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鼎

疑案

    
    而分布在宽阔的厅堂中的,则是数不尽连绵不绝的镂空檀木书架,巧妙地利用折叠和屏蔽,营造出错综幽深的效果,累累的书画卷轴堆积在上面,一尘不染,摆放上也颇有匠心地留下了窥视对面的空白。人走在其中,恍然置身于一个由文字和绘画构成的梦幻世界,这里只有源源不断喷涌的二维之美,而没有丝毫愚昧的奢侈,和庸俗的豪华。这里美的太不现实了。李则斯默默地叹息道。他刚被胡乱塞饱的肠胃不合时宜地抽搐着,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还不配驻足流连其中。
    他闪过最后一道悬满织锦经文的屏障,来到了一群人中间。他们置身于这里时,要比他协调的不是一点半点,他们就像与所有的书画融为一体,每个人的表情都宁静温柔,望向李则斯的眼神带着优雅的挑剔。周徽就站在这群人中,光芒四射,他根本没意识到李则斯进来,只顾着用苛刻口气指着桌上的大幅丹青大声说道:“墨色淋漓之间,初冬之柔荡然无存,虽气势酣然,但无有冬韵,此人必是少年之作,心存浮躁,难堪悬于厅堂之上,床头小屏也与其不合,贴到暖阁里糊窗户正好!”
    所有人顿时喷笑,一时哗然。李则斯尴尬地站在那里,局促万分。等笑声稍去,深罗这才走过来,拉了拉周徽的袖子,示意他李则斯的存在。吴王猛一抬头,一脸激扬江山的兴奋还没下去,但还是大声对着周围说:“对了,这是新客名士楚……”他一时卡壳,还是深罗平静地提醒:“李则斯。”
    “哦,李则斯。日后列位相与,勿过谦。”程式化的介绍后,周徽继续埋首画册中,顺手把上面的一张卷了卷撇到一边,接着看下一张。人们像看着怪物一样盯着李则斯。无论是他勉强扎起的发髻,还是不合身的肥大布袍,甚至是那双暗淡无光的旧靴子,似乎都在冲人们大嚷大叫,宣称这人跟“名士”二字完全不搭边。被他们注视,李则斯觉得像是被泡在了一锅油腻腻的火锅汤里,周围飘满了浸满辣油的香菇和豆腐。
    香菇之一走了过来——他穿着一身故作谦和的灰袍,但是腰间却挂着昂贵的玉器配饰:“在下李利。今日得见楚兄,三生有幸。吴王识人眼光超卓,楚兄必有过人之处,请问阁下独擅何物,有以教我辈?” 挑衅的意思,李则斯不是听不出来。理应还击吧……但是这种风雅尖锐的问答,不是他的长项。他甚至被其他的东西分了神,有点儿迷惘地看着对方。煮粥用的么……
    他的沉默显然弄恼了其他人,香菇二也踏上前来,用比香菇一明显高一档的音量轰过来:“楚兄莫不是艺不轻讲?我等须还不是浅陋之辈!”这就像一个信号,不少人纷纷围上来,用更猛烈的火力煎烤李则斯,几乎把他都要逼到书架后面去了。而周徽因为正说在兴头上,画轴像雪花一样从他的手中飘落,唾沫星飞溅,完全没有留神到这边。
    在最窘迫的时候,深罗从人群后面闪出,他不露痕迹地遮在了李则斯前面,笑着说道:“楚兄精于命数,此技岂可信口而来。”李则斯猛地抬起头来,不敢置信地看着深罗的脑后:。他怎么知道?我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这件事!难道说,他在我眼中也读到了这个?
    刚才看到深罗时的不协调感再度升起,李则斯被罩在他的背影中,感到浑身不自在——明显的,与其他人甚至包括吴王都绝对不同的东西,就好像……非我族类……被这个念头惊到的李则斯陷入了混乱,这怎么可能呢?
    还没等他混乱完,深罗已经气定神闲地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吴王那边,对他来说几乎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他引导着人流不动声色地围在周徽身边,附和后者把所有的画都评完,又说了一会关于时下诗文流弊的话题,等观察着吴王快要厌烦了的时候,忽然说到:“最近倒是有一件奇闻,要不要听?”周徽似乎预感到他要说什么,笑着回答:“要是不好玩,就罚你去捡地上的画。”
    深罗瞥了一眼扔的满地都是的画,深知吴王嗜好的他胸有成竹:“在城外西郊百里的地方,有处泉水。”周徽插嘴说:“只是好看泉水的话就要去捡画了!”“以前确实只是好看而已,但是近一个月以来,有人在清晨的时候,看见泉水里有人。”“只是美女沐浴的话也要捡了!”
    “是死掉的男人。”一言既出,全场顿时议论起来。周徽则双眼放光地跳起来:“什么样的死人?是夜遇盗匪吗?”深罗笑得有如春回大地:“只是盗匪的话,未免次数太频密了。”一个月以前,清晨进城送柴的农夫发现了第一具尸体。当然,那时是按照盗匪案向官府报备的。而从那以后,每隔两三天,就会有新的尸体从泉水中浮现。这些尸体多数是壮年男子,偶尔也有妇人,他们身份不同,从贩夫走卒到达官显贵,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死状相同:面带喜悦,四肢折断。
    官府派人埋伏过,但是一无所获。只要兵卒一撤,第二天必然又出现牺牲者,就像是有什么东西一直窥视着一切。大理寺也试过填没泉眼,但是蓬勃的水流会选择地面薄弱的地方再度喷涌而出,屡填无效。这件令人胆寒的案子当然也列在朱宇的疑案卷宗中,不过周徽显然是没看见。
    恐怖的死亡从深罗的薄唇中轻描淡写地说出来,似乎也变得波澜不惊。周徽则是听得兴致盎然,眼睛越睁越大。周围人不时发出嫌恶的啧啧声,但是吴王殿下充耳不闻,直到深罗一合掌,说,“就是这样,完了”,他才恍然明白过来,赶紧迅速地挥挥手,让听得都不耐烦的人们赶紧散去。等人走的差不多时,他才迫不及待地拉着深罗,如饥似渴地问道:“我说,有准儿没?”深罗也把刚才撑着的礼貌面具拽下来:“信不信由你,我可是趁文文不在才告诉你的。”
    “这可是难得的好事!我这次一定要去看!等弄明白后一定去讲给文文听!”深罗见四下无人,抬起腿来踢了周徽一脚:“你少来!明知道她最害怕鬼故事。”周徽眉开眼笑,也顾不上疼了:“我说,咱们一起去吧?好不好?” 深罗沉吟了一下,细长的眼睛下意识地扫了周围一眼,微妙地笑着说:“就我们两个?有点儿没意思。”
    周徽有点儿摸不到头脑:“弋轫他们这方面不感兴趣啊……”深罗像是很随便地拿眼睛往周围一打量,一眼看见了目标:“咦,没走的人一定是很感兴趣喽。”周徽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果然在角落里还站着一个人,表情严肃,站得笔直。正是李则斯。
    一开始他也想趁着人流走开,找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度过夜晚,但是他同样也听到了深罗的故事。别人可以把这个故事当作奇闻,当作左耳进右耳出的风,但是秘术师李则斯不能。而且他在下面也看得非常清楚,深罗不是无缘无故讲这个故事的,他的神色表达的很清楚,他不是单单为了猎奇。
    有个声音在李则斯的心底低语,他在诱惑吴王。他知道周徽喜欢什么,他故意的。无名泉水中不断浮现的尸体,成群士兵也看不见的隐秘杀手,这种事情何等危险!李则斯身怀秘术,他明白这其中蕴藏的杀机——这绝不是善类所为,而且如果不是存有强烈恶意的意识,绝不可能连续犯下这样残酷的罪行。凶手不怕被人注意,也不怕因此被秘术师围剿,他们肆无忌惮,像嘲弄人们一样神出鬼没,他们不针对谁,但是格杀勿论。
    周徽是个天才,深罗是个散发着强烈异样味道的谜样人物,但是归根结底,他们都不是李则斯的同类。他们面对不怀好意的匪类,很可能软弱一如刚出生的婴儿。李则斯焦灼地看着还不肯离开的吴王,心中不安地重复:“不要去,不要去那种危险的地方。你的未来不在那里,你这是在轻生涉险,你在违背岁正的意愿!”
    心中不祥的阴影拖住了他的双脚,让他动弹不得。所以当深罗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扫到他的时候,李则斯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投以怀疑的目光。他死死盯着这个满面笑容的花花公子,脑子里剧烈地闪过无数的念头,他实在猜不到是怎么回事,。深罗,你不是吴王的朋友吗?为什么要害他涉险?你真的那么无知吗?
    必须做点儿什么,应该能做点儿什么…但是深罗已经把亲切的目光投了过来:“楚兄吗?你因何还未离开?对这件事可有兴致?”
    周徽看到是他,稍微皱起了眉头,他对这个莫名其妙决定跟随他的“巫蛊”怪人,实在有点头痛:“呃……你不会真的想带他去吧……”
    李则斯明白这句话的含义:我对于吴王来说,只是一个捡来的路边弃狗而已。但是,他默默地对自己说,既然已经决定做狗,就要有狗的样子。他坦然地抬起头来:“殿下,此等趣事,楚某若能跟随鞍辔,万死而不辞。”
    周徽眉头越皱越深:“你怎么还这么客气?说人话。”李则斯毫不含糊:“很好玩,我想去。”这才缓和了一些吴王的脸色,周徽开心地回答说:“好吧,你一定要来的话,那就一起去吧。臭棋,你说我们什么时候去?”
    喊“臭棋”的时候,他把脸转向了深罗,后者也只好恨恨地应着:“过两天怎么样?”“过什么两天?你怎么这么磨叽?”
    “那你说?”
    “就明天了!”“这么快?你性子倒急。好吧,明天就明天,那说好了,晚上子时在泉水边见。出了西门沿着大路一直走下去,看到第一片树林时右转,沿着林道穿过去之后,会见到一所小庙,顺着门后神像的武器尖端指示方向,一直走下去,听见水声左转,就是了。”
    “臭棋,你怎么这么清楚?”
    “我白天去过。”深罗脸上再一次浮现了暧昧的微笑,“纯属好奇。”周徽大笑,拍了拍深罗的肩膀,轻快地一转身,出门而去——他丝毫没有理会李则斯。倒是深罗,目送吴王离开,转回来和气地对李则斯说:“还没有安排住处吧?我带你去。” 一路上二人还是沉默无语,等到了住的地方,深罗拱手即将离去之际,李则斯忽然问了他一句:“能问问你在我眼里看见了什么吗?”
    深罗一笑:“眼珠而已。难道还有别的?眼屎?”
    李则斯没有笑,只是严肃地点点头,拱手道了晚安。
    夜已经很深了。文文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面朝窗户的方向,感受着从虚掩的窗棂里透进来的风。她闭上眼睛,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周徽,你到底做什么去了?
    已经让深罗负责去找了,应该很快就会回来吧。上次就因为当着吴王的面,跟深罗打赌,说周徽除了喝酒之外对酒一无所知,结果,堂堂吴王殿下跑去酿酒作坊,学会了酿酒不说,试喝时还喝得烂醉,开始躺在泥地上不起来,后来又在大街上披发狂草,引得无数人围观,派了十几个人硬架回来的。幸亏头发挡住了脸,老百姓没认出来。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差不多隔一个半月发生一次——正好是她实在忍耐不住,恶趣味爆发的一个周期。
    每次逗他之后,总会闹出乱子。甄旻总是感到后悔,但是一看到周徽,又实在忍不住捉弄他。似乎看他生气和闹别扭的样子,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我的性格原来这么糟糕。文文叹口气,她抓着衣服的手指渐渐感到了凉意。
    这个傻孩子,怎么我说什么就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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