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居人日记

第272章 煞灵人的底细

    
    文前寄语:
    根据摩斯坦几何定理,任何图案中的一个点都需要至少两个支撑点,这也包括谎言。
    一个谎言就需要至少两个不同的谎言加以佐证才能成真,于是就有了一生二、二生万象。
    别误会,这本书不是告诫人们别说谎,因为别人说不说谎笔者并不掉半两肉,但是想跟您说一句:“如果没有足够的逻辑思维,最好别沾谎言的边儿,因为你自己会把自己绕进去”,比如刚刚用谎言成为父亲的吴洛因。
    当然,有时候谎言的威力的确巨大而且容易一时成功,比如那位著名的第三帝国领袖就有一句名言:“如果你把一句谎话当着众人面说上一万遍,那么它就不再是谎言。”
    正文:
    我内心丝毫没有留鱼丸住在城堡的打算,或者说我留下她原本的意义也并不善良,她可以是我的一把保护伞或是了解煞灵人的一种手段,而关键时刻我也需要有足够的手段一举除掉这个亦正亦邪的黑毛孩子。
    当然,这些手段中唯一可以致她命的,只有那些被我藏起来的火药,如果真的有我感觉不对的一天,别惊讶,我一定会把她那些会飞的畜生连带着她自己一起骗进座密闭空间活活烧死了事。
    我很意外自己会有如此狠辣的想法,甚至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构思了整个过程的画面,最重要的是,我对这些画面竟然丝毫不觉得违和,相比九年前的自己,不知道这是我性格的进化还是人性的沦丧。
    不可否认的是,自从鱼丸走回我的生活,缓坡上的确多了很多笑声,小姑娘总会追着我的屁股后问东问西,有时我会耐着性子跟她聊上两句,毕竟我同样有一堆的问号等着她去解答,但有时候她问的问题也的确让我嘬牙花子。
    -“爸爸,夜里为什么是黑的?”
    “因为太阳躲了起来。”
    “它去哪了?”
    “它也要去睡觉。”
    -“爸爸,为什么鱼可以喝海里的水,我喝了会难受?”
    “因为它习惯了,就像你习惯吃炒米,它吃了也会难受。”
    -“爸爸,你说是你给了我骨血、母亲给了我皮肉,可我记忆里的母亲除了眼睛看不到、她却很白,我为什么长得这么黑?”
    “她小时候也黑,长大了变白的。”
    “我也会变白吗?”
    “等你长大了、有了心爱的人,你也会变白。”
    “那多大才算长大?”
    “比老谭高就算长大了”
    于是,在此后的无数个清晨里,总会有个幼小的身形跑到老谭神像边去比身高,我甚至看到她偷偷的把神像下面的土挖松,让它自己沉下去一点。
    这样的日子一晃过去了三个月,起初我还让她睡在缓坡下的木屋,可惜,每当次日醒来时这十岁大的小崽子却总会出现在我的被窝里,哈喇子流得我满胳膊都是,间歇性的还会打上几次呼噜。
    至于煞灵人的事,在这几个月里我也几乎摸了个清楚,鱼丸并不记得她是怎么进的煞灵部落,或者说她并不知道自己在进入煞灵群体前的事情。
    煞灵人称呼她是灵圣,原因无外乎是她能驱使野兽为煞灵部落所用,我对此根本不意外,不是吗?此次老子能不计前嫌的留下这黑毛孩子,不也留有同样的心思?
    而对我而言隐秘至极的煞灵部落,根据鱼丸的描述也逐渐有了些轮廓。
    依她所说,煞灵人所居住的地方需要在海里划三十几个日落才能到她偷跑出来的停靠岛屿,而那座岛屿离这里还有几个日落的海程。
    这是她给我的描述,可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自己上了当,这熊孩子所说的几个日落的海程并不是乘船,而是她娘的趴在大鱼背上。
    煞灵部落远比我想象的要大得多,按鱼丸的说法,他们居住的地方并不是岛,她豢养的飞鸟从没探知到那片陆地的边,以我的判断,那很可能是片大陆。
    至于煞灵人的数量,鱼丸只说那里的人有很多,至于到底多少、她也没有给出个准确答案,但有一点却吸引了我的注意,她说煞灵每天都有死去的战士被运回部落,难道他们在那片陆地上对外还有战争?
    可无论再问这熊孩子什么问题,也不知是假装还是无意,她都摇着小脑袋说自己忘了,最终她甚至说在她的记忆里连我的样子都很模糊,我也是生怕勾起这小恶魔对我曾经的记忆,自此把这些话题打住。
    鱼丸的到来令我名副其实的成了一名“闲汉”,原本我一个人的时候还饶有兴致的侍弄侍弄野兔、鼓捣鼓捣储备的食物,可自从她进了城堡,那些野兔子便再也不用圈养,各个儿像是着了魔一样跟在她身后蹦跶,这让我不得不再次摘掉缓坡外迷宫里的那些暗弩,以防哪天一个不小心激发了这小恶魔的杀心。
    可人总不能闲着,尤其是我,我切身的知道“安逸”会给我带来什么,九年前我就是这么安逸中被人弄死。
    为了烧制城堡所用的土砖,断崖上的黏土被我整整挖下去了一米多深,这样也好,那里形成了一个人工阵地,用以隐藏那百多具正朝向南岸海滩入口处的强弩。
    我甚至打算再找些黏土把南岸海滩边那两座矮山夹角的入口直接封死,可翻遍了缓坡附近却再也找不出可以用来烧制的土坯,临时找来的黏土修个矮屋还算过得去,但如果是想砌堵高墙却绝没可能。
    于是,我骨子里的那种“不作死就不会死”的中二性格再次发挥了它的光和热,在重回小岛第四年二月二十三号的晚上,我对着同样在城堡里憋得五脊六兽的鱼丸带她去个她没去过的地方玩耍。
    此次出行,我原本的打算只是走到世外桃源寻个黏土地层即止,可谁成想,很多事冥冥之中老天爷已早有了安排,我们一大一小的两个人迈出城堡的那一刻,就已注定了大黎部落再次繁荣的命运。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