主赏你的,别弄坏了。”
李则斯低头看看,那是件质地良好的黑色绸衣,正好适合现在这个季节。作为奴才应该怎么做,要摇尾乞怜哭哭啼啼地道谢吗?等所有人都离开了,他再度疲乏地闭上了眼睛。可是,温暖的光线似乎忽然被什么挡住了,他只好再度睁开,这次看见的,是深罗。不知道他是从哪里进来的,也没有任何脚步声,他没有换衣服,但是却看不出一点激战过后的痕迹。他坐在那里,居高临下心平气和地看着李则斯。
被他看的发毛,后者只好发问:“有事儿?”深罗目光闪烁了一下:,“你不是问我,第一次见面时,在你眼里看见了什么吗?”李则斯心中登时抽紧:“嗯,你看见什么了?”深罗仰头轻轻地笑了:“我会死在你的手里。”室内的空气几乎凝固。李则斯半天才困难地开口:“对不起。你要现在干掉我吗?”“我想昨晚干掉你。”深罗的口气就好像在说晚饭吃了什么,“很可惜,失算了。”
昨天晚上吴王为什么失约的疑惑顿时烟消云散,李则斯心中充满悲凉,“谢谢你手下留情。”深罗摇摇头:“我没那么好心,不过要谢谢你救了他。”他起身准备离去,在门边忽然回头:“我不会放弃的,不过有言在先,既然你已经是他的门人,我会事先征求他的同意。”李则斯冰冷地回答:“我也一样。”
深罗优美地鞠了一躬,径直从紧闭的门中穿了过去。而李则斯,则怀着复杂的心情,再度沉入了昏蒙之中,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传来了周徽活力十足、完全听不出半点疲倦的声音,这才把他吵醒:“谢谢文文替我收着!”门帘一挑,打扮光鲜、容光焕发的吴王殿下眨眼间迈了进来,在他的身后,跟着气定神闲的深罗,和显然还没缓过来的文文.吴王没有寒暄,他只是忽然从身后擎出一个布包来,小心翼翼地拆开,在他的手里,紧紧地捏着三个糖人。
一只狐狸,一只猫,一只奇怪的说不出名字来的动物,上半身像狗,但是却有两只翅膀。他郑重地把狐狸发给深罗,把猫发给文文,然后,把那个怪异的动物发给李则斯。文文实在忍不住,问:“这算什么?”周徽严肃地回答:“早上特意没睡觉做的,感谢的礼物。”深罗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为什么是狐狸?”“真的很像嘛!”“那个奇怪的东西又是什么?”
周徽笑咪咪地看着李则斯手里的糖人:“本来是狗的,但是总感觉楚兄会飞,所以就做了翅膀。”李则斯看着自己手中这个奇怪的造物——金色的阳光洒在它身上,反射出晶莹剔透的光芒。他不出声地笑了。会飞的狗,终究不也是狗吗?文文实在受不了周徽的语法,噗的一声乐了。吴王大喜,他跳起身来,即兴唱起了一支无词歌,同时手舞足蹈,姿势矫健优雅,在狭小的房间中旋舞起来。深罗和李则斯都看得清楚:那正是昨晚,周徽从白银少女们那里学来的死亡之舞。
然而,在这明朗轩敞的房间中,被他跳起来,却再没有丁点杀气,只有欢愉与喜悦,源源不断地流淌出来。就在即将结尾之时,周徽的歌声戛然而止,他收住脚步,遗憾地对着朋友们说:“最后一段,我终于忘记了。”
所有人都面色上荡漾起来了微笑,不知所以。
李则斯传奇·拂晓魇杀录 作者:温雅
破晓的梦魇杀机
有水滴的声音。
一滴一滴地,打在石板上,散发出好闻的潮湿气息。
爸爸说,每一滴水,就是一个瞬间。等数到七万九千个瞬间的时候,他就会来。
每隔七万九千个瞬间,他都会来。
爸爸会带来好吃的东西。凉凉的是水果,会流到下巴上的叫做茶,带着好闻的香气,吃起来软绵绵的,叫做肉。水果、茶和肉,都有好多种,每次吃起来都不太一样。
水果吃起来感觉最好,特别是一种圆圆的小球,吃起来像一汪甜甜的水泡,咬碎的时候,牙齿和喉咙里都会被这股水流浸透。
嗯,爸爸说它叫什么?
葡萄。
非常圆滑和饱满的音节。嘴唇要噘起来,然后轻轻地吐一口气,似乎是怕甜蜜的味道跑掉。噗——舌头顶住凹下去的门牙——套。
爸爸,你看,我记住这个词儿了,所以,请快来到我的身边吧!
我会数着水滴,永远地等在这儿。
“楚兄!一会儿见了母后,一定要变昨天那个戏法哦!”
“那不是戏法。”
“一定要变会‘哗’地喷出很多火苗的那个!”
“不变。”
“对了,你就拿深罗做道具好了。”
“什么跟什么啊!”
眼前这个身材高大,高兴得一个劲儿喋喋不休的年青男子,正是当朝尊贵的五皇子,吴王周徽。此刻他正在皇宫金碧辉煌的长廊上连蹦带跳,频频回头,对着随他前来的两位朋友嘱咐个没完,就好像生怕一句话没说到,安排了一个月的节目就要砸锅一样。他这次是要去见一直住在宫中的母后大人,当然要好好地准备。不过变戏法什么的,就完全推给跟在他身后不幸的牺牲品李则斯了。
李则斯看上去比周徽要大两岁,但体格上可差远了,个子虽然不矮,却未免太瘦,无论从哪个角度都觉得有点儿营养不良,又习惯性地有点儿缩肩猫腰,配合上一副忧愁的面容,好像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他是一个月前来到吴王府的,目前的身份是食客兼“变戏法的”。一开始,李则斯对待堂堂皇子殿下还抱着尊敬之心,但是很快,他发现自己大错特错。自己所侍奉的这位主子,一听到李则斯使用敬语就会大叫“快点儿给我说人话”,看见好吃好玩的跑得比谁都快,特别是两条长腿训练有素,跑步虎虎生风,但是对增加威慑力毫无作用——实际上他也用不着,反正只要一被拒绝立刻化身宠物狗狗,水汪汪星星眼杀伤力满点,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他聪明绝顶的二哥曾经开玩笑地跟统率三军的大哥说:“征服蛮子用军队干吗?那么多开销。还不如把小五派出去,一个眼泪汪汪,就够扫平五万蛮子了。”
这种话虽然听上去刺耳,用意也很微妙,但是对于神经粗糙的周徽来说,只能是表扬而已。
跟随这样的主人,李则斯除了摇头叹息之外,也只有被迫适应了。他学会的最重要一条就是:如果周徽用祈使语气,二话不说,先拒绝。至于是不是合理的要求可以慢慢听他解释,反正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极端不靠谱的要求——作为一名有操守的秘术师,绝对不能屈服于非理性的要求。
“先说好,我可不做道具。”
同样声明誓死不屈的,是同时跟在周徽身边的深罗。这是个典型的翩翩公子,从头发到衣服到鞋子,全都气派非凡,虽然身高不占优势,但一举手一投足,都透着那么精神,兼之气质优雅,脸上总是含着笑,分明是个危险的女性杀手。刚才从处处衣香鬓影的宫中穿过,不少低着头急急忙忙跑路的宫女,一跟他擦身而过,立刻都放慢了脚步,眼角还要偷瞄两下,这才红着脸笑着跑开。
深罗的身份,原本是跟李则斯差不多的食客,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似乎全城的达官贵人都对他赏识有加,各家各户变着法子请他上门帮闲,似乎哪场聚会少了他,品味就会骤降。有流言说他是个想借攀附贵族小姐钻营上层的骗子,他也不在乎,只是一笑了之。比起刚刚开始熟悉的李则斯,对于吴王周徽的为人,深罗可是早就了然于心,因此,针对吴王殿下的节目提案,他眼睛都不眨,立刻否决:“你说什么都没用,死了这条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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